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海昏侯墓的发掘情况公之于众,旋即成为学界关注热点,该发现相继入选“2015年十大考古发现”、“2016年中国文化十大热点”。因各大媒体的广泛宣传,海昏侯刘贺也为大众津津乐道。之所以如此,与墓中丰富的文化遗存不无关系。据该墓的发掘报告称,出土器物包括青铜器、玉器、陶瓷器、简牍、漆木器,还有数量众多的黄金。(《南昌市西汉海昏侯墓》,《考古》2016年7期)墓中共出土金器478件,约115公斤,为已知早期墓葬出土黄金之最;金器种类包括金饼、马蹄金、麟趾金、金版等。它们经清理后金光闪闪,令人震撼。 海昏侯刘贺带入另一个世界的黄金,反映了死者曾经的荣耀,尽管他本人去世之前落寞寡欢,也无法掩盖其生活上的富足。除此之外,墓中还有另一种形式的“黄金”,那就是随葬入土的儒家典籍或部分篇章,如失传的《论语》中的《知道》篇、《易经》与《礼记》二书的片段,等等。 在刘贺生活的时代,儒家已取得独尊地位,国家大力提倡儒学,并将通晓经籍看作官吏提拔的四大标准之一,即史书所说的“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后汉书·百官一》引应劭《汉官仪》)于是,读经、习经成了人们最主要的追求之一,有人为了钻研儒家经典,不远万里寻师问学;不少家庭鼓励孩子诵习经书,甚至还有“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汉书》卷七十三《韦贤传》)之说。时人认为,满筐满筐的黄金,还不如单册经书,这一视经籍贵于黄金的态度,亦算作“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早期版本。 此外,也是更重要的,儒家经典还是时人修身、处世的“黄金定律”,海昏侯墓中的典籍或许就是他人用来规戒刘贺“淫乱”行为的。遗憾的是,虽然海昏侯将这两种“黄金”都带入了墓中,但他生前显然更痴迷光芒闪烁的那一种。放纵欲望而忽视修身,刘贺遂得废帝、“昏”侯等恶名。 当然,除实物财富的黄金、精神财富的典籍以外,有的金器上还书写有字迹,表明它们并非单纯的财富象征,也暗藏了重要的历史信息。譬如,墓中编号为M1:1829-37的金饼上写有十余个隶体字,有学者将这些文字释读为:“南藩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 这里有两点很关键,一是“南藩”、“海昏”表明,这块金饼上的文字与其他书写有“昌邑某年”的出土器物不一样,是刘贺被贬到海昏国后才写上去的,“元康三年”(前63年)也可证明这一点,当年刘贺被改封豫章郡,是为海昏侯。二是“酎金”一词泛见于两汉传世文献,所谓“酎金”即宗室王侯、功侯随天子拜祀宗庙时所捐献的助祭用金。 这说明,上述金饼原本是刘贺准备回京参加祖庙祭祀,上交份子钱用的。而实际上,刘贺并没有参祭资格,甚至早在南迁海昏时就被排除在外,《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里有明确交代:“贺,天之所弃,陛下至仁,复封为列侯。贺,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酎金”与“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两相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刘贺刚被改封豫章就准备好了酎金,表明他迫切渴望恢复宗室应有的名分、礼遇。这种期望,我们还可从另一则文献中得到佐证。一次,刘贺与旧吏孙万世交谈,孙万世认为,他应该升为豫章王,而不是区区海昏侯,“且王豫章,不久为列侯”。刘贺开心地说:“且然,非所宜言。”(《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大意是说,的确应该这样,但你不适合讲出来。 回京参加祭祀,由“侯”进爵为“王”,刘贺的这个梦想如若实现,后半生无疑会像黄金一样光亮。但刘贺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他并没看清自己所处的复杂环境。诚然,刘贺因“淫乱”受到过废黜、多年软禁于昌邑国的惩罚,并且之后没有大逆不道的行迹,若按照两汉宽待宗室以及王侯谪免的一般原则,他应复封为昌邑王或升为豫章王才对。但他在昌邑国及27天皇帝任上的淫乱、放荡,早已令朝廷失望与不满。与此同时,刘贺曾经的皇帝身份,更让宣帝等人极为忌惮,复封刘贺为王会不会养虎为患,进而威胁到自己的皇位? 最后,宣帝采取折中办法,封刘贺为海昏侯而不是昌邑王或豫章王。这样一方面,不至于让刘贺感到毫无骨肉之情;另一方面,以名义上的封侯掩盖疏远之实,可谓明封暗贬。因为西汉历史上外迁的同姓王侯都在长江以北,没有一个远放到“卑湿”江南(汉初贾谊被谪迁南方,曾有“江南卑湿”一说)。当然,远封江南豫章,并不等于对刘贺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他的一举一动仍被严密监控。正因为如此,刘贺与孙万世的对话很快传到负责监管的扬州刺史耳中,结果被削去三千食户。连遭打击后,本来身体状况欠佳的海昏侯郁郁而终,年仅33岁。 地不爱其宝,海昏侯墓中的黄金得以重见天日,也让我们窥见了刘贺迁往江南后的心路历程。辉煌与落魄,金光闪闪与黯然无神之间的落差,似乎还给后人这样的启示:为政先修身,是古训也是至理。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