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庚子事变后清廷宣布实行新政,要求内外臣工献计献策。在张之洞、刘坤一等人倡导下,先有各省督抚联衔会奏的动议,后演变为由刘坤一领衔与张之洞一起上奏《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三折》由张之洞主稿,其主要思想来源仍是以《劝学篇》为中心的变法思想主张。《三折》推动了清末新政的开展,同时,对于确立张之洞在新政过程中的角色与地位也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张之洞/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清末新政 作者简介:李细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作为清末新政的重要文献,张之洞与刘坤一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以下简称《三折》)一直受到研究者的重视;但是,以往的研究(无论是有关清末新政的专题研究还是张之洞的传记)大都只注重对文本内容的阐述(注:参阅赵秉忠《〈江楚会奏〉试析》(载《历史教学》1989年第3期);张连起著《清末新政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吴春梅著《一次失控的近代化改革——关于清末新政的理性思考》(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马东玉著《张之洞大传》(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冯天瑜、何晓明著《张之洞评传》(南京大学出版杜,1991年);谢放著《中体西用之梦——张之洞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黎仁凯、钟康模著《张之洞与近代中国》(河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等。),对文本产生的背景与经过及其思想来源与影响明显关注不够。本文拟着重对后者做进一步的考察。 一、窥测内意和会商各省督抚联衔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改革上谕,命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及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然后再“斟酌尽善,切实施行”(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6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60-462页。)。这道上谕的发布,标志着清末新政的开始。 对于清廷的新政变法,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反应非常积极。事实上,他始终在密切关注着整个政局的变化,尤其是朝中的政治动向。在接到新政上谕之前,张之洞已从端方和袁世凯的来电得知,“不日将有上谕,举行新政”(注:劳祖德整理《郑孝胥日记》第2册,中华书局,1993年,第782页。)。由于对这道上谕的颁布早有心理准备,这使他能够很快地做出积极回应。接到上谕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希望弄清其来路,“何人陈请?何人赞成?”随即他从多种渠道获悉此谕出自“圣意”,由军机大臣荣禄和户部尚书鹿传霖“赞成”,甚至还了解到是由荣禄的幕僚也即他自己的门生樊增祥起草(注:《致西安易道台顺鼎》、《易道来电》,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497页;“庚子十二月十七日西安谭道来电”,张之洞电稿,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以下简称“所藏档”)甲182-209。)。本来,这些信息已足以使他确认朝廷这次是真的要变法了,但是,安徽巡抚王之春的来电又使他心中产生了疑虑。王电说:“顷行在军机章京密报‘……奏复变法,毋偏重西’云,想见两宫宗旨,奈何?然就复我古法立论,或不干怒”。“变法不重西,所变何事?”(注:《王抚台来电》、《致安庆王抚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7-8498页。)张之洞对王氏传来的信息颇感疑惑不解。 朝廷既已宣布变法,而又有“毋偏重西”的传闻,这使变法一开始就蒙上神秘的面纱。为了探明朝廷变法的真实意图,解开心中的谜团,张之洞特地致电鹿传霖: 闻有小枢致他省督抚电云初十谕旨,令条议变法整顿一件,切嘱各省复奏万勿多言西法”云云,殊堪骇异。窃思采用西法,见诸上谕明文。鄙意此后一线生机,或思自强,或图相安,非多改旧章、多仿西法不可。