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思想现代性”与现代性“社会”概念的中国认同 黄兴涛
摘要:本文从把握“现代性”的内涵出发,提出了所谓“思想现代性”的问题,以此为基础分析了清末民初大量涌现的新名词、新概念的“现代性”历史特征和“现代思想平台”之功能;并从考察一些特殊的新名词新概念的词汇构成特点与价值认同的角度,具体揭示了传统与现代之间复杂的历史关系。 关 键 词:现代性/思想现代性/现代思想平台/断裂式滋补/社会 作者简介:黄兴涛,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思想现代性”与清末民初“现代思想平台”之搭建 将“现代性”问题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来把握,同时兼顾其开放性,是不能忽略韦伯提出的“理性化”问题的。如果只是像时下许多学者所认定的那样,“现代性”指的就是所谓“政治民主”、“市场经济”、“市民(或称公民)社会”与“个人尊严”等的统一体,那么,这四个因素又究竟缘何而来,它们因何统一,其未来走向完善的可能性根据又是什么等更加深刻的问题,实际上依然无法回答。 而从“理性”的高度来把握“现代性”,特别是在其早期或初级阶段,一个极为重要的甚至是核心的问题就会凸显出来,即笔者所谓的“现代思维理性”或者叫“思想现代性”( Modernity of Thinking and Ideas) ——它包括现代思维方式和现代基本观念两个方面的内容(后者又蕴涵现代科学常识和重要价值观念),是两者有机结合的一种“现代理性结构”。因为人类特有的“理性”的本质,使得他们能够进行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真正高明的思维,能够找出事物之间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复杂联系,从而不断积累和丰富有关知识,进行恰当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并逐渐改变自身的境遇。从社会层面而不是个人层面来把握,只有当这种思维、思想和观念发展到一定水准的时候,人类才能最终完成对于“现代性”社会的整体创造。笔者以为,这种能够承担实现“现代性”基本任务的社会思维水平及其与之相应的现代科学知识和核心价值观念合成的本质特征和特性,也许就可以称为“现代思维理性”或者叫做“思想现代性”。 这种“思想现代性”,借用中国人已经习惯的“初级阶段”和未来不可知阶段的划分法,可以将其划分为这样前后两个阶段。对其未来不可知的阶段的特征暂不去考虑,但其“初级阶段”的内涵却不能不略加说明。在我看来,这种初级阶段的“思想现代性”大体应由几个方面的重要因素构成:(1)重视“实测”的社会认知理性,以实验为人类获取关于自然与人类自身新知识的基础,以这种方式获得的知识方觉可靠的那种认知习惯性;(2)以精确为可贵,排斥笼统、含糊,讲求效率、功利(梁漱溟所说的计较、算账的理性)的那种社会思维习惯性(即总是这样考虑问题);(3)重视以较严密定义的概念作为运思基础,排斥“妙不可言”之类的玄妙境界的那种思维逻辑性和知识界严密系统的学理性追求兴趣;除此之外,我考虑似乎还应包括:(4)其社会知识阶层普遍具备建立在以上三种因素基础上的关于自然和人类方面的基本科学知识,如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等方面起码的科学知识,以之作为思维前提,也就是作为“常识”的那种科学知识,以及随之而来的真正的“世界性”眼光和开放性思维(因为它与完全基于对外部世界不了解的中国传统的“天下”之类意识不同);(5)摆脱宗教神权的控制和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承认合理的人欲和人类自主性的人文主义意识得以社会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自由、民主、平等、科学等现代性基本价值观念广泛传播,逐渐为知识阶层乃至一般民众所熟悉和认同,并构成人们思考和处理社会事务、建构制度时几乎不言而喻的某种“底线”标准,造成一种明显的价值导向性。也就是说,这些基本价值作为“常识”已经成为全社会至少是知识阶层思考问题时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只是一些可有可无的外在观念。 在这里,我把人们习惯上分开使用的现代思维方式、科学常识和最基本的社会普遍认同的现代价值观念统合成“思想现代性”。之所以将它们统合在一起,这得益于汉语的“启示”:在现代汉语中,“思想”是名词,那种传统的思与想的动词涵义也仍有保留。而从“事实逻辑”上讲,人类进行思想活动时,思维方式、科学常识和价值观念也常常紧密联系在一起,是综合运行、共同发生作用的。使用“思想现代性”的提法,似乎比韦伯所谓“工具理性”主导“价值理性”之说更能凸显各种思想现代性因素之间的复杂互动性及整体丰富性、耦合性,可以避免简单性和机械性。 上述“思想现代性”或“现代思维理性”诸多因素的现代性质,当然是从整体上来把握的,不是说具有了其中某一两个因素,就实现了“思想现代性”的转变。其中某些因子,也并不一定在社会现代化其他过程开始之前就已全部稳固、成熟,有的可能是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诸多“现代性”因素出现以后涵化或互动中逐渐成长或发育成熟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这种“思想现代性”的整体性形成,社会“现代化”的整体使命将是无法全面实现的。