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下半年,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发出札文责令上至布政使司下至有关衙门、局、府及海关等机构编制翌年财政预算表。 西方近代预算制度是一个涵涉政治、法律、经济等诸多要素的复杂运作体系,有着与中国传统奏销制度截然不同的现代元素,对其引进移植和改造实践,是中国传统财政制度向近现代财政制度转型的重要一步。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而预算又是现代财政的核心。近代意义上的财政预算制度不是中国本土原生的,而是西学东渐的结果,对于西方财政预算制度及其思想的引介也不是自清末新政而始。早在19世纪末期,一些到过西方的游学留学人员、清廷驻外使节、来华传教士以及政府开明官员等就在其各类著述中开始片段式地向国人传播西方预算知识。然而,此阶段中国思想界对西方预算制度思想的介绍还仅仅停留在常识性知识水平,流于片断、零碎和附会,没有上升到学理性知识和操作性知识的水平,这一升华是到清末新政实施之后因制度递嬗的现实需求才真正得以实现。特别是到了1906年清政府宣布开始预备立宪前后,国内对于预算制度本身及其与政治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才有了相对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入的介绍。 在实践层面,晚清政府关于引入预算制度的诏令早在戊戌变法期间就有,当时光绪帝在看了翰林院庶吉士丁惟鲁的条陈建议后,就采纳其建议诏令户部着手办理预算制度:“近来泰西各国,皆有预筹用度之法。着户部将每年出款入款,分门别类,列为一表,按月刊报。俾天下咸晓然于国家出入之大计,以期节用丰财,蔚成康阜。朕有厚望焉。”(清代宋玉卿《戊壬录·改政之变》)不过,这一诏令随着变法夭折、光绪被禁,也因自上到下预算知识和思想积淀的不足,未能转化为现代意义上的预算实践。预算制度真正进入清政府财政体系的实践,同样也还是到了清末新政时期特别是中后期随着清理财政的推进才得以开展,而这个时期西方预算知识体系渐成规模的传播和发展,为包括预算改革在内的财政改革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准备和应用借鉴。 可以说,1901年至1911年清末新政这十多年间,是中国从传统财政制度向近现代财政制度变迁的重要起步阶段,无论预算知识体系的传播还是预算制度改革的探索,都经历了至今依然值得予以关注的具有独特性的重要转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