若不言西法,仍是旧日整顿故套空文,有何益处?不惟贫弱,各国看我中国,乃别是一种顽固自大之人,将不以平等与国待我,日日受制受辱,不成为国矣。究竟此事慈意若何?略园(荣禄——引者注)能透澈否?各省能否切实复奏?哪几种事可望更张?鄙意第一条欲力扫六部吏例痼习痼弊,枢廷诸公肯否?(注:《致西安鹿尚书》,《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06-8507页。) 鹿传霖回电如下: 小枢何人?妄骋臆谈。变法一诏,菘(鹿传霖——引者注)与略(荣禄——引者注)建议,上亦谓然。至应如何变通,总期实事求是,决无成见。来教谓第一力扫六部吏例,深合鄙衷。及今曹署焚荡之余,尤为机可乘而制易改。然腐儒固执,宵小不利,阻挠必多。将来想有助略相极力主持,惟当切实行之,逐渐变之,总期除弊兴利,似不必拘定西学名目,授人攻击之柄。此大举动大转关,尤要一篇大文字,方能开锢蔽而利施行,非公孰能为之?极盼尽言。(注:“辛丑正月初十日鹿尚书来电”,张之洞电稿,所藏档甲182-209。) 鹿传霖的回电虽然否定了来自“小枢”的有关传闻,认为朝廷的变法是“决无成见”;但同时又对张之洞“多仿西法”的主张委婉提出了忠告:“不必拘定西学名目,授人攻击之柄”。这与张之洞的“变法”理念颇有差距,他复电鹿传霖说:“嗣闻人言,内意不愿多言西法,尊电亦言‘勿袭西法皮毛,免贻口实’等语。不觉废然长叹:若果如此,‘变法’二字尚未对题,仍是无用,中国终归澌灭矣!盖‘变法’二字,为环球各国所愿助、天下志士所愿闻者,皆指变中国旧法从西法也,非泛泛改章整顿之谓也”。他主张“大变西法”,认为“欲救中国残局,惟有变西法一策。精华谈何容易,正当先从皮毛学起,一切迂谈陈话全行扫除”。(注:《致西安鹿尚书》,《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26-8527页。) 也许是鹿传霖的忠告提醒了张之洞,此后,虽然他在思想上始终主张多变西法,但在行动上则一直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事实上,在得到王之春的通报时他已产生警觉,在回电中叮嘱王之春说:“复奏万不可急,东南数大省必须大致商妥”(注:《致安庆王抚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7页。)。一方面,不急于复奏,是想进一步观察事态的变化;另一方面,东南各省互通声气,则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一起承担责任。于是便有了各省督抚联衔上奏的动议。 联衔会奏也是各省督抚的意愿。早在变法上谕颁布不久,山东巡抚袁世凯和两江总督刘坤一就接连致电张之洞,希望他“先拟大纲”,以便各省参照,他们的意思是各省督抚复奏时尽量意见统一,“建议相同,庶易采择”(注:“庚子十二月二十日济南袁抚台来电”、“庚子十二月二十一日江宁刘制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3函,所藏档甲182-145。)。后来,刘坤一首先正式提出联衔会奏的主张,他致电张之洞、袁世凯说:“定议后可否会合东南各帅联衔入告?此等文字,正不嫌同。”(注:“辛丑正月二十九日江宁刘制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4函,所藏档甲182-146。)袁世凯亦致电张、刘认为,“此文以同为贵,可见公论”。但袁同时提出了联衔与旨意不相符合的疑问:“原旨有各举所知、各抒所见等语,未知宜联奏否?”(注:“辛丑正月二十九日济南袁抚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4函,所藏档甲182-146。)张之洞回电刘坤一(后又转致东南、西南各省督抚大臣),坚决主张联衔:“变法复奏,必宜督抚联衔,方可有益,人多尤善。请公主稿,鄙人当附名”。在此电中,张之洞提出了自以为“稍觉骇俗”的“以仿西法为主”的变革主张: 惟鄙意以仿西法为主,抱定旨中“采西法补中法”、“浑化中西之见”二语作主意。大抵各国谓中国人懒滑无用而又顽固自大,其无用可欺,其自大尤可恶,于是视中国为一种讨人嫌之异物,不以同类相待,必欲蹂践之,制缚之,使不能自立而后已。此时非变西法,不能化中国仇视各国之见;非变西法,不能化各国仇视中国之见;非变西法,不能化各国仇视朝廷之见。必变西法,人才乃能出,武备乃能修,教案乃能止息,商约乃能公平,矿务乃能开辟,内地洋人乃不横行,乱党乃能消散,圣教乃能久存。应变者多,宜有次第。管见宜先办者有九事:一、亲贵游历;二、游学各国;三、科举改章;四、多设学校;五、西法练兵;六、专官久任;七、仿设巡捕;八、推广邮政;九、专用银元。此九条最要而不甚难,已足令天下人精神为之一振,陋习一变,各国稍加青眼。其余若多设行都、设矿务总公司、行印花税、酌改律例、设课农专官、各省推广制造局、鼓励工匠各条,相机量力,从容举办。其专论整顿中法者,如另制官禄、尽革部吏、更定选法、停止题本、伤减浮文、扫除漕弊等事,须另拟数条,另为一折。若西法折不能允,则希冀旧法之稍加变通耳。窃谓当此危如累卵之国势、千载一时之事机,似宜先以第一义陈之上前。