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敏 王克敏原籍中国浙江杭县(今余杭),生于广东。字叔鲁。清末举人。1903年任留日学生监督,后改任驻日使馆参赞。1907年回国后历任直隶交涉使等职。辛亥革命后,任中法实业银行中方总经理。1917年任中国银行总裁,并一度担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23年助曹锟贿选大总统。1932年起,历任南京国民政府东北政务委员、北平政务整理委员。1935年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叛国投敌。先后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和汉奸组织“新民会”会长、伪中华民国联合委员会主任委员、汪伪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汪伪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消息传来,大小汉奸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王克敏更是如此,他知道自己在华北恶贯满盈,华北第一号汉奸的帽子非他莫属。一开始蒋介石在电台上发表演说,强调对汉奸的处理“不论职守,只问行为”,使那些有侥幸心理的汉奸紧张的神经稍稍松弛了一些。几天后,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惩治汉奸条例,让汉奸们顿时异常紧张,他们四处奔走,寻找救命的门路。 1945年10月5日,王克敏接到戴笠的请柬,要他次日到东城兵马司胡同1号汪时璟的家里赴宴。同时接到请柬的,还有伪华北政府里任过职务的大小汉奸50多人。王克敏明白这是“鸿门宴”,但是还是硬着头皮去。院子内外军警戒备森严,让汉奸们产生了不祥之感。当戴笠宣布汉奸名单时,第一个名字就是王克敏,他听后顿时瘫倒在沙发上。随后,王克敏同其他汉奸人犯一起,被押往北城炮局监狱。1945年12月25日,王克敏在监狱内服毒自杀身亡。王克敏死后,其小妾及其女婿前往监狱收尸,在北平近郊的百林寺停灵三天,随后找了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将他草草埋葬。 一代汉奸王克敏终究未能逃脱历史的惩罚,可谓死有余辜。 王克敏最终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以汉奸罪被逮捕。1945年12月25日在狱中畏罪自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