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规,“低慢小”亟须加强管控 “必须加大对违法违规飞行的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标准,增加‘黑飞’等违规飞行成本和代价,达到有效震慑的目的。”北空作战处领导介绍说,每一次违规飞行,都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军民航飞行,不仅妨碍空防、空管的秩序,也有可能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怎样构筑首都地区有效防范处置“低慢小”肇事的安全屏障?业内人士建议从立法层面,明确“低慢小”航空器界定,细化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飞行处罚力度,达到有效管控目的。 有专家提出,必须综合考虑小型航空器可能造成的威胁,从航空器体积、载荷、航程和飞行速度、高度等方面,对需要管控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准确界定。 为加强对首都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的有效管控与查处,北空与军地多方联手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生产、销售、使用、飞行申报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并明确责任分工。 目前,军地双方已建立登记备案、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宣传报道、联合查处等联合管控处置5项机制。由地方政府和民航部门分区划片对“低慢小”航空器从研制、生产到飞行、报废等各个环节,特别是个人购买情况登记建案,军地各成员单位间建立常态化联席工作机制和直接通报关系。 近年来,北空加强首都空防空管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熟悉通用航空管理政策法规、了解飞行审批的相关规定。考虑到通用航空的发展和需求,他们在确保空防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对已经登记在册的航空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监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