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卖掉蒙满 在和日本谈判代表森恪的交涉中,孙中山提出,“汉冶萍断然实行日华合办,以筹五百万元,以招商局为担保借款一千万元。“并且承诺租借南满之事。 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流亡日本,致长函于大隈。函中承诺,“日本能助革命党,则有大利,可开放中国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日本制造品销入中国者免税,中国原料输入日本者亦免税。” 1915年2月5日,孙中山、陈其美与日本订立了《中日盟约》。条约规定,“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国”。 孙中山秘密会见了上原勇作,要求日本支援中国革命,承诺“中国新政府可以东北三省满洲的特殊权益全部让予日本,日本人口年年增多,东北三省的辽阔原野适于开拓。日本本来资源贫乏,而满洲,则毋庸讳言,富于重要的资源,日本瞩目斯土,乃当然之国策。对此,我等中华革命党员能予充分谅解,故可以满洲作为日本的特殊地区,承认日本移民和开拓的优先权。”“不仅满洲,中国本土的开发亦唯日本的工业、技术、金融力量是赖。” 孙中山在和日本社会活动家河上清的谈话中,表示“希望日本方面给予武器、军火和大量贷款”。而“一旦掌握了权力,将愉快地将满洲交给日本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