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安立,朝鲜儒林人士,清末来华,民国初加入中国籍,从事过教育、矿业、排日活动、东北朝鲜人独立自治及韩国独立运动,与中国不同地域的官方高层张作霖、孙中山等也曾有过接触。他思想活跃,行迹与活动遍布中、日、韩三国。在中国东北、华北、华东、华南都有其活动踪影。从其不同时期的重要活动可以看到,朝鲜移民中的儒林人士在华心路历程及朝鲜移民国家认同意识的特点。 关键词:清末民国;朝鲜移民;国家认同;儒林人士;郑安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朝鲜族历史发展与国家认同建构研究”(13BMZ019) 作者简介:刘智文(1964—),男,教授,历史学博士,从事明清史与东北民族史研究;梁启正(1976—),男,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从事高句丽史与东北民族史研究。 一、郑安立简介 郑安立,别名郑永泽,1872年(明治五年一月),生于朝鲜忠清北道镇川郡镇川面台洛里[1]227。中日甲午战争后,朝鲜与中国脱离宗藩关系,1897年朝鲜改称大韩帝国,逐步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07(明治四十年)大韩帝国军队解散,郑安立对国家现状与前途悲观,于翌年(1908)迁居当时的“间岛”(今延边)龙井村[1]227。在延吉期间,参加过孔教会,从事传统民族教育、矿业开采;为朝鲜移民入籍及反对日本侵犯中国主权、滥捕朝鲜移民事,曾数次上书中国官府,且奔走于关内外,他本人也于民国年间加入中国籍。为谋求朝鲜独立运动及在华朝鲜移民独立自治,曾先后奔走于北京、哈尔滨、上海等地,与中国不同地域的官方上层张作霖、孙中山、陈炯明等也曾有过接触。期间“屡次归鲜,亦曾东渡内地(日本)”[2]227。三一运动前夕,农历戊午(1918)年12月,与亡命吉林的39名韩国独立运动者最先签名发表了《大韩独立宣言书》(《戊午独立宣言书》)。1919—1920年,郑安立参与了上海“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建立,在庶务部任职人员中有其名字。②1920年,郑安立曾组织古朝鲜古史研究会。③1930年11月,“返回其住址(上海法租界西爱咸斯路三三七号)。满洲事变后,为成立东亚国际联盟陈请东京高官”[1]227。1945年朝鲜半岛解放后,以建国委员身份回到韩国。 二、郑安立主要活动与事迹 1.筹建东边民族亲协会 1913年(中华民国二年十月),郑安立与延边部分志同道合者起草了《东边民族亲协筹备宣言书与会章》。十一月(1913)初四日,当地孔教会著名人士金鼎奎与郑安立见面。金是1909年7月来华的朝鲜儒林派反日人士,二人也可谓志趣相同。金“欲因此时机, 团合民心, 将议举事”, 安立喜, 卽出《东边民族亲协筹备宣言书与会章》示之, 全文如下[2]527-530。 《东边民族亲协筹备宣言书》: 东边各属, 现在韩族侨民, 移垦居留, 数逾百万, 安居耕凿, 向化中邦。但从来未有联合机关, 俾共谋生计上幸福, 宣达中韩互相间之感情。査三韩民族, 本系一家, 同为神明之遗胄,今时势迁移, 韩邦沦灭, 侨民输诚中国,尽室偕来,居留吉、奉两省, 远者已越三十余年, 近更襁负前来, 甘心归化, 若非联合机关, 以相援助, 遇有疾苦, 及政治上待遇之不平, 殊不足安侨民慕义向风之念。兹本会组织方始, 尙在筹备时代, 时略定简章, 期我同志, 固结团体, 开发智识,但会员应以循分良民, 确系归化中国者为限, 如有身居中土, 宗旨与本会联合之意相背者, 概行屛弃。愿我四千年旧邦同胞, 共矢热心自卫邦旋。 《东边民族亲协会筹备书会章》: (一)本会以吉奉东境华韩人, 合组而成。定名为亲协会, 设筹备本部于延吉, 设事务所于吉林省, 诚俟会员旣多耳,议开成立大会, 更定会章, 但本会宗旨, 始终不能稍背。 (二)本会以保障人权,扶持危苦,浚发文明,奖励实业为旨,而以普及华文,爱国保种为归东。 (三)本会范围, 以华人及归华韩人杂居地内为限。 (四)本会会员资格, 民国士民, 及归华士民中, 具有爱重同族, 倾向中华民国者为限。 (五)本会职员, 本部, 设会长一人, 副会长一人, 总务二人, 干事、评议员各几人,凡韩侨杂居之地方, 每五百户乡, 置同部部长一人,干事评议员各几人, 吉林事务部, 设事务部长一人,干事评议员各几人,随宜临时额定。 (六)本会及事务部经费, 以特别捐担任。 (七)会中重要事项, 报告于事务部长, 承认后施也。 (八)本会会员有购览本省报纸, 及事务部发行书报之义务。 (九)每月本部通信吉省事务部, 至少二次, 如有要事, 应彼此常常报告。 《会章》所提东边属即东边道。此会是否最终建立、运行情况不得而知,虽仍然自称为“韩族侨民”,但透露出的思想有许多值得称道之处:拟议建立中韩合作组织,表明朝鲜移民上层儒林人士认识到了中韩联合的重要性。“亲协会”,顾名思义有中韩两族亲近相互协助之意,也有本族人员遇有疾苦及政治上待遇之不平而相互援助之含义,表明其上层儒林人士重视维护人权观念。“亲协会”中韩民以亲华入籍和奉公守法者为主,实际等于“亲华协会”。 2.身为校监暗助农务契、孔教会,遭遇垦民会打击 清末民初,延边地区朝鲜移民社会内部阶层分化、派系分明。垦民会与农务契、孔教会政治上都属于亲华反日派,但文化理念上截然相反。前者不仅政治上激进亲华反日,文化上主张坚决剃发易服、归化入籍;在教育问题上,主张兴办近代新学,摒弃传统旧学,其中相当一部人宗教信仰还属于基督教。农务契、孔教会成员多数是儒林人士,其中很多人来华较早,经济上较富裕,思想保守,崇尚儒学,反对垦民会所主张的近代教育和维新思想,亲华实质是想要保持中华传统文化,坚守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反对剃发入籍,甚至视入籍为叛逆行为。因理念不同,双方矛盾激化闹至官府,甚至大打出手。郑安立因暗助农务契、孔教会,因而也受到垦民会的攻击。《龙渊金鼎奎日记》载[2]546-553: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癸巳……是暮得北营来报, 则农务契人洪子文,崔南熏,崔武铉等, 愤垦民会之专肆行动, 动延、和、汪三县人民万余, 入延吉府, 指陈李同春、金立、都成辈之种种罪状,县长拒之不得, 为批谕民,其批曰:“据呈垦民会有籍査户口, 按户勒索三角钱情事, 如果属实, 卽系藉端, 确派殊于禁令, 仰候严行, 取缔革除, 以安民生。” 于是众民方且解散,垦民会人金日锡为名者, 敢持枪械, 突入众中, 欲将放射,众愤猝剧, 一场诘打之际, 县长来至县街, 见日锡之被殴, 为欲抱躯而去, 苍黄中亦伤手背,于斯时也, 官兵四出, 捕捉众民, 冠网衣服, 无数裂破, 烟台与体封, 亦多见失于官兵巡警之手, 而被打不起者, 数十余人,捉囚于巡警局, 已而逐放, 众愤澎极, 宁欲无生云云。 ……三县士林, 承北京孔敎总会认准, 得各公署赞成后, 阴十一月初二日, 开会于延吉劝学所,其翌日以讲会次暂借吉新女学校, 数点钟间, 多士齐会之际, 李同春、金立、都成辈, 带同彼党多数, 突入多士会中, 污辱毒拳, 无所不至, 继打许借该校之校监郑安立, 几至危境,凶辈悖举, 宁欲无言,且以吉新校言之, 乃几个人所设, 初非耶苏敎中所立, 则借不借, 何关于垦民会中乎,幸赖劝学所长程全胜氏, 躬临严斥, 仅免大众之重伤。……夜间复至吉新女学校校监郑安立家中, 意欲寻殴, 幸郑君早已隐避, 未致受辱。现孔教会已在观察使署, 指陈李同春种种罪恶。…… 阴历本月初三日, 开孔敎讲经会于吉新女学堂, 彼凶辈金立, 都成等, 辱骂孔圣, 殴打校监郑安立, 并言尔敢以校监之名义, 擅借学校于孔敎讲经, 罪当致死,夫借校设讲, 非郑安立个人之意, 乃本会全体之商请也。然则郑君被殴, 卽本会全体被殴也。彼金立等, 何蔑侮孔敎, 至于此极, 伏愿观察使览核正刑, 以伸士民公愤云云。 尽管郑安立并非孔教会会员,但既借校舍于孔教会讲学即已表明其倾向保守派,维护本民族传统。 3.