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5日,美国《科学》杂志发表了以中国学者吴庆龙为首的科研团队的论文,题为《公元前1920年的洪水爆发为中国传说中的大洪水和夏朝的存在提供依据》(以下简称“吴文”)。吴文引起国内外学界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认为,虽然吴文揭示的史前中国黄河上游积石峡地区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大洪水或许是事实,但将之与文献所载禹治洪水之事联系在一起,并用以说明夏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存在,却缺乏足够证据。更有少数学者袭用“古史辨”派的说法,称禹治洪水是一种神话,禹建立的夏朝,也值得怀疑。与上述学者看法不同,笔者认为禹治洪水及夏朝的存在都是不容置疑的,并且夏朝的建立确实与禹治洪水有直接关系。今愿结合吴文并吸取近年新发现的考古资料,对有关问题再作必要的论证。 禹在兖州治洪水 我国古代文献,包括地下出土文献有关禹治洪水的记载汗牛充栋。这些记载上至西周,下迄春秋战国,称得上是我国最早的一批历史文献,说其所记禹治洪水故事无关史实,都是人们凭空制造出来的神话,恐怕这本身就出自一些人的凭空想象。过去“古史辨”学者称禹治洪水故事只是战国水利事业发达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然而不久前新发现的西周时期的豳公盨铭文,则否定了这种说法。铭文称“天命禹布土,陶山濬川”,说明西周时期已广泛流传着禹治洪水的故事,岂待战国时期再来编造禹治洪水的神话! 商人也早已知道前朝发生洪水的故实。甲骨卜辞中的“昔”写作 ,作会意结构,意谓洪水之日;“灾”写作 ,像川水被壅为害,这些都表明商代以前发生过洪水,且深深留在了人们的记忆之中。 关键是要弄清禹所遭遇到的这场洪水的性质及其发生地域。根据文献记载,禹的治水实不过是对其所居住地域发生的大面积洪涝灾害进行的排涝、开挖沟洫以便疏通积水的工作,即如豳公盨铭文所说的“濬川”、《论语·泰伯》所说的“尽力乎沟洫”一类性质的工作。由此论及洪水发生的地域亦即禹部族之居处,必在黄河中下游平原一带地势低洼之处。即处于西边的太行山及东边的泰沂山地两个高地之间,并处在古代黄河与济水之间,按《禹贡》九州的划分属于古兖州。这里不仅地势低洼,而且河网密集,湖沼遍布,一旦发生洪水,境内百川之水便先自溢出,易造成长期不去的水涝。故而古代河患的记录几乎全是在这一地区。 除以上地理形势的分析外,古代文献中亦留下了兖州与禹时洪水相关的记录。此为以研究传说时代著称的徐旭生先生的发现。其称,在我国最早的地理专书中,唯有“兖州”条下有两处专门提到古代洪水之事:一处说“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明是讲洪水平治以后,原来宜桑的土地又可以养蚕,人民从高地下来,住到了平地上;另一处讲“作十有三载”,更是与传说中“禹湮洪水十三年”相呼应。因而他得出结论,“洪水发生及大禹施工的地域,主要的是兖州”。 禹治洪水真相 禹时洪水发生的原因还没有定论。学者一般分析禹时洪水的产生,往往习惯于从气候环境的变迁上寻找原因。笔者过去的文章也是这样一种思路,“由于气候的变暖导致雨量的增加,使得某些地区易于发生洪水”,以为这能与文献有关禹时连年多雨的记载相互印证。然而近年环境考古却指出,禹所在的公元前2000年前后,整个中国北方地区是向干凉的气候环境发展的,这就使许多学者的说法失去科学依据。 吴文正好在这一点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禹所遭遇的洪水来自黄河上游,来自甘青交界处的积石峡地区因地质灾害形成的堰塞湖的溃决。作者通过计算指出,这场体积为110亿—160亿立方米的史前溃决可以轻易向下游传播2000公里以上,“当这场洪水到达黄河下游平原时,很可能造成天然堤坎的溃决,从而引发多年的大范围的洪水泛滥”。 笔者注意到,对吴文提出批评意见的学者,对黄河上游出现的这次洪水溃决并没有表示怀疑,他们反对的,主要是吴文将其与夏朝及大禹治水联系起来,要证明二者的真实性。由于吴文相信夏文化就是分布在豫西一带的二里头文化,而二里头文化据最新碳14测年最早不过公元前1750年,与其宣称的史前洪水发生在公元前1920年有很长一段时间差距,并且豫西一带也找不到古代洪水发生的痕迹,因而吴文所主张的这种联系难免受到人们的质疑。 