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承载文化与文明发生发展过程中核心基因的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时期宇宙观、社会治理体系及核心价值观三者相互作用的产物,是不同时期统领社会进程的核心价值观影响下的产物,它体现的是全社会成员在核心价值观指导下所形成的物质形态及其展现出来的观念体系。文化遗产不仅具有与生俱来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等价值,还蕴含超越这三大价值之上的核心价值即文化价值。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迄今并未得到深入的发掘和系统的诠释,与中国考古学学科目标及人才培养体系仅探求文化遗产的三大价值理念有关。突破传统价值认知框架的局限,创新考古学学科定位,形成长时段观察文化和文明的研究理念,探索发现和阐释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弘扬中国文化和文明发展演变过程中优秀文化的当代价值,方可在全社会形成文化遗产就像生命中的空气、阳光和水一样须臾不可或缺的共识,让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活起来,有助于形成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文化软实力。 关键词:考古学学科目标;核心价值;宇宙观;社会治理体系 一、文化遗产的传统价值 (一)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文化遗产事业起步晚、发展水平低,遗产价值观和保护意识仍不成熟,全民性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态势亟待确立。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明显的特征是实践探索多于理论总结,传承利用中经济需求大于文化需求。由于缺乏资金、保护观念还未深入人心等原因,对遗产的价值、性质、功能和传承性缺乏充分认识,特别是不能深刻认识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致使文化遗产事业时常陷入保护与开发孰轻孰重的两难困境。当前的中国正处于一个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大规模城乡建设互相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因此,文化遗产保护也处在了一个最艰苦、最严峻、最紧迫的历史阶段[1]53。 近百年来,中国考古学虽然取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但是文化遗产事业仍然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知,也尚未及时有效地将这些成果转化成为国家、社会及个体观察五千年文明的能力与智慧,文化遗产远未发挥出其对当代社会发展应有的启迪和指引作用。对文化遗产价值认知的偏颇可能是造成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的重要因素,对文化价值的忽视可能是近几十年来影响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二)探究文化的概念内涵 文化是当今世界上最复杂的一个概念。文化和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它没有形状,所以无法描述;它没有范围,所以很难界定。然而文化却包罗万象,几乎要把人类的一切包含进去[2]1,它渗透在我们每天的生活当中,我们一刻也离不开它。 在中国古代,“文化”指人文教化,“人文”是族群共同体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系列观念性文化体系,“教化”是共同规范产生、传承、传播以及得到认同的过程和手段[3]。在西方,学术意义上文化的概念出现在19世纪中叶,或认为是一定民族的生活方式;或认为是人类学习和制造工具特别是制造定型工具的过程;或认为是人作为社会成员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音乐、风俗、法律及其他种种能力的复合体;或认为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上的“文化”单指精神文化,即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社会组织、风俗习惯、学术思想、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等。 自文化的概念形成后,立即受到不同学科的青睐,内涵也随之不断变化,虽然外延有广有狭,迄今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不外乎典章制度、社会习俗、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哲学宗教、科学技术等[4]494。 (三)反思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 2013年和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曾两次对保护文化遗产作了重要论述,展示出新时期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价值前所未见的认知高度。正如总书记所言,文化遗产不仅是专家眼里的古董,也不仅是那个时代的精美物件,更应该让其中蕴藏的精神鲜活起来……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这种认知超越了以往仅从“合理利用”的技术层面思考文化遗产的认知局限,标志着党和国家将文化遗产事业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标志着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认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可以预见,它必将成为影响和指导未来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最核心和最有力的理论依据。 多年来,以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为核心的技术价值认知体系主导了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我们研究和工作的目的,更多地停留在与大众分享文物、文字和遗存等这些留存至今的文化遗产的属性、时代、出土地点及年代等基本历史信息上,而在弘扬其中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以及回应与满足公众对于精神的高层次追求时则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由于客观上回避了从人本、文化的角度来探讨文化遗产价值的工作,因而缺少通过对文物遗存的研究来探讨中国文化、中国文明发生的动机、机理、规律的认识,不能很清晰地阐释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规律,说不清楚对国家、社会、民众,包括从业者具有启迪作用的文化价值是什么;说不清楚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价值是什么。由于文化遗产对谁(个体、村社、区域等)基本上都还属于他者范畴,或大或小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屡见不鲜,尤其是法人违法、地方政府破坏文物的现象屡禁不止。 诚然,文化遗产三大价值是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活动开展的基础,通过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揭示和传播,我们构建了考古学意义上的时空框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对历史知识的渴求。但是,倘若文化遗产的价值发掘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而不能上升到哲学意义的高度,并且在实践中延续这样的思维定势,我们仍旧很难自觉地去发现和提炼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既找不到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内容,更找不到让它活起来的方法。因此,以三大价值为核心的认知框架欠缺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历史纵向维度,公众的遗产价值观和保护意识亟待走向成熟。 文化遗产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人类文化和智慧的结晶。文明的真谛是人文精神和文化价值[5]8~37,作为文明的过去式[6],文化遗产蕴藏着不同时代的人文精神及文化价值,文化价值居于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位置,发挥着文化遗产最主要和最重大的功能。