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New Study of Purging AB Group "Enlargement" in the CPC 【作者简介】罗惠兰(1952-),女,江西南昌人,教授,从事中国苏区史研究,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西南昌330003 【内容提要】 20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错误地开展了一场长达5年之久的肃AB团运动。历史已经证实: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根本不存在AB团,所谓“AB团是混入共产党内的庞大特务组织”一说纯系子虚乌有。因此,中央苏区自1930年5月开始至1935年春开展的党内肃AB团运动不是“扩大化”错误,而是百分之百的冤假错案,必须彻底否定。 In the 1930s', the movement of purging AB group has been carried out for 5 years in the central Soviet district. It has been proved that AB group hadn't existed in the revolutionary base area at the second revolutionary civil war. It has no evidence that AB group is the big spy organization in the Communist Party. Therefore,AB group which started form May 1930 to 1935 spring wasn't an "enlargement" mistake, but a fully injustice that must be completely negated. 【日 期】 【关 键 词】中央苏区/AB团/“扩大化”/否定/新考the central Soviet district/purge AB group/"enlargement"/negate/new study 1930年5月起源于江西赣西南地区后蔓延于全国各苏区的肃AB团斗争是中共历史上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江西地方党史工作者经过艰辛努力,终将这一沉寂了半个多世纪的冤案告白于天下。对此,1991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郑重指出:“所谓‘AB团’和‘社会民主党’,前者于1926年冬成立,1927年4月即行解体。后者在中国从未建立过。但中共中央对这些情况是不了解的。所以,肃清‘AB团’和‘社会民主党’的斗争,是严重臆测和逼供信的产物,混淆了敌我,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1](307页)2002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修订本再次对上述结论作了如是肯定。历史事实告诉我们:20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错误地开展了这场长达5年之久的肃AB团运动确系“严重臆测和逼供信的产物”,为此,苏区党政军组织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然而,对于这一重大历史冤案的性质属“扩大化”,还是根本性错误?至今仍然存在严重分歧。笔者认为这一分歧将会成为中央苏区肃AB团冤案难以彻底昭雪的根本症结所在。据此,文章探源了党内肃AB团“扩大化”之说的缘起及其形成,剖析了“扩大化”之说的现实危害性,得出党内肃AB团不是“扩大化”而是根本性错误的结论。 一党内肃AB团“扩大化”之说的缘起 中国共产党内部肃AB团最早发端于革命斗争蓬勃兴起的赣西南革命根据地。据史料记载: 1930年6月,赣西南特委下属的西路行委印发了《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大纲》提出“把我们的刺刀和枪炮应该针对着改组派AB团勇猛的杀去!”要求苏区群众“努力做到”:第一,“扩大反改组派AB团的宣传,使革命民众个个都晓得改组派AB团是我们的敌人”;第二,“严密革命群众的组织”,“如有嫌疑应即拘捕交苏维埃政府”;第三,“实行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为了肃清红旗下的“奸细”,《大纲》还规定凡群众中有“动摇表现不好者”,凡干部中有“出身不好者”,凡亲友中有“行动不对者”都要交“苏维埃拿办”[2](下册,631-636页)。 由于滥捕滥杀的直接后果,导致赣西南党内出现了人人自危、个个恐慌的局面。面对此情,连制定二十号紧急通告的赣西南特委也开始感到愧疚与不安。 然而,肃AB团斗争并没有就此止息。当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于1930年10月攻克江西重镇吉安后,在听取地方负责人汇报时获悉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在近半年内肃出的AB团竟占了全部工作人员的四分之一时,震惊之余,轻率地作出了依靠红一方面军的力量“挽救”赣西南党和政府“危机”的决定。为了“严厉的镇压AB团、处决AB团中一切活动分子”,“不使有一个富农反革命分子(AB团)留在党内团内”,红一方面军和江西省行委在 富田事变发生后,刚就任苏区中共中央局代理书记的项英没有简单地附和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把事变定性为“AB团取消派合作的叛变”,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分析了富田事变的性质,批评和抵制了总前委肃AB团的错误,主张用会议的方式,澄清认识、解决纠纷。