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兵
【英文标题】Thoughts and Efforts: Establishment of System to Rescue Chinese Tea in 1890s 【作者简介】朱从兵,历史学博士,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 215123) 【内容提要】 1890年代的挽救华茶运动以市场为指向,针对茶业产运销的各个环节,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为手段,试图全面整顿华茶。这其中,既有技术的追求,也有制度的建构,存在着“市场→制度建构→质量和成本”和“市场→技术讲求→制度建构→质量和成本”两种模式。在制度建构的设想方面,有多种力量的参与,而制度建构的实践方面,处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地方实力派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关 键 词】1890年代 挽救华茶 制度建构 地方实力派
茶叶为近代中国出口商品之大宗,至近代,茶叶税厘渐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但是,从1880年后期开始,中国茶市日渐衰疲,挽救华茶、整顿茶市的呼声不绝如缕,至1890年代,华茶的国际市场较1880年代更趋缩小,时人指出:“今则红茶植于印度,而中国红茶之利半为所夺矣。绿茶植于日本,而中国绿茶之利又半为所夺矣。”①茶市衰疲的趋势不可逆转。不同的力量基于不同的考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挽救华茶的设想,这些设想涉及茶业的各个环节,如能付诸实施,正好构建了当时挽救华茶的体制。这个体制包括了挽救华茶的两个根本性问题,清廷户部认为:“茶务如何,探其本则在讲求采制,握其要则在核减厘捐而已。”②也就是说要从成本和质量两个大的方面去考虑挽救华茶的措施。 一、提高华茶的质量 质量是商品的生命,也是商品保持市场占有的最根本性的前提。“夫茶不外色香味三字,三字中有无限层次,良楛由此分,贵贱由此判。”③茶叶的质量主要体现从种茶、采茶和制茶等环节去考求茶叶的“色香味”,因此,挽救华茶就必须从这3个环节去控制华茶生产的质量,当时挽救华茶的许多主张和实践也多注意到这些环节。 (一)种茶 种茶是保证茶叶质量的第一步。1890年代,一位热心中国茶务的西人分析茶市衰败的原因在于茶叶“货色不佳”,而“货色不佳”则是由于“种茶各户”“忽略不讲”“茶本之应如何栽植,如何培壅,举凡弃旧生新之道”造成的。他详细地比较了中印种茶、制茶的差异和优劣,认为:“中国欲振兴茶务,则最要之端有二:一曰种茶各地宜讲求栽植之法;二曰茶叶已卷之后,宜讲求制茶之法。”他进一步明确地指出:欲求茶务之兴,须先讲求种茶之道。那么,“种茶之道”何在?他指出:“夫种植之道,全恃人力,故论人力之勤惰,较诸地土之肥硗,天时之寒暖,尤为信而有征。”也就是说,他强调“人力之勤惰”是种茶过程中的首要因素。他以印度、锡兰与中国的种茶实践为例从正、反两个方面来阐明这个观点,认为中国在种茶方面有退无进。那么,究竟如何种茶呢?具体的种茶技术何在?这位西人指出:“种茶之法,先择土脉肥沃,宜种新茶之处,将各小树排列成行,分行栽种,两排之间相隔数寸,毋使蔓草丛生,而一切加壅浇水各事,又须随时照料,勿助勿忘,俟茶树长至十二寸及十六寸时,即移植他处,亦须分行排列,相离三尺,疏通沟洫,使无积水,两行之间,不种别物,务使空明透气,枝节稀疏,见有弱枝,随时剪去,如是则各树易受日光,易得空气,移种两年之后,方可采叶少许,至第五年时,则可采叶一半,迨至五年之后,树已成林,依旧小心从事,遇有生气不足之树,即锄去之,易以他树,务使生意盎然,无憔悴偏枯之患。此种树之法也。”④这其中每一个技术环节都要求“人力之勤”。还有一位西人提醒茶树的活力周期为9年,在此时限内,要特别地注意“壅培”和“掘弃旧本,而补种新枝”,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茶叶“常嫩而鲜腴”。⑤ 当然,一些中国人更注意到了种茶诸环节的技术讲求。1880年代末,上海茶业董事们提出的整顿茶务措施中,第一条就是“茶树宜亟培植”。为什么呢?他们指出:“中国之茶种在山面居多,山土坚寒,难于生发。外国茶树,种在平阳,地土松热,容易暴发,叶片较嫩。惟气汁甚薄,远逊中茶。”在这里,他们意识到了“择地”的重要性。那又如何“培植”呢?他们的主张倒也简单,就是在“天寒之际”“开掘土松,浇壅灰料”。⑥湖南善化人许崇勋在1890年代关于整顿湖南茶务的主张中也有相同的看法。⑦江西牙厘总局和江西布政使在发布的《整顿茶务示》中也要求“种茶亟宜培植”,认为:“红茶之利,天时地利人功缺一不可。种茶之壤,冬宜将土锄松,春宜掘开积潦,俾得发荣滋长以凭采摘。”⑧关于如何种茶,另一位湖南善化人皮嘉福在他的《劝茶商歌》中也有与前述内容相似的表达。⑨ 将上述各种主张概括起来,种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技术环节:一是育苗。选择宜种茶树之地预种小树林,务必栽种整齐,分布行列,层层疏通,每两排之间相隔数寸。二是移种。小茶树长至12~16寸时即须移种他处,也须分行排列,每排之间相离3尺,“俾采茶之人,可以容足。”且须勤锄蔓草,不得别种蔬菜或他物,务使茶地通风透气。三是培壅。修剪树枝主要是伐赘枝、剪弱枝,使树枝向阳,茶树整齐(高或5~8尺不等);除旧补新,主要是拔掉生气不足之树或枯老之树,然后补种新树;松土浇壅,是指冬天宜开掘土松,浇壅灰料,务使肥料均匀;疏通沟洫,是指春天宜掘开积潦,使无积水,但平时又要勤于灌溉。 (二)采茶 采茶是种茶与制茶的中间环节。那位热心中国茶务的西人将采茶包括在种茶环节中,其他的人也多有这样的意思,多从树龄与采茶的关系方面提醒种茶人,概括起来,他们的主张是:移种两2~3年后,可采茶少许,移种5年时可采茶一半,移种5年后采茶仍须“小心从事”,茶树不过9年,9年之后即为老叶,不可再采。如何“小心从事”采茶呢?前述种茶之法中也都提到这方面的内容,但还有些专论采茶的主张。上海茶业董事们提出的整顿茶务措施的第二条正是采茶的环节,要求“采茶宜及时候”。他们分析说:“近年市面疲坏,半由茶商观望,抑由山户因循延缓,采摘既迟,遂致细茶颇少,粗茶较多,货出不佳,焉得善价?”何时采茶合适呢?当时有一个成功的例子:“如前任江西义宁州黄公深知此弊,严行整顿,凡采摘头茶,限谷雨前十天,一律开办。……是以去年惟宁州茶最佳,价亦较贵。此其明证可知及时采摘最关紧要。”⑩江西牙厘总局和江西布政使在发布的《整顿茶务示》中也提出“采茶必须趁早”的要求,他们说:“红茶以叶小而嫩为佳,上有白毛者尤为佳品。惟采时必趁于谷雨以前一律开办,仍取天时晴和,太阳烘晒,色始光润。若采摘稍迟则叶老而色黄,茶粗而味淡,推之子茶秋茶,亦莫不然。”(11) 那位热心中国茶务的西人介绍印度采茶“必留其有余”的经验说:其采茶之时,“尤较中国为有准,且每次采取,必留其有余,故头茶与二茶,无甚区别,并随时将所采之茶送至制茶厂中,进厂以后则烘焙拣选,方法甚多,按其次而举行焉。”(12)为什么要“留其有余”?