“思想现代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其内部的具体的结构特征,不同层次的不同地位,它与政治、经济等其他现代性因素的复杂关系、互动的方式和特征等问题,目前都还难以清晰把握。 在后发型现代化国家,“思想现代性”的引入往往成为其社会逐渐走上现代化道路的推动机。而这一引入的过程,也必然伴随着“现代性”物质成果乃至与之相伴而来的外来“民族资本主义”恶性膨胀的强烈刺激和冲击,甚至就整体而言,后者还常常发生在“思想现代性”和“现代性思想”大规模引入之前。晚清民初,中国正是在经历先发现代性国家的无耻掠夺和残暴侵略的同时,逐渐吸纳了来自西方的“现代性思想”,开始了初步的现代化探索。 在这一过程中,真正带有现代化运动整体启动性质的具有开端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乃是戊戌维新。这一时期,西方现代化过程中那种重视逻辑实证的思维方式,那种科学、民主、人权、文明、社会和民族国家的现代性观念价值,那种进化论的思想主张和现代社会科学知识的重要性,才开始得到一种带有整体性和连动性的认知,获得了某种程度的社会性传播和综合性实践。严复、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代表了当时中国“现代性思想”整体兴起时的较高水准,而严复更堪称是这一思想最为杰出的代表。他不仅翻译了《天演论》,发表了抨击君主专制论的《辟韩》篇,还提出了“群学”概念,大力提倡西学。他公开宣称:西洋现代文明“其命脉云何?苟扼要而谈,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而已。斯二者,与中国理道初无异也。顾彼行之而常通,吾行之而常病者,则自由不自由异耳”(注:严复:《论世变之亟》,载《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页。),并明确主张“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注:严复:《原强》,载《严复集》第1册,第211页。)。与此同时,他还极力强调国人必须在思维方式上进行现代化变革,注重逻辑和科学试验的实证精神之培养。在著名的《天演论》译序中,他告诉国人:“迨治西洋名学,见其所求事物之故,而察往知来也,则有内导之术焉,有外导之术焉。内导云者,察其曲而见其全者也,推其微以概其通者也;外导云者,据大法而断众事者也,设定数而逆未然者也……此及物穷理之最要二途也。”(注:严复:《天演论》(手稿本),载王庆成等编《天演论汇刻三种》(《严复合集》第7册),台北,辜公亮文教基金会,1998年,第82页。)他还对西方先进的实证性治学方法进行了概括,指出其“始于实测,继以会通,而终于试验。三者缺一,不明学也。而三者之中,则试验尤重。古学之逊于今,大抵坐阙是尔”(注:严复:《天演论·导言十八》,载王shì@①编《严复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58页。)。从严复等人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思想现代性”“全方位”觉醒的来临。 广泛披览晚清民初的各种历史资料,不难发现,大量的新名词和新概念,特别是社会、政治、法律和教育文化方面的新名词新概念蜂拥而至,令人目不暇接。在阅读这一时期的大量报刊杂志,品味其中新名词的运用及其涵义时,人们能够强烈地感受到其中所散发的那种今人熟悉的“现代性”气息,感受到它们在整体性质上已基本属于“现代”的范畴。实际上,晚清中国有关新名词的正式的文化争论,也正肇始于戊戌时期王先谦、叶德辉等文化保守派不满于维新思想家好用“新名词”的公开发难,这一点绝非偶然。此类现象,不能不提醒和引导我们去整体反思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与现代化运动,特别是与“思想现代性”之间的历史关系问题。 在整体实现“思想现代性”的过程中,那些被严格定义过的现代概念的大量出现和广泛流行,在上述五种因素之间,实具有着某种互相沟通和彼此作用的中介特性,成为一种交流“现代性思想”、不断强化“思想现代性”的语言平台。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末民初,大量带有“现代性”内涵的各种新名词和新概念的传播,正是伴随着一种重视定义的现代新式词典的编撰和流行这一文化现象的。这些新式词典的编撰和广泛流行,除了外来的或新创造的新名词的内涵很陌生、一般人难以了解的直接原因之外,也是一部分先觉知识分子和思想精英试图借此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的自觉的产物。 具体说来,晚清民初的新名词涵带“现代性”的方式大约有以下四种:(1)直接生动地反映现代性物质文明成果,如“蒸汽机”、“轮船”、“火车”、“军舰”(铁甲)、“电报”、“煤气灯”、“手表”,等等;(2)直接具体地反映现代性制度设施,如“议院”、“邮政局”、“交易所”、“证券”、“银行”、“公司”、“博览会”、“博物馆”、“图书馆”、“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园”、“卫生局”、“警察署”、“实验室”、“新闻馆”、“报纸”,等等;(3)集中凝聚现代性的核心价值观念,如“科学”、“民主”、“自由”、“人权”、“进步”、“进化”、“民族”、“社会”、“文明”,等等;(4)广泛反映现代性学科知识和成就的学术术语,如“代数”、“化学”、“物理学”、“天文学”、“逻辑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而各门学科又有自己的术语体系,以逻辑学为例,就有“概念”、“判断”、“推理”、“大前提”、“小前提”、“三段论”、“归纳”、“演绎”等。 