项英稳妥、求实的举措,稳定了人心,避免了分裂,一度缓解了赣西南党内滥捕滥杀AB团之风。然而,1931年4月中央代表团来到中央苏区后,遵循六届四中全会成立的中央政治局的指示,在舆论宣传上大反“放松肃反的错误”;在具体行动上把参加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人捉拿关押,红20军副排长以上的干部大部分被处决,部队番号被取消,士兵分编补充到其他各军。1931年10月,《苏区中央局十月真电》称:项英“解决富田事变,完全错误”,为此,项英的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的职务也随之被撤销。 中央苏区的肃AB团运动自从得到中央的支持后,肃AB团狂潮再次掀起。据1932年8月《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披露,那时“一切机关都认为打AB团是中心最中心的任务,把一切工作停顿起来,用全力去打AB团”,“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并没有耐心去考察犯人的口供和搜查旁证,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在省保卫处,有所谓软硬兼施办法,软要诚恳,硬要庄严。所谓诚恳者,就是用言语骗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手指甲内,在各县的刑法种类,无奇不有。有所谓炸刑、打地雷公、坐轿子、坐飞机、坐快活椅子、蛤蟆喝水、猴子牵缰、用枪通条烧红通肛门……”仅胜利县,刑法就有120种之多。“总之,犯人不招供,审判的方法,就是用刑来对付。”更为甚者,受刑者仅招认自己是AB团还不行,还必须招出其组织。“如在县一级机关中,捉着一个AB团,一定要将县委和青年团苏县工会县少先队,县儿童团……等机关内AB团组织完全供出。如供不出,则续刑追,因之犯人就在各机关捉熟人诬供,没有熟人的,则看见过某机关袖章上人名的,即据以招供”。当AB团抓得实在太多,无暇审问时,就把所供出的有AB团组织的机关工作人员站队点名审问,“如承认加入AB团的,即允许自新自首,不承认的,即认为是AB团坚决分子处以死刑”。“在打AB团最激烈的时候,两人的谈话,都可被疑为AB团”。“凡打AB团不毒辣的,都认为与AB团有关系,有被扣留的可能。”[2](上册,476-480页) 尤其严重的是,下派到江西的中央巡视员也认定“江西的党与团,政权,群众组织各级领导机关,过去几乎都是地主残余富农知识分子所把持,而这些分子最大部分都是加入AB团了,……总之过去赣西南的知识分子的地方干部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AB团分子”。由于对赣西南党组织的错误判断,以至各级党和苏维埃机关“破坏”了一遍又一遍,甚至有的被“破坏”到9次,还感觉AB团“仍在活动”,“弄得人人自危,噤若寒蝉,因之提拔干部,调动工作,大部分人都是啼啼哭哭,不愿意去,……到一新的工作地,一有错误即有被指为AB团的前途”[2](上册,384、480页)。如此折腾,赣西南党政军组织大部分坍塌,苏区干部严重匮乏。面对江西苏区肃AB团极不正常的现象,身居上海的中共中央开始对江西苏区是否有“如此众多”的AB团产生了怀疑和不满。由此,才有了肃AB团“扩大化”之说的提出。 二党内肃AB团“扩大化”之说的提出 在大敌压境、战云密布的反“围剿”战争迫在眉睫的紧急关头,赣西南党政军内发生牵涉面如此之广、人员如此之多的AB团,使远在上海的中共中央十分焦虑。 实际上,富田事变发生后不久,在 遗憾的是一个月后,由于共产国际远东局认定富田事变“是反革命的暴动”,于是, 从这以后,中央苏区的领导人开始直面正视自己的错误。 1931年12月上旬,周恩来离开上海赴中央苏区正式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一职,到达瑞金后开展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召开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重点讨论苏区肃AB团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中共中央及其派到中央苏区指导工作的领导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批评和纠正了中央苏区肃AB团的错误,甚至连参与直接领导肃AB团运动的主要负责人也开始醒悟到自己的过失,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这在当时实属不易,对遏制逼供信、滥捕滥杀AB团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些“批评”、“醒悟”和“检讨”都是在百分之百的肯定“反AB团的斗争是绝对正确而必要的”前提下进行的。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当时,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组织的领导人在纠正肃AB团的错误中,都只是对“察觉”到的“扩大化、简单化”的表象,即严刑拷打、逼供信以及滥捕滥杀等具体行为进行纠正,还不可能认识到“党内AB团纯系子虚乌有”的真相,更无法从指导思想上予以全盘否定。即使像周恩来这样求实的领导者在为纠正肃AB团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依然存在不彻底性。如:唯心主义的肯定肃反的“成绩”,一再肯定和强化AB团的存在,继续强调反右倾斗争等。中央苏区在肃反问题上本来就犯了“左”的错误,而把“左”当作右反,必然南辕北辙,越反越“左”。加之,在实际工作中,中央苏区的一些领导者往往采取不配合的态度与之相左,也使周恩来无法从根本上纠正肃AB团的错误。尤其是1933年1月,中共中央从上海搬迁到瑞金后,一套完整的“左”倾理论政策更直接、更系统、更彻底地在中央苏区全面贯彻推行,周恩来呕心沥血、竭尽全力纠正肃AB团错误所作的努力遭到了“左”倾中央的诋毁,被斥责为“右倾机会主义”、“放松肃反工作”,是“对反革命派姑息与宽大的错误”等等。