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 由人类创造、 制作或因人类活动而留有印迹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性遗存的总称。 文物是物质性的遗存, 但同时也是精神文明的物化载体和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 文物都具有一定的价值, 它们可以为社会提供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资料、 可以为大众提供审美愉悦和文化消费。 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 文物具有历史价值、 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这早已是一种共识, 毋庸置喙。 除此之外, 一部分文物还应该具有另外一种重要的价值, 即社会所赋予的文化象征意义的价值。 一些文物具有从物质上或精神上作为文化象征标志物的功能, 这就是文物的文化象征意义价值。 具体来说, 就是某些特征鲜明的文物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其所属国家、 民族或地域的标志性文化特征, 这些文物在制造或者成为文物的过程中融入了不同国家、民族或地方各自长期形成的共同文化心理、 意识形态、 价值观、 民众素质修养、 生活习俗等特质。 在一定意义上说, 具有文化象征意义价值的文物就是国家文明、 民族文化、 地方文化的一种实体的抽象化象征。 比如江西景德镇自明清以来号称 “瓷都” , 瓷器就是当地地方文化和代表性产业的突出标志物; 而蒙古袍及相应的佩饰、 蒙古包及相应的配件设施和装饰等, 则是蒙古民族传统和文化的象征。 相比较而言, 一些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象征意义更为明显, 如长城长期以来被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之一; 旧皇城的正门——天安门,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的举行地, 因而成为国徽上的醒目图案和国家的象征。 这方面的例证还有很多, 比如龙门石窟中的卢舍那大佛是洛阳作为 “九朝故都” 曾经辉煌的见证, 造型别致的鼓楼是侗寨习俗和文化的象征等。 和文物的其他价值不同, 具有文化象征意义价值的文物只是一少部分, 但这种文化象征意义的价值却是真实存在的,它与文物的历史价值有着明显的区别, 由于声名远播和视觉效果的冲击力更强, 其社会功能也远在一般性的证史、 补史价值之上; 而卢舍那大佛、 天安门等也都已成为所在城市的名片。 文物的文化象征意义以其直观性的亲近感, 可以产生并巩固国家、 民族、 区域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例如陕西黄陵县桥山的黄帝陵, 文献中所记载的营造年代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公元前 141 年至前 87年), 而现存建筑基本都是明清时期的遗存; 所以这里是否真是轩辕圣帝的长眠之地乃至炎黄二帝是否确有其人, 历来存在争议, 但这并不妨碍黄帝陵作为中华文明象征意义价值的发挥。 黄帝陵的文化象征意义和精神感召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其本身文物属性的历史价值, 在全国团结抗战时期、 在维护中华文化认同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崇高地位, 成为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象征。 这种象征意义甚至超越了政治派别和意识形态、 宗教信仰, 它所产生的民族归属感和文化激励作用为海内外华人所共同接受。 类似例证在国外文物中也可以列举出一些。 作为犹太教、 基督教、 伊斯兰教 “三教圣地” 的耶路撒冷, 有一些建筑物或其遗存就分别是不同种族、 不同宗教信仰者的心所向往之圣地。 位于耶路撒冷锡安山上的圣殿, 为犹太所罗门王所建, 曾经是犹太教的中心, 公元前587年, 圣殿被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军队焚毁。 现存石结构的圣殿西墙约建于公元前1世纪末, 是重建的第二圣殿院墙残存的一段。 公元70年, 第二圣殿又毁于罗马帝国皇帝希律王, 犹太人也被杀戮或驱逐。 后来, 犹太人被允许在逢安息日(星期日)之时可回归故里凭吊, 流落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总要设法回到圣城耶路撒冷, 面壁而泣、 颂经祈愿。 所以西墙又被犹太人称为 “哭墙” 。 圣殿西墙是犹太教的重要遗迹,被视为犹太人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实体性象征。 和文物的其他价值一样, 文物的文化象征意义价值有些是一次性形成的, 也有些是在历史长河中多次累加而形成的。 在传承过程中, 一些文物的附加值在不断增加, 特别是那些古建筑和古遗址, 随着时间的推移, 不可避免地会有自然或人为的损毁破坏, 那些剩余者因此而益加珍贵, 其文化象征意义的价值也就会越高。 事实上, 大部分的文物文化象征意义价值都是随着年代的推移而逐渐叠加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