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行公债 在1895年香港兴中会的章程中,有一份这类公债的早期版本。章程规定,兴中会的成员应邀购买价值十银元股票的,在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偿还一百元。孙中山还即兴加上了一句广告词:“此于公私皆有裨益,各有咸具爱国之诚,当踊跃从事,比之(向清政府)捐顶子买瓴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大炮才是真正的营销高手 1904年,孙中山在夏威夷也印制了每张一元的公债券,保证在中华民国建立以后每券偿还十元。 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在日本印制了面值中国币1000元的债券,仅售250元。承诺革命大功告成之后还本利千元,由起事之日始,限五年内还清。 孙中山在旧金山印制了面额为10、100、1000美元的债券。许诺共和国建立后,这种债券将成为国家法定货币。温哥华致公堂带头购买港币1万元,许多工人将整月工资都捐了出来。有的致公堂将会所楼房抵押筹款。加拿大各处致公堂共筹饷7万余港币,为各地华侨捐款的榜首。 他还许诺在共和国建立之后,按照分等级的办法给人们以特殊的荣誉和利益:100元中国币者,保证公民资格;1000元者,享有经营企事业的优先权;这样依次递升到100万元,就可以获得对公园的冠名权并树立雕像。 5.帮会华侨 孙中山八到新加坡,九到马来西亚,五赴越南,两赴泰国,还曾多次远赴美国、加拿大和欧洲,演讲的目的就是化缘,讨钱。有些钱是借的,当革命功成,债主前来索债时却碰了一鼻子灰。 不过为了革命,海外中产阶级华侨却是功不可没,所以才有那句“华侨为革命之母。” 黄花岗起义失败,洪门大佬司徒美堂将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维多利亚三地的四所致公堂大楼典押,筹到了所需款项15万元。 富商邓阴南跟随孙中山,为了广州起义,变卖了所有家产筹得一万多元作为经费。 南洋华侨出钱出力,还组成了800人的敢死队投身革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