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力
【英文标题】Period Division of the CCP History and the Mark of Entering into the New Historical PeriodSun Dali
【作者简介】孙大力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北京100080 【关 键 词】党史分期/社会实践/十一届三中全会/历史新时期
确定历史分期应当以社会实践的发展为依据。社会发展史如此,党的历史也如此。党的路线对于历史发展的进程固然至关重要,但决定历史分期的毕竟是党所从事的主要实践活动。由于人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对于党史分期的正确判断也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认识变化或不同看法是完全正常的。党对于进入历史新时期标志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但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进入历史新时期的标志,是完全正确的。 Historical periods should be divided on the ba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practice.The same is true of the history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Party history.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period division of the Party history is determined by the major events of the Party while the Party's line is vital to the course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The paper argues that it requires a process to make a correct judgement on the period division of the Party history owing to the people's cognitive limitations.It traces different views and cognitive changes that emerged in the process of the Party's understanding in the mark of entering into the new historical period and draw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perfect mark is the 3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1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CP.
同社会发展史一样,党的历史本身也是一个呈现着阶段性的客观发展过程。为了能够准确地认识和清楚地说明党的历史,根据客观发展进程确定历史分期就成为党史研究的必要。究竟应当依据什么和怎样确定分期也成为党史编写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此,本文试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社会实践是确定分期的根本依据 研究历史之所以需要确定分期,不仅仅是为了便于研究和说明,根本原因在于人类历史的主体——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的运动过程。推动这一过程的是社会的矛盾运动,由于社会根本矛盾的性质及其变化使发展过程出现了阶段性。正像毛泽东指出的,“被根本矛盾所规定的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4页。)这里所说的矛盾运动,其表现形态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产生矛盾、认识和解决矛盾,由此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矛盾和认识矛盾的过程不可能是同步的。决定历史分期变化的实际是人们认识和解决矛盾的实践过程。在社会发展史中,这种实践过程通常通过多数人的、具有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体现出来,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进步,推动了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人们的社会实践。因此,历史学家主要是依据考古发现的实际材料,根据人类实践活动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来确定历史分期的。 党的历史也是如此。我们党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富强而奋斗的近八十年历史,同样是一个不断认识和解决矛盾,从而推动历史前进的实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同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这些不同的时期之所以形成,关键是由于党从事的主要任务、也就是党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践活动发生了变化。因此,在考察党的历史进程时,不但需要注意党对社会矛盾的认识程度和先后确定了哪些任务,而且更要注意这些任务是否能够并且何时成为全党性的实践。只有全党主体的实践活动变化了,才会出现分期的变化。在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后,直到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了中华民族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才开始了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华民族实现独立、解放和富强的要求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的矛盾始终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一主要矛盾认识的不断深化,同时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的阶段性变化,党先后提出了不同的革命任务和奋斗目标,进行了不同的斗争实践。正是这种实践的逐步发展和曲折前进,才使中国革命的进程随之发生了阶段性变化,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发展时期。 社会主义时期的情况也依然如此。虽然中国人民对于迅速改变贫穷落后、实现国家富强的要求和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之间的矛盾,应是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也曾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解决这一矛盾作为主要任务,但直到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才对此有了牢固认识,发展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也由此成为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历史性转折点,成为划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时期的标志。 把历史实践作为分期的依据,自然就应把使党的主要实践活动发生阶段性变化的重大事件作为分期的标志。比如,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一”南昌起义,1937年的七七事变,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等等,都应属于这样的标志。所以,研究党史分期,不能不注意那些标志着党的实践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历史事件。 这里,还需要正确认识党的路线与历史发展进程的关系。党的路线正确与否对于历史进程的影响固然至关重要,但党的历史毕竟不是路线斗争史。路线的正确与否虽然可以延缓或加速历史的发展进程,但并不能成为历史分期的依据。