如不采纳,再及第二义,聊尽臣子之心而已。总之,今日国土日蹙,国权日夺,群强日逼,同则存,孤则亡,决定不移,更无他说。若仅整顿中法,以屡败之国威,积弱之人才,岂能除二千余年养成之积弊?以此而望自强久存,必无之事也。(注:《致江宁刘制台发后转成都奎制台、广州陶制台、福州许制台、云南丁署制台、济南袁抚台、安庆王抚台、南昌李抚台、苏州聂抚台、杭州余抚台、长沙俞抚台、贵阳邓抚台、清江张漕台、上海盛大臣》,《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33-8534页。按:原编者将南昌误作武昌,今改正。) 此电发出之后,各省督抚纷纷回电,表示愿意响应联衔会奏的行动。两江总督刘坤一对张之洞的变法主张极力赞成:“尊拟各条,极为精当,曷胜钦佩。第一义果能内外同心,结实做去,尚可办到。多联数省,较易动听”。他建议张之洞“主稿挈奏”,称张“经济文章一时无两”,希望“幸勿多让”。(注:《刘制台来电》,《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35页。)其他各省督抚如两广总督陶模、广东巡抚德寿、安徽巡抚王之春、山东巡抚袁世凯、四川总督奎俊、闽浙总督许应kuí@①、江西巡抚李兴锐、贵州巡抚邓华熙、浙江巡抚余联沅、湖南巡抚俞廉三、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江苏巡抚聂缉@②、漕运总督张人骏等,也都随声附和,希望张之洞与刘坤一主稿并领衔,各省督抚联衔会奏(注:参阅辛丑二月十四日至十八日两广总督陶模、广东巡抚德寿、安徽巡抚王之春、山东巡抚袁世凯、四川总督奎俊、闽浙总督许应kuí@①、江西巡抚李兴锐、贵州巡抚邓华熙、浙江巡抚余联沅、湖南巡抚俞廉三、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江苏巡抚聂缉@②、漕运总督张人骏等人来电,见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5函,所藏档甲182-147。)。 不仅东南、西南各省督抚大臣同意联衔会奏,张之洞与刘坤一还联络山西巡抚岑春煊及陕西巡抚端方等人,也得到他们的赞同。岑春煊曾致电张之洞说:“变法折,岘帅电云推公主稿,此事为中兴关键,煊亦以非公莫属,乞挈贱衔”。(注:“辛丑二月二十四日赵城岑抚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6函,所藏档甲182-148。) 联衔会奏得到各省督抚大臣原则上的同意,但究竟由谁主稿则一时尚难确定。从各省督抚回电可知,一般都希望张之洞与刘坤一主稿,两人确是众望所归;但他们却互相推让。张之洞一再表示:“此奏鄂断不敢主稿。鄙人主意多鲁莽,思虑多疏漏,文笔亦艰涩,仍请岘帅主持”。(注:《致江宁刘制台、广州陶制台德抚台、济南袁抚台、安庆王抚台、苏州聂抚台、杭州余抚台、上海盛大臣》,《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40页。)刘坤一则极力推举张之洞:“香帅博通今古,惯澈始终,经济文章海内推为巨擘,非由香帅主稿,断难折衷至当,万望勿再客气,主持办理”。(注:《刘制台来电并致袁抚台等》,《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41页。) 就在张、刘两人互相推让、联衔会奏的主稿尚未确定之时,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三日(1901年4月21日),朝廷谕令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办理新政的“统汇之区”,派庆亲王奕kuāng@③、大学士李鸿章、kūn@④冈、荣禄、王文韶、户部尚书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同时,由于上年十二月初十日的变法上谕所限定的两个月内复奏的期限已过,而各省督抚大臣尚未上奏,故此谕特意催促“迅速条议具奏,勿再延逾观望”(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49-50页。)。这时,袁世凯致电张之洞和刘坤一主张单衔上奏,理由有二:一是从陕西“行在”友人来电得知,上面的意思不愿意各省督抚联衔会奏,“请仍各举所知,勿联衔上”;二是因为张、刘“两帅现列参政,又与他省分际不同”,似不便联衔。张之洞回电袁世凯赞同其单衔上奏,称“陕电以各抒所见为然,各省自不便联衔,尊处请即单衔具奏”;另一方面他主张江、鄂、济三处应保持大致相同的意见,认为“他处可听其参差歧异,惟江、鄂、济三处要紧数条,似须大致相同,方能有益”。(注:《袁抚台来电并致刘制台》、《致济南袁抚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53页。)刘坤一接到袁世凯来电后即致电张之洞表示,他省可以单奏,但希望江、鄂两处联衔,“谕旨外省仅派两人,自未便再联各省。袁拟单奏,亦可。然江、鄂必须联衔”。张之洞复电赞同此议。