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注意力停留在文化遗产与生俱来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等一般价值的层面,忽视了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价值是人类文明最根本的价值属性。如果仅关注物质层面的形态变迁,仅追求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我们便难以发现和阐释隐藏在物质文化背后制约社会成员行为能力与行为方式的文化价值,当然,让文化遗产中仍具当代价值的内容“活起来”便无从谈起。如果继续沿用此前的思维方式和研究路径,我们既无法有效化解当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体制制约、经济杠杆导向和利益阶层分割等困境,也无法给参与者、体验者以文化意义上的思考和启迪,更遑论为民族和国家发展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文化价值) (一)创新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 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关于文化遗产的价值诉求仅仅局限在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层面上,才造成考古学学科和文化遗产事业的困境。在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呼唤下,我们的疑问必然又回到学科的出发点,即考古学考什么,怎么考?文物保护保什么,怎么保?文化遗产传承什么,怎么传?我们认为,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不应该仅是历史、艺术和科学三大基础价值,而应当是让超越三大价值的核心价值——文化价值活起来。 一般而言,人们已经接受把相对复杂的“文化”概念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三个层面来理解和看待。观念文化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价值层面上的核心文化价值,是指一个民族为判断事物所形成的价值体系,它是介于哲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一种深层次的文化,包括文化心态、文化心理、文化观念、文化思想和文化信念等,观念文化是影响人类继续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可以视作影响民族文化形成发展过程中最核心的DNA;制度文化指在观念文化的影响下,形成于历史发展过程的调节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各种制度;物质文化是在观念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制约下所创造出来的体现一定生活方式的物化的存在[7]235。文化遗产事业以发现、保护遗迹遗存为主要任务,以物质文化为工作对象,期望达到“透物见人”,通过对物质遗存的了解达到研究物质文化背后的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从而发现文化、文明演变发展规律,发现不同历史时期的核心文化价值。但是,继续秉承目前的学科目标和价值诉求的话,已有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上述的理想依然很难实现。 近年来,一些致力于文化遗产价值研究的学者,已经开始意识到对文化遗产价值认知的偏颇可能是造成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局面的重要因素。比如陆建松认为文化遗产最本质的属性是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供人研究、鉴赏上,经济价值是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衍生物[8];李晓东提出文物核心价值体系是文化,核心内容是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9];葛承雍指出文化遗产是活的历史的记忆,它的本体价值与民族、民众的物质生活息息相关,文化价值则与精神生活密不可分[10]。吕舟等也将文化遗产的价值从原来的三大价值扩展到包含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在内的五大价值,认为社会价值包括了记忆、情感、教育等内容,文化价值包含了文化多样性、文化传统的延续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等相关内容①。此外,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还可能涉及相关自然要素的价值。 (二)挖掘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文化价值) 于人类而言,如果将文化价值比喻为人体的“魂”,那么历史、艺术、科学等三大价值则相当于人体的“魄”。文化价值让每一个民族具有独具一格的精、气、神,是一个时期、一个区域内的人们之间形成的、共同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组成、分布以及彼此间的关系等都是文化价值约束下的产物。 长期以来,由于“文化”在使用中不断地泛化,致使我们虽然意识到文化遗产三大价值的局限性,也意识到文化遗产价值中应当还有更重要的超越三大价值之上的核心价值,即文化价值,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里我们所指的“文化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讲仍然是技术层面上的价值。文化的核心是价值问题,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的文化有不同的价值体系和价值观[11]。文化价值观是指一些国家或地区绝大多数人认同并长期传承的价值观。文化价值观的构成有两个要素:其一,被一些国家或地区绝大多数人所认同;其二,长期传承而持久不衰。这些被普遍认同的价值观由于植根于国家或地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土壤之中,所以被称之为文化价值观[12]。任何社会历史时期都有属于该社会发展阶段的核心价值观,它是经过较长发展时段逐渐形成的统领和反映包括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等在内的一整套价值(规则)体系;它意味着身份象征、文化认同等,体现在物质文明中,固化在精神生活里,对全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能帮助引领族群达成共同的理想,是构成族群文化自信的基石。通过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探究蕴含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有助于认识和理解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变化的互动关系和互动结果。 (三)创建研究文化遗产核心价值(文化价值)的新理念 文化遗产事业主要包括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和遗产管理三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工作过程和内容,在中国文化、中华文明视野的观照下,三者各有独立的研究理论、知识体系和技能要求,但在探究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目标上三者能够统筹起来,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整体,多学科综合、相互融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最主要的学科和行业特征。 如何构建由文化遗产价值认知、价值保存和价值实现组成的文化遗产价值的学科体系;如何培养具有研究中国文明的学术视野,胸怀探索文化遗产三大价值之上的文化价值的学术理想;如何让中国文明形成过程中的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在当代中国发挥更大的凝聚力,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创新能力等,发现和研究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当仁不让的职责和历史使命。 文化遗产是人民大众的事业,探究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义务和权利属于全体人民,它存在于文化遗产事业的所有工作环节中,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文化遗产价值的阐释没有停止符,需要在保护传承过程中持续地发掘和揭示。我们不仅应把真实完整的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代,更应该在保护的基础上从不同的层面发现文化遗产价值中的当代价值,使文化遗产不断产生对现代文化生活更多更大的社会效益。只有在新形势下构建顺应国际文化遗产领域发展、适应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学科理念,才能以更具前瞻性和国际性的视野不断创新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