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障碍出行方面,新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要为残疾人提出服务需求和办理乘机手续提供方便,充分尊重残疾人在安检中的隐私,完善了残疾人登机、离机的规定。此外,在各地车站设立专门无障碍服务中心以及在公共交通车辆上设置残疾人专座,为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提供便利条件和交通补贴,以及各个公共服务部门改造无障碍设施,都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提供了必要条件。 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更加完善,社区残联协理员或专职委员在国家购买公益岗位的支持下,收集当地残疾人的精准扶贫信息,定期调查、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扶贫发展工作;宣传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扶持政策以及鼓励残疾人动员各方资源、自强自立谋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最后,对残疾人生存与发展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降低经济困难标准,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残疾人扶贫事业成就巨大,但挑战也同样巨大。农村贫困残疾人依然是国家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群体;孤寡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与其他群体的收入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倾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贫致病仍是残疾人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还有重重障碍。凡此种种,我们不可掉以轻心,要依据《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文件,积极创造各种条件,激发、凝聚更多力量,使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增收。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