以上四种方式的分类当然是相对的,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交叉和渗透。与此相一致,它们在实际运行中发挥其程度不同的“现代性”功能的时候,也是相互渗透、彼此互动的(注:关于上述各类名词概念现代性功能的交叉性和互动性,我们可以晚清由“商”字构成的系列新名词为例加以说明,详细内容请参见拙文《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兼谈对于“一般思想史”之认识》,《开放时代》2003年第4期。)。以描述现代时间的新名词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功能为例,像“公元”、“世纪”、“年代”、“星期”、“时代”、“冰期”等名词,大多数并不天然具有“现代性”,更多地只是带有“西方性”而已。但由于它们与西方其他“现代性”事物具有历史性关联,如与现代性的天文地理概念“赤道”、“南北极”、“经度”、“纬度”、“自转”等较早地发生了历史性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又与“手表”等现代计时器和“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生相伴,故它们的统一化使用,往往带有某种“现代性”——“精确性”功能。在清末民初以前,中国缺少像“公元前”、“公元后”这样纵贯历史的统一纪年。所谓“黄帝纪年”和“孔子纪年”,不过是革命党人和立宪派人士在西方耶稣纪年影响下提出的带有“现代性”的方案罢了,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不过,像“时代”、“冰期”等古生物学上的纪年;“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社会”,“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类历史分期概念,其“现代性”功能却十分鲜明。它们将进化论的观念完全具体化了,从而强化了该观念的不可移易性。不仅如此,人们还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所处的“社会时段”对号入座,并据此形成和提出自己的政治改革方案。1903年严复正是在翻译《社会通诠》时,接受了甄克斯关于“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社会”的现代概念,首次对中国社会的性质进行了析判,进而提出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政治主张,杨度、刘师培等许多人也是如此,前者主张保持“帝国体制”,实行“君主立宪”;后者则以之作为从事革命的理由。 笔者曾撰文探讨过清末民初新名词突出的多音节化的特点,以及它们的出现和发展对于汉字名词涵义的准确性和汉语表述之逻辑严密性增强的重要意义(注:参见拙作《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兼谈对于“一般思想史”之认识》,《开放时代》2003年第4期。)。这一点,目前仍未得到思想文化史界的普遍重视。在此,我们不妨从清末民初大量出现的新的词缀化现象的角度,再做进一步的探讨。 清末民初,汉语中受日本等外来因素的影响,曾出现了大量的后缀新名词:如“××性”、“××化”、“××式”、“××点”、“××感”、“××观”、“××论”、“××率”、“××法”、“××力”、“××炎”、“××界”,等等。王立达先生曾经列出过15类这样的词缀类型,同时还特别提到以“问题”、“主义”、“社会”、“时代”、“作用”和“阶级”等为词缀的新构词法(注:参见王立达《现代汉语中从日语借来的词汇》,《中国语文》1958年2月号。)。且不说这些新的后缀词本身所涵带的现代性观念之影响,以及对汉语表达能力的提高之价值,仅就其出现后在大量具体使用中对于人们思维方式现代化的意义来说,就绝不可轻视。因为,这里的“性”、“感”、“力”、“炎”、“作用”、“主义”等词缀,本身就带有典型化概念归类的特点,在大量的细化分类词的使用中,自然而然地就会增强阐述和分析问题的层次性、准确化、细密化。如同样是“感”,自然就具有心理学的共同特征;同样是“作用”,就具有物理学的相同涵义;同样是“主义”,就带有系统的理论性特点;同样是“炎”,就带有相似的生理特征,需要相似的医疗手段,等等。这些新的词汇和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的“现代性”意义,尚有待于深化研究。至于这些新名词、新观念对于现代性价值观念的形成和社会认同的影响,对于学术现代转型的作用以及对于现代性新文学建设的价值,由于相对比较直观,学界已有较多阐述,这里就不再赘言了。 在清末民初,许多新名词、新概念之所以具有较强的“思想现代性”功能,除了其自身的结构特点和概念内涵之外,与它们的数量之大也有直接的关系。这一时期出现并得到广泛传播的新名词到底有多少?