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颉刚到西北师院讲课的经过 1948年春,顾颉刚答应赴兰大讲学,4月,兰大给顾颉刚寄去路费,6月17日成行。在兰大邀请顾的过程中,得知消息的西北师院也搭便邀请。所以,顾颉刚抵兰后第三日(6月19日)即去西北师院。 西北师院这次为了请到顾颉刚来讲课,用足了功夫。顾颉刚6月26日给夫人张静秋的家信里说:“饭局终辞不掉。……至西北师范学院的易静正院长则请了三次,为的是要我去演讲几次。”顾颉刚此次到兰不久,他远在苏州且怀有身孕的妻子张静秋,接二连三地函电催归,但顾颉刚为了兑现他的诺言和学问上的成功,他向妻子百般解释不能拒绝西北师院讲课的请求。他7月25日的家信里说:“此地的课真无办法。校外校内,学生先生,天天挤满一大讲堂,下雨也不减少,使我虽欲偷懒而不能。兰大与西北师院向来交换教授,故师院要我前往讲二三星期。但兰大学生听到,就联名写信给辛校长,拒绝此事。所以现在只有请师院学生来城,住在兰大,吃在兰大,来听我的讲。所以,现在我必得一气呵成,把豫拟的题目讲完方可走动。”但西北师院的师生,并不就此罢休。他在信里给妻子又说:“西北师院,校长和学生时时来邀,必须去一两星期。”邀请者如此殷勤,顾颉刚也无法拒绝:“西北师范学院,既已答应人家,当然要去几天,到那边讲的,就是兰大所讲的节本,所以不需更作准备。”在妻子的再三催促下,原定12月初开始,两个星期的课程,压缩至一个星期,且提前在11月22日开始上课,他当日的家信给妻子这样汇报:“师院功课已往上,天天乘公共汽车往来。十三里路,行十五分钟,尚不为劳。我对他们说明,看票期定于何日,我即早一二天辍讲,不是一定两星期。”于是,为了提前离开兰州,在这最后的十多天,顾颉刚将兰大和师院的课同时进行,以至于连写家信的时间都没有了:“自廿二日后,为了上午在兰大上课,下午又到师院上课,真太忙了,所以只发了两个电报。” 从11月22日开始,到12月1日结课,顾颉刚在西北师院共讲了8次课,这连续十天在兰大和师院同时开课,把他也累得大病一场。 顾颉刚所欠西北师院的“字债”与“文债” 顾颉刚这次来甘,在将近半年时间里,虽然力摒俗务,专心讲学和整理学问,但少不了各种应酬——赴宴、写字、演讲。顾颉刚对此不无自豪地说:“兰州人当我一尊神佛,人人想对我烧香,固然出足风头,然而亦感痛苦。” 他1948年8月14日日记写道:“此次来兰,每一杂志要我写一文,每一机关要我讲演一次,每一人要我写一两张字,如何不忙!”西北师院对他也有这三项要求,在这三大任务中,顾颉刚于6月26日到师院作了“边疆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讲演。其余两项任务,均未完成。他虽于7月31日开始“为师院学报写《汉代的西北》千余字”,但最终没有交差。不仅他日记中没提到给师院学报交稿的事,《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学术季刊》第3期(1949年7月出版;创刊号和第2期分别出版于1942年3月和1945年12月)未刊顾颉刚此文,《顾颉刚全集》也未收录此文。《顾颉刚年谱》认为此文遗失。 顾颉刚虽多次到师院,也偶尔为人写字,但他在西北师范学院讲课时,由于时间太紧,没有满足部分学生求字的愿望,以致他带着所欠西北师院学生的“字债”离开了兰州。1948年12月5日,即临行前两日的日记这样写道:“今日本不当工作,以将行,所欠字债不得不还,乃借汽油灯,夜以继日为之,亦可怜也。”6日又记:“终日写字约一百五十件,直至夜十时。”12月7日,回到上海的顾颉刚这样记述他与甘肃之间没有了结的字债:“昨日本当理物,以客多,字债多,直至晚十时半始理清(尚有师院学生嘱书字八十件带归写)……” 以顾颉刚的处世原则,若是太平年代,这一篇“文债”和八十件“字债”,肯定会还清的。但在当时,这字债却是没法还清的。但这也给他与西北师院的故事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一段令人遗憾的佳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