路线,是客观形势见之于党的主观认识的反映。一般说来,客观形势的变化与主观认识的反映并不同步,主要矛盾的暴露和主要任务的正确确定,都需要一个过程,党的路线也需要经历一个逐步成熟和正确的过程。但路线是否能够标志历史分期,则要看党的主要任务、主要实践活动是否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党的历史是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党史的分期也应当从这个客观实践来考察。历史上有些标志着党的路线发生根本性转变的重大事件,尽管都对历史进程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但却并不一定都能成为历史分期的标志。 例如,民主革命时期的遵义会议和社会主义时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都是党的路线由错误走向正确的标志,都对党的历史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决定性影响。前者开辟了中国革命的胜利道路,成为中国革命由失败到胜利的转折点;后者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从遭受严重挫折走向成功的转折点。两者都是党在不同时期从幼稚走向成熟、实现历史性飞跃的标志。但历史性的飞跃并不等同于历史的分期,能否成为分期的标志还是要看党的实践活动是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遵义会议固然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失败走向胜利的转折点。但从实践来看,党从事的主要任务在此前后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依然是进行国内革命战争,因而不宜把这次会议作为历史分期的标志;而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从事的主要任务则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根本性变化使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成为历史转折点的同时也成为历史分期的标志。因此,把遵义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比较,虽然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两者的历史地位,但并不意味着两者都是历史分期的标志。两者在实现历史飞跃方面的巨大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必须充分肯定,但确定党史分期毕竟需要从党的实践活动来考察。 二、正确判断历史分期需要一个过程 以人的实践活动构成的社会历史是一个客观存在,由此而产生的历史分期以及分期的标志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研究历史、确定分期的标志,是这一客观存在在人们主观上的反映。认识任何事物,都需要一个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由不正确到逐步正确的过程。研究历史的分期也不例外,人们确定历史分期,并使这种分期能够和历史发展的本来面貌相吻合,也需要这样一个认识过程。如同毛泽东所说:“由感性到理性之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对于一个小的认识过程(例如对于一个事物或一件工作的认识)是如此,对于一个大的认识过程(例如对于一个社会或一个革命的认识)也是如此。”(注:同上书,第291-292页。)由于历史的发展过程具有多种形态,有时相对缓慢,有时变化急剧,有时进展顺利,有时曲折反复。这种状况也必然影响到人们对于历史分期的认识:有时很快就能作出正确判断;有时则要经过相对较长的时间。因为有些分期性的变化并不是一开始就十分清楚地显现出来,即使显现出来人们也不一定能很快地发现和认清它的意义。这里既需要实践的开展,也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客观实践的展开和深入的过程。一般说来,当历史前进的步伐和实践形势的发展呈加速状态时,历史分期的确定也相对较快。但不论快慢,这种认识过程都是不可缺少的。社会发展史如此,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历史更是如此。 反映这种过程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党在从第一次大革命的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转变中的认识变化。1927年4月和7月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和汪精卫集团的背叛革命,虽然已经宣告了第一次大革命的失败,但在一段时间里,中共中央和不少党的领导人并没有承认这一事实,仍然认为“中国革命是高涨而不是低落,中国革命的高涨而且是无间断的性质”(注:瞿秋白:《中国革命是什么样的革命?》,《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一),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7页。),“现时全中国的状况是直接革命的形势”,“中国革命的进展虽然受着历次的挫折,但是他始终继续不断的发展”(注: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同上书,第127页。)。这种错误的估计导致了党领导的革命力量继续遭受惨痛损失,直到1928年6月党的六大才比较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认识到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是处在两个革命高潮之间,即低潮时期,指出“现在,第一个革命浪潮已经因为历次失败而过去了,而新的浪潮还没有来到,反革命底势力还超过工农,党底总路线是争取群众”(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底决议案》,同上书,第161页。)。此后党才逐步实现了工作路线的转变,中国革命才重新开始走向复兴。当时,党内对于中国革命在新阶段的主要任务应是土地革命的认识也不一致。党领导的南昌起义、广州起义都没有及时将革命力量转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只有毛泽东在领导了秋收起义后看到了这一点,及时将革命转入农村,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创建了井冈山农村根据地,代表了中国革命的正确方向。 至于从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转变的标志,党内的认识也是经过较长时间才取得共识。1928年党的六大曾对此前的中国革命作过这样的划分:“中国革命底第一时期,是总的民族联合战线时期”;“四一二”以后,“便转变到第二时期,——左派国民党的时期了(所谓武汉时代)”;“南昌武装起义底失败,结束了中国革命第二时期——左派国民党的时期”;广州武装起义“开始了中国革命底第三时期,——苏维埃时期”(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底决议案》,同上书,第153页。)。当时,党内多数领导人也把1927年12月的广州起义作为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和新阶段开始的标志。如1930年1月李立三在《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中国大革命的教训》一文中指出:“广州暴动的确划分了革命历史的时期:一方面在革命的阶段上,开辟了中国工农苏维埃的革命;另一方面在革命的形势上,结束了第一次的革命高潮。”(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报告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314页。)1934年1月张闻天在《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小册子里也提到,广州暴动“同时开辟了中国革命新的阶段——中国苏维埃的阶段”(注:同上书,第443页。)。不过,这本小册子在讲到1927年的“四一二”大屠杀时,又说“中国革命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注:同上书,第434页。)。这说明当时党内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随着革命进程的推进,党对于分期问题也逐步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1942年中央组织高级干部集中研究党的历史时,毛泽东把党的历史作了和“六大”不同的划分,并很快为党内多数同志所接受。