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吴、南唐时期墓葬内常见棺床近中部有一长方形小坑,对此现象,过去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认知,一曰“腰坑”,二曰“金井”。这两者虽形制、位置有相似之处,但功能上却相距甚远,是完全不同的墓葬设施。本文根据相关墓葬材料及文献记载,就这一小坑的定名问题展开专题探讨,希望给出更加令人信服的结论。 杨吴、南唐墓中所见“小坑” 据笔者所见,已发表的材料中墓室棺底中部有小坑的杨吴、南唐墓葬主要是以下六座: 南京博物院组织发掘的南唐二陵中,先主李昪墓与中主李璟墓的中线靠后都有一长方形小坑。考古报告中虽未公布这一小坑的具体尺寸,但可以从平剖面图中推算出大概的长宽。棺床上小坑的长度约为40厘米,宽约20 厘米,从剖面图上看,它们的深度都不及底。在发掘时,未见其中有遗物。 南京祖堂山南唐3 号墓在墓室底部铺设了3 排条形石棺座,并在中排的两块石棺座中刻出了一长48、宽20、深12 厘米的长方形小坑。其内未见遗物。 南京尧化门五代墓放置了砖棺床,中部亦有一长方形小坑且上表面与下底面大小不同,上面长50、宽40 厘米,底部长37、宽20 厘米。其内未见遗物。 南京铁心桥杨吴宣懿皇后墓在墓室内前后共铺设了37 排铺地砖,在15 排至17 排间设置了一处长30、宽14、深8 厘米的小坑。发掘时其内满贮水银,水银上浮有一具木俑。 扬州邗江蔡庄杨吴长公主墓中使用了青石板平铺9 排,在第六排两块青石板中间留了一长40、宽20、深10 厘米的小坑。发掘时其内有一木质跪俑。 杨吴、南唐墓中“小坑”不是“腰坑”,也不是“金井” 上述墓葬所处地域相同、年代相近,棺底小坑的大小形制亦相似。除了杨吴宣懿皇后墓较小外,其余都是长40、宽20、深10 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小坑。但对此现象,发掘报告中的命名差别很大,见下表。 同地域同时间段下出现的相同的墓葬设施,它们的功能与定名理应相同。可是报告中既有使用“腰坑”、亦有“金井”,毫无定名规律可循,给读者造成两词含义相同的错觉。但这两词代表的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墓葬设施。“金井”比腰坑多了“通生气”、定穴这两大功能,其内埋藏的随葬品也有很大的区别。 那杨吴、南唐墓葬中设置这一棺下小坑的含义究竟是与“腰坑”相符,还是更似“金井”? 考古报告中,被称为“腰坑”的小坑内未见遗物,被称为“金井”的并不能体现“通生气”、“定穴”之功能,故两种说法均不足信。其实关于定名及相对应的功能等问题,已有学者进行过相关探讨。《唐五代墓葬中的腰坑》一文认为应称为“腰坑”,因南唐二陵墓中小坑的深度不及生土,不能达到金井“通生气”的要求。这一说法稍显牵强,且不能论证小坑作为“腰坑”的作用,仅在表述不是“金井”那就必是“腰坑”的观点。而《白沙宋墓“金井”辨析》一文提出“南唐二陵中的‘小井’则完全是凿于棺床上的一个小坑,这应该是在制作棺床的时候预留,并在墓室营造完成之后才送进来的。”这一说法摒弃了“金井”的定穴之功能,但完全没有提及这一小坑该如何定名。所以,这一小坑作为随葬物品的“腰坑”一说可能性不大。杨吴长公主墓与宣懿皇后墓中发现坑内有木俑,其余墓葬中未见,且上述墓葬早年曾多受盗扰,墓内随葬品有可能发生过一定程度的漂移。所以尽管上述六座墓中随葬物品的规模形制相近,但这一说法暂无依据。更不能像《唐五代墓葬中的腰坑》一文所说,因不是“金井”,就可以称为“腰坑”了。 那这一小坑功能是与“金井”类似?也是作为卜地点穴的中心探井,及整个墓葬基准线的关键控制点?这一点可能性也不大。南唐二陵石棺座上开凿出的小坑深度远不及墓室地面,且明显是墓室建筑完成后再运输进来的。