他又补充说:“印度、锡兰之采茶也,小心从事,不肯任情采摘,务使茶树发叶之力,不稍受伤。盖其法只取嫩芽,及枝头新出之叶,其余均任其留存,故树有余力,新叶得以潜滋暗长,不逾时而萌孽重生,至第二次采新芽时,仍如前法办理。惟其采撷得宜,故一至茶时,就中计算,每八日中可期发芽一次,且随采随烘,周流不息。”他详细地揭示了中国采茶“不留有余”的弊病。(13) 另一西人也强调说:“采有定时,届其时即为一层紧要工夫。”“采时必摘取嫩叶,每年第一次在四月杪,第二次在五月杪,至采于六月杪者,已为第三次矣。”(14)还有西报介绍说:“曩有主教名格雷者,曾著成巨集,内载中国各事,伊固久居中国,毕生作客,老于世务者,其书中云:有采茶之能手,一日之间,可采至十磅或十三磅不等,惟规条甚严,必择嫩叶,逐张摘取,不准求速,率意攀捋,故采茶工夫,极为厌繁琐细,树多低矮,人须典躬俯摘,一季之中,以第一次所采者为最嫩,大半以做上细之茶。”(15)“茶甫下山时,晾至略干,入灶烘炒,其红绿二色俱于炒时暂久轻重中分出,中有妙诀,惟专门者能之。若不得法或采摘过老,色味立变。山民惟顾山本,无暇他计,不择高下一律发客,客或未谙其理时受其欺,虽制造精良终成无益。此一弊也。”(16) 总之,既要注意树龄的变化,又要遵循“宜及时候”、“留其有余”和“必择嫩叶”等三大原则,才能采到好茶叶。 (三)制茶 采茶后,即进入制茶工序。制茶又有很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茶叶的色香味。有人也清醒地指出:“西洋饮茶之人,非不喜华产之茶叶,如能焙制得法,必弃他国而取中国所产之茶叶。”(17)看来,焙制或焙炒“得法”、“如法”是制茶工艺中最为关键的,也是当时的共识所在。在一些人看来,采用机器制茶,就是焙制“得法”。采用机器焙制茶叶,是印度成功的经验,因此,有人很武断地说:“印度之茶如此之旺,无他,有机器以为之也。中国之茶如此之衰亦无他,无机器以为之也。”(18)制茶机器主要有手工制茶之机器和烘茶机器两种。但是,手工制茶机器“只能用以卷叶”,若“欲求尽善尽美,则非烘茶机器不可”。(19)烘茶机器据《劝茶商歌》有提高茶质、扩大产量和节约成本三大优势。(20)时人对这些都有认识,只是表述不同、侧重点不同而已。 当时就有烘茶机器运往福州开办,制出的茶“与印度、锡兰等处之茶为近,返不似中国之茶”,并有人称道说:“创用机器制茶之人,办理如此得法,实属可喜。”(21)福州机器制茶的影响很大,《劝茶商歌》则云“福州榜样可仿效”。在福州的带动下,其他各地纷纷仿办。有报道说:“前者福州试用机器焙茶,去年温州仿行,见有效验,于是湖南、湖北官场,派人考究仿办,以期收加昔年茶叶之盛。”(22)如何推广机器制茶?1880年代末,上海茶业董事们倡导“教民自用”的主张。陈炽基于福州的经验则提出派人“密赴印度考验制茶之法”然后购买机器的设想,安徽何润生有针对绿茶的相似的设想,而一位西人则主张“先行试办”以了解其所需经费情况。(23)这就是说,推广机器制茶需要考虑中国茶农、茶商的资金实力,因此,湖南浏阳的王扬淦建议由政府倡行,他建议“先由茶政局购造机器一二副,聘师制造茶饼茶砖,一面分招各府州县茶行茶商子弟,入局学习,一俟学业有成,饬回原籍,倡用机器仿办”,(24)这和“教民自用”的主张似乎是一致的,但他更多地考虑到了成本问题和人口就业,所以,王扬淦又明确地主张:要在浏阳的矿务得到发展之后,才能普遍地使用机器制茶。(25)皮嘉福的《劝茶商歌》则非常直白地提出成本问题。(26)因此,陈炽倡行公司制,建议在汉口、九江等地试办机压砖茶成功的基础上,“然后酌提官款,以为之倡,令富商大贾广集公司,多购机器,遍置出茶之地”。(27)甚至有西人指出:“为今之计,中国不思整顿茶业则已,如欲整顿则必须亦效外洋之作为公司。凡山头有地种茶之户合数家而成一公司,亦照外洋用机器制茶。”(28)这样就由推广机器制茶的问题带来了茶业的制度创新。这种制度的创新,在较早采用机器制茶的福州和汉口也得到了实践。1897年有报道说:“福州新设茶务公司,用机器制茶,中国茶务或可复兴,将来各种茶者,能踵其法,亦未可定。”(29)除了华商的制茶公司,福州还有英德俄各式洋商成立了制茶公司。(30)汉口“为各省茶市之枢纽”,在两湖地区的茶业公司实践首先在汉口展开。《时务报》报道说:“两湖制茶公司,章程极为妥善。”“现在湖广总督张之洞派汉口税务司承办机器焙茶公司,建设汉口,……现在机器将抵沪,想中国茶叶仿效印度焙制之法,则汉口与伦敦茶市可期起死回生。”(31)由于公司的业务较多,最初以机器焙茶业务为主,所以当时社会上又称该公司为机器焙茶公司或制茶公司。有西人评论说:“近闻汉口有新创机器焙茶公司,中外茶商均甚踊跃。”(32) 这种由机器制茶而带来的制度创新也不是没有条件的。皮嘉福《劝茶商歌》说得好:“公司先要商学讲,不讲商务开学堂,利害胸中不明朗。”(33)许崇勋也认为在建立公司之前要成立商学会讲求种茶、制茶之道法,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增强商人的群体意识。他的设想是“宜于省城邀集同人设立商学会,……务使家喻户晓,利害兼权,而后于省会觅宽敞屋宇,效外洋于产茶省份聚集一处,设制茶总公司一所,并于产茶地方,设分公司几所,以总其成。”(34)其实,皮嘉福与许崇勋的建议,在两湖地区就有过实践。由于讲求商学也是需要经费的,因此,张之洞在1890年代初统一了在汉口从事茶业贸易的湖南、湖北茶商的捐税额度,然后用这些钱作为两湖书院的经费,他又要求“于两湖书院外另设方言、商务两学堂,专习泰西各国语言文字,及讲求整顿茶务种植制造之法,一切浚源塞漏通商惠工之事”。(35) 由机器制茶而引发出一系列的问题,制度创新诚然重要,但制度创新也需要加大成本,也有一些前提条件。这就使人们不得不理性地思考一个问题:是否一定要用机器制茶?是否机器制茶就能够解决所有华茶的品质问题?一般舆论认为,“中国茶叶质味本佳”,(36)有人自豪地说:“盖中国之茶秉山川清淑之气,味浓力厚,性质甘和,故名驰五洲,无敢与抗。”(37)由于对华茶品质的自信,有人甚至明确地说即使是机器制茶也不行。(38)还有人认为,一些“天生奇种”之茶叶,何能用“西法”焙制呢?另有一种“花香之茶”,当时用“西法”也未能制好。1897年,和国(即荷兰)驻华使臣克罗伯根据该国“京城茶商”透露的信息照会清廷总理衙门,称:“刻下按新法所制之茶样,惜未甚佳,若以旧法所制之茶,其品高于各处。若以新法制之,即与各处之茶无异,且将是茶原本之益处尽失,在爪哇、印度、锡兰三处,虽皆精心植茶,然与中国之茶比之,则不及中国所产之物也。”“并有俄英和等国茶商亦云”如此。(39)这就是说,机器焙制的茶叶并不都比中国旧法焙制的茶叶好。 如此说来,无论是新法,还是旧法,都可以制出好茶。所以,总理衙门在给南洋大臣的咨文中就说:“现据和使克罗伯照称前因,是中国茶务虽敝,尚可设法挽回,相应咨行贵大臣查照,转饬各该地方官,晓谕产茶处所及通晓茶务之商户人等,嗣后于制茶一事,勿论旧法、新法总宜加意讲求,但能制造精良,行销自易。”在这里,总理衙门无意中就肯定了旧法制茶的作用,但强调是否“讲求”。如何“讲求”呢?这就必须深入地反思旧法制茶的弊端。南洋大臣刘坤一对旧法制茶的弊端有8个字的概括:“采制不精,商情作伪”。(40) 为什么会产生“商情作伪”的现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张之洞等人以为是由于零星商贩资本微薄;(41)有人认为是茶价“日堕”、“滞售亏折”所致;(42)还有人说是因为不肖之徒牟利而西人“偶不及检”;(43)而淡水关税务司在1880年代末则认为是“由于茶末茶梗货贱税贵之故”。