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开放,并不是低空全面放开 随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推进,通用航空器数量正以每年15%的速度迅猛增长。诸如轻小型飞机、三角翼、滑翔伞、飞艇、热气球、航模等,飞行高度相对比较低、体积小、速度慢,被称为“低慢小”目标。“低慢小”航空器携带便利、操控简单,加之获取渠道多,给管控带来很大难度。防范处置“低慢小”肇事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小飞机、直升机飞入禁飞区,甚至降落在核心区域的事件屡见报端。 在我国,1000米以下低空由空军具体管辖和指挥,飞行须事前审批。 因此,低空开放并不是对所有的低空飞行活动亮绿灯,而是为指定空域具备一定资质、满足安全要求的飞行活动提供便利。低空飞行活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打造首都地区空中安全屏障,北空建立健全首都防空作战常态化形势分析研判处置机制,采取多种方法,提高早期预警、低空预警防范能力。深入开展研究,加强装备力量建设,优化雷达调整部署,挖掘武器装备潜能,提高战勤人员能力素质。强化敌情意识、首都意识、作战意识,树立分秒必争的时间观念,遇有情况第一时间组织转进、第一时间组织飞机升空、第一时间上报处置情况,关键时刻做到“一招制敌”。 与此同时,北空注重军地联合查处,积极开展军地平安创建活动。2013年7月,北空协调华北地区地方航管部门和几十家航空公司召开首都防空安全座谈会,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飞行报批手续,并会同民航加强行业监管。此后,违规飞行问题明显减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