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旧石器考古 发掘方法 水平层 自然层 考古学史 一般认为,1931年梁思永先生在后岗发现三叠层是考古学史分期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此后我国田野考古逐步推广按土质、土色区分堆积的方法①。后岗的发掘结束了以往人为的水平层位的发掘,而开辟了以文化层位为单位发掘的历史②。至于这种转变的原因,以往多认为,1921年安特生发掘仰韶村把不同文化性质的遗物弄混,是因为错误地采用了来自地质学的、按水平层发掘的方法③,只有按文化层(即自然层④)发掘才是正确的,这一转变是考古地层学在我国确立的标志。 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采取水平层还是自然层发掘“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经验问题和技术传统问题”⑤。在20世纪50年代,按水平层发掘东南欧和西南亚的土丘(tell)遗址,仍被柴尔德视为当时建立文化序列的两种方法之一⑥。在同一时期,处理晚期城市遗址时,美国还有学者强调“没有分层的堆积必须按主观设定的水平层进行发掘”⑦;苏联学者也认为按照水平层揭露地层是最普遍的一种方法⑧。直到现在,日本的考古发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为地下情况比较简单而按照水平层进行揭露⑨。可见,两种方法的采用大概是因地制宜的,其优劣也没有以往说的那么绝对化。 由此笔者自然产生了一些疑问:上述把水平层和自然层发掘对立起来、认为后者优于前者的看法,用来概括中国考古学史是否妥当?旧石器时代考古又为何与后段不同、多采用水平层发掘?以下结合在考古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若干发掘与研究案例进行分析。 一、考古学史的回顾 1921年安特生在仰韶村和1926年李济在西阴村的发掘,都注意到了土质、土色的变化和文化堆积的不平衡性⑩。从他们的剖面图和文字记录看,发掘者对地层的自然变化不可谓不重视。但其要害在于:一是没有理解诸如灰坑之类堆积的形成原因,识别不出遗迹(或者说是文化层被扰乱的迹象),从而没有把灰坑内填充的堆积物和与该坑同一深度的堆积区分开,也没有认识到这种打破关系所体现的先后顺序。二是当时对中国史前文化的了解近乎空白,没有后来才出现的那种通过发掘建立遗址编年、区分不同考古学文化的意识,倾向于把一个遗址的全部堆积视为同一个时期的文化,而仰韶村恰恰包含了多个时期的遗存。三是没有意识到遗物是出自哪种基质(matrix)中以及自然层本身所具有的年代学意义,即无论在田野中识别了多少自然层,对出土遗物的编号、记录乃至整理研究还是依赖于其深度而非堆积本身的属性,把一个或多个相邻的水平层出土的遗物视为共时组合。如果说第一、二方面还多少是经验问题、随着实践积累可以自然解决的话,那第三个问题实际上涉及方法论,如果不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也就不可能按文化层发掘、记录和整理遗物。 1930~1931年城子崖的发掘(11)和梁思永主持的1931年后岗的发掘(12),分别识别出城墙和房屋遗迹,表明在处理遗迹现象上已趋于成熟。城子崖的发掘仍然是把“黑陶文化层”视为单一时期的文化,而后岗的发掘遇到了当时已知的三种考古学文化:小屯、龙山和仰韶,处理三者间的相对关系自然成为一大问题。虽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当时的田野工作是按水平层还是按自然层进行的,但是根据发掘报告,城子崖对遗物的统计是以0.5米厚的水平层为一单位,而后岗不仅是按自然层进行统计,而且根据遗物特征把数种不同的自然层合并为三个大的文化层,在运用地层学和类型学判定相对年代上更进了一步。 总之,后岗三叠层的发现确实是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考古学取得的一大成果。但这并非以往所说的是田野技术变革(自然层取代水平层发掘)的结果,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是方法论的革新在前,用于指导田野实践即按土质、土色区分堆积在后。比分辨土质、土色变化更重要的是了解堆积中出现这种变化的机制,即堆积成因(13);而按水平层还是自然层发掘,或许没有以往认为的那么重要。1924年安特生在发掘甘肃辛店甲址以南的一个村落遗址时,找到了辛店期遗存叠压在仰韶期遗存之上的地层证据,从而得出两种文化时代相对早晚的正确判断(14),说明按水平层发掘同样可以发现类似三叠层的规律,后者并非按自然层发掘的专利。 中国最早的旧石器考古发掘是由法国学者德日进、桑志华于1923年在宁夏灵武水洞沟和内蒙古乌审旗萨拉乌苏河进行的,其详细报告1928年发表,最近已出版中译本(15)。