(44)商情作伪,在1880年代曾经是普遍的现象。汉口、九江、上海、淡水、厦门和福州等地海关的税务司都反映茶商搀和茶末、茶梗、碎茶、粗茶之弊,(45)但至1880年代末,上海茶业董事们却认为这种现象“早经除绝”,(46)1890年,也有人提出“至于今日,谁则敢作伪尝试以自贻伊戚者”的断语。(47)上海茶业董事们的断言和这位人士的断语似乎错了,“商情作伪”的现象在1890年代仍然继续存在,而且这种现象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1897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新的禁止粗茶进口条例,这就要求中国茶叶整顿的目标务必达到美国进口的标准。为此,伍廷芳要求禁止“商情作伪”,他说:“如华商不遵,或搀和杂质,或重煎茶渣等弊,一经查出,定即严罚”,指出:“此固为华民谋生计,亦中国整顿商务之要端也。”(48)这样,针对旧法的“讲求”也成为挽救华茶的重要路径。 如果说新法挽救华茶的重心在福州和两湖,那么,旧法挽救华茶的重心则在两江。总理衙门要求南洋大臣刘坤一“转谕各产茶处所,凡园户、茶庄焙制务须如法,精益求精,并饬各海关出示晓谕,如华商不遵,或搀和杂质,或重煎茶渣等弊,一经查出,定即严罚”。(49)总理衙门模糊的“焙制务须如法”,到了刘坤一那里,就更为明确了:“并剀劝园户茶商应如何妥仿西法焙制,力图整顿以期挽回茶务,厉开利源。”(50)所谓的“妥仿西法”,实际上也就点出了“讲求”旧法的方法。有人从采摘、拣筛、堆焙和装箱这4个环节分析了“旧法”之弊病,他指出:“今欲整顿茶业,必须去此四弊,延请精于识茶者,慎采办以固其本,如法制造,认真拣筛,以清其源,或办新式机器,或置新式茶炉,定造厚密之箱箭,以保其长久,于是茶纯而工本轻。”(51)这就为刘坤一的“妥仿西法”提供了最好的注脚。在“讲求”茶叶的种制方面,江西方面在1892年时就提出了一个系统的方案,江西牙厘总局和江西布政使司从以下10个方面去整顿该省茶业:“种茶亟宜培植”,“采茶必须趁早”,“拣茶尤须精细”,“制茶亦关紧要”,“庄伙宜选老成”,“样茶不宜假做”,“箱茶不宜混杂”,“茶箱宜用厚板”,“出箱宜防水湿”,“汇款不宜轻借”。这其中有8个方面涉及了茶叶的制造,并没有提到机器制茶的问题。(52)由此看来,这样的茶业整顿方案就偏重于对传统茶法的“讲求”。有人对这个整顿方案评价说:“示中劝用木桶团茶,不使原汁流弃,此实制茶之至要。夫茶务之坏,固非尽由于此示中所列各款,有一不慎,皆足以坏声名。然择货不精,用人失当,薄装料以省费用,借汇款以肇讼端,与夫假借搀杂等弊,皆其病之显而易除者。惟采制不得其宜,则即有多财善贾亦苦无高货可运,虽欲整顿,何从措手?”(53) 有人对旧法的讲求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在茶叶的品质与茶叶的市场之间要取得一个平衡,也就是说,茶叶的质量与茶叶的市场空间存在着矛盾,一些上等茶的制法考究,产量极少,不能大规模地进入市场,这些上等茶的制法显然是不能仿效的,但是一些大规模进入市场的茶叶的制法又显得粗糙,而且,这样的茶叶价格也上不去,因此,问题就出现了:“欲制佳茶,固亦甚难,然欲望价高,必先求物美,譬诸农夫服田力穑,乃亦有秋若卤莽种之,亦必卤莽以报,以低茶而望善价,是未耕而求获也。”在这里,有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去色香而取味”。他分析说:“茶之色香味俱备者,上也;然三者不可得兼,则必去色香而取味,洋人食性虽曰有异,而取味弃色当有同情,原汁既失,茶味必薄,彼岂肯出重价以相求哉?”(54)以上“讲求”旧法的措施也多体现了这样的原则。 二、降低华茶的成本 争夺市场的另一武器是价格。要依靠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就必须有较低的成本。减少华茶的成本,时人从运茶、销茶和厘税等环节去考虑。 (一)运茶 传统的运输工具或运输路线对茶商和茶市贸易的影响何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陈炽认为主要体现在茶叶赴市的迟缓,而王扬淦看到的则是运输途中的危险。鉴于这些原因,茶商们“屡请自置小轮,在湖拖带”,但是,“地方官辄以无据之言,横相挠阻”。湖南虽然“曾拟创设小轮来往湖中”,但“专载人丁,不载货物”。所谓的“无据之言”,其实就是地方官害怕会减少厘税的征收,湖南“其不载货物者恐奸商偷漏厘税”。对此,陈炽指出:“其实捐厘一切,已在山内征收,出茶卖茶,均有定地,何从偷越!徒苦商民而已。”因此,他也主张“宜准令各商,在鄱阳、洞庭两湖,置轮拖带”,而且,他还觉得必须有一定量的小轮,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为了提高茶叶赴市的速度,陈炽以福建为例甚至提出了修建铁路的建议:“由武彝至厦门,水陆程途亦多艰险,如能修一铁路,则运费日省,商务日兴,其所以俱非浅鲜也。”(55) 王扬淦对陈炽添设小轮的设想表示赞同,在所拟整顿茶务章程中也认为“诚得小轮拖带,不惟快捷,且极平安”,并对湖南、湖北添设小轮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他设想的时限是“三五年间”,设想的经费来源是“局(其构想的茶政局)用余款,并公栈箱费”,设想的当时应急措施是“除湖北现在公轮酌派拖带外,暂借南洋公轮以济急需”。他甚至设想了公轮拖带的规则:由岳州厘金局卡“妥为照料,挂号轮当,以次拖带,所有公轮煤炭各项,应用开销,茶箱应派箱费银若干,概由茶商预备,交纳管带”。(56)安徽何润生对添设小轮运茶也持赞成的态度,但他针对“徽府六县”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主张,对于“婺祁两邑”,由于“地接江西,所销洋庄茶船,必取道于鄱阳”,而且安徽省已经“禀请援照内河成案分设小轮行驶”,他觉得茶船“自可一律拖带”;而对于其余四县,由于“毗连浙省,洋庄茶船必须取道于徽之新安、浙之严陵、富春等江,再达钱江”,且“新安至严陵,计程四百余里内,不下百余滩”,他认为“小轮万难创设”。不过,他认为,如果改变了运输路线,则可使用小轮。 何润生由此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影响运茶的因素不只是运输工具,运输路线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运输路线的改变可能会有利于新的运输工具的使用。运输路线的不合理给茶商带来的是繁多的周折和沉重的损失。“徽府六县”中的“其余四县”从新安至钱江的运输路线,虽然从新安至严陵滩多,但“尚无更舟起驳之劳”,且“由严陵而抵钱江,计程二百余里,乘风即速,无风犹可施率,亦五十分阻滞之忧”。如果这四县的茶商“行走绍兴内河”一线,则经过“种种烦难”,到达上海后,“茶箱每多破损,不独修整需工,抑且易启西商挑剔之隙”,这使得徽茶成本“较重于他处,而获利实不易易”。怎么办?