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事实上就等于说岳飞之被害是完全应当的,是没有什么冤枉可言的。这是为秦桧、赵构残害民族英雄的罪行喝采,是一种荒谬绝伦的议论!南宋初年的武将中诚然有些十分嚣张的,但是岳飞的作风却不是那样。如果确是为防制武将跋扈而杀一儆百,则最应该收拾的是刘光世和张俊,万无杀及岳飞之理。今竟先从岳飞开刀,这就显而易见得是别有阴谋,是与制裁武将一事别不相干的。 二是,认为岳飞的被害,是因为他经常叫喊“迎还二圣”(徽钦二帝)的口号,深为赵构所忌之故。明代的文徵明在《满江红》词中所说“念徽钦若返,此身何属”及“笑区区一桧有何能,逢其欲”,至今还有人加以援引。其实,这样的解释也不符合历史实际。 “迎二圣,归京阙”的口号,在南宋政权建立之初,的确是每个主张武力抗金的人都经常叫喊的,岳飞也是其中之一。但是,到1135年以后,宋徽宗已经死在金国的五国城,而这时金国贵族又常常声言,要把宋钦宗或其子送回开封,重新把他册封为宋的皇帝,借以向伪齐的刘豫和南宋的赵构进行一箭双雕的恫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旧强调迎还钦宗的主张,那就无异于作敌人的应声虫,并且以行动与敌人互相配合了,这当然是岳飞万万不肯为的。所以,自1136年以后,不论在任何场合,岳飞都不再提迎还钦宗的事了。所以,以为岳飞因主张迎还钦宗而遭赵构毒手之说,是完全昧于史实的一种无稽之谈。 岳飞之死,乃是南宋政府中抗战派与投降派尖锐斗争的又一回合的悲剧结局。岳飞的杀身之祸,只是因为他坚持以武力抗击金人,坚决反对卖国投降的所谓“讲和”而招惹了的。是秦桧和赵构共同对他下的毒手。正是因为岳飞始终一贯地坚持收复失地、报仇雪耻,特别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叛卖国家和民族的罪行,虽遭受到投降派君相的忌恨而不稍改变,且终至以身殉之,所以他才成为我国历史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岳飞为此而生,为此而死,他的死,大义凛然,重于泰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