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化寨遗址的考古发掘,是近十多年来关中地区仰韶文化最重要的考古发掘之一。经过几个年度的考古发掘和长达近十年的艰苦、认真、细致的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终于编成了四大册、洋洋二百多万言及大量图表、照片的巨著。现在,这部巨著即将要付梓了,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 2003 年,本人有幸在时任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副所长程林泉研究员的引领下,亲临发掘现场参观,观摩出土遗物,感触颇多。以后随着发掘的进程,在不同场合聆听过时任考古发掘领队尚民杰研究员及考古发掘与资料整理的主要参与者张翔宇、郭永淇、翟霖林等青年学者们的介绍,不断加深了对鱼化寨遗址的认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蒙尚民杰院长、张翔宇副院长的概允,2009 年以来,我的几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先后参加了鱼化寨遗址发掘资料的整理,并主要依据这批资料完成了博士、硕士论文的撰写。一方面,在指导博、硕士论文的过程中不断加深了对鱼化寨遗址仰韶时期遗存的认识;另一方面开创了西北大学与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合作培养考古学高级专门人才的机制与模式。我们师生在鱼化寨遗址发掘资料整理的过程中获益良多,这是需要特别感谢的。 近来受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领导和鱼化寨遗址的发掘与资料整理、报告编写者的委托,希望能为《西安鱼化寨》报告写个序言。然而要准确把握和评价鱼化寨遗址发掘的学术意义并非易事,反复思考后,仅在本人长期研究仰韶文化的基础上,谈谈对鱼化寨遗址发掘及《西安鱼化寨》的几点初步认识。 首先,鱼化寨遗址的发掘,发现了从老官台时期、仰韶文化各阶段到龙山时期的系列遗存及地层堆积。尽管老官台时期和仰韶文化庙底沟期仅发现有少量陶片,未见地层堆积和相关遗迹,但由于目前仅发掘了遗址的一小部分,相信遗址范围内一定有这两个时期的堆积和相关遗存。由此看来,鱼化寨遗址是保存有从前仰韶时期、仰韶时期到龙山时期的各主要文化发展阶段重要信息的宝库。特别是仰韶时期的堆积,最厚达4 米多,可划分为十多个文化层;各层均保存有数量不等的房址、灰坑(窖穴)、墓葬(瓮棺) 和壕沟等遗迹。特别值得赞许的是报告编写者按地层单位与遗迹单位发表了出土的主要遗物线图、照片及相关的平剖面图和统计表,尽可能地保持了资料报道的客观性。由于这些遗存所处的地层与相对年代关系清楚,出土物报道较全面,因而《西安鱼化寨》的出版,为进一步从时间的过程考察仰韶文化的来源以及发生、发展与演变过程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研究资料。 其次, 鱼化寨遗址的发掘,再次找到了丰富的仰韶文化最早遗存。仰韶文化从何而来?最早的仰韶文化遗存的基本特征如何?这些都是仰韶文化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早在20 世纪70 年代,梁星彭先生依据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下层发现的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文化堆积,提出了早于半坡类型的“北首岭下层类型”的命名,这是关于仰韶文化最早遗存的首次探索。之后,许多学者对“北首岭下层”的内涵与特征进行了分析,多数学者认为以小口平底瓶、直腹弦纹罐为代表的一类遗存晚于老官台文化,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半坡期)。但对这类遗存的性质却有不同的观点,或认为属于仰韶文化半坡期较早阶段的遗存,或认为是早于仰韶文化的“北首岭文化”。从陶器看,这类遗存有与老官台文化相似的器类,如圜底钵、深腹平底碗、直腹弦纹罐等;小口平底瓶、直腹弦纹罐与仰韶文化半坡期小口尖底瓶、鼓腹弦纹罐既有相似性,又有差异性。但总体看来与仰韶文化半坡期相似的因素更多,联系也更紧密。就地层关系而言,鱼化寨遗址这类遗存(9~12 层) 压在仰韶文化半坡期较早阶段的堆积(4~8层) 之下,再次从地层关系上证明这类遗存早于半坡期。因此,这类遗存应属仰韶文化最早的遗存,可称之为仰韶文化初期或北首岭期。同类的遗存还见于宝鸡福临堡、临潼零口和南郑龙岗寺等遗址。