为维护朝鲜移民利益,从吉林引进大律师维权 中华民国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郑安立为维护朝鲜移民利益,从吉林聘请大律师傅真东来延吉设立律师事务所维权,通告如下: 嗟, 我韩族种散国外, 其归化中华, 侨居延吉者, 实占多数,其生命财产及一切应享之权利, 多被外人侵凌, 或畏其势而不敢争, 或不知法而不能诉, 坐视权利之丧失,冤抑莫伸,甚至无辜被害者, 日不乏人,推原其故, 盖法庭为受诉机关, 代理呈诉者无人, 査律师为司法上三大职务, 以拥护人民权利为宗旨,鄙人因不惜跋涉之艰难, 特在省垣聘请大律师傅真东先生, 来延设立事务所,藉以保护我韩族同胞之生命财产,凡关于诉讼案件, 及一切法律行为, 先生槪可代理,从此人权赖以保障, 寃无盆覆,特此介绍[2]558-559。 《通告》中仍自称是韩族,所聘律师傅真东,单从名字上和“同胞”推测当也是韩族。《通告》中所说“外人”应是广义的,应指韩族之外的所有人。依靠本族成员,走法律途径保护本族民众权益不受侵犯,是郑安立的良好愿望。至于效果如何,囿于史料不得而知。 4.联名数百人因请愿入籍禀控前延吉县、道两级衙门最高长官 郑安立在华期间较成功的几件事之一,即是因请愿入籍禀控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延吉道尹陶彬,迫使最高当局对地方官之不当做出处罚。 此事源于民国二年(1913)年初后,延边地区郑安立等韩民入籍者五百余人陆续请愿入籍,按中华民国国籍法完全符合规定,延吉县知事关云从在韩民入籍问题上索要规费,承诺上报听候部照,但仅报到延吉道陶彬处,陶彬并未继续上报至省,以至部照延误二年多未发。民国四年(1915),《中日满蒙条约》签订,日本主张此前所签《间岛协约》无效,试图将土地商租权和领事裁判权扩大到所有韩民聚居地,包括延边韩民所处的杂居区。韩民顿感生存环境恶化、形势不利,急需入籍获得中国保护从而摆脱日本控制。且时值新任延吉县知事张诒,鉴于日本煽动延边地区韩民赢得民心,1915年8月16日,出榜发布安民告示,阐明了中国政府优惠韩移民的方针,稳定社会秩序。其全文如下: 为政之道首患官民隔阖,上下之情不合,弊端遂以百出。古之良吏下车先问民间疾苦,临食不忌颗粒艰难,以故教化风行舆情允洽,政治之隆良有以也。本县甫莅斯土,时以勤求民隐为怀,诚以地方休戚,间闾困苦,若非真知灼见,其地方上何者宜兴,何者宜革,一切亦无从者著手,况际兹时局艰危,民生凋敝,左宜上下一心,力图振作,此凯切布告我闾属父老子弟,暨商民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无论华垦人民,凡隶于辖境者,如有公益事项,以及因难,情形不论何时,尽可来署面陈,本县定当随时接见,相与以诚,如非无理要求,必预酌该办理,须知本县,系专为周诏得访起见,尔等务各善体此意,披沥相期,勿违勿隐,一候本县庶政布置相有端绪,再行驱车亲历各乡实地巡察,躬亲访问,暴则除之,良则安之,用示本县一视同仁之,至急特此布告,成使闻知[3]。 布告发出不久,延吉县公署新设接待室,由韩民翻译专门接待来访韩民,帮解决困难。就是在形势逼迫、新任县知事的鼓励下,郑安立等五百余人于中华民国四年(1915)十月,向新任县知事禀催两年前请愿入籍事宜为何延误至今。县知事张诒批示:“查前任移交入藉名册共五百余名,当时仅详报道伊署,并未详省达部,是以部照至今未发,须速缮具愿书及保证书,听候详请部,勿延切切,此批。中华民国四年(1915)十月二十九日。”前任县知事未将入籍申请未送达省里的结果让郑安立等“深为诧异”与愤慨,于是在张诒的支持下,于是年十一月初一日,以郑安立为首的五百余人联名向民国政府内务部最高长官上书,禀控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道尹陶彬,要求“惩戒”二人。禀控如下:④“ 禀为请原入藉有年 许可执照迄未转与发领 究其原因 系由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徒取钱文 延吉道陶彬不予详报 至今财去効无 心难容忍 请予依法查办并体恤情形 以严所惩而毕所愿事 ?