何润生提出了“准徽茶由杭嘉内河载运抵申”的主张,如此“则前项苦境,胥于是免”。而具体的做法则是“仍照宁绍各卡章程验票放行”,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分析说:“其不敢径由杭嘉行运者,实为过杭必须加纳塘工捐银,以故各商舍所易而就所难”。而这种塘工捐“虽有征茶之虚名,久无抽收之实济”,是应该停止的。如果“准徽商径由杭嘉内河”,则可“用小轮拖带到申”。(57) 在关于运茶的问题上,王扬淦所拟整顿茶务章程还有更为广阔的思路,他以英国富强“皆因广开码头”为依据提出了“广开码头”的设想。他说:“红茶一宗,我中国独擅之利而为英所攘夺,且于印度等处讲求种植,此其志不在小,惟闻其茶味不如华茶之美,故外洋乃重华茶,亟应广开码头以扩销路。”(58)这就意味着,当时人不仅注意到运茶快速赶赴国内茶市的问题,而且注意到要通过运茶环节尽快进入国际市场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仅有王扬淦的设想,也有两湖地区进一步的尝试性实践。1894年,为了遏制洋商的“抑勒”,张之洞决定将红茶“自行运赴俄国销售”。但是,这需要较多的成本,而“茶商力量较薄”,因此,他觉得“必须官为提倡,方能开此风气”。当时前后试办了两起,所需成本含茶价、箱工、杂费和出口关税等项,第一起计需洋例银约5472两,第二起另含加增水脚银计约1816.5两。这些经费均暂由湘鄂两省茶厘项下借拨垫用。至1897年初,返回的代销茶价洋例银,第一起约5897两,第二起约2821两。从实际效果来看,两起均有盈余。但由于俄国茶船不愿附装中茶,这样的实践也就未能继续下去。(59)湖南巡抚吴大澂在张之洞实践的影响下,亦踵而仿之,他先是“拟集商股为总行,西商抑勒,即由总行购买,自运外洋”,但是未得到茶商的响应,“众商禀复,请抽小费,立公栈,散商各图自便,议亦无成”。(60)然后,吴大澂试图“请拨出使经费及息借洋款”来“设局销运”,当时拟向汇丰洋行息借银五六十万两。但是,总理衙门和户部认为如此而为,“即使运销稍有利益,恐亦不敌借款之折耗。出使经费现存无几,碍难借拨”。因此,吴大激的设想没有得到清廷的批准,未能付诸实行。(61) (二)销茶 张之洞等人通过调查后指出,“茶庄过多”是导致华商销茶和洋商购茶秩序失范的根由,(62)还有舆论认为:“顾华商之赢亏,其权实为西人所操纵。”(63)因此,要整顿销茶环节,就必须从维持华商销茶与洋商购茶两个方面去考虑维护茶市秩序的问题。 关于销茶,内阁中书刘铎提出设立茶政局的设想,由茶政局维持汉口的销茶秩序。他的设想是:“汉口为各省通衢,宜设茶政局,五省茶箱起运,厘局按月造册,咨送茶政局。凡茶到汉,抽验核价,合十字为一批,以到埠为先后,不得越销。”(64)其目的在于维持华商销茶秩序。湖南浏阳王扬淦也有设立茶政局的设想,他同意刘铎关于茶政局督销的基本看法,不过,他的目的与刘铎不同,在于革除洋商的“打板”、“退盘”等“抑勒悉索事件”。如何“督销”?王扬淦还提出“轮当”、“先正华商”和茶政局代为沽脱劣茶等办法。(65)何润生则对茶政局的设立有较深入的思考,他要求茶政局“用得其人”,而且以高薪养廉,否则,就可能“局自为局,而商自为商”而达不到设立茶政局的目的。(66)对于茶政局的设想,清廷户部是表示同意的。(67)汉口的茶政局是设立起来了,在茶政局的组织下,华商被组织起来了。但到后来,茶政局被商务局取代了。(68)所以,1899年6月,李鸿章致电马建忠说:“顷召见,蒙询丝茶如何扩充,各省农工商局何以办无实效,宜如何设法整顿,令具说帖呈览。”(69) 对设立茶政局的目的,较多的人是基于维护华商销茶秩序的考虑,但王扬淦则是将维持华商销茶秩序与监督洋商购茶秩序结合起来考虑的,而且,他对于如何革除洋商的“抑勒悉索”的问题还有更多的考虑:一是颁发承捐茶票和茶引,控制茶业准入和茶叶流通量的设想。他要求凡是充商办茶者必须呈领承捐茶票,为了控制流通量,他还建议“每年每票定为一千箱额,纵多不能过一千一百箱,违者治罪,但任其分作数次成箱,不及额者[听]、力不足者听其招商承顶并听其呈请注销”。(70)陈炽分析说:西商之敢于抑勒华商,“皆由中国散商太多,跌价抢售之故。欲合散为总,向非官为联络,增立引票,不为功。”二是估算成本,对于成本的估算,王扬淦提出一套办法:“由地方官谕饬茶行茶商,公同议价,买茶核其山厘数目,便知实在茶价,加入做工拣工庄租水脚薪资各项开除,每箱实合成本银若干两,由厘金局备文据实申报。”然后茶政局“查照登记,俾局员发售时,不至漫无把握,纵使市价低贱,自应以成本为权衡,斟酌估价”。三是建立公栈,此源于陈炽的设想,陈炽主张由栈商设立“可容数十万箱”之公栈,要求所有茶箱“不准一箱先入洋行”,这样,“议价时可东可西,由吾操纵”,“则割盘割镑、放价勒价诸弊端,皆不去而自去”。(71)王扬淦则主张由茶政局建设公栈,这不同于陈炽由栈商建设公栈的设想,他设想“俟秋间茶竣,将茶政局用银余款,即择地购料、兴工起造,限次年春间华工存箱起茶,仍查照洋栈,每箱抽费若干,定为章程,照额抽收栈费,如此办理,公私两有裨益。”(72) 张之洞等人认为:“茶商获利与否,惟视乎资本之厚薄,茶色之美恶。”(73)因此,控制茶业准入是很重要的。江西方面在1892年就提出“嗣后汇款务择身家殷实之人方可借款”(74)的要求,但没有刚性制度的约束。这是从资金方面控制茶业准入。安徽何润生对控制茶业准入有相当深入的思考。他虽然肯定了茶引制度的用意,但是,他对茶引制度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其理由主要有如下两点:一是,茶引不同于盐引,难以确定额数。二是,由于消费者好恶的不同,茶引难以“按批挨销”。在何润生看来,难以控制流通量,但可以控制茶业准入资格,为此,他提出了“莫若仿泰西准商专利章程为便”的主张。这种主张也有利于控制茶叶流通秩序,其用意在防止“微本新商”“暗盗他人牌号”,“减跌争售”从而“败坏市面”的现象。其设想是:由茶政局查明各产茶之地,“额定商栈之数,由官给发印照,定其牌号,始准开设。自此次招定以后,只准报歇,不准私添。该商等所立牌号,准其专利若干年,如在专利年限内,有他人盗其牌号者,准禀官比例治罪。”这是一种以专利商的垄断来取消恶性竞争的思路。为了使这种制度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何润生还设想了两种配套性措施:一是“总商”制度,由各商栈选举总商“经管规条,兼以联络官商声气,稽查各商制茶优劣”。二是“印花一法”,其设想是:“若茶已成箱,由各商报由总商,向局请发印花,填定本商牌号”,然后“将所请印花粘贴各本号茶箱箱面运抵上海,由局对验印花捐照是否相符”。(75) (三)厘税 厘税是影响茶叶运销成本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许崇勋说:“至于过卡之厘捐,出口之税则,尤宜斟酌市面情形,西人麦君有言,华茶坏于本大,实由重于关厘。”(76)1890年代,茶叶厘税过重依然是影响茶市贸易的严重问题。何润生、王扬淦、许崇勋向舆论界详细介绍了安徽和湖南茶叶厘税的状况。(77)1897年,英国驻厦门领事加吾拿在分析1896年厦门茶市后,认为“茶税之重为第一弊”。(78)薛福成在其日记中对中国茶税之重的情况也有记载,认为中国茶市衰败,“推其病源,西人皆曰税厘过重”。(79)陈炽则更为严厉地指出:繁重的“税钞”、“捐厘”“病商病国,为丛驱雀,为渊驱鱼,致中国茶利尽为印茶所夺哉!”