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拆迁”这个词不知最早始于何时何地,不过违章建筑和拆迁的事情古来有之,也有不少旧时代关于“拆迁”的轶事,但却从未出现以自焚抵御拆迁的类似悲剧,也不会有把美国国旗插在房顶抵御拆迁的闹剧,还有各类“钉子户”。悲剧也好,闹剧也罢,都折射出时代的焦虑和特色。 虽然古代是个极权社会,在中国古代的皇帝中,也不乏慎重处理拆迁问题、顾及拆迁户的利益的。清顺治帝时,北京曾有一次牵涉城内几乎所有汉族官员和民众的大搬迁。这次大搬迁处理得较为稳妥。当时顺治帝为避免清朝建立之初满汉两族矛盾纷争,决定推行满汉划城而居——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举措。 顺治五年(1648)八月十九日,皇帝下令:“……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除八旗充投汉人不令迁移外,凡汉官及商民等,尽徙南城居住,其原房或拆去另盖,或质卖取价,各从其便。朕重念迁移累民,著户工二部详查房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令各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 规定除编入八旗的汉人外,所有汉族官员及商民,一律迁移南城。原来居住的房屋,或者拆去重盖,或者将它卖掉。户部、工部查实房屋间数,每间给予四两银子的补偿。此银须由各拆迁户亲自到户部衙门领取,不得让有关官员发放,以防止这些官员克扣、吞没拆迁补偿银两。而且顺治几次强调关于对拆迁户的补偿事宜,一定要先给银子,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似没有催逼之意,较为尊重拆迁户。就这样,一次本来极易引发风潮的拆迁,因为顺治帝妥善处理了拆迁补偿,得以较为顺利地完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