他在《如何研究中共党史》的报告中提出: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我们党的历史“可以分为这样三个阶段:大革命时期是第一个阶段;内战时期是第二个阶段;抗日时期是第三个阶段。”(注:《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00页。)这是党在经过了二十一年的奋斗后第一次作出的比较准确的历史分期。在这个基础上,毛泽东还对每一阶段的革命任务作了明确界定,指出:“革命的任务,三个阶段都是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第一个阶段直接的表现是反对北洋军阀,第二个阶段直接的表现是反对国民党,第三个阶段表现为反对日本侵略者及汪精卫汉奸。”(注:同上书,第400页。)按照这个界定,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划分,自然不宜以广州起义为标志,因为从在此之前的八一南昌起义开始,革命的主要目标就已经转向国民党反动派了。1951年胡乔木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在简述了从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到7月15日汉口国民党正式决定与共产党决裂而叛变革命的过程后,也说:“就是这样,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就遭到了失败。”(注:《胡乔木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页。)在简述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的过程后,又明确地说:“从此,就开始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注:同上书,第25页。)此后,无论党内还是学术界普遍都把国民党反动集团的背叛和八一南昌起义的发动作为划分中国革命前两个时期的标志。 除了上述两个时期,其他时期的界定也都经历过或长或短的认识过程。当然,有的时候由于国际局势的变化和革命形势的发展极其迅速,革命任务的阶段性变化非常明显,人们的认识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转变的过程,以至于不易看出来。但若仔细考察,这种认识过程还是存在的。比如,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是在8月25日宣告:“七月七日芦沟桥的抗战,已经成了中国全国性抗战的起点”,“中国的政治形势从此开始了一个新阶段,这就是实行抗战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最中心的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的胜利”(注:《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97页。)。新中国诞生后,党是在1953年才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基本结束和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开始。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注:《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1953年12月)。) 还需要看到,对于将要开始的新阶段和新任务,人们并非都是在进入了新的时期后才开始认识到的。而是随着革命进程的发展,党在新阶段到来之前就已经开始预见到并为之作出努力了。而标志革命任务转变的重大事件的发生,恰好是印证了这种认识并实现了人们努力的目标。全面抗战的开始和新中国的成立都可以属于这种情形。 随着党史研究的深入,对某一时期党的主要任务的确定,也会出现不同的概括。如对1924到1927年的革命,就先后出现过“北伐战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一次大革命”等提法;对1927到1937年的十年,也先后出现过“十年内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等提法。这同样反映了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和逐步趋于准确的过程。 总之,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人们对于历史分期的认识过程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一些前后不同的或不大正确的看法,也是完全正常的,因为事物的发展和认识规律就是这样。 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起点应是十一届三中全会 同上面列举的历史过程相类似,党对现在所处的历史新时期的起点,也曾作出过不同判断。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政治报告第一次指出:粉碎“四人帮”,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结束,使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注:1977年8月23日《人民日报》。)不过,当时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注:华国锋:《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1978年2月2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1978年3月7日《人民日报》。)也就是说,仍旧和“文化大革命”以前一样,以阶级斗争为纲来搞建设。结果,这种坚持旧实践的指导方针使党和国家的工作出现了两年之久的徘徊局面,真正意义的新时期并未像人们希望的那样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而到来。直到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才成为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历史的新时期才真正到来。 对于这个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具有决定意义的转变,为促其实现起了关键性作用的邓小平在全会结束不久就明确指出:“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转折。虽然过去我们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但是我们仍然有足够的理由说,这是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开端。”(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9页。)不过,当时就全党来讲,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转折意义认识得还并不十分清楚,或者说还不够充分。一方面,人们已开始认识到这次会议是党在建国后的一个重要转折,开始自觉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指导思想,集中精力于经济建设;一方面,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仍被当成进入历史新时期的标志。也就是说,看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个重要转折,但尚未意识到它同时还是新时期的开端。此后,随着拨乱反正的完成和改革开放的逐步开展,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更加充分地显示出来,人们的认识也有了进展。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中说:“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使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同时又指出:“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结束了一九七六年十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值得注意的是,历史决议明确指出从粉碎“四人帮”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转折前存在着两年“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这实际已经说明,粉碎“四人帮”并没有使党和国家直接进入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邓小平曾多次发表谈话指出:“中国现在发生的变化主要是从一九七八年底开始的”。