(80) 茶叶厘税严重地影响了茶业产运销的各个环节,一位西人对此剖析得相当细致:种茶之人,“为节省捐费起见,所种茶树,密密层层”,“又于茶树之旁,另种他物”,这就影响了茶质。茶叶制成后,运赴商埠及至装船出口,则厘金、运费、出口税等“已去茶价百分之十五矣”。“而自汉口及长江各口运出之茶”还要另付一两二钱五分的复进口半税,由海关发给存单。“有以积单过多,致资本废诸无用,而大受亏折者”。茶叶抵沪,“如须改包,尚有困商章程,使商人于税项之外,另出规费。”(81)厘税问题还制约着一些茶叶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变革。何润生建议部分徽茶运输可走杭嘉内河,用小轮拖带到申,这样就减少了宁波新关的“出口洋税”,因此,还有人建议“改归皖局代收,拨解宁关”。也就是说,运输路线可以改变,但原来所缴的出口洋税仍不能减少。何润生对此反驳说:“查出口洋税,虽归关督经理,实则税务司主持之,非通商口岸不能派设税司,且出口洋税单,非由税司签字不能照验放行,因难代收其税。”(82)1892年有人就说:“茶商苟欲整顿,皆能自立,而茶商之疲有非茶商所能为力者,值百抽五之税由来久矣。尔时茶价适合此数,今则价已跌矣,而税未改也:尔时厘捐未设,商人仅纳区区之税,何足吝惜?今则厘卡有捐矣,而税如故也。又有额外捐费,均难少缺。当此茶商疲困之时,获利五日,其何以堪?”(83)解决茶叶厘税问题刻不容缓。 关于这个问题,温和的设想是改革厘税征收办法,减轻茶农、茶商的负担。内阁中书刘铎的构想是颁茶照:“浙江、安徽、湖广五省,折衷照数,不准溢额,先由各省厘金总局交课给单办茶,厘金局卡俟茶成箱,验单呈样,酌本估值,抽收厘金。”关于湖南红茶的厘税问题,王扬淦也主张重订厘章、重订税则。关于“重订厘章”,他的设想是:以茶价每串抽收20文的标准由红茶行户代收山厘,“一俟茶竣,缴呈厘金局核收”,然后在山厘项下每串厘钱酌提60文赏给行户。关于“重订税则”,他提出“由茶政局查照该商人卖价银两照依见百抽五之税则一律征收,以均甘苦”,然后“查照省份,分别解送原省”的设想。(84)一位西人则建议按茶价征税,他认为“如此则每值百两之货,前后共收税银六两,较之值百抽五已为稍胜,而于茶商大有裨益,于国课亦不甚短绌”。(85) 陈炽从无茶商则无茶税的认识出发,鉴于出口税及子口半税“关系洋息,未敢轻议减收”,建议暂减厘捐,主张将内地厘金,及各项山捐、箱捐、善堂捐、外销款项一律暂减三成。其所谓“暂”,意在“俟他日茶务复元,再行规复”。当然,他最希望的结果是不必“规复”,因为“捐厘减一分,华商多一分之生气,即增一分之利源,洋商买一分之便宜,即广一分之销路”。(86)对陈炽的设想,清廷户部基本赞同,主张分阶段试办,逐步解决厘税问题。(87)何润生对此设想也表示赞同,但是,他认为徽茶现无外销捐款,“莫可议减,与其俟试办一二年,难有把握,再行核减”,何如未雨绸缪?为此,他有三个建议:一是“先将上年每引暂加之捐银三钱六分一款及浙省威坪卡每引续增之捐银八万一款,或予量减,或予全裁”,使各商暂生喘息,将来不再核减。二是,要求减免茶朴提引之税。茶朴“系茶中渣滓,所值无多,能于拣净,茶即纯品,各商因拣出茶朴,仍须提完一二成总税,贪利小商往往怠于提拣,茶品未能纯美,茶价即难增色。”三是,将连皮收税的禁令“勒石各关卡处所”,使人人得触目惊心。为了能更好地执行这个禁令,他还建议统一洋庄茶箱定式和去皮定章。(88) 当时还有人将厘捐和关税对茶市贸易的影响进行了比较,认为“捐项之重尤足以病商”,主张“税与捐固当并计及之”。为什么?他分析说:“减去税则,则西人之购茶者自必利益均沾,定多踊跃,不至意存观望,且贩出外洋亦可望有利可获,而不至虑及折本;若再减去厘捐,则华商受惠更多,业此者自必兴高采烈。”税捐并减,并不会影响国家的税捐收入,他又解释说:若税捐并减,促成茶业兴旺,则“商贩云集,则今年出口多数十万,明年出口又多数百万,日新月盛,而不能已,其税捐有增而无减”。(89) 更为激进的是要求废除茶叶厘捐。此论多出于西人。前述英国驻厦门领事加吾拿就希望中国尽除“茶之厘税”,他认为:“传闻中朝有意整顿厦门茶务,如有实意整顿,非将茶之厘税尽除不可也,即不能尽免,亦当仿别国产茶之法而行之,中国之失计,莫此为甚。”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解释说:“盖重抽茶税,无异禁其出口,宁使茶地抛荒,农人失业,中朝于此,果何益之有哉?岂中国深恨西人,欲以此法而绝之乎?独不思其民之生计日困,则朝廷之饷源日竭,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耶?”(90)当时“识时务者”甚至说:“中国茶务之弊,非天下最巧之机器所能救,除必将厘税全免,又兼用机器或始有济耳。”(91)这种认识是相当深刻的。加吾拿对此说法深为赞同。 1892年,江西牙厘总局和布政使司发布的《整顿茶务示》即表示“所派茶商额外捐费,勒令一律蠲除,以恤商艰”,(92)似乎是率先垂范。所以,有人对此称赞说:“示中谓所派茶商额外捐费勒令一律蠲除,以恤商困,此真痌瘝在抱,洞达下情者,各宪皆推此意,以裕商本,则懋迁之道易矣。”(93)张之洞在湖北做得也比较好,获得舆论的好评。有报道说:“中国官员素于茶务一门不甚留意,迨至近来始渐讲求此中原委。中国茶务,或因此得有转机,殊属可庆。湖广总督张制军实事求是,派员查勘茶商请减情形,凡所以鼓励而振兴之者,无微不至。”(94)应该说,张之洞自1880年代末就任湖广总督以来,对茶务整顿是相当关心的。前述他在汉口统一了湖南、湖北两帮的捐数,作为两湖书院经费,该捐“自开办以后,抽收极为踊跃”,至1890年秋间,“有人具禀求免”,张之洞通过派人查询了解到此“乃系湘省一二家素无资本好讼生事之人所为,并非出于茶行公议”。但不久又有商人“叠请邀免”,并有人以“近来茶商赔累”为由上奏清廷“请饬一律撤消”。为此,清廷发布上谕,“著张之洞查明复奏”。张之洞随即派人“查询商情,切实筹议”,得出的结论是:“商务之盈亏,全视乎出茶、制茶之佳否,实与此项捐输无涉。”考虑到清廷的“恤商之意”,张之洞还是决定减轻茶商的捐数,并表示“仍当随时体察情形,如稍有妨碍及商情不便之处,即行奏明裁撤”,(95)由此表明了他本人尽最大努力“恤商”的诚意。自此以后的一段时间,“并无一呈一禀向臣及抚臣关道衙门投递者”。而且他也“随时博访周谘”,觉得“实无稍有妨碍及商情不便之处”。但至1892年春间,因雨水较多,茶市稍为减色,张之洞等“恐商人不免因此借口,正在饬查核议,酌拟停收”。此时,恰恰又有人上奏清廷《捐重累商恳恩饬免》一折,清廷“仍著张之洞悉心妥筹”。张之洞言出必行,当即“檄饬江汉关道立将此项茶捐即日出示,遵旨裁撤”。裁撤书院捐费后,“有德丰、永聚、生和南北茶十余号向督抚藩臬两司各衙门具控茶叶公所首事袁云峰等勒抽私费、滥扣盘剥一案,词内犹以创建两湖书院为三楚第一盛举,茶商捐助经费,众擎易举,义所当输,请革除该首事等向抽私费,专就书院捐款,免无益以成有益为言。”但是,张之洞“以捐助书院经费业经出示裁撤”为由,对此议批示“应勿庸议”,要求湖北布政使王之春、江汉关道孔庆辅等传集各商,“将该首事自行勒抽滥扣各节彻底查究,妥筹裁减滥费、整顿茶务之法”。他还要求王之春和孔庆辅做进一步的调查。而调查的结论仍然是:“此捐无累于商,无损于国,有税课之可稽,有商情之足验”。