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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状元自费东渡留学:归国执掌广东法政学堂(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1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成绩优异打动日本著名法学家
     说来有趣,夏同龢是1898年、也即戊戌维新之年被钦点的状元,但翻开他应对殿试策问的文章,通篇尽是“致治之道无过于法祖”、“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这样的语调,用我们今天的理解来说,压根就是个反对变法的守旧派。这么一个思想保守的人,何以在数年之后作出自费到日本法政大学深造的决定呢?要知道,他那时已是官至四品的翰林院修撰,又是状元出身,这自费留学的举动算得上惊世骇俗,因而上了当时《东方杂志》的“头条”,被誉为“复能以第一人之清望而入他国学校为学生,其志量加人一等”。这巨大转变的动力来源于何处呢?从其活动年表上看,夏同龢中了状元的第二年,即到广东游历,在这里认识了爱国诗人丘逢甲,并结为一生挚友,随后他又前往澳门,结识了一批维新改良人士。我虽然没有确切证据,但推测是这次广东之行改变了他的思想,却也不算毫无依据。
     夏同龢只在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班学了一年,但他优异的成绩令当时的法政大学校长、日本近代法学奠基人之一梅谦次郎印象十分深刻。1905年7月,日本《法律新闻》刊载了夏同龢接受记者采访的笔录,他在其间表达了“使法律思想普及于国民,则国立自强”的救国理念。当年,8月29日,夏同龢编著的《行政法》得以出版,这也是中国最早的行政法学类书籍之一。从此,戊戌状元夏同龢转型为中国近代法律先驱之一。


     办校外补习班普及法律思想
     1905年年底,夏同龢学成归国,接受两广总督邀请,出任广东法政学堂监督,从此开始了“普及法律思想”的实践。他主持制定学堂章程,将法学通论、比较宪法、民法、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数十门近代法学课程纳入课表;他从日本聘请多名学者,来学堂执教,在法政学堂自编的月刊《法政丛志》上,常有外籍教员和学生就法学前沿问题展开的精彩答问,颇有教学相长的味道;他期待通过学校教育,使“官绅和谐,推暨于民,或从此一线”,这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了;为了实现“使国民皆有法律知识”的理想,他甚至还办起了“校外补习班”,从而出现了“校内千余人,校外也有千余人接受法政教育,非常繁盛”的景象。
     辛亥革命后,夏同龢当选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从此离开广东法政学堂,法政学堂之后也更名为广东公立政法专门学校,翻开了新的篇章。不过,他培养的毕业生,大多数成了广东亟须的第一批法律人才。一个昔日拒“变法”于千里之外的传统读书人,最后却成了将舶来的法律教育引入中国的先驱之一。从外表上看,这样的转变十分戏剧化,但究其原因,不过是他从未放弃忧国忧民的情怀和求真探索的努力而已。不管时代如何变化,这样的品质总是稀缺而宝贵的,这也是我愿意把夏同龢与广东法政学堂的故事写下来的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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