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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制度与文献的生成(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 林甸甸 高建文 郭 参加讨论

    《逍遥游》文体形态的“制度”考量
    高建文
    《庄子》被认为是诸子文献中最具文学性的,学者多以“意接而词不接,发想无端,如天上白云,卷舒灭现,无有定形”(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文法断续之妙”(刘熙载《艺概·文概》)等语称赞其文体。这既是对其艺术魅力的真实体验,实际上也是对其文体形态难以捉摸的浩叹。
    若将先秦文献生成过程视作话语实践的过程,将文体形态视作话语方式的外在形态,那么在文献及其文体形态形成过程中,影响创作主体行为方式的“制度”因素尤其不可忽视。“制度”因素在先秦不同时代内涵不同,在战国时代则表现为职事传统与讲学、游说活动等。因此,若能将《庄子》文体纳入到其所处的“制度”背景中去考量,则可能作出更清晰、深入的理解。
    虚构代言、意接词接与优语传统
    《庄子》“寓言”与其他战国诸子寓言区别很大,可归结为两点:首先是内容上多虚构的“谬悠之言”(《庄子·天下》)。《逍遥游》篇中两则鲲鹏故事本事取自《齐谐》和《列子·汤问》,但其后“蜩与学鸠”、“斥鷃”的讥笑之辞则显然是庄子所加;“肩吾问于连叔”故事中,“肩吾”、“连叔”是虚构的名字;“尧见四子”事也当是以“尧”这一历史人物为基础而虚构的。其次,与虚构性相应的,是代言体的说理方式。《庄子》自言“寓言十九,藉外论之”(《寓言》),也即“作人姓名,使相与语,是寄辞于其人”(刘向《别录》),“肩吾问于连叔”故事即是其例。
    对虚构和代言的自觉追求,造就了《庄子》“寓言”的三种类型:一是象征型“寓言”。其主人公或技艺往往象征某种哲学理念,整个故事即以此为中心展开。鲲鹏、姑射神人故事即是此类。二是训诫型“寓言”。其哲理性内容均在对话中直接说明,而故事人物、情节等仅作为承载对话的框架,有模式化的特点,如“肩吾问于连叔”、两则庄惠论辩故事即可归为此类。三是启示型“寓言”,如“列子御风”、“宋人资章甫”故事,它们多作为佐证或推演哲理的论据而存在。
    “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左传·昭公八年》),“征”即通过对文献、史事、嘉言善语等的征引来取得言说的权威性;“信”即真实性,是权威性的前提。依据征引传统发展而来的诸子寓言故事通常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多是对历史故事、俗传故事等的忠实搜集,二是这些故事多被作为论据来使用,表现在文体上就是与论说性文字彼此分开、互为说明。
    这都说明《庄子》与诸子有着不同的话语传统。这个传统便是“优语”,对此赵逵夫、伏俊琏、洪之渊、过常宝等学者有过专门研究。这些研究除论证了《庄子》与优语传统的关系外,还总结出了俳优职事和优语的诸多特点,如俳优即“稗官”,优语有“言无邮”(《国语·晋语二》),也即言说无需顾虑征实的特点,有代言体、对话体的表演方式,多用隐语、俗赋等艺术形式,多丛残小语,等等。
    确如诸贤所说,不仅《逍遥游》对《齐谐》的征引可见庄子谙熟优语、庄惠大樗之论的俗赋体特点,其“寓言”独特的代言体特点等均可以在优语传统中寻到源头。更根本地,其自觉虚构的态度与优语“言无邮”的传统一脉相承,表现在故事生成方式上就是“衍生”。
    大致而言,象征型“寓言”多以“同题衍生”方式创作,也即围绕某意象、主题变换故事要素而生成新故事;训诫型“寓言”多用“同事衍生”方式创作,也即以某史事为故事框架通过变换对话内容而形成新故事。因此这两类“寓言”又往往形成故事系列。而启示型“寓言”则多以真实史事、人名等为影像而加以改造或虚构,如“尧见四子”故事之类。