目前还缺乏确切统计,仅是从日本传来被中国人认同的外来词,据高名凯等编的《汉语外来语词典》,就有849个之多。实际数量至少还要翻一番,这还不包括从西方直接翻译的外来词。这些大量的新名词新概念遍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到民初时,更是基本奠定了现代中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术语体系的基础。通过这些词汇概念,许多中国人不仅了解了他们闻所未闻的现代物质文明成果,了解了大量的现代科学知识,而且认同了“民主”、“自由”、“民族”等现代价值。换言之,通过这些新名词、新概念的传播,中国人已将西方现代文明的成果部分地转化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有的学者将其称之为“翻译的现代性”——即通过翻译直接引入的“现代性”,这是不无道理的。 可以不夸张地说,由于清末民初大量创译的新名词新概念的出现,中国人已大体获致了迄今为止的“现代思想平台”。此后,就语言层面而言,我们基本上可以与西方的现代性文明进行直接对话了。这就是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后,虽然也引进了大量的新名词和新概念,但中国知识分子并没有经历像清末民初时中国知识人那种语言和名词的“断裂”性阵痛的原因。因为我们不仅有了一个基本的可以进行现代性思想的名词概念底盘,也因此具有了一种基本的文化自信。今天,人们多已能意识到现代汉语的基本词汇体系奠基于清末民初这一事实,却往往将其仅仅视为社会文化“现代性”变革的结果,而忽视了其作用于整个社会文化的“现代性”特有功能。这是迄今为止语言学界对于清末民初新词汇的研究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强调清末民初大量新名词的“思想现代性”功能是就其整体性而言的,并不排除单个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对单个新名词和新概念的误解、甚至歪曲。不过,即便对于误解者和歪曲者的使用来说,这些新名词新概念的现代性基本涵义也不能不发挥某种程度的制约作用。 二、“断裂式滋补”与日本的影响:传统与现代性关系的某些侧面之分析 晚清民初新名词新概念的形成,受到西方的巨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在这一过程中,日本充当了“中间之驿骑”的角色。就引进的数量之多、对词汇传统的变革力度之大和现代性功能之强而言,清末民初那些直接译自西方的新名词新概念,实远不如来自日本创造的汉字新名词新概念的传播广和影响大。这种影响,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语言文化传统深厚但当时尚缺乏必要的“现代性”思想资源的国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当时新的词汇需要的数量极大,新概念的内容涵量极为丰富、抽象程度也高,而在实际操作中,又不可能像对译化学元素时那样去大量地创造新的汉字,于是就不得不依靠原有的汉字来构造新词。而在利用旧的汉字大量创造具有现代意义的新词的时候,又势必首先在某种程度上与其部分语言传统——如字义的训诂实行一定程度的“断裂”,才能保证其呈现的外形和内涵真正区别和超越于传统,从而实现整体性的大幅度转换,提供一种新的发展平台,完成一种更为久远的延续。在这方面,作为文化最基本成分的语言词汇变革或许较文化的其他部分更具象征性。其中所蕴涵的那种外来的“中介性”需要,也显得格外的微妙和特色鲜明。由于特殊的历史因缘,西方传教士尤其是日本的汉字新词创造,恰好充当了中国语言词汇传统某种程度上“断裂式滋补”和现代性发展的“中介”。 清末从日本引进的“改良”、“改善”、“革新”、“纠正”等词,不仅仅代表新出现的几个单一的词,而且还形成了一种新的有代表性的构词法,极大地提高了现代汉字的构词能力。如果一成不变地完全按照中国传统通行的构词习惯,是难以径直造出这些新词汇来的。中国旧的说法只有“改革”之类,“改”和“革”两个动词是联合并列结构,而“改良”、“改善”、“革新”、“纠正”则是动补结构中新出现的一种类型构词,意义实际上是“改为良”,“改为善”,“纠为正”,“革为新”。清末民初极端文化保守派人物——辜鸿铭,就曾公开反对国人使用“改良”一词。1915年他在北京大学的开学典礼上谐谑地说:“现在人说话用词都不通,比如说‘改良’吧,就不通,过去我们都说从良,不说改良,你既然已经是良了,你还改什么,你要改良为娼吗?”(注:转引自冯友兰《三松堂自序》第8章,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15页。)这虽是谐谑语,却反映了日本新的构词法与当时中国的传统构词法之间不完全谐合的一面。“革新”、“改善”、“纠正”等词也是如此。以“纠正”一词为例,如按传统构词法,应是“纠偏”,所以有“厘正纠偏”一成语。在现代汉语中,“纠正”和“纠偏”两词同时存在,意思相近又略有差别,实乃近代以来某种构词传统“断裂”的结果。 传统并非僵死的一潭死水,它总是处在不断地改进和发展之中。像“改良”这种构词法,现在看来应当说已经成为一种汉字构词新的传统,一种值得继承的词汇传统了。实际上,“改良”等词的创造虽然改变了中文词汇动补结构内构词的部分小传统,但在根本上还是符合中文里动词原有的不突破单音节和双音节词的大传统的——甚至可以说,它们本身也未尝不是这种传统“约束”和“逼迫”的结果。