(注:《刘制台来电》、《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54页。) 与此同时,张之洞又一一致电原来联络过的各省督抚,说明各省不便联衔,希望各处单衔具奏(注:“辛丑三月初七日至十三日致福州许制台、苏州聂制台、杭州余抚台、南昌李抚台、成都奎制台、广州陶制台、安庆王抚台、太原岑抚台、清江张漕台、云南丁制台、贵阳邓抚台、长沙俞抚台各电”,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4函,所藏档甲182-75。),各省督抚联衔会奏的计划随之流产。此后,张之洞便与刘坤一函电往来,开始具体商议对后来历史曾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江、鄂(楚)会奏事宜。 二、江楚商议起草与上奏 在各省督抚商议联衔会奏时,因张、刘两人在主稿问题上互相推让,致使长期没有结果。鉴于此,在确定江楚会奏的方针后,张之洞建议二人各自先拟一稿,再互相参照商议,“如所见有异同,无妨更改,总期切实有益”(注:《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54页。)。达成一致意见后,张、刘都开始组织幕僚起草文稿。 在新政上谕颁布不久,刘坤一就拟邀请张謇(季直)、何梅生、汤寿潜(蛰先)、沈曾植(子培)到南京“代拟条陈”(注:刘坤一:《复盛杏荪》,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刘坤一遗集》第5册,中华书局,1959年,第2281页。)。后因何氏突然去世(注:张謇:《日记》,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全集》第6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48页。),刘坤一电告张之洞只邀张、沈、汤来宁“共相商酌”(注:“辛丑正月二十九日江宁刘制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4函,所藏档甲182-146。)。张之洞也通告对方自己这边将有郑孝胥(苏龛)、劳乃宣(玉初)、梁鼎芬(节庵)、黄绍箕(仲韬)四人协助起草(注:《致江宁刘制台等》,《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34页。)。当时郑、梁、黄三人为张的幕僚,均在武昌,劳乃宣则远在浙江,张之洞虽一再电召,后因故终未成行(注:本来,劳乃宣得张之洞电约后,已允应约;但与此同时,山西巡抚岑春煊奏调劳氏赴晋并得到谕旨的批准,使他左右为难,“鄂约在先,而晋奉朝旨,事处两难,徘徊不决,连夕小寐,心疾复发,因辞之”(劳乃宣:《韧庵老人自订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辑[65],第16页)。张之洞致电劳乃宣,对他“因辞晋调,并辍楚游”表示非常遗憾,仍希望他来鄂“兼旬暂驻”。劳乃宣复电称“宣实病,非托词”,一时难行,“请勿待”。张之洞又致电劳乃宣,既然不能来,希望他将有关变法的高见“详切电示”(“辛丑三月十三日致苏州八旗会馆张黄楼”、“辛丑三月十八日嘉兴劳主事来电”、“辛丑三月十九日致嘉兴西门内劳玉初吏部”,张之洞电稿,所藏档甲182-465)。劳乃宣回电“仍请勿待”(“杭州劳主事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7函,所藏档甲182-149)。劳乃宣实际上并没有到武汉参与拟稿,也没有提供什么参考建议。)。所以,为张拟稿的实际上主要是郑、梁、黄三人。另外,张还广泛征求了治下司、道两级属吏的意见,并把有关变法的两道上谕都通知了他们,希望能“按照上次谕旨内指饬事宜,各抒所见,条议具复,以凭汇核酌采”;同时告知,“现在急待复奏,务须于电到五日内开具条陈,由五百里排递来省,一面将所议纲领先行电复”。(注:“辛丑三月初十日致荆州陈道台、襄阳朱道台”,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4函,所藏档甲182-75。)据张之洞的幕僚陈衍称,江楚会奏还曾采择了他的《变法榷议》(注:陈衍编辑《石遗室师友诗录》卷1,第1页,集成图书公司印本,出版时间不详。)。可见,张之洞为复奏事征集了多方面的意见。 关于各自起草的情况,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料,我们难得其详。大概的情形是,刘坤一那边由张謇、沈曾植、汤寿潜各拟一稿,然后寄给张之洞,由张之洞结合自己这边郑孝胥、梁鼎芬、黄绍箕等人的意见拟出初稿,再互相商议定稿。从这个过程来看,张之洞虽然一再声称不愿主稿,但事实上他做了主稿的工作。就刘坤一与张之洞的个人情况而言,除了资望较老以外,无论学识素养还是思想水平,行伍出身的刘坤一都实在无法与张之洞相比。对此,刘坤一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在致王之春的电报中称:“兄年衰多病,近益委顿不堪,一切因应事宜,多系香帅主政”(注:《复王爵棠》,《刘坤一遗集》第5册,第2283页。)