新中国成立前后,为推进我军现代化建设、满足实际作战指挥的需要,党中央开始酝酿实行军衔制度。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了授予大元帅军衔典礼,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与他们同一批授衔的,还有10名大将、55名上将、175名中将和800余名少将。 今天,回顾那段特殊的历史,我们发现,这个名单的出炉,既非纯粹的论资排辈,也非简单的论功行赏,而是综合平衡的结果。而各位战功卓着的将军们,在授衔过程中,或为这份难得的荣誉感慨万千,或高风亮节地提出让衔,也有人为此流下了眼泪……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山头平衡”成重要因素 哪些人可当元帅?哪些人能做将军?类似的问题,在军职军衔评定初期,被反复提及。毕竟,面对数以万计曾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的开国功臣,这次的“论功行赏”是否公平、公正、公开,不仅触及到他们的个人利益,还关系到大部队的稳定,谈何容易!连毛泽东都说:“搞评衔,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不好搞的工作。” 邓小平曾指出,“我军队历史上是由各个山头、五湖四海集中起来的。过去,有三个方面军,每个方面军又是由好多山头结合起来的,这就自然地不同程度地产生了山头主义”。这些“山头”,虽不如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军队那么根深蒂固,但也真实存在,在经历了数次分化组合后,关系十分复杂。按当时中央的有关规定:元帅是行政三级,享受政治局委员待遇;大将是行政四级,享受副总理待遇,自大将以上可算作党和国家领导人;上将是行政五级,享受国务院秘书长待遇;中将是行政六级,享受部长待遇,自中将以上都是高级将领,可配备警卫、秘书和保健医生、厨师、勤务员;少将行政七级,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不同级别之间,待遇、权力地位的确相差很多,因此,除了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及对革命事业的贡献外,最初确定的评衔标准里,还有一条:要适当照顾到各方面军干部的相对平衡。 时任解放军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的宋任穷在几十年后回忆说,当时,少将以上军衔由军委直接掌握,所以工作量最大、难度最大的“平衡、排队”的任务,就落到了总干部部头上,他们认真研究、反复斟酌,而从最后结果来看,这种平衡因素起了相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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