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斯的死,《史记》中有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这样看来,古代名相中死的最惨的就是李斯了。 所谓“五刑”,是指对罪犯所实施的五种刑罚。先秦的五刑是墨、劓、剕、宫、大辟。 这种惨绝人寰的刑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正在一步步向着较文明、较人道的方向发展,到隋朝的时候已经和之前大不相同了。 但李斯没有那么幸运的生在隋朝,只有在秦朝坐以待毙了。 秦朝的五刑虽然比先秦时期有所进步,但从《大秦律》中仍能感觉到这种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的极端残忍。 其法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 通过文字记载,很难想象到出李斯受刑的情景。如果先实施五刑,碎了尸,腰斩便无法进行;若先行腰斩,截成两段,那么刺脸、劓鼻、剁肢、笞杀都失去了意义。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五刑和腰斩结合起来执行,先刺脸、劓鼻、剁肢,随后腰斩,接着砍头,最后…… 被施以五刑,这不能不说是残酷现实对李斯个人的极大嘲讽。其一,李斯是《大秦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五刑的内容都有可能是他参与定制的,如今他自己却成了“俎上鱼肉”,最后由他训练出来的刀客,按照他厘定的刑罚,一项一项,一刀一刀的被结果了性命,真是应了那句“自作孽,不可活。” 五刑实施起来是一个漫长、甚至无限延长的死亡过程,在这一个极其复杂的死亡过程中,李斯感受到的是从阵阵刺痛,到钻心剧痛,再到痛不欲生,最后到了不知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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