。因此,江楚会奏变法之事由张之洞主稿也就很自然了。 在起草折稿的过程中,尽管朝廷再次谕旨催促速奏,但张之洞仍然谨慎有加,并不急于下笔。他努力观察各处的动静,并试图把握上面的意图,以便做出恰当的抉择。在与各省督抚约定各自单衔上奏后,张之洞主张:“分奏而大意相同,方见公论”(注:《致上海盛大臣、江宁刘制台、天津袁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61页。)。他仍然希望各处互通声气,保持大体一致的论调。比如,他曾致电湖南巡抚俞廉三,商请他将复奏变法稿“六百里飞寄一阅”,在读完俞稿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供俞参考(注:“辛丑三月二十七日、四月十一日致长沙俞抚台”,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4函,所藏档甲182-75。)。除了直接与各省督抚联系外,张之洞还通过耳目从西安“行在”探听消息。他致电易顺鼎问:“各省变法奏到者几省?京官奏者几人?望将最警动重大者示知。内意许可者何事?孙宝琦识见议论何如?云门(樊增祥——引者)于此事有何定见?此外有何要闻?均速详示”(注:“辛丑四月十六日致西安易实甫观察”,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4函,所藏档甲182-75。)。易回电告知:“闽、浙、粤、滇、齐、豫奏到,浙主丁捐印税,豫主抬枪八股,齐有慎出令,粤有裁内监一条,粤独未交下。京官孙、薛、张、贻、陆、葛皆上,瞿请逐渐变通”(注:“辛丑四月二十日西安易实甫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8函,所藏档甲182-150。)。这些信息对张之洞无疑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张之洞虽然是主稿者,但他在起草过程中随时与刘坤一商量。如关于科举变法事,张之洞主张“仿戊戌年敝处所奏已奉旨允准办法”,将陶模和袁世凯“两奏大意酌采叙入,以见科举旧法必应变通”(注:《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6-8587页。)。刘回电说:“科举改章,戊戌年尊处所奏办法,甚裨实学,最为扼要,现在奏请改章,应以前奏为主……引证陶、袁两奏,以见科举改章,具有同心,尤易动听”(注:“辛丑四月十四日江宁刘制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7函,所藏档甲182-149。)。张之洞还邀请为刘坤一拟稿的张謇和沈曾植到武昌面谈,“商复新政谕旨,并筹兴学事”(注:张謇:《啬翁自订年谱》,《张謇全集》第6卷,第863页。按:张謇在自订年谱中将此事记在光绪二十七年七月,有误。据其《日记》,张与沈此次武汉之行时在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初三日(《张謇全集》第6卷,第454-455页)。)。关于此次会谈,当事人沈曾植说,张之洞“谈兴甚浓”(注:沈曾植:《致盛宣怀》,王尔敏、陈善伟编《近代名人手札真迹——盛宣怀珍藏书牍初编》第6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582页。)。张謇记载他们与张之洞从上午8点一直谈到下午5点,“所谈甚多,惟小学校必可立”(注:张謇:《日记》,《张謇全集》第6卷,第455页。)。可见,他们所谈已不仅仅是折稿的起草,甚至已涉及新政的开展等问题。 正是在吸取多方面的意见并与刘坤一不断商议的基础上,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初,在张之洞主持下完成了江楚复奏变法初稿的起草工作。有记载说:“(张)公荟萃众说,断以己意,日撰一条,月余始就”(注: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卷7,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47页。)。五月中旬,张之洞将折稿由“专弁乘轮”寄呈刘坤一,希望刘“详酌改定”(注:《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603页。)。随后张之洞又送去一份清稿,“以备咨政务处之用”,并提出原稿的几处文字修改(注:《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605页;“辛丑五月二十二日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4函,所藏档甲182-75。)。刘坤一接到折稿后,只提出了一些细节性的修改意见,如认为洋药加价三成过高,张之洞同意改为加价二成(注:《刘制台来电》、《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609页。)。