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些“议罪银”没有明确的数额,伸缩性极大。全靠当事人根据所谓的实际情况把握,是多是少只凭一张嘴,谁的嘴大谁说了算。皇帝不说罚多少,受罚者自己报数就只能往高里说,万一报少了,皇帝不满意,给顶回去,那就算白报了,丧失了缴钱免罪的机会。这种潜规则自然成了破坏制度的重要一环。 其次,交了钱就可以免罪。受罚者食髓知味,会丧失对渎职违章的警惕。反正花钱就能摆平,那就犯了受罚,罚了再犯,千锤百炼。花钱免罪无疑是对罪恶的包庇与纵容,从而引发社会对善恶判断的失序。 第三,受罚者白花花的银子拿出去了,他还得拼命把这些钱挣回来。即使不为盈余,他也得把这个窟窿堵上,想方设法抠钱。这种情况下,哪里还有心思理政,哪里还会想着为民服务?他得先为钱服务。最重要的是,他通过什么方式搜刮钱财?当然是违法手段,按部就班,一分一分地挣辛苦钱,猴年马月也挣不够这笔巨款。于是,一层层盘剥下去,最后都转嫁到底层百姓身上。 ![]() 网络配图 那么,被罚的钱哪里去了呢?如果进入国库,用于发展民生,花到老百姓身上,倒也罢了。而事实上这些钱最后都进了内务府,也就是皇帝的私人账户。据说,广储司银库所收罚款,每月都要将数目开单呈报给乾隆皇帝的大管家和珅,开报时要逐项列报罚款人之姓名,缴款数目,以及已缴未缴情况,再由和珅转奏皇帝。皇帝精着呢,谁少给了都得收拾他——官员犯错,皇帝得钱,岂不快哉。到最后,那些高级官员成了皇帝的“白手套”,专替最高决策者搜刮,最高决策者成了罪恶之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