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文化史成为历史学研究的新领域,逐渐受到史学界关注。4月15日,由中国社会文化研究会、首都师范大学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二十世纪婚姻·家庭·性别·性伦文化学术研究会”在北京召开。 探讨家庭文化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深入发展,中国婚姻家庭文化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样态。首都师范大学女性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王红旗编审认为,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人们更为重视婚姻质量,关注婚姻中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人感情的价值。维系婚姻家庭的根本因素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和人伦道德,社会生活和公共秩序需要家庭的稳定,家庭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国家的稳定。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梁景和认为,社会史研究的主题是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生活则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第一主题;社会生活史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更好地解放个性,促进家庭幸福;社会文化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研究范围已经渗透到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理论范式上要注重概念的界定,加强与其他学科的比较。他呼吁更多学者重视社会文化史研究,深化各领域的社会文化史研究。 家庭问题是否只是个人问题或社会问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胡雪莲将视线转移到民国时期,通过考察民国时期文化人士围绕家庭制度改革的争论,以及南京政府立法院进行家庭立法论证的历史活动,认为家庭作为社会组织单位,被视为政治秩序的基石,受到当时国家政权的控制与影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余华林认为,从家庭功能着眼,梳理家庭发展史,具有一定的现实关怀意义,也能够从中感受到婚姻家庭的不断变化。 反思书写方式与观念 20世纪以来,妇女运动和女权思潮在世界范围内开始兴起,妇女史的书写成为当今学术界非常重要的一个领域。通过对美国莱斯大学历史系教授汤尼·白露《中国女性主义思想史中的妇女问题》一书的分析,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教授畅引婷认为,不论书写者还是被书写者抑或阅读者,对妇女史涉及的诸多人物和事实做出的价值判断乃至价值导向,既是个人自主性或主体性的充分展现,同时也在相互制约与互动中建构着新的人类历史,生成着新的文本知识。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范红霞认为,通过对妇女史的书写,可以进一步明确和界定男性写作与女性写作的关系。 观念文化史是社会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讲师叶磊蕾运用谱系学方法,对五四运动中中国人受外来思潮影响的爱情观念进行了重新解读与阐释。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韩晓莉认为,观念文化史是近几年社会文化领域中的新方向,对文化的认识和阐释是社会文化史研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她认为,从社会文化史的定义,到社会文化史强调文化能动性基础上对社会与文化关系的探寻,社会文化史力图在对文化概念的把握中寻求研究的新起点。 婚姻问题受到关注 婚姻问题是社会文化史的重要研究部分。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耀星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西军属妇女群体的考察,分析了文化的传播、接受和转变的过程,综合分析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的结合方式、国家意志与民众意识互动的逻辑思路,充分肯定了军属群体在国家建设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 近代以来,中国的婚姻呈现出复杂面相。余华林通过论析民国时期婚外同居现象,认为随着恋爱自由观念的迅速普及,当时许多人的性道德观念和婚姻伦理观念出现重大转变,爱情成为两性关系中的重要标准。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离婚依然不易,一些女性与有妇之夫恋爱后,不得不选择婚外同居的生活方式。与帝制时代相比,民国时期女性的离婚权利有所提高。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潘大礼以民国时期湖北离婚案为例,剖析南京政府时期妇女的离婚权利。他认为,虽然当时的法律规定妇女有离婚的自由,但在战乱、贫穷、落后等社会背景下,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构首要考虑的是家庭稳定,妇女的离婚权利即便在进入司法审判阶段后,也不会轻易地实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