安立等五百余人原系韩民 因悼故国之沦亡 遂仰大邦之风化 相负禾耜来兹乐土 或买地而耕 或领荒而垦 饮和食德 相安有年?爰于民国二年相与陆续请愿入藉 各具呈保 投递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 关云从索取安立等五百余人 每(人)官帖钱一吊五百至五吊不等 当时蒙批称查核请咨发照等因 此批每人一份在案 乃安立等五百余人静候至今 为日已属不少 而许可执照迄未见转与发领 安立等五百余人深为诧异 投禀现任延吉县知事张诒 禀批乃知 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徒取钱文 延吉道尹陶彬不予详报情形 查安立等五百余人 大都务农为业 非无自食能力 亦非品行不端正 有住所又早在陆续五年以上 如此请愿入藉 谅在许可之列 而今竟徒费钱文 未续所愿 则此延候两年之久 已觉令人烦苦 依修正国藉法施行规则第一条规定 重新具书具保 则安立等有五百余人之多 岂不大滋繁扰也 即安之富国之图 先在于庶 为政之道 急于得民 民之归也 安可弃乎 安立等五百余人之请愿入藉 而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竟徒取钱文 延吉县道乡陶彬竟不予详报 是否合法应惩究 安立等五百余人对于请愿入藉 业已具呈具保且出钱文 至今尚否有效 安立等五百余人对于入藉之事愿心最切 而若此种之办法 似实愚昧不明 理合禀请大部准予依法查办 并体恤情形 以严所惩 而毕所愿不胜瞻感待命之至 再原批钞附粘各件 以便览悉 合并声明 谨禀内务部总、次长钧鉴 延吉县人郑安立 年四十三岁 住延吉县街教员 金禹钟 年四十七岁 尚义社母鹿沟业农 边财顺 年三十三岁 守信社二道沟业农 等五百余人谨禀 中华民国四年十一月初一日 当月二十四日,郑安立等人再次联名专门禀控延吉道尹陶彬“怠玩职务、误国误民,应予依法纠效”: 禀为告诉延吉道尹陶彬 怠玩职务 误国误民 应予依法纠效 另行呈请捒员来任以重国家而重人民事?查近来吉长日报电闻栏内载有:日本以中国国籍不完全 对于韩民之在延吉道所管辖区域内之二千余 不能认为中国国民 应归该国治理云云 而查韩民之无端被捕于日领者 自去年至于今日约有五六十人之多 如延吉县小营子垦民学校之长金夏锡 教员文某?延吉县帽山前垦民学校教员李镇 永川及延吉县头道沟铧子尖子之有大租熟地数百垧或数十垧之在崔万山 全云五 金河龙等其最著者也 延吉道内各警都不敢过问 延吉道尹陶彬亦多置不理 即或照会请求释放 而日领或允或不允 该道恒俯首听之 韩民由此异常骇惧 痛哭无状 究不知该道对于无端被捕之韩民曾否详请照约交涉 伏思韩民自协定中韩界务条约以来 越垦杂居多于华民二倍以上 所有权利义务都依法 今习惯相安 请愿入藉 该道尹未予详报递到大部 致使许可执照无由得而发给 事被日人闻知今竟酿出国际交涉 韩民被捕情事如前述 假使道尹对于入藉一事早予详报 韩民有照可凭 既早属中国人 民即应归中国法治 日人何得而捕去 即交涉亦何由而起 殊不谓该道尹月领薪俸数百元 而乃怠玩职务 误国误民若此 此次韩民遭害 中国法律被人訾议者 由该道尹不职所致 现今中韩人民都如是称说 而痛恨太息于不置 似此尚任该道尹而不追究 日本将益轻视中国 任所难为 韩民生命 日濒于危 中国主权日就于削 不待著黾 谅可预识?此岂为国之道哉 抑韩民将何以处之而不知痛苦何似也 为此具禀 诉请大部准将延吉道尹陶彬迅予依法纠效 另行呈请捒员 以重国家而保人命 不胜馨香祷祝之至 安立等五百余人本月一日所递之禀案内中关于入藉一事 今为最要 应请迅予查办 藉俾早得所愿 以免日人无端逮捕之祸 实沾德并声明谨禀内务总、次长钧鉴 年址在卷 郑安立 金禹钟 边财顺等五百余人谨禀 两次上告信触动了最高当局,特别是第二次作用最大。当月内务部总长收到禀控信后,吩咐转行吉林巡按使核实处理涉案官员。并于十二月十九日致函外交部《韩侨郑安立等因请愿入籍禀控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等各情形》“请查照”,函件如下:⑤ 命密启者本部 前因韩侨郑安立等禀控前延吉知县知事关云从 因请愿入籍需索归费暨延吉道尹陶彬压搁全案延不详省等情。