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社会对文化推动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的进一步认知,文化遗产国际多边舞台越来越成为各国发挥影响力、表达国际诉求的重要平台。文化遗产以其承载历史、 文化信息的特质, 也成为各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防线。 “十二五” 以来, 本 着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原则, 中国文化遗产在国际多边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被动执行到主动参与, 从规则执行者到规则制定者, 完成了一系列角色转变和质的飞跃。 参与规则制定 发出中国声音 目前, 国际社会防止文化财产遭受盗窃、 盗掘和非法跨境交易并促进其返还原属国相关的国际公约有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1954 年海牙公约)、《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0年公约)、《国 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1995 年公约)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中国作为历史上曾深受并且现在仍遭受文物盗窃、 盗掘和非法跨境交易之害的国家, 加入了以上所有公约。 但遗憾的是,由于历史原因, 除 1995 年公约外, 我国 都只是作为后来者而未参加公约的起草, 中国的利益诉求在公约中没有得到更充分体现, 在以上公约履约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特别 1970 年公约, 作为参与国最多、 影响最大, 旨在阻止文物非法转让、 促进非法流转文物返还的多边国际公约, 实施 40余年来虽然在世界范 围内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 但也暴露出诸如缺少履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诸多关键性条款语义含糊、 没有考虑到考古类文物的特殊性等缺陷。 近年来, 在我国及其他文物流失国政府及学界的强烈呼吁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于 2012年启动了 1970年公约改革。 回顾 “十二五” 这五年, 为推动公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发挥了积极并有建设性的作用。 一方面加大国内对1970 年公约的研究力度, 开展了 “1970年公约实施情况及其改进措施研究”“1970年公约适用于香港地区的可行性及路线图研究”“1970 年公约改革与完 善的跟踪研究: 中国的利益、 立场与主张” 等研究课题; 另一方面在国际社会联合广大文物流出国, 积极呼吁 1970年公约改革向更有利于我国等文物流出国利益的方向发展。 2013年,经努力, 中国成功当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70 年公约首届附属委员会委员国, 为促成 1970 年公约《操作指南》进行了一系列艰苦努力。 2015 年 5 月 18 日, 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70 年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正式通过 1970 年公约《操作指南》。《操作指南》 的通过是该公约启动实质性改革以来的重大成果, 是公约改革的里程碑, 尤其对我国利用 1970 年公约追索流失文物具有重要意义, 影响深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1970年公约《操作指南》有关条款充分吸收了 2014年 9月在敦煌召开的 “第四届防止文化财产非法贩运国际专家会议” 通过的 《敦煌宣言》 的精神与实质内容, 反映了我国在此领域的诉求。 该《操作指 南》顺利通过, 为今后我国在文化遗产国际组织以及国际规则制定中, 发出中国声音、 贯彻中国意愿、 维护中国利益,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消除国际误解 宣传中国经验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中, 中国在国际文化遗产多边舞台上一直面目模糊, 一方面国际社会不了解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就,另一方面我国对国际公约发展及国际事务也存在一种游离其外的态度, 致使我国在国际社会一直处于被动局面。 国际社会 一直存在关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发育 、“重出境监管无入境监管” 以及“港澳为中国文物流失中转站”等诸多质疑。 “十二五” 这五年来,中国政府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多边事务,在多个国际场合宣传中国经验、消除国际误解、重塑中国形象。 例如,2013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 “1970年公约的新挑战” 研讨会上, 中国专家作了题为《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 中国的 持久战》的报告, 受到与会各国专家的广泛欢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认为, “报告提供的大量信息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在此领域的做法和经验。 ”2015年, 在 1970年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上, 我国代表积极回应 《1970年公约评估报告》 关于 “中国已经成为艺术品交易 第一大国” 及 “中国进出境重出境监管无入境监管” 的内容。 对此, 1970年公约秘书处向中国表示特别感谢, 表示这对于国际社会客观了解中国履行公约的情况提供了有益、 准确的信息。 承担国际责任 履行国际义务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和文化遗产事业的日益进步, 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有越来越多的呼声, 要求我国承担更多国际义务。 “十二五” 期间, 从2013年开始, 国家文物局连续三年对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 MOS)、 1970 年公约等国际组织进行资金捐助,用于设立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发展中国家人员参加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培训, 推进世界遗产申报工作以及预防文化财产贩运和追索流失文物等工作, 获得国际社会广泛好评。 2013 年, 国家文物局与 ICCROM签署了 《关于合作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培训的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 国家文物局与 ICCROM在博物馆藏品风险管理、博物馆库房重整等国际培训课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 2015 年11月举办的 ICCROM 第 29 届成员国大会 上,ICCROM总干事特别永久顾问盖尔先生在工作报告中重点感谢和高度评价了中国在博物馆库房重整培训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盖尔介绍道, 与其他国家只招收本国学员不同,中国国家文物局资助下举办的国际培训课程招收 10名中国学员和 10 名外籍学员,是 覆盖非洲、亚洲、欧洲、拉美四大洲的国际培训,受到全体学员的高度评价。 中国政府以慷慨的国际精神,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回顾 “十二五”,中国文化遗产以一种更加积极和清晰的身影活跃在国际多边舞台,将中国经验和中国声音推向世界,成为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6年1月8日第1版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