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封信是1925年8月7日周恩来写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介绍自己到职等情况。这封编号为汉0447号的原始档案为毛笔原稿,上有“表字第二号”,签字处盖有印章,上书“周恩来印”四字。所附印模刻有“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印”字样。现将其主要内容照录如下: 呈报事:案奉钧会委任周恩来为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并须发印信一颗,文曰: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印……恩来遵于八月七日到本师司令部,敬谨就职。嗣后,当禀承钧会意旨,在职责范围以内,忠实监察本师行政,并努力党务,宣传党义,以副本党设置党代表之至意,所有遵令到职及启用印信日期,理合呈报,并附印模一纸,伏乞查核备案。谨呈中央执行委员会 附呈印模一纸(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印) 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周恩来(印) 中华民国十四年八月七日 此信明确了周恩来任职“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准确时间。从其内容来看,周恩来正式履职“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时间应该是1925年8月7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周恩来为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后,给他写了一封信,类似现在的职务任免通知,他按照要求于8月7日正式报到就职,并启用新的印信,同时按照规定向国民党中央汇报就职及印信启用情况,并申请备案。在信中,周恩来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从署名的职衔来看,已经不是7月19日署名的“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了,而是“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可见二者非同一职务。 收到周恩来的呈文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25年8月21日正式函复,“呈及印模均悉,准为所请备案,印模存”,后有中央执行委员会署名,结尾处盖有“常务委员因公离会,仅得一员签名合并声明”的印章及常务委员邹鲁的亲笔签名。(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区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12CZS030〕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