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刘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本期主题:西方中世纪社会史研究 主持人语 社会史研究自从20世纪中叶兴起以后,发展至今已经蔚为大观,汇入了历史学研究的主流。与传统史学相比,社会史研究不仅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采用的文献史料不同,呈现出的历史画面也很不相同,某些传统的结论甚至可以据此加以修正。历史发展之复杂多样,唯有多角度地观察与研究,充分调动与发掘一切可资利用的文献史料,才能使历史的再现与解读趋向丰富与饱满,西方中世纪社会史研究也是如此。本期约请的两篇文章,既有关于中世纪西欧社会整体结构以及长时段社会发展趋势的呈现,也有关于社会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思考,诸多问题的提出有助于深化西方中世纪社会史的研究。 依照古典学者亚里士多德的城邦理论,个体劳动固然可以满足自身在某一方面的生存需要,但是个体的生存只有在社会共同体中才能获得全面的支持,因而个体劳动只有纳入社会群体之中才有意义。这一理论把劳动分工以及分工固化后形成的职业,与共同体的需求乃至社会的发展变化联系在一起。 劳作的人、祈祷的人、作战的人 生活在10至11世纪英格兰的修道士艾尔弗里克列举过三个职业人群——劳作的人、祈祷的人、作战的人。劳作的人是“为我们提供生存所需之人”,“是为我们供应食物的农夫”。祈祷的人是“为我们求助上帝之人”,“作为上帝的仆人日夜不停地为我们祈祷,在精神上与不可见的敌人战斗”。作战的人是“为我们护卫城镇及家园之人”,“作为尘世的武士与敌人战斗,使我们免受外敌的入侵”。 这样的人群划分关注社会成员承担的社会责任,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构建理想社会,强调社会群体之间相互提供为生存所必需的服务。上述理想社会的构建,延续了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的论题。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城邦居民聚群而居的必要性。人类多方面的生存需求决定了“人”是社会性动物,只有聚群而居才有可能实现生存需求的满足。城邦存在的合理性在于使聚群而居的人口数量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唯此方能从各个方面并且长时段地满足城邦居民的生存需求。亚里士多德构建城邦理论是为了规范统治者的行为,使之承担起维护共同体利益的责任。 作战的人享有骑马作战的特权,也称为“骑士”。装备和维持骑士需要高昂的物质代价,法兰克王国在征集骑士作战的时候,以“采邑”作为骑士的物质支持。骑士与采邑,构成封君封臣制度的核心因素。采邑以“骑士领地”为基本单位,一个骑士领地的收入用于供应一个骑士及其家庭的生活所需,以及履行军事义务的花费。作为接受骑士领地的代价,受封者需要提供骑兵兵役和其他封建义务。 祈祷的人是基督教会的教职人士,掌管涉及人类灵魂的事务。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在12世纪的一封书信中阐述:“上帝的教会由两个等级组成——教职人士与世俗人士。教职人士包括使徒、秉承使徒传统的人、主教以及其他教会神学家。他们负有照看和管理教会之责,除了教会事务,也促进灵魂的救赎。……世俗人士包括国王、亲王、公爵、伯爵,以及其他操控世俗事务的权势之人,他们为教会提供和平与统一。”“宗教等级”与“世俗等级”的划分着眼于僧俗两界对于教会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表达了两类人群不同的生活方式。16世纪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对此提出过批评,认为这样的等级划分将宗教权力置于世俗权力之上,将教职人士视为特殊的社会等级。 劳作的人是种田的人,以个体的农业劳动为社会运作提供物质基础。作战的人与祈祷的人是持有土地的领主,劳作的人是土地上的耕种者。领主因为持有土地资源而处于职业分工的强势地位,规定耕种土地的代价和条件。农民因为不持有土地而处于劣势,只能依从领主制定的规则进入生产领域。作战的人与祈祷的人是王权统治依靠的政治力量,种田的人在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在国家政治结构中没有种田人的位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