因此,不妨认为它乃是在新的条件下对传统构词法的一种“断裂式滋补性”发展:既突破了部分构词传统,又被另一部分构词传统所约束,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改良”、“改善”、“革新”等新名词的出现和流行,与现代“进化论”的价值观紧密相连,带有很强的“现代性”。一方面,它们突破部分传统的诞生本身,乃是“现代性”价值观念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们又反过来通过自身的广泛传播,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实现了对其所携带的部分“现代性”观念的“社会化”渗透。这就是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的现代性品格及其功能的典型体现。 但是,在清末民初,这种传统语言的“断裂式滋补”并非为大多数人所自觉。许多人只是效法日本糊里糊涂地使用,更多的人则是“随大流”,也有一部分人一开始就很反感,甚至对其中的某些词明确表示反对。张之洞便是一个典型代表。1903年底1904年初,在其主持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学务纲要》中,他就公开反对“滥用”日本新名词,明定“戒袭用外国无谓名词,以存国文,端士风”,其言曰: 古人云:文以载道。今日时势,更兼有文以载政之用……凡通用名词自不宜剿袭搀杂。日本各种名词,其古雅确当者固多,然其与中国文辞不相宜者亦复不少。近日少年习气,每喜于文字间袭用外国名词谚语,如团体、国魂、膨胀、舞台、代表等字,固欠雅驯。即牺牲、社会、影响、机关、组织、冲突、运动等字,虽皆中国所习,而取义与中国旧解迥然不同,迂曲难晓。又如报告、困难、配当、观念等字,意虽可解,然并非必需此字。而舍熟求生,徒令阅者解说参差,于办事亦多窒碍。此等字样,不胜枚举,可以类推。(注:参见《东方杂志》第1年(1904年)第3期。) 在当时,作为饱学之士和文章大家,张之洞之辈对这些日本新名词有所抵触和排斥,在缺乏大量翻译西方现代人文社会科学概念的经验的条件下,实在是很自然的事情。诚如他所言,这些新词与中文传统的词汇涵义,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即“断裂”之处。应当说,从传统延续的角度来看,他的意见并非完全不值一顾。这里存在一个“张力”之度的把握和其他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站在更高的基点上加以反思。不过,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日本新创的汉字词也沿袭了部分传统涵义,即便一开始人们对其不很习惯,也并非完全不能理解。最重要的在于,它们的确较好地传达了其现代抽象涵义。比如“影响”、“观念”、“主义”、“积极”、“消极”、“绝对”、“主观”和“客观”等新词,也都可以见及其中有不同程度的传统的“断裂式滋补”现象。 在这里,有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过去不太为人们所重视,那就是,日本人毕竟处于汉字文化传统的外缘区,与中国本土比较而言,受传统汉字构词法和意义的制约是很微弱的。因此,在以汉字创译意译新抽象名词和学术术语时,反而能够大胆地改造汉语原意,或根据需要相对自由地赋予汉词新义。在这方面,严复失败的例子,或许可以从反面证明这一点。虽然严复在造新词时十分严谨,“一名之立,旬月踯躅”,但其所翻译的名词要么太传统化,要么太机械化(如关键名词大量音译),大多都没能流传开来。也许,在需要实现汉字传统词汇巨大变革的时候,特别是在需要大量地创造新的概念和科学术语的时候,有像日本这种特殊汉语构词起某种“中介”作用,实现某种程度“训诂”的断裂,然后再传播回来,乃是一种历史莫大的幸运也说不定。许多现代意义的汉字抽象名词,如果不经过日本式的相对“生硬”的转换,恐怕很容易和传统意义混淆,或被传统意义消解,或被迫大量以认同困难的音译词形式出现,从而不利于概念内涵的准确表达和广泛迅速的传播。 除了以上提到的那些新词汇新概念之外,像“科学”(戊戌时期梁启超还在“科举之学”意义上使用)、“宪法”(严复一开始认为“宪”与“法”两字同时使用“与辞为赘”)、“意志”(will,起初中国人一般译成“志意”)、“宗教”(religion,中国人起初译为“教宗”,更早时译成“教”和“教门”)、“社会”(广义上的,中国人起初译成“群”),等等,也都体现了某种程度上不同于中国人的一些具体构词习惯的自然特点,它们在准确传达其现代意义方面,可以说是相当成功的。但并非都可以简单笼统地归结为其处于汉字“外缘文化区”,容易摆脱传统汉字构词的某些习惯制约这一点。换言之,在其背后应还有其他因素在发生作用,如日本学界就较早自觉地大量翻译西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著作,注意取中国先秦经典和佛教典籍中的词汇,反复加以推敲、总结、改造和转换。与此同时,他们在这方面的创造,也并非都可以归结为“断裂式滋补”一类。有些时候,与其说是“断裂式滋补”,还不如说是“增长式滋补”,尽管其中也不无某种“断裂”成分。像日本人创译的“主动”与“被动”、“肯定”与“否定”、“乐观”与“悲观”、“时间”与“空间”等词,便是如此。此外,他们所创造或在中国原有构词法基础上加以发展的那些新的多音节构词法,也有这样的特点,同样值得重视。