杨吴长公主墓内前室西南角还有一个相类似的小坑,很明显不会有两个中心探井。 那它有“直通地中,以交流生气”的“金井”功能吗?从考古材料上很难看出。首先,并不能因其深度不及生土而认定其没有“交流生气”的功能。其次,因墓葬被盗扰,积土严重,亦不能分辨小坑内是否有初掘之土。 在已有学者的分析中,除了将这棺下小坑定名为“腰坑”“金井”的,还有一种说法是称这一小坑为“穴”或“穴中”。如《唐五代墓葬中的腰坑略论》一文引用《地理新书》的“棺下六尺”为“甲丙庚壬交于所用之穴上,葬此上,大吉也。”并以此认为“棺下六尺”这个位置与棺床下发现的腰坑相近,故而称其为“孔穴”。实则是对文献有所误解。文献中所提“甲丙庚”等其实是指家族墓地中各处墓葬的摆放方位,所以“所用之穴”是墓穴本身。《白沙宋墓“金井”辨析》中认为棺床上的小坑因其处于墓室后室的中央,且既不是腰坑,亦非金井,故称其“穴中”,意为古代堪舆术中“穴”是墓葬本身,小坑位于中间的位置。且不论这一小坑并非位于墓葬正中,这一说法也无文献可证。 杨吴、南唐墓中“小坑”应为“冢心” 既然不是“金井”“腰坑”,又不是“穴”或“穴中”,那这一小坑的名称究竟是什么?这一墓葬形式是否有特别的含义呢?其实,文献中已有相关描述。 《地理新书》,这本宋元时期五音地理书的重要代表,其中“埏道命祇法”篇提及: 大约五品以上为之,若六品已下至庶人,不足为也……令一人前持香火,一人步之于后。命步埏道,一步即云闭祇下,二步建祇下,三步除祇下,四步满祇下,次十二步便云开祇下,使开祇通冢口。入冢口鹿项内,一步云闭祇下,二步建祇下,三步除祇下,四步满祇下,使满祇当冢心。五步云平祇下,定祇着幽堂北壁。即祝云:开祇在冢前,闭祇居冢户,满祇安冢心,定祇安冢后。得开目闭口,满腹定足,自相守护。 这里的“埏道”即为墓道,“祇”是指神灵。通篇所言为墓主安葬时所施行的仪式。其中有言“冢心”一词,且要让神灵充满其中,方可守护墓穴。这里虽然没有提及“冢心”具体位置,但从主持仪式者的行为可进行大致推算。从墓穴入口处进入,五步到达墓室的北壁,第四步时抵达“冢心”,这样的相对距离恰好与棺下小坑位置相似。而且“冢心”中需有“满祇”,这有可能是一种象征,亦有可能是取实物以代表,与考古发掘情况亦相符。 从上述的墓室平面图可见,其实棺下小坑的位置并非全是在整个墓室的正中,更多的是中间偏后的位置。恰恰与心脏在人体中的相对位置相似,所以“心”的说法更为合理。而且这种仪式只有高等级墓葬方可施行,而杨吴、南唐墓葬中设置墓下小坑的均为高级别墓葬。“冢心”一词作为当时墓内棺下小坑名称非常可能。 据笔者所见,虽然“冢心”一词仅见于上文,但相似的说法却有很多。宋代阴阳书《玉髓真经》中就有提及: 玄武乃是入穴处,穴心正似北极星,四转安排居四向,北极有四星,还之极星居中。……极星虽小,众星还拱,而人不能见,见者主寿,巧穴人不能识,识者主富贵也。胆嫩眞龙出巧穴,诸山拱卫森罗城。祖宗起来生父母,父母胎息孕玄武,玄武出头降势落,面目分明。为穴主、穴法、穴名。论只把玄武名字数,玄武垂头第一名,头肯垂时穴必精,头不垂时穴不受;迁法不能非佳城,头若肯垂任君凿,亡灵安妥家宅兴,便使前朝无贵气,自是无祸百事成。玄武昂头居第二,穴起员峰似钟器,穴前不可着脚上,不葬钟腰葬钟鼻,迁后见存活业去,攧尽家财方再起,此须见得龙穴真,后来大富复大贵。 这里的“穴”即为墓穴,虽未点名“穴心”所在位置,但却表明了其为极星所居之处,可孕玄武,主富贵寿禄。这里的“玄武”恰恰应和《地理新书》提及的冢心需“满祇”,皆为神灵附穴,以示吉凶。 综上所述,称这一墓内棺底小坑为“冢心”或“穴心”应更为合理。无论其中是否有随葬品、是否直接接触生土,它都是表达对神灵守护的祈求,都是在表现对风水的信仰,与生气沟通、请神灵保佑、增强风水、护佑墓主及后世子孙等等内涵。对其进行研究也有助于我们探究当时人们的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