“粉碎‘四人帮’以后还有两年徘徊,因为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搞‘两个凡是’,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才真正发生变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界限的划分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确定了一系列新的方针和政策”(注:同上书,第157页。)。“这些方针政策,归根到底就是恢复和坚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这条思想路线来探索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现在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注:同上书,第254页。)这些论述既回答了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界限划分的原因,是确定了“新的方针政策”,干的是“全新的事业”,又明确指出了从“文革”结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存在一个“两年徘徊”。 经过实践和思考,邓小平的上述判断逐渐为全党所接受。1987年党的十三大和1992年党的十四大都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历史新时期的起点。1998年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的大会上江泽民同志讲得更充分、更明确,他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的全面拨乱反正,是从这次全会开始的。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是由这次全会揭开序幕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是以这次全会为起点开辟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是在这次全会前后开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个光辉的标志,它表明中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73页。)江泽民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这一论断,表明了党内大多数同志已就这一问题形成了共识。 在这个过程中,党史界的研究工作也为全党更充分地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准确定位历史新时期的起点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1991年以前,党史界在写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时,一般都按照《历史决议》的划分,把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历史,统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即把“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也写进“新时期”。1991年出版的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就采用了这种写法。但该书的结束语中又把新中国成立以后四十二年间党的历史,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并称这次会议是“划时期的坐标”(注: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9页。)。这表明党史界对于新时期的起点问题已经有了新的看法。在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后,胡绳又继续阐发了《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结束语中的观点,1994年他在一次讲话中提出:把“徘徊中前进”纳入“新时期”的写法“可能有问题”,并认为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划分时期的标志,“与《历史决议》的精神是相符的”,粉碎“四人帮”当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此后直到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党和国家的工作一直处于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既然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限,那么两年徘徊应当放在前一时期。当然这两年不是‘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了”(注:胡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中共党史研究》1995年第2期。)。胡绳的这一观点既解释了为什么要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限的原因,又回答了此前曾有人提出的对于两年徘徊究竟应如何定位的疑问,为党史界正确划分社会主义时期党史的历史分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上述过程再次说明了人们对于历史分期问题的认识规律:在实践中提出,随着实践的展开而深化,并逐渐趋于正确、完善。这中间不断修正甚至改变原来的看法,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正常的。在多数人形成共识后仍继续存在不同看法也还是正常的,难免的。因为人们对于实践的参与程度和理解程度不会一样,认识自然不同。在确定了历史分期的依据,了解了认识事物的规律,又回顾了上述认识过程之后,我们至少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确是历史新时期的起点,也是划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前后两个大的历史时期的界限。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这一点已经可以肯定了。 第二,从《历史决议》到党的十四大以后党中央的重要文件,对历史新时期起点的判断有一个变化过程。这个变化是完全正常的,反映了党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前进不断发展,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 第三,《历史决议》是党在这个认识完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因为它在高度评价粉碎“四人帮”历史作用的同时,又特别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功绩和重要意义作了准确说明。 第四,确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历史新时期的起点,并不等于低估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的意义。粉碎“四人帮”的确使党和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这里的“新”的涵义,只是结束了十年“文革”,是相对于“文革”动乱来讲的,和我们今天所讲的新时期的涵义并不一样。因为当时历史并没如人们期望的那样出现转折性的变化,而是又出现了两年徘徊。从后来的历史发展看,这个阶段只是从“文革”动乱到历史新时期的一个过渡,既不同于“文革”,更不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所以,把这个以“徘徊中前进”为特征的过渡,单独作为建国后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是比较恰当的。 从历史的发展和实践来看,以上几点看法应该是能够站得住脚的。
转自《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01期第47~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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