当经密咨吉林巡按使派员查复,如果属实,据实密殚在案。兹又提续控该道尹怠玩职务,误国误民,请于依法纠弹等情到部。查核韩侨等请愿归化在民国二年(1913),倘入籍手续早经办竣,则日领自无所借口,乃延搁日久,致为扶持。现在间岛新旧约争议尚未解决,此项入藉问题虽纯系内政,而在延吉方面时值中日新约实行之初,辩理稍有未恰,恐授人口实,致启干涉韩民入藉渐。此案事关交涉,其实在情形如何及应如何办理之处,除由部密商吉林巡按使暨传特派交涉员妥筹办法外,在厅钞录原禀及贵部查照可也。 翌年二月二十五日,外交部再次收内务部咨函《韩侨郑安立等禀控并延吉县知事案准查复各情请查照》:⑥ 为密咨事 前据韩侨郑安立等禀控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因诸愿入藉需索规费暨延吉道尹陶彬压搁全案,延不详省等情,当经本部密咨吉林巡按使派员严查,并以所禀内容有涉及外交情事,抄录原禀等件函知贵部各在案。兹准吉林巡按使查复前来,除对于内政方面由本部将前延吉县知事关云从奏请惩戒外,相应抄录原咨送请贵部查照可也,此咨附抄件 照录抄件 …… 关于国籍之许可执照 无论京外公署均不得索费 新旧发给执照简章皆有明文规定 此案禀请入藉之韩侨名额虽多 既经依法 具有愿书保证书 该知事等如查 与法定归化系条件相符 应即据情陆续转详到部 据禀该前知事竟有需索规费情事 不独藐玩法令 抑且失信韩侨 及应严查严惩 至该道尹当时将全案严压搁延不详省 其中有无别情 应即一并严查 勿稍胆徇 即希派员分别密查 如果属实 自应据实密弹 请予惩处 相应咨行 贵使查照办理 并希见复可也 此咨 吉林巡按使 至此,郑安立等人从民国四年十月催禀入籍事至翌年二月,不到半年时间,因地方官员索贿、“不作为”而延误两年多的入籍大事基本解决。县、道两级最高官员将受到“严查严惩”,郑安立等五百余人正式加入中国国籍也就是在民国五年(1916),因为在同年底郑安立再次上书时已自称“延吉道管归化垦民”[4]1484-1485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日对延边地区韩民争取,关系民心所向,关系领土主权实际操控,困难重重,郑安立等五百余人坚持入籍,在新任地方官支持下坚持抗争,最终获胜,维护了本民族与中华民国的利益,实属不易。 5.联名致函外交部总长:“归民即堂堂中华民国国民也” 1915年6月《满蒙条约》签订后,日本扩大领事裁判权和土地商租权范围,宣称半岛内外的朝鲜人都是“日本臣民”。 1916年12月2日,延吉道垦民郑安立等462名代表联名致函中国外交部总长,呼吁民国政府对日“严重交涉,拒绝其无理要求,以重主权而保归民(指归化入籍朝鲜人)事”,并严正指出“归民即为中华民国国民也”。《函电》称: 所谓韩人即日人者,作为强夺之把柄。盖吞并后韩人谓即日人,亦即形式上强词。况吞并前韩人之已归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五十年纳租服法于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有土地房屋于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生老歌哭于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中国抚之、恤之、卵之、育之之民,谓即日人可乎?与日人不惧生、不共戴之民,谓即日人可乎?归民即堂堂中华民国国民也。若中国抛弃其民,即东省让与之日也。归民脱离其国,即韩族灭亡之日也。……一时国耻民辱,可谓一死报国之秋也。归民亦当为效忠立功,以报万一。若政府不量垦民之情势,遽尔承诺其要求,则是归民与政府义绝之日也[4]1484-1485。 郑安立等提出六大依据,坚定否认自己是“日本人”:(1)1910年日韩合并前,垦民已归属中国;(2)垦民在华长期纳租服法,尽国民义务,服从中国管理;(3)垦民在中国有不动产;(4)垦民“生老歌哭于中国”,对中国有深厚感情;(5)中国对垦民有滋养抚育之恩;(6)“归民”与日人有“国耻民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郑安立等如此急迫虔诚地强调归化入籍的朝鲜族的身份,是堂堂正正的中华民国国民,旨在督促中国当局更加积极地保护他们,不愿受日本的统治。