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孝文帝还规定高官娶妻必须看门第,以门品定官位 当时战乱纷争,励精图治的北魏孝文帝出台了很多“创新”政策,上面两道诏书堪称善政良策。但是,急于改革、倾心汉化的魏孝文帝拓跋宏也使了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招式,譬如,“门第婚姻”即为一例。 在当时,皇族元氏(即拓跋氏)等级最高,此外,鲜卑八个大姓与北方汉人世族崔、卢、李、郑四姓门第相当,政府公开鼓励鲜卑人和汉人的贵族按门第互通婚姻。在这个“门第婚姻”上,拓跋宏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记载,公元496年,“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 只要是他赏识的贵族名门世家,拓跋宏就要纳其女为后宫,以此提高皇族的高贵血统。最荒唐的是,他嫌六个皇弟以前娶的原配妻子,身世都不高贵,拿不出手,直接给六个皇弟下令“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并重新给他们一一指定了婚配对象,个个都是出自名门望族的女子。 这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很多人认为“诏诸王改纳室,则大悖于人伦”。“此诏一出,天下何观!”然而,魏孝文帝照样实施“门第婚姻”,上行下效,在北魏形成了注重门第、以门品定官位的陋习,逐渐导致了北魏后期吏治的混乱腐败。 ![]() 4、北周禁止女人施粉黛,朱元璋只让农民穿细纱绢布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记载,北周的天元皇帝“骄侈弥甚,务自尊大,无所顾惮,国之仪典,率情变更”。他常常对大臣们说,自己就是“天”,并“自带绶,冠通天冠,加金附蝉”。 为了突出自己,他下了道“三不许”指令:大臣们不许用绶带,不许在帽子上插金蝉,不许官员的姓名中有“天”、“高”、上”、“大”的字眼。假如官员的名字中有了这些字眼的话,“官名有犯,皆改之”,譬如改姓“高”的人为姓“姜”,等等。 政府还颁布圣旨:“令天下车皆以浑木为轮,禁天下妇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宫人,皆黄眉墨妆”。除非是皇宫里的女人,民间的女性一律不许打扮得忒漂亮。车轮必须用浑木做,女性不许施粉黛。 真不知道,这些国策,让公务人员怎么去监督实施?然而,历史上确确实实地存在过。 孟森的《明史讲义》中记载,明朝初年,朱元璋实行重本抑末的政策,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令:农民之家,允许穿细纱绢布,做生意的家庭,只许穿布衣裳;农民之家,只要有一个人做生意的,也不许穿细纱。 细纱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穿的,只有纯粹的务农之家才能穿,商人再有钱,也只能穿布衣裳。在那时,农民连填饱肚子都成问题的话,还有什么能力买细纱绢布呢?农民皇帝出台的这个政策,真够雷人的! 其实,在封建专制的古代历史上,“另类”的政策,虽然层出不穷,但是,几乎都是昙花一现,神马都成浮云,只有得到百姓认同拥护、推动社会进步的政令,才是治国的长久良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