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规矩:“番妇”不准进广州城 洪任辉案结束后,清廷便把外商作为重点防范对象,两广总督李侍尧提出了一个“防范外夷”的规章,并得到了朝廷批准。其中一、二款,都是限制外商的行动和私生活的内容。 广州开埠之初,洋妇就和枪炮一样被拒之城外。当时远涉重洋而来的西洋妇女都暂时生活在船上。乾隆十一年(1746)开始,两广总督准许“番妇”居住澳门,厉行对外国妇女的查禁制度。 是案子总得有个了结。当事人 师夫人走了, 师也回了澳门。朝廷只好找相关人来说事,于是,那个送绿呢小轿给洋人的谢五做了替罪羊。 11月初,谢五被传拘监禁,罪名是:交结夷商,私送绿呢小轿。最后,总督李鸿宾与巡抚朱桂桢合议,结案:发往伊犁充当苦差,以示惩罚。 待李鸿宾等人把审判结果奏上报行,朝廷认可了,但谢五也已在狱中瘐毙了。 而后,李鸿宾等联名同拟8条关于夷务的章程上呈,除过去已有之外,特意将禁止“番妇”住馆、夷馆坐轿和偷运枪炮入省等3项明确强调加进。道光皇帝同意了。 实际上, 师夫人一案的处理,已使英国人摸清了大清帝国地方官的底牌。 过了3年,即道光十四年(1834),英国政府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在华的贸易垄断权结,专门设立了驻华商务监督,派律劳卑来粤,大班改为夷官,中、英之间一度发生严重纠纷,终于导致了鸦片战争。 “番妇”事件也成了英国商人煽动反华情绪的口实之一。鸦片战争之后,英国人可以“带家眷”寄居通商口岸的条文被明确载入 《南京条约》。 从此,大清帝国的街道上,常常能见到各种各样的“番妇”招摇过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