我们前文提到的“××性”、“××化”等大量新名词、新概念,以及这种构词法本身虽并非全来自日本(注:像以“率”和“力”为词缀的构词法,明清之际的传教士和洋务时期的中国士人就已有较多使用,如“速率”、“爱力”和“吸力”等。),但在扩大和推广这类发明过程中,日本人的贡献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在这方面,日本学者的确显示出了对于汉字传统非凡的理解力、不可思议的想像力和令人敬佩的创造力。这些词缀化新名词新概念的诞生和使用,可谓极大地开发出汉字构词的潜能,为汉语适应时代的发展、提高传达新思想和新学术的表现能力,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前景。这是否意味着当年从日本引入、后来流行开来,而今天我们已经离不开的新名词都是最合理、最科学的呢?也不尽然。语言词汇的使用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约定俗成”。清末民初流入中国的大量新名词有不少因与中国传统的构词习惯相差太远而被淘汰的,如《日本法规解字》中所收汉字词,绝大多数没有被中国人认同,现在仍然流行的那些日本新名词未必就一定最为理想。由于我们早已习惯于使用这些词汇,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对它们丧失了反省的能力(注:参见拙文《近代中国新名词的研究与词汇传统的变革问题——以输入日本新名词为中心的讨论》,《日本学研究》2003年第3期。)。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传统的现代转换即便在词汇的构成上也需要实行必要的“断裂”,才能较为充分地进入“现代性”并为其开辟广阔道路,但它又并非可以被恣意漠视和蔑视,其中仍然可以找到接引“现代性”的机能和实现转化的契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正是“滋补性断裂”得以成功的前提。换言之,这一类断裂之所以具有“滋补性”,是因为它在因应新的“现代性”需要、实现一定程度的传统“断裂”的同时,保持了对部分重要构词传统的“适度”尊重。从另一方面看,传统也不是被动的、任人摆布的东西,它也有强大的选择力、制约力,不仅有形式上的诸如词素、构词法的限制、诱导,更有内涵、观念和价值上的选择。这种选择甚至常常会使主体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与自己目标不完全一致,甚至是相反的方向。这是传统延续性在词汇和概念上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三、“社会”:带有现代性的概念之中国化认同的个案透视 如果从价值观念层面而不只是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考虑,清末民初带有现代性的概念群之形成、传播及其影响,还要更加丰富和复杂得多,中西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复杂的渗透、互动关系也更为微妙。这一点,我们通过“社会”这个新概念在中国的形成、传播和复杂影响的考察,可以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证实。 现代性“社会”概念在西方形成于16~19世纪之间,其内容相当繁复。对此,雷蒙·威廉姆斯在《关键词》一书中做过专门揭示。这里,我想简单概括一下它的主要内涵:(1)它是人类共同生活的组织形式和彼此关系的总体称谓;(2)它同时也是部分人、部分地区,也即不同层次存在的人群互相依存的组织形式和相互关系的称谓,包括各种社团在内的事物,这些社团直接构成不同层次的公共空间;(3)这种人群的组织结构和相互关联体,是以彼此独立、平等、自由的个人建立严格的契约关系为前提和基础的。它以自由自愿原则自行组织起来,同以强制性为特征组织起来的政治性国家有别,并与之形成必要的抗衡,最终对“国家”构成制约(注:Raymond Williams, Keywords: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Fontana Paperbacks, 1983, pp.291~295.)。最后一种意义与我们今天在政治学意义上谈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概念有所重合。实际上,正是“市民社会”的强势观念强化了“社会”一词的上述西方现代政治涵义,以至于人们一提到“社会”概念时,都会自然想到这层政治涵义。 上述第一层和第二层意义上的社会,只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概念,可以单独使用,第三层则是带有现代政治涵义的。在这种“社会”概念中,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以合作为基础还是以竞争为基础,又引发新的歧异。源于对合作为主的强调,在西方又发展出一种区别于个人本位的所谓的以“社会”为本位的" Socialist" 运动,它以“平等”精神为灵魂,其极端派以为不废除私有制,不铲除“个人主义”,不进行社会组织的根本破坏,就不可能实现理想的“社会”。但这种观念在现代西方,应当说并不占主流地位。但这些涵义同样传到了中国,并且在中国产生了更大的影响。中国人接受西方的现代" Society" 概念,首先遇到的困难是中文里没有直接可以表现其高度抽象意义的现成词汇。