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原则 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关键在于针对社会成员,引导其思想,规范其行为。中国古代道德法律共同治理的方式,就是紧紧抓住人的思想情感与行为举止两大着力点,以道德抚慰人的情感、引导人的思想,以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同时,注重道德法律相互配合、相向而行,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历史上,东西方很多国家依靠宗教进行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引导人们的思想,填充人们的精神世界。在中国古代,作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正统儒学,坚持国家治理方面的人文精神。西周时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将国家治理的依据从天神领域转向人类社会自身。此后,在中国历史上,超自然的宗教始终没有取得国家治理、社会管理方面的核心地位。 中华文化在设计调整社会关系、规制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时,既坚持道德治理,强调端正人心、导民向善;又坚持法律治理,加强对犯罪及重大失德行为的刑事处罚。一方面,通过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提升个体的道德水平,启发个体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建制,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调整社会关系,规制人们行为,从而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适应民族需求的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的治国之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