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已有“监市”城管“防火缉盗,这监市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城管的雏形。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 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城管的身份比较复杂,既有军人城管,也有警察城管。当然更多的是行政人员来当城管,如汉唐时相当于现代首都所在城市市长的“京兆尹”,其重要工作之一不是招商引资、增加GDP,而是城管执法。 宋代设立“街道司”士兵当“城管”。 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 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其部分职能也与现代城管局比较接近,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 城管局属于什么部门管? 各地城管人员的成分并不一样。多数像楼上所说是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有的地方的城管是事业编制。 1、归同级政府管理。所以有的城管局以政府名义处罚,责任由政府买单。 2、北京、上海、广东等由省人大立法的城市管理条例的市城管局、区城管局有执法权。 大多数城管局没有执法权。 3、执法主体有三种:(行政机关)法定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行政机关。城管不是其中之一的主体。 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授权执法,但执法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不是事业单位,城管是事业单位,所以没有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