但就遗迹而言,鱼化寨遗址发现较多且地层关系清楚,计有房址10 座、灶址1 座、灰坑25 座。因此,《西安鱼化寨》出版后,可使学术界对仰韶文化最早遗存乃至仰韶文化分期有更全面的认识。 再次,鱼化寨遗址的发掘,首次发现了仰韶文化内、外两重环壕聚落。从地层关系看,内壕(G1)和外壕(G2)均压在第③层下,并被第③层下的一些遗迹叠压或打破。第③层及其之下开口的遗存,被认为属仰韶文化史家期。从第③层下的一些房址、灰坑和内、外壕沟的堆积中,均可见史家期葫芦口尖底瓶、敛口瓮、变体鱼纹盆等典型陶器,未见晚于史家期的陶片。由此可以推测,内、外壕均属仰韶文化史家期的遗存。这两条壕沟口宽均在10 米以上,深在3.5~4.8 米,应属防御性的设施。从内壕之内和内、外壕沟之间分布的房址规模、形制看,并无明显的差异;又第Ⅲ发掘区的内壕被第③层下房址、灰坑、瓮棺等多处打破或叠压,而外壕则少有打破或叠压现象。由此推测,内、外壕的建造和使用时间可能略有早晚,内壕修建稍早,壕内面积仅约1.3 万平方米;之后,可能由于人口增长等原因聚落的居住区需要扩张,于是内壕首先被废弃而新修了外壕,外壕内的面积也增加到约3 万平方米。到了史家期较晚期阶段或之末,外壕也被废弃。这种情况反映了鱼化寨仰韶时期聚落从无环壕到有环壕、从规模较小到规模较大、从兴盛到衰落的演变过程。这是研究仰韶文化聚落形态及其演变过程的一个典型案例,因此, 《西安鱼化寨》的出版,对今后的聚落考古研究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 最后,《西安鱼化寨》在编写体例方面也有明显的特点。全报告共分为三编,第一编为概述、第二编为发掘资料、第三编为初步研究。其中第二编发掘资料,是依据地层关系建立的文化堆积序列,自早至晚全面报道。特别是出土物并未做型式的划分,而是按地层及遗迹单位公布,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资料的原真性与客观性。而第三编初步研究,则显示了发掘者们依据客观资料做的类型学分析与分期等主观研究及人骨、动植物遗存、彩陶等科技检测、鉴定与分析等。这样的编写模式,可避免将发掘者的主观认识、特别是类型学方面的认识强加在客观资料之中,便于以后学者们引用和进一步研究。 如何编写发掘报告,是考古学界多年来见仁见智不断探索的问题,因而出现种种体例不尽相同的发掘报告。愚以为,考古发掘报告最主要的目的是在科学发掘的基础上,客观而全面地记录发现的古代人类活动的遗存。由于遗址发掘后是永远不可能再恢复原状的,发掘报告就成为永久性的第一手研究资料。因此考古发掘报告中有关资料部分的刊布,一是要全面,即尽可能全面地公布发现的所有地层关系、遗迹、遗物及相关的图表,避免人为地仅选择所谓重要的或代表性的遗存报道;二是要客观,即尽可能避免过多地在考古资料中加入发掘者或报告编写者的主观认识,如型式的详细划分等,更不主张依据这种类型学的认识来编排考古资料。当然考古发掘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观察与研究的过程,发掘者对遗迹、遗物的判断与认识也是以后继续研究的重要参考,但在考古报告中,资料部分与研究部分最好分开。因为大部分考古发掘,仅仅发掘了遗址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用这些少量的考古资料做出的类型学分析,乃至陶器的演变规律未必准确,有时甚至很不准确。而用这种不准确的认识来编排考古资料和相关的统计表格,会给以后的研究带来许多困惑和不便。 总之,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过程,是一个连续的、不断探索与认识的过程。考古发掘的质量会影响到报告编写的质量,反之报告编写的质量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考古发掘的意义,而这些又最终影响到整个考古学研究的过程。做为现代考古学研究基础的田野考古发掘与报告编写,是需要历代学人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需要在科学发掘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认识的准确性和精确度;需要在传统田野考古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现代科学技术的含量。只有这样才能为学术界提供更多的有学术价值的研究信息,才能促进史前考古学研究不断走向深入,最终达到重建史前史的目的。 (《西安鱼化寨》(全四册),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编著,科学出版社即将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