传教士和中国人在戊戌以前所编的各种英汉词典,大多只能将它的第二层涵义表达出来,即只将" Society" 译成“会”或者“社”,且仅是社团意义上的。也有人觉察到了它那种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内涵,但一般译成“人世”、“人间世”或“世态”。受汉语影响的日本人一开始也是如此(相应地译“社会学”为“世态学”)。从表面上看,这大概是传统词汇中能够较为接近地与这种抽象意义的" Society" 相匹配的词了。但如果我们仔细琢磨,会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别,“人世”恰恰具有“分散存在的”非组织形式的特点,与“社会”实有不同。 现代汉语中的“社会”一词,是日本人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对译西方的" Society" ,然后逐渐固定下来,戊戌时期开始传入中国并为士大夫使用的。在清末民初曾遭到许多饱学之士的反对,但最终在中国还是流行开来,因为在中西交流的时代,它所要表达的内涵实在是无法逃避的。 从价值层面考虑,中国人对现代西方“社会”概念中那种共同生活的“公共性理念”、“组织性价值”的认同,在甲午战争后民族危机的刺激下并没有发生什么困难。而且,很快就与传统的尚“公”的价值观念相结合,并产生了政治、社会和文化效应。一个正面认同“社会”一词的例子是1904年《东方杂志》第10期的一篇题为《可耻篇》的“社说”,它认为中国“无社会”乃是可耻的事情,强调“社会者以其能保公共利益也。有公益者为社会,无公益者非社会”;一个反面的例子是,反对使用“社会”一词的张之洞在1904年公布的癸卯学制中,竟也把所有“社会学”都译成“公益学”,传播全国(注:尚“公”的传统在中国是很复杂的专题,它与儒家的关系也很值得探讨。在这方面,沟口雄三的有关思考对我们有些启发。张之洞作为儒臣的一个变化是耐人寻味的:他认为私利不可讲,但公利则不能不讲,个人与社会的这种矛盾关系,体现了那个过渡时期的二元论选择。)。戊戌时期,中国人正是在反省国人缺乏相互联系、沟通,缺乏组织力、合群力、团结力,缺乏“真正的公”的精神氛围和社会心理的支配下,迅速接受西方现代“社会”观念的某些内涵,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尚“公”观念结合的同时,事实上也伴随着对传统“公”的观念的反省。如刘师培在强调社会伦理时,指出: 特近世以来,中国人民公德不修,社会伦理知之者稀。其故何哉?则因中国无真公私,不明公私之界说。其所以无真公私者,则又由于专制政体之进化。观中国之解公字者,或借为王公之公,又与官字同义。此非三代以后始然也……以专制之祸,涣人民之群,此故国民轻公德之第一原因也。虽宋儒辨公私、明义利,又以义利判公私,复以公私判善恶。然以私为欲,亦近于拂民之情,于公德亦无补益。盖民既以公德为轻,此社会伦理所由不能实行欤?(注:刘师培:《伦理学教科书》,载《刘师培全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156~157页。) 基于崇“公”的“社会”概念,中国人又先后赋予了“平等”、“大众”、“民间”,甚至“民主”和“民族国家”等以新的合法性价值。它所激发出的巨大的社会能量和由此对中国造成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实际上,“社会”的概念就其本来的意义而言,天然暗含独立的个体相互联结、互相依存、共同生活的“平等”内涵。后来西方所谓“社会不平等”的矛盾表述法,是面对现实的实际不平等,而使“社会”一词在使用中逐渐中性化的结果。由于“社会”一词的这种天然原初的平等内涵,使得社会上的不平等天然具有不合法性。这一点,一般人往往不易觉察。所以,金观涛、刘青峰说:“正如鱼儿不知道自己生活在水中那样,长期以来人并不知道自己生活在‘社会’之中。‘社会’意识的出现,是同传统人际关系网的解体以及人可以自行组织起来相联系的,它是文化现代转型的一部分。”(注:金观涛、刘青峰:《从“群”到“社会”、“社会主义”——中国近代公共领域变迁的思想史研究》,《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湾)第35期,民国九十年(2001)6月。)不过,实际上由于中国人在认同现代性“社会”观念时,偏执于“公”的价值和“私”的牺牲,那种作为前提的“个体的独立性”往往被忽略。因此,儒家的妇人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而存在,在中国现代以来的思想界,也常会被解释成重视人的“社会性”,这就使得西方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概念对儒家思想的冲击性大大地减弱了。 由现代性“社会”观念所带来的崇尚“公”理念和“组织性价值”,一度赋予了中国人自行建立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的合法性,特别是建立政党的合法性,这对中国的影响也是很深远的。1904年刘师培在《伦理学教科书》中的说法颇具代表性,从中我们也可看到“传统”的某种接引性和微妙作用: 中国人民数载以前不知社会伦理为何物,则以中国无完全社会之故也。今人欲矫其弊,多有以人我相通为言者……故欲人民有公德,仍自成立完全社会始。欲成立完全社会,贵于有党。党也者,万物之公性情也。无论何物,均有吸力及爱力。党也者,由相爱相吸二力而成者也。故《易》有同人之卦。