来自垦民自己的强烈呼声说明,日韩合并后朝鲜族垦民的思想已有重大变化,明确自己是中国人,为自己在中国的贡献而自豪。 为表其心系中国之诚,郑安立等“归化垦民”于当年(1916)还向吉林省长公署递交了《条陈水地种稻说明书》,后经吉林省呈报民国政府农商部。⑦翌年(1917)4月26日,农商部采纳郑安立等人建议,批复:“该垦民等本诸经验,知稻作极宜东省,允宜推广,以溥厚利。转令所属地方官妥行劝导,力为提倡,以兴农业。”⑧奉天、吉林两省由此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水稻生产政策。 民国五年(1916),郑安立等代表延吉道属归化入籍的垦民,上书呈控延边各税局舞弊,韩民疾苦不堪。是年9月19日至11月18日,外交部吉林交涉署咨请吉林省政府财政厅查照此事,同时令延边各税局“逐款查明,呈复核办、藉抒民困而靖浮言。”⑨民国六年(1917)一月,郑还向内务部上书建言陈请减轻税负。⑩ 郑安立等人为代表的归化垦民,在政治上明确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经济上积极建言献策,无偿贡献水稻种植之法。由此举动可以看出,朝鲜族移民中不乏拥有明确国家国民意识之人,郑安立等人即是“典型”之一。尽管他自己在华的政治主张与生涯相关,并且多变,但至少其言行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移民真实心理。 6.积极从事排日民族独立运动 郑安立虽然加入中国籍,但是仍积极致力于本民族与国家独立运动。足迹遍布关内外。较著名的活动有: 1918年(大正七年),他参与东北三省39名韩人签署的《大韩民国独立宣言》,拉开朝鲜三一运动的序幕。 1919年 4月 19日,在广东省城广州市从事独立运动,请求中国国会,正式向巴黎和平会议提出高丽独立案。1919年 4月 19日,广东《大风日报》以《韩人代表在东亚(酒店)招宴》为题,刊登了关于郑安立的记事: 吉林籍韩人郑安立,以代表名义来到省城(广东)。昨天,郑君邀请新闻记者、国会议员、基督教等,在东亚酒店六楼召开晚餐会。与会者18人当中,除了新闻界3名、教友2名之外,都是国会议员。在郑君的演说中说:‘民族重而国家轻。日本政府压制韩民,故韩人要求立即独立。现在巴黎和平会议拉开帷幕,虽然高丽所不可缺少的是获得独立国,但唯独因为没有一个国家替他们提出此建议而痛苦,因此其议题没法得以实现。由此正请求中国国会,正式向和平会议提出高丽独立之案。’而且,还把它比喻成落井小孩,说韩是中华之谊兄弟,故拯救他的责任非中华莫属,所以特别恳求怜悯和救济我国……还有,新闻界的谢英伯也讲话,说:我国应当提出民族自决案,以一般的要求,使得高丽永远成为中立国家,以成为中日两国的缓冲国。最后,众议员副议长楮辅成也演说,说:我们首先对韩人的独立运动给予同情之后,面对落井小孩,吾人从义理上讲应当赴救;但是,只凭借研究为什么落井这一点,那么没法赴救;同样,也不可能坐视不管而不去援助;这里面有很多问题,值得去研究。会议到了九点才散会。据说,郑君住在东亚酒店内,不久要返回上海。 郑安立在华谋求韩国独立运动的串联活动引起了日本警察密切关注,在电报中称: 关于郑安立这个人,有很多来自吉林省当地的官员及时报告说,作为矿主的郑安立,喜欢游走在志同道合的人面前,发表一些与时势相关的无稽之谈。意想不到,他这次南下到遥远的广东城,暗地里资助那些闹独立而走投无路的人。对于郑安立如果一味采取怀柔姑息手段,恐怕会徒增其气势。应该以适当的借口,追查其“谋反罪”才对[5]。 可见,此时的郑安立经济上已有一定实力,属于矿主,能够支撑他自己和帮助韩国独立运动者从事反日独立活动。 1920年,郑安立还曾组织古朝鲜古史研究会,试图为本民族的独立运动寻找精神支柱。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