    这种“衍生”的故事生成方式同时又成为《庄子》“意接词接”文体的基础。前人多认为《庄子》文章“意接而词不接”,其实很多篇章故事文本的结构方式恰是“意接词接”的,如《逍遥游》连用两则鲲鹏故事、两则庄惠故事,这在《庄子》中很普遍。
    如果说鲲鹏、畸人等象征型“寓言”因其哲理附着在核心意象上,连用不可避免,那么庄惠论辩等训诫型“寓言”的故事框架与说理关系不大,为何还要连用呢?这同样可以从优语传统中寻得踪迹:优语多为丛残小语,俳优服务对象较固定,又常需要满足长时间表演的要求,这就需要将相关联的故事连套表演,来实现“出口成章,辞不穷竭”(《史记·滑稽列传》司马贞索隐引崔浩语)的表演效果。这种现象在《国语·晋语五》所载秦客廋辞事、宋玉“大小言赋”等中均可见到。讲学语境下的《庄子》,对“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漫衍”言说效果的追求,也与优语的这种要求相似,而“衍生”的故事生成方式和“意接词接”的言说技巧则正有助于这种效果的实现。
    讲解性文体、重复讲述与讲学行为
    “文法断续”的特点在《逍遥游》开篇至“而后乃今将图南”所讲鲲鹏故事中表现尤为明显。毋庸讳言,无论是从说理还是叙事的角度看,这段文字都显得枝杈过多。这些枝杈容易淹没故事的主干,对说理而言也并不必要。但细看之下则不难发现,南冥、《齐谐》、野马尘埃等“枝杈”与鲲鹏故事的主干之间存在解释关系:“南冥者,天池也”是解释鹏所徙之“南冥”为何地,“《齐谐》”之称是解释此故事的出处,“野马尘埃”语是解释鲲鹏所乘之“六月息”为何,“天之苍苍”语是解释为何鹏体长无限、年年往返却不为世人所见,“水之积”论是解释鹏为何要扶摇九万里而南。它们所致力于说明的,实际上是鲲鹏故事的“真实性”和行文出处。
    另一个相似现象是重复讲述,如围绕“小大之辨”将鲲鹏故事说了两遍。二者在“小大之辨”论题的阐发上并无多大区别,至于鲲鹏间是否存在运化关系、对立面是“蜩与学鸠”还是“斥鷃”于论题亦无大涉,因此后者至多是前者的重复讲述。但后则故事中“汤之问棘也是已”语则似在呼应前一则故事,其目的也在于强调其事体的“真实性”和征引有据。
    在谙熟《庄子》文风的今人看来,这种对“真实性”、行文出处不厌其烦地强调既不必要,其风格也与庄文一贯的潇洒恣肆颇不相称。对此,单纯的文本分析并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但其讲解性特点却暗示了与讲学行为的关系。关于庄子讲学方式,从《天地》《山木》《徐无鬼》等篇所载庄子与弟子的论说、弟子对庄子言语的称引等中可见一斑,由此认为《庄子》某些篇章内容产生在讲学过程中也是合理的。《逍遥游》这种“文法断续”的文体成因,正宜放到讲学语境中去理解。
    “讲学”必须顾及接受者的知识背景,并即时作出应对。如当时知识界所遵守的重“征”“信”的征引传统,就与庄子所本优语的“言无邮”传统不合。基于对接受者的妥协和反馈,庄子在讲述本即优语的鲲鹏传说时,也不得不对其出处和“真实性”着意、反复地强调。“讲学”决定了言说的一过性,而对鲲鹏故事枝杈的反复解释又会冲淡其作为论据的意义,这就不得不再次援引“汤问棘”鲲鹏故事来补充说明。
    综上,《逍遥游》所呈现出的文体形态,既是先秦优语传统的一种表现形态,也是它与征引传统在讲学活动中发生碰撞的结果。由此可见,以“职事传统—话语权力—文献形式”的研究模式来重新思考先秦文献及其文体形态的成因,是可行而且必要的。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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