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又曰,君予以文会友。有党斯有会,有党斯有邻。有党然后可同。是古人固不讳朋党矣……若夫历代亡国由于党人,则由党人因私废公,亦由国家禁锢党人,以大拂民情耳。今矫其弊必先自民各有党始。民各有党,又自事各有会始。事各有会,庶对于社会之伦理,可以实行矣。(注:刘师培:《伦理学教科书》,载《刘师培全集》第4册,第169~170页。) 然而,与一味崇“公”相一致,中国的“社会”概念中却很少有西方现代“社会”概念中那种“与国家相对”的涵义,两者往往是基本重合的价值共同体。戊戌变法运动就是想利用社会力量来补国家力量之不足,以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从清末民初到20世纪90年代以前,主流思想界在谈到“国家与社会”时,一般不是“国家社会”,就是“社会国家”,基本都是在与“私”和“个人”相对的“公”的意义上论及的。如刘师培即言:“己身为国家社会之身,非一己所克私。若戕贼己身,使国家社会少一尽义务之人,其有负国家社会罪莫大焉。”(注:刘师培:《伦理学教科书》,载《刘师培全集》第4册,第143页。)这种理念堪称近代国人通常思维和表述的一个缩影。 极具吊诡意味的是,本来中国人最初是在“社”和“会”的社团意义上理解和对译西方" Society" 的。但由于一味地崇“公”且相应地重“大”,膜拜所谓“一大二公”的传统,那种广义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的“社会”之一般意义,在中国反倒得以巩固下来,而其中层涵义——阶层和各种社团之义,在西方和日本的文化强势影响下虽曾流行,如“工人社会”、“军人社会”、“学生社会”等用法在清末民初的报刊上屡见不鲜,后来很快就失去了称谓的合法性。这与西方" Society" 同时可以指称总体和部分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概念似乎失去了由独立个体组成的小“社会”和大“社会”之间固有的那种逻辑连环,两者之间发生了某种断裂。 总之,不以保护“私人领域”、国家以外的公共空间和真正独立的“个人”价值为社会存在的前提,而以全局性整体利益的实现之优先为准则,这一点在现代“社会”概念于中国传播开来以后,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殊不知这种反“社会”的结果,恰恰与西方现代性的“社会”概念的某些因素,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关联。实际上,西方的各种概念及重要思想在清末民初时都或多或少地得到过传播,但没有形成重大的影响。我所说的不过是“社会”的价值认同问题。而且,西方“社会”观念中那些得到过传播但并没有形成实际的重大影响的内容,其存在也仍然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们至少已构成近代中国新的文化资源。我们今天重新谈论“市民社会”的时候,知识阶层并没有遇到太多的理解上的障碍,与此不无关系。更进一步说,现代“社会”概念中那些没有受到重视的内容,究竟在思想、语言等方面有没有形成何种微妙的实际影响,是很值得继续深究的问题。 近年来,常有人强调中国传统时代在家庭和国家之间也有社会,如商人的同乡会、会馆等。如此提出问题,对于今人理解“社会”的涵义无疑富有启发性:首先,这些所谓的“社会”与西方现代意义的“社会”在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目标等方面是否一样?其次,这些所谓的“社会”在当时中国的整个人群组织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与西方是否一样?换言之,这里所用的“社会”概念,能不能直接用来指称晚清以前的那些传统意义的社团?这些问题应该分层次加以探究。因此,我更愿意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既然西方现代意义的“社会”概念和理念在清末以前的中国总体说来尚不存在,那么,它是如何传到中国、被中国人所接受并对中国的现代性变革产生作用的?在接受过程中,由于受文化和历史传统乃至中国现实环境的影响,中国人又进行了怎样的选择?此种选择对中国的现代化实践的意义,实际功能如何?从这些问题的讨论中,我们应该看到中西在“现代性”问题上的复杂关系,看到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曲折性及其某些因缘。 本文是2003年10月在“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儒学论坛”上的主题发言稿,原题为《清末民初的新名词新概念与中国的现代性问题》。2005年3月6日在神户大学改成现题,为日本“中国现代史研究会”的同行们做报告,得到黄万盛、秦晖、彭刚、张静、吕妙芬、安井三吉、川尻文彦等先生的指教,特此致谢。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木右式 文章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第128~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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