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书铁券的内容可以分为四个方面,首先是赐予的日期和被赐者的姓名、官职以及属地;其次是被赐者的功绩;然后是皇帝许下的诺言,其中最主要的当然就是免死或免罪的部分;最后就是皇帝的誓言,这是给丹书铁券赋予法律效力,证明丹书铁券的内容是合理合法的,记录在案后便受国家律法的保护。 网络配图 丹书铁券的形状分为两种,一种是圆筒状,刻字镶金后一分为二,朝廷(一般是皇家的内务府)和被赐者一人一半,能合在一起的便是真品。还有一种是瓦片状,这种丹书铁券不分开保存,而是正面赐给受赏者,朝廷只留下文字记载。 当然,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皇帝不爽了照样可以赐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