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独立,是中华民族自清末战乱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丢失外蒙古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数年来一直是民间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关于责任的界定,由另外一篇文章分析,本文重点通过过硬的历史文件论证蒋介石是否承认过外蒙古独立。 当然这个问题也是双方争锋的汇聚点之一,之所以有不同的观点,主要在于对现存史料理解的不同。争论双方所争论的“现存”史料主要包括三者:《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华民国的地图、蒋介石的日记。 其实这个问题的争论根本核心就在于对《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认知,地图和日记不过是佐证。 笔者在国内搜索引擎搜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相关资料时,惊奇的发现数个不同版本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不同版本之间言辞各有不同,但大致意思可归为两类:官方版本和民间版本。  官方版本以百度百科为代表,民间版各大论坛都有,以下列出原文: 民间版:真实的中华民国和苏联加盟条约(根据英文版翻译) 1.苏联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国地位;苏联必须在1950年前撤走在外蒙古境内的所有驻军。苏联同意中国ZF对蒙古的驻军,但其驻军不能用来反对苏联。苏联强烈要求25年以内中国政府同意外蒙古举行公民表决,由联合国监督表决的公平性。 2.中华民国ZF声明对外蒙古有不可质辩的主权,中国政府 1950年10月10日恢复对外蒙古驻军,用于保护领土完整,不用于反对苏联,在同一时间实行蒙古高度自治。中华民国同意 100年以内让外蒙古人民举行公民表决,由联合国监督表决的公平性。公民表决的先决条件是1911年被苏联用武力驱逐出去的原外蒙各族居民迁回原地,参与投票。中国ZF认为,公民表决是决定自治,不是决定独立。 3.双方同意就蒙古问题继续进行谈判。双方同意就东蒙问题继续进行谈判。 官方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共八条,主要内容是:“…………中华民国政府声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公民投票证实其独立的愿望,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之独立。” 民间版被很多人奉若圣典,认为政府编纂的历史又一次欺骗了他,国民党明明说的是承认自治,怎么一下子变成了承认蒙古的独立了?自治和独立是一回事吗? 对此我也深有疑惑,翻看了不少有关论述,但是都被质疑:“大陆的说法可信吗?”一下子我就找到了思路,去国外找找答案。于是翻墙找到了维基文库,相信很多人对它深有了解。 于是,答案出现了,而且很简单。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官方正式的称谓叫《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分正文和换文两个部分,正文就是一些同盟条约的套话,关键问题都在换文中体现,关于蒙古的论述,原文如下: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換文 1945年8月14日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 (丙)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致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玆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卽以其現在之邊界爲邊界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准後發生拘束力。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歷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王世杰(簽名) 王世杰代表中华民国在此条约上签字之后,1945年10月20日,外蒙人民在外蒙当局的监视和控制下进行公民投票,结果显示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独立。 真相如何,一目了然。 质疑维基文库文献真实性的同志,还有例证可证明当时签订的条约后,国民党承认外蒙古独立的真实性。 民国36年(1947年),内政部发布《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其中凡例八规定:“蒙古地方虽经我政府于民国35年1月5日承认其独立,但详确疆界,尚待勘定。” 法律是死的,这都是硬的不能再硬的史料,足以证明蒋介石当时的态度。 1953年,他宣布废除1945年中苏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现今被作为蒋介石顽强抵抗国际强国欺压仍不屈服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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