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信是周恩来1925年7月28日写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的。周恩来离任后,新任命的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汪精卫并未到职。为此,7月23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的第九十八次会议上,廖仲恺提议:“请委任党立陆军军官学校秘书长邵仲辉兼任该校政治部副主任,政治部主任未视事之前,由副主任代理”。该提议获得通过。但不管之前的政治部主任,还是之后的政治部副主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都未正式颁发任免委任状。 离任之后的周恩来对黄埔军校政治思想工作仍高度重视,当获知新的政治部主任、副主任已经任免,但中央并未颁发委任状,政治部主任工作仍无法正常开展之时,周恩来十分着急。于是7月28日他以个人名义致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希望中央致函黄埔军校,说明人事任免情况,以便新任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信函全文如下: 迳启者:党立陆军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副主任之委任,为不发委任状。务祈致一公函与学校,正式通知此项决议,以便正副主任得以就职任事,至要至盼。此致 秘书处诸同志大鉴 周恩来(印) 中华民国十四年七月廿八日 该函为毛笔原稿,签字处盖有印章,上书“周恩来印”四字。按照惯例当时的党政军领导人的信函,一般都会在签字处冠以职衔。周恩来的签字既没有冠以“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的称谓,也没有冠以“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称谓,或纯粹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向国民党中央建言。 周恩来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发出此函的同一天,也就是1925年7月28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致函黄埔军校校长蒋介石及驻校党代表廖仲恺,说明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副主任人事任免情况,强调在政治部主任未能到任的情况下,由副主任暂代其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