不仅如此,他们还全盘否定了周恩来主持制定的一系列苏区法律条例,人为地把反逃兵斗争、查田、查阶级同肃AB团运动混淆一起,在中央苏区又一次制造了更为“残酷的阶级斗争”,使肃AB团错误再次恶性膨胀,极大地削弱了革命力量,造成了令人痛心的巨大损失。 三党内肃AB团“扩大化“之说在现实中的危害性 何为“扩大化”?如果共产党在自己领导的苏区内肃出的所谓AB团分子中确有相当部分是真正的AB团,无疑,这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如果在肃出的所谓AB团分子中,经核实绝大部分是冤假错案,只有少数几个是真正的AB团分子,那就是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然而,中央苏区自1930年5月开始肃出的一批又一批所谓的AB团分子,到现在已时过境迁整整80余年了,至今却没有发现一个是真正的AB团分子,怎么能冠之为“扩大化”呢?因此,党内肃AB团“扩大化”之说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诚然,肃AB团“扩大化”之说在当年滥捕滥杀、草菅人命的年代确实起了遏制作用,事件的亲历者项英、周恩来、毛泽东等为抵制和纠正党内肃AB团错误均作出了贡献。但是,今天倘若依然肯定肃AB团“扩大化”之说,不仅与历史的真实相悖而且在实践中是极其有害的。 “扩大化”之说势必使肃AB团与富田事变冤案难以彻底平反昭雪。历史已经证实:国民党右派团体AB团在1927年南昌“四·二”暴动中已被彻底摧毁,后既未恢复也未重建,更未打入共产党内部。既然苏区连AB团组织都不存在,何来的AB团分子?更何况,肃AB团的指导思想是错误的“肃反中心论”;依据是“严重臆测”的产物;方法和手段是屈打成招和“逼供信”。因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开展的这场为期5年之久的肃AB团运动不存在“扩大化”的问题,而是应予全盘否定。这样一场犯有根本性错误的肃AB团运动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就连受到这个冤案株连的鄂豫皖、湘鄂西、闽西等地的肃AB团、肃社党冤案早在20世纪的90年代已公开昭雪,而肃AB团发源地的中央苏区的这场冤案却未予正式平反,其症结之一就在于肃AB团“扩大化”之说仍然桎梏着我们的思想。肃AB团“扩大化”之说不否定,中央苏区的肃AB团与富田事变的冤案也就难以彻底平反。 “扩大化”之说直接关系到含冤于九泉之下的先烈以及他们的后代依然蒙垢。建国后,在中共中央和革命老前辈的关心下,以AB团罪名杀害的革命者在20世纪的50年代平反了一部分,1956-1957年又平反了一部分,仅江西全省范围内共平反了8 427人。但由于AB团及富田事变冤案未予正式平反,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特委以上的领导成员,也就是当年所谓的“AB团要犯”未能昭雪。早在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明确宣布:“对于一切被错误路线所错误地处罚了的同志,应该根据情形,撤销这种处分或其错误部分。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5](1195页)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不能再让含冤于九泉的先烈们继续蒙垢,让他们的后代背负本不应该由他们背负的政治“包袱”,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扩大化”之说势必影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得以真正落实。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仅因为它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80多年的征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更为可贵的是它从不忌讳自己的过失和错误,从“不畏首畏尾地掩盖自己的错误和缺点,而按照党的原则来批评这些错误和缺点,用全力来克服这些缺点”[6](第12卷,64页)。正因为如此,它才能历经磨难而不衰。20世纪30年代发端于赣西南的党内肃AB团与富田事变是一起重大的历史冤案,港台和西方学者对此出版的著述大都对这一事件进行渲染和歪曲,在国内外造成了对我极为不利的影响。今天我们能从客观事实出发对这一冤案彻底平反,对受害者予以昭雪,给后人一个公正的交待,将更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不隐瞒观点、不回避错误、光明磊落的党。列宁曾经明确告诉我们:“公开承认错误,揭露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6](第31卷,39页)。肃反,中国共产党走过一条极其痛苦的路,对此应刻骨铭心。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G].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4]石叟资料[O].缩微胶卷,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图书馆藏. [5]六大以来: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6]列宁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转自《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3期第86~91页 责任编辑:刘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