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2014年12月刊报道,中国军事工业界的若干消息来源表示:目前研制的主要作战装备,尤其是陆海空军都完全针对跨越台海的作战需要,而且这些主战装备已经下发部队。经过5年的准备,目前的跨海作战准备已经形成了以重型气垫船、高速两栖战斗车、武装直升机、远程精确火箭炮、无人机为主的渡海装备。 中方认为在空中、海上,第三代战斗机、舰船,无论在数量、质量上都已经完全赶超了台海空军,因此一旦开战,台海制海权、制空权不在台湾一方。不过汉和认为,从第四次中东战争的经验来看以色列、阿拉伯空战的结果,台军飞行员的技术能力还略微可以抵消中国战斗机的数量、质量优势。对此中方技术人员认为:凭什么说中国战斗机飞行员的技术优势比台湾低?三代机的训练时间在他们之上,不交手,无法下结论。关于台海空战与第四次中东战争空战的对比是错误的、不能接受的。目前双方战斗机的质量是一代,台湾有的技术,中国都有,甚至超过,所有的中国预警机都是有源相控阵雷达制式。而第四次中东战争的阿拉伯、以色列战斗机差距依然隔代。以色列当年动用的是F-4、A-4,对应埃及的米格-21、苏-7。 首先是速度、其次是火力,可以看出,中国军队的对台主战装备近年来贯彻的是速度、火力优先的开发方针。得益于出口,新一代的中国军事装备技术数据被外部世界大致上了解,装备中国军队的同一类武器质量更高。例如AR1型多管火箭炮出口摩洛哥的射程是130公里,唯一一个中国炮兵师自己装备的是150公里射程,列装的目的是实现对台海中线的火力压制。2013年,解放军陆军开始接收AR3火箭炮,出口型射程220公里,自用型射程超过280公里。装备这种火箭炮意味着台湾本岛西部(北部、中部)主要机场、雷达基地、台北市被涵盖。 火箭炮的部署,针对台北,是不是意味着战争中,无差别地出现大规模杀伤的情况?就此中方人员表示:弹种的技术运用不同。为中国军队列装的AR2、AR3分别装备了BRE3、BRE8型弹头,使用卫星诱导,目前等待北斗全面完成,暂时可以运用格洛纳斯卫星制导,攻击的精度(CEP)低于50米,因此足以用于打击总统府、军兵种建筑物之内的目标。很多年前在中国网络上,传说中国军队装备了射程超过300公里、采用末段激光诱导的火箭炮,攻击台湾,对此,中国军队的消息来源表示:不需要,300公里以上的攻击目标,由战役战术导弹(弹道导弹)完成。本刊发现,中国的确为火箭炮安装了GPS+末段激光诱导技术,它们是射程70公里的SR5,CEP小于3米,甚至比惯性诱导的弹道导弹精度更高,因此严格意义上讲,目前多用途诱导火箭弹与弹道导弹只是称呼不同而已,结构已经十分相同,都采用末制导系统。 一旦开战,上述远程火箭弹有可能对台军雷霆2000系列火箭炮阵地、滩头装甲、火炮阵地实施大面积火力压制,雷霆2000射程40公里。从电视录像上看,AR2/3的射速与俄罗斯龙卷风火箭炮相同,2秒钟一发。低空的火力因为直-9W、直-10、直-19武装直升机的大批量装备而得到强化,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台军的阿帕奇等直升机,阿帕奇的总体性能在世界武装直升机中是最强、最好的,但是数量只有30余架,一旦失事,不能得到及时补充,直-10、直-19不存在这一问题。此外,由于较为小型化的机身,直-19的空中机动性、隐形性可能好过阿帕奇,一旦取得网络空间优势,直-19、直-10能够为陆军的AR2/AR3 火箭炮实施快速定位、战损评估、毁伤评估等。而且可以从空中直接打击台军滩头阵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