报告中没有说明具体的发掘方法,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点。一是报告在体例上具有开创性,分成地层、古生物、考古学(石器研究)三部分展开研究。在地层部分,观察并记述了遗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貌概况;绘制了水洞沟盆地和萨拉乌苏河总的地貌综合剖面图;测绘各地点的详细剖面图,并指明了文化遗物的埋藏层位,从图中可以看出其地层并不都是水平的。二是在文字描述中,注意到人类活动面,及组成活动面的石制品、动物骨骼、灰烬堆、火塘的平面分布,也描述了文化层的平面分布范围,这是中国旧石器考古中首次观察到遗迹现象,惜无线图或照片记录。三是不仅关注旧石器时代遗存,而且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物,并根据遗物上附着的物质即基质来推断遗物的原生层位,有效识别了次生堆积。研究者根据这些材料认为中国旧、新石器时代分别属于不同的地质时期,遗物迥然有别。与欧洲相比,两个地层之间是骤然更替的(存在间断),中间缺乏任何过渡的文化层。总之,以往的考古学史对这次发掘更多强调其发现的意义,而对其方法基本略过。但是从报告中我们可以知道,这次发掘并不等同于单纯的古生物发掘,发掘者不仅注意到文化遗物的水平和垂直分布状况,而且对考古地层学原理及其应用无疑是熟稔的,在比较不同时代遗物的关系时也以其地层关系作为依据。之所以得出正确认识,当然和这些遗址中的地层关系相对简单、文化内涵单一有关。但从其基本理念看,和仰韶村、西阴村那种整理遗物的做法不可同日而语,不能因为它们都采用了水平层发掘方法而混为一谈。 早在1921年安特生和师丹斯基发现周口店第一地点时,就注意到在原生堆积中与古生物化石共存的脉石英石片有可能是人工制品。但是早年的工作以及1927年以后地质调查所组织的发掘工作,还是把第一地点作为古生物、古人类化石地点。由于1931年发掘鸽子堂底部时,发现大量石制品、烧骨与古人类化石共存,从而推论这里是古人类的居住遗址。从1932年开始工作方法便有所改变,“由古生物的开掘,变为考古学的开掘方法”(16),其要点如下。一是采用了探沟和“方”作为工作单位,探沟带有垂直发掘的性质,以便在大面积水平揭露前先了解地层情况;每方的边长3米(发掘山顶洞时改为1米),由固定的人负责,为避免遗漏遗物还对掘出的土分方筛拣;遗物编号则记录日期和方号,深度可由日期推算出来。二是绘图和摄影记录,绘制发掘范围内1∶50或1∶100的平剖面图,每深半米或一米画一张平面图,每隔两米画一张剖面图以记录自然层,重要标本的位置加以测量并标在图上;每日对发掘区域拍“记录照片”,每周两次对全山拍定期照片。那么,一个水平层的深度是如何确定的?裴文中先生称,从书本上得知,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划分为许多文化期,在未必有一米厚的薄层中即可有不同文化。为避免把文化的层次马虎过去,1933年发掘山顶洞时才决定以半米为一层(17)。1934年工作重点再次转移到第一地点时,贾兰坡先生原想以每一平方米、深半米为一方(即和山顶洞发掘相同)。因为地层粗糙、坚硬,石块又太多,结果还是采用了“深一米为一层面”(18)的工作方法。 这样,改革后的自然层的垂直和水平变化的记录,当然较之前系统、精确得多,但这绝不意味着之前的工作不重视自然层或遗物的出土层位。实际上,1929年德日进和杨钟健完成了周口店地质和古生物的初步报告,将第一地点的堆积划分为1~10层并发表了第一个剖面图(19),以后的地层划分都是以此为基础的。1931年的发掘识别出了石英1层和石英2层(20),不仅对经发掘的石英2层剖面进行了细致的再划分,而且还绘制了中国猿人类化石和石制品在石英2层G地的平面分布图,说明在打格分方法应用之前,发掘者已经很清楚文化遗物的层位意义,特别是人化石与石制品的共存关系。此后,综合石器层位和石器工业变化进行文化分期的理念越来越明确。1932年的发掘进一步依据石器的分布在堆积中识别出子、丑、寅三文化层(Zone A,B,C)(21),还特别注意了其由下到上的发展趋势。通过对石器工业特征的观察和归纳,认为子、丑层实无分别,而寅层则稍有不同。这实际上是中国旧石器考古中第一次对一个遗址内部文化的分期。到20世纪60年代,因中国猿人文化性质的争论而开展的石器分层研究,也是把每件石器由原水平层换算成地质分层后进行的(22)。 综上,可以看出旧石器考古中的水平层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取代自然层,而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自然层和遗物位置。此后发掘方法的改进,主要体现在对遗迹、遗物平面分布的重视和水平层的细化上,并没有形成像新石器以后的考古中那种按自然层发掘优于水平层的认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