(96) 三、挽救华茶:制度建构中的国家与社会 综观前文所述,1890年代以市场为指向、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为手段的挽救华茶运动涉及到茶业的各个环节,在一些环节上有一定程度的制度创新。但是,各种挽救华茶的设想,并不都带来制度创新,也不一定都能够付诸实践。在提高质量方面:在种茶与采茶环节,多是对传统做法的总结和推介,没有制度的建构,也没有制度的创新,重在技术的追求;在制茶环节中,当时存在着新法与旧法两种路径,新法导致了制度的创新,这就是茶务公司制度,也有过较好的实践,讲求旧法虽有系统的设想,但并未有很好的实践范例。在降低成本方面:运茶环节的设想是将茶叶尽快运赴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为尽快进入国内市场,人们设想添设小轮和改变运输路线,甚至有建筑铁路的动议;为尽快进入国际市场,人们有过直运外洋和广开码头的主张,直运外洋还有过一定程度的实践,但未能坚持下去;在销茶环节,人们设想通过茶政局建立起督销制度和控制茶业准入,从而有效地达到维持华商销茶秩序和洋商购茶秩序的双重目的,茶政局的设想可谓是浅尝辄止;在厘税问题上,既有改革征收办法的设想,也有减轻厘税的主张,还有完全免除的呼吁,而实践则在于减轻厘税的主张。总体上,挽救华茶运动遵循着制度创新和技术讲求两大路线,去谋求茶叶质量的提高和茶业成本的降低,有时在技术讲求中带来制度创新。因此,在挽救华茶运动中存在着“市场→制度创新→质量和成本”和“市场→技术讲求→制度创新→质量和成本”两种制度创新的模式。为什么有些制度创新的设想有局部地区能够付诸实施呢? 由茶叶的厘税问题,人们自觉地联想到国家在茶务整顿中的作用问题。有西人对此揭示说:“查印度、锡兰凡有种茶各户,国家无不诱掖而鼓励之,如租地种茶,则廉取其值,期限之内,免其纳税,并为之修除道路,于出茶各地,分派捕役,专设公堂,保护维持,无微不至。中国不然,官与民声气不通,情谊隔绝,通商各埠,及种茶各内地往来要道,并不设法修治,使便转运,及于种茶各区,派员立局,计亩抽捐……夫横征重税,层层盘剥,此皆印度、锡兰所无也。自有此种捐税,彼小民方且纳厘纳税之不暇,又何暇讲求茶叶之质性哉?加之汉口、九江运来之茶,以弊病多端,亏累尤巨,商民显蒙其祸,而国家欲坐收其成,不待知者而已知其必无此事矣。……惟愿国家体恤商艰,先将重征留难各弊,彻底澄清,尽行裁革,而于种茶、制茶、售茶之人设法招徕,振兴而鼓舞之,庶茶务或有转机。”(97)皮嘉福对这个问题也有思考,《劝茶商歌》中云:“中国商人最怕官,惟恐经官夺利权,中国本非民主国,一经官势生疑团,商人莫把疑团梗,此事并非官蛮整,不过借官来护持,公司商办事极稳,办成利可夺洋商,莫使他人独占强。幸有湖南大公祖,留心商务广销场,销场要从公司起,公司尤重人经理,宜到上海办汽机,同执利权莫相挤。多钱善贾古人云,合股集赀在众人,人不齐心茶减色,茶民失业难聊生。”(98) 在挽救华茶运动中,清廷在前期是户部主管多一些,在后期则是总理衙门关注得较为多一些,但都未处于全面领导的地位,而华商亦未在运动中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华商阶层也没有被充分地组织和调动起来,这两方面的因素决定着1890年代挽救华茶的运动不可能改变华茶在国际市场上的命运。处于运动前沿的地方实力派则起着主要的作用,这里面最突出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张之洞在创办茶务公司、讲求茶务商学、直运红茶赴俄试销、整顿两湖茶务秩序、免除两湖茶商书院经费等方面都有过很好的尝试和实践,备受中外瞩目。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实力派似乎充当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另一种力量。如果在近代中国地方实力派能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个中间阶层,那么,这种现象值得进一步探讨,这将有助于我们对晚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入理解。 注释: ①《论中国宜讲求外洋物产》,《申报》,第6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761页。 ②《户部议复奏整顿茶务折》,《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593~594页。 ③《振兴茶业刍言》,《申报》,第4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637页。 ④《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20、469、538、587~590页。 ⑤《中印茶务及其栽焙之法》,《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821页。 ⑥《茶务禀稿》,《申报》,第35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43页。 ⑦许崇勋:《论湖南茶务急宜整顿》,《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585页。 ⑧《整顿茶务示》,《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20页。 ⑨湖南善化皮嘉福撰:《劝茶商歌》,《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615~616页。 ⑩《茶务禀稿》,《申报》,第35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43页。 (11)《整顿茶务示》,《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20页。 (12)《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20、469页。 (13)《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20、469、538、587~590页。 (14)《中印茶务及其栽焙之法》,《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821页。 (15)《中印茶务及其栽焙之法》,《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821页。 (16)《振兴茶业刍言》,《申报》,第4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637页。 (17)《论茶》,《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259~4260页。 (18)《论茶务》,《申报》,第5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583页。 (19)《新式烘茶机器》,《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14~416页。 (20)湖南善化皮嘉福撰:《劝茶商歌》,《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615~616页。 (21)《闽茶变法获利》,《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74页。 (22)《汉口新创两湖制茶公司》,《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3687页。 (23)《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69~473页。 (24)《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 (25)浏阳王杨鑫撰:《补录茶务禀稿》,《湘报》,下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1009页。 (26)湖南善化皮嘉福撰:《劝茶商歌》,《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615~616页。 (27)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346~350页。 (28)《译西报论中国茶业亟宜整顿》,《申报》,第37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725页。 (29)《中国商务》,《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341页。 (30)《制茶公司兴于中国》,《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3951~3952页。 (31)《汉口新创两湖制茶公司》,《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3687页。 (32)《论茶》,《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259~4260页。 (33)湖南善化皮嘉福撰:《劝茶商歌》,《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615~616页。 (34)许崇勋:《论湖南茶务急宜整顿》,《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585页。 (35)《查明茶商捐助书院学堂经费商情乐从折》,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88~792页。 (36)《整顿茶务示》,《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20页。 (37)《书整顿茶务后》,《申报》,第58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299页。 (38)《书江西方方伯整顿茶务示后》,《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37页。 (39)《苏松太关道蔡咨上海商务局总办严施整顿茶务移文(蔡钧)》,《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3129~3130页。 (40)《苏松太关道蔡咨上海商务局总办严施整顿茶务移文(蔡钧)》,《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3129~3130页。 (41)《裁撤茶商捐助书院经费折》(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45~848页。 (42)《振兴茶业刍言》,《申报》,第4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637页。 (43)《书整顿茶务后》,《申报》,第58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299页。 (44)《茶务禀稿》,《申报》,第35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43页。 (45)《茶务禀稿》,《申报》,第35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43页。 (46)《茶务禀稿》,《申报》,第35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43页。 (47)《茶叙》,《申报》,第3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09页。 (48)《驻美伍公使函请整顿中国茶务》,《湘报》,中华书局,2006年,上册,第205页。 (49)《驻美伍公使函请整顿中国茶务》,《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205页。 (50)《示谕茶商》,《申报》,第58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442页。 (51)《振兴茶业刍言》,《申报》,第4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637页。 (52)《振兴茶业刍言》,《申报》,第4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637页。 (53)《书江西方方伯整顿茶务示后》,《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37页。 (54)《书江西方方伯整顿茶务示后》,《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37页。 (55)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346~350页。 (56)《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 (57)《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97~1406页。 (58)《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 (59)《购办红茶运俄试销折》(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六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26~927页;又参见《购茶运俄试销有效拟仍相机酌办折》(光绪二十三年正月十二日),同前书,第1225~1226页。 (60)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346~350页。 (61)《清实录•德宗实录》,中华书局,1987年,第56册,第337页。 (62)《裁撤茶商捐助书院经费折》(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45~848页。 (63)《保全茶样》,《申报》,第47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107页。 (64)《户部议复奏整顿茶务折》,《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593~594页。 (65)《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 (66)《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97~1406页。 (67)《户部议复奏整顿茶务折》,《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593~594页。 (68)《整顿茶业》,《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671页。 (69)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868页。 (70)浏阳王杨鑫撰:《补录茶务禀稿》,《湘报》,下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1009页。 (71)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346~350页。 (72)《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 (73)《裁撤茶商捐助书院经费折》(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45~848页。 (74)《整顿茶务示》,《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20页。 (75)《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97~1406页。 (76)许崇勋:《论湖南茶务急宜整顿》,《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585页。 (77)参见《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97~1406页;《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许崇勋:《论湖南茶务急宜整顿》,《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585页。 (78)《西报论茶》,《申报》,第5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569页。 (79)薛福成著,蔡少卿整理:《薛福成日记》,下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第797页。 (80)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346~350页。 (81)《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587~590页。 (82)《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97~1406页。 (83)《书江西方方伯整顿茶务示后》,《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37页。 (84)《浏阳王扬淦拟整顿浏阳县茶务章程》,《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036~1038页。 (85)《译西报论中国茶业亟宜整顿》,《申报》,第37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725页。 (86)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346~350页。 (87)《户部议复整顿茶务折》,《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593~594页。 (88)《安徽何润生大令徽属茶务条陈》,《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1397~1406页。 (89)《书茶业董事禀词后》,《申报》,第35册,上海书店(影印),1983年,第975页。 (90)《茶商日困》,《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64页。 (91)《西报论茶》,《申报》,第56册,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第569页。这种说法又见于《茶商日困》,《知新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64页。 (92)《整顿茶务示》,《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20页。 (93)《书江西方方伯整顿茶务示后》,《申报》,第40册,上海书店(影印),1984年,第237页。 (94)《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469~473页。 (95)《查明茶商捐助书院学堂经费商情乐从折》(光绪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88~792页。 (96)《裁撤茶商捐助书院经费折》(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45~848页。 (97)《论中国茶务衰败及条陈恢复事宜》,《实学报》,中华书局,1991年,第587~590页。 (98)湖南善化皮嘉福撰:《劝茶商歌》,《湘报》上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615~616页。
转自《中国农史》(南京)2009年1期第65~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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