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藤和李鸿章的谈判 四月九日,李经方提出修正案,同意割让辽东的安东县、宽甸县、凤凰厅和岫岩州四地,以及澎湖列岛,赔款要求减至一亿两。据此,双方于十日又举行了第四次谈判,李鸿章伤势未愈,但考虑到事态严重,也强起亲自与会。姑录辩论简要记录如下(以下是实录,非虚构): 伊藤博文假意慰问了李鸿章几句后,便说:“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李鸿章说:“难道不准分辨?” 伊藤博文说:“只管辨论。但不能减少。” 李:“即以此已译三端开议。第一,赔款二万万,为数甚巨,不能担当。” 伊:“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再战则款更钜矣。” 李:“赔款如此,固不能给,更钜更不能给,还请少减。” 伊云:“万难再减,此乃战后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核计贵国开销之数,远不及二万万两。负担如此巨款,必借洋债。洋债本息甚巨,中国实无偿还此等债务之财源。” 伊:“中国之地,十倍于日本,中国之民四百兆,财源甚广,开源尚易,国有急难,人才易出,即可用以开源。” 李:“中国请尔为首相,何如?” 伊:“当奏皇上,甚愿前往。” 李:“奏如不允,尔不能去。尔当设身处地,将我为难光景,细为体谅。果照此数,写明约内,外国必知将借洋债,方能赔偿,势必以重息要我。债不能借,款不能还,失信贵国,又将复战。何苦相逼太甚!” 伊:“借债还款,此乃中国之责。” 李:“不能还,则如之何?” 伊:“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至此数,万难再减。” 李:“总请再减。”伊:“无可减矣。” 李:“既得地税,尚要赔款,将如之何?” 伊:“无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