其实,二里头文化与夏文化之间并不能简单地画等号,二里头遗址显示出都邑气象,最多也只能说明它是夏代晚期的一座都邑。我们认为它或是夏朝后期向西扩张建立的一处別都。夏禹治水的区域不是在豫西,而是在古河济地区,即今河南东部、山东西部一带黄河中下游平原。这里是古代洪水泛滥的地区,考古发现这一带至今仍存有许多与洪水相关的遗迹。这里有许多称作“某丘”的地名,如帝丘、犬丘、商丘、陶丘、铁丘之类。所谓“丘”,就是比周围高一点的土丘,当地人也称之为堌堆。古人为躲避洪水,往往居住在上面,故而留下许多古人居住的遗迹。据考察,它们大多产生在洪水发生时期,也就是龙山时代晚期,或夏朝建立前后的时期。甚至彼时的一些城址也多建筑在其上,它们显然具有某种防御水患的功能。 值得指出的是,以这种方式躲避洪水并非只是中国古人的专利,古代两河流域、古埃及、古印度人居住的大河流域下游,也都存有许多人们为躲避洪水而垒筑的土丘遗迹。如在伊拉克境内的两河流域,考古工作者曾发现多达5000个居住遗址,其中大多数都是这类高出周围地面的土丘,它们的垒筑方式与我国古河济之间的土丘完全一致。 夏朝建立与禹治水关系密切 我国古代文献一致认为,夏朝的建立与大禹治水密不可分。如《国语·周语下》称“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便是将禹接受天命拥有对天下的统治权,归结为他通过治水使万物重新获得生机。按今天的解释,则是禹通过领导治水,集中使用参与治水的各部族的人力、物力,并在这个过程中加强了自己和家族的权力,最后使这种权力演化为凌驾于各部族之上的具有专制性质的统治权,由是导致夏朝的产生。 无论何种解释,都体现出禹治洪水与夏朝建立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由此可以推论,夏朝的地域,应是和禹治洪水涉及的地区相一致。也即夏朝的地域,应在古河济之间,而不是豫西或晋南,至少夏朝前期的地域应是如此。 早在20世纪20年代,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就指出:“夏自太康以后以迄于后桀,其都邑及它地名之见于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尽管后世文献有“尧都平阳、舜都蒲坂、禹都安邑”之说,王国维仍坚持认为,“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他对皇甫谧《帝王世纪》上述说法给出的解释是:“盖洪水之灾,兖州当其下游,一时或有迁都之事,非定居于西土也。” 王国维称夏的都邑及他地名率在东土,应是根据《左传》《国语》《竹书纪年》《世本》等典籍记载。其中谈到夏代诸王的居邑(即都邑),包括禹居阳城、太康居斟寻、后相居帝丘、帝杼居原以及老丘等,除禹居阳城有争议外,其他地点都在古河济之间的范围内。其实,禹所居的阳城也应在东土,即今天河南濮阳。濮阳古代称阳城,并为夏后相的都邑。今学者或指豫西的登封王城岗为禹居阳城之所在,此地虽亦有阳城之地名,但这里一则未见夏时著名氏族,二则与禹治洪水所处的地理环境不类,三则考古发现的城址及聚落规模远不及濮阳,其非禹所居的都邑显而易见。 重要的是,上述文献所载夏的都邑,有的已与考古发掘相印证。特别是作为夏后相都邑的帝丘。《左传》《世本》《竹书纪年》都有关于夏后相居于帝丘记载,其中《左传》僖公三十一年记叙,春秋时期的卫成公迁居到帝丘,即濮阳,便有卫国的始封之君卫康叔托梦给他,说其供奉给自己的祭品让夏后相夺占。这无疑反映了卫国所迁居的都城建立在夏后相都邑旧址之上的史实。考古发现的这座位于濮阳高城的春秋卫国都城,正叠压在包括夏初在内的更早时期的一系列夯土城之上。由于目前工作尚未完成,只挖掘出遗址北城墙下面一小段龙山时期的夯土墙,不能确定龙山城规模到底有多大,但就已勘测的龙山时期遗址面积不下百万平方米这一数字看,规模不可小觑,其为夏朝都邑当不成问题。这反映了夏后相所居在帝丘濮阳这一史实。毫无疑问,这也应当成为夏代乃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证据。 主持高城发掘的考古专家袁广阔同时主持过古河济之间一系列龙山时期古城址或古遗址的调查与发掘。在他看来,这些古城址与古遗址多数与洪水有关。他还认为,分布在这一地区的后岗二期文化与文献所载早期夏人活动地域相吻合,这从考古研究角度给予夏朝地域主要在古河济之间的说法有力支持,也给予古时洪水发生在黄河中下游平原、禹通过治理洪水促进夏朝产生的说法有力支持。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