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下)——“逻各斯”与社会规律 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来看,有一个各个民族、各个国家都共同遵循的普遍规律,但是,它们各自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体现为社会发展的多样性。 列宁曾经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并由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地域性发展向世界历史性的发展转变,这是社会发展的普遍性、共性。由于社会发展不仅由经济必然性所决定,而且受政治的、文化的、历史的、传统的因素以及自然环境、时代条件和其他国家与民族的影响,因而社会发展又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不断演进的过程。但这种发展的大趋势在各个民族、国家发展进程中的表现却是千差万别的,人类社会的发展道路是多种多样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当时所知道的几种生产方式按照其发展程度和水平排列为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这样的发展序列;在《资本论》中,通过研究西欧资本主义的起源和发展进程,梳理出了从原始公社经奴隶制、封建制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典型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序列。这种发展序列作为社会发展总趋势的逻辑再现,并未囊括各个国家、民族社会发展道路和阶段的全部丰富性,并非任何国家和民族都要毫无例外地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各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而走向未来社会,没有任何变异性和独特性。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必然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后通过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逻辑。但具体到某一民族、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其发展的阶段可以有跨越、有偶然、有特殊。有的国家、民族和地区的发展是渐进、连续的,比较完整地展现了历史演进的常规性,依次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发展阶段,而有的国家、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则是隔断的、非连续的和跳跃式的,往往越过某一社会形态和历史阶段而直接进入较高级的社会形态和历史阶段。如美国没有经历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其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所经历的发展过程与阶段不同,却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存在形式”。特别是近代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交往的普遍化以及“世界历史”的形成,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之间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交往、冲突与融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既给落后国家的独立与生存带来了沉重压力,同时也为它们吸收利用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实现赶超式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即使是在大体相同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条件下,由于历史文化传统、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国际环境的不同,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方向和道路也表现出差异性。 社会历史发展的多样性、差异性与统一性、普遍性是有机统一的,有时体现为社会发展的有条件的跨越性。 近代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以及世界市场的开辟,“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各个国家和民族超越了地域性的狭隘界限而在广阔的世界历史背景上相互作用。在这种普遍交往关系之中,多样的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可能从其他国家和民族中吸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从而在这种内在的、紧密的、统一的交互作用中发生前所未有的根本性变化,特别是在落后国家和民族的多种多样的发展中,实现社会的跨越性发展又带有一种普遍性。如中国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完整社会形态,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跨越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是多样化的,表现为一定条件下的跨越性;同时又呈现统一性、普遍性,但尽管如此,社会历史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表现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列宁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尽管社会历史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历史,但人类社会的发展仍然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是遵循着一定的客观规律向前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将全部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从而为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提供了可靠的根据。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类对社会制度可以作出一定的选择,可以实现一定的超越,但是从整体上来说,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却是要经历的,因为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遵循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当然,生产力发展、经济发展的自然历史进程可以有快有慢,可以缩短或延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