同时,刘坤一致电张之洞大加赞许:“明公文章经济,广大精微,凡古今之得失,与中外之异同,互证参稽,折衷至当。竭两月之力,成此一代典章,崇论宏议之中,犹复字斟句酌,贤劳独任,感佩难名!夫变法莫重于学校,科第一折所陈,人人知为先务。第二折整顿中法十二条……及第三折采用西法十一条,莫不中时弊而切时宜”(注:《复张香涛》,《刘坤一遗集》第5册,第2289-2290页。)。 关于折稿的具体内容,此不赘述。不过,这个时期的张之洞思想较为激进,他不仅主张“大变西法”,甚至还提出了“仿行”西方议院和“公举”各级官员的思想,有人称这是他的“中国官僚系统民主化构思”(注:苏云峰:《张之洞的中国官僚系统民主化构思——对张之洞的再认识》, 《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8期,台北,1989年9月。)。但作为主稿者,他并没有把这些思想都写进江楚会奏折。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张之洞对朝廷变法的动机与决心尚心存疑虑。如前所述,在新政上谕颁布之后,即有内意“勿多言西法”的传闻,张之洞虽然从鹿传霖处得到朝廷“决无成见”的说法,但鹿传霖一句“不必拘定西学名目,授人攻击之柄”的忠告,又使张之洞莫名其妙。此后,虽然他在思想上仍然表现激进,但在行动上又不得不持谨慎态度。在与各省督抚会商联衔和与刘坤一商议江楚会奏的过程中,他一再推脱担任主稿,即是例证。事实上,虽然朝廷宣布变法,但两年前戊戌政变的阴影仍然笼罩在人们心中,这使人们不得不费心揣摩朝廷的意旨,以至于在规定的两个月期限内竟然没有一个督抚大臣复奏。向来善于知权达变的张之洞自然难以超脱这个基本的历史情境。与此同时,张之洞还不时收到怀疑朝廷变法真意的信息,如山西巡抚岑春煊电告说:“煊意时局尚未定,此时不能议兴革,奏入亦置之”(注:“辛丑二月十八日侯马岑抚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5函,所藏档甲182-147。)。两广总督陶模也称:“观政府意,未必真欲变革”(注:“辛丑三月十二日广东陶制台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6函,所藏档甲182-148。)。而陶模关于议院主张的复奏上达后被留中“独未交下”(注:陶模:《变通政治宜务本原折》,《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11,1924年刊本,第28页;“辛丑四月二十日西安易实甫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8函,所藏档甲182-150。)的事实,更强化了张之洞的疑虑心态。因此,在对朝廷的变法真意难以确切把握时,张之洞做此谨慎之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正如时人的批评:“南皮变法折,均从极小支节上着笔,可谓善于逢迎矣”(注:李希圣书札(一),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552页。)。这正是张之洞久历宦海的老到之处。 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刘坤一定了江楚会奏的基调。在与各省督抚商议联衔会奏的过程中,当张之洞向刘坤一、袁世凯等8位督抚大臣提出“仿行”西方议院主张时,刘坤一公开表示反对意见,他说:“议院意美法良,但恐事多阻格,未能照行”(注:《致江宁刘制台、广州陶制台德抚台、济南袁抚台、安庆王抚台、苏州聂抚台、杭州余抚台、上海盛大臣》、《刘制台来电并致袁抚台等》,《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40-8541页。)。后来江楚会奏时,刘坤一在将张謇、沈曾植、汤寿潜所拟的变法稿件寄给张之洞时曾致电说:“鄙见张、汤稿宏深博大,意在一劳永逸。惟积习太深,一时恐难办到。沈稿斟酌损益,补偏救弊,较为切要,其中只科举学堂分途考试、不废八股尚须酌改耳。似可用沈稿为底本,再得我公斧政润色,必卓然可观。公前拟九条,皆救时良策,有沈稿所未及者,仍拟添入。江、鄂联衔入奏,最为得体”(注:《刘制台来电》,《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62页。)。刘坤一主张以稳健的沈稿为底稿,表明他给江楚会奏定的基调就是不宜过激。限于条件,笔者没有见到汤寿潜的拟稿,无法评论。而与汤稿同样遭到刘坤一否决的张謇拟稿即《变法平议》(注:《张謇全集》第1卷,第48-77页。),分6部42篇,是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变革方案,其中第一条就是“置议政院”,还有一条是“设府县议会”,这颇像张之洞所说的议院。难怪刘坤一见到《变法平议》之后反应很冷淡,使张謇非常失望,“意绪为之顿索”(注:张謇:《日记》,《张謇全集》第6卷,第450页。)。沈曾植的拟稿今也未见,但从他当时给张之洞的两封信中可以看出其变法主张较为稳妥,比如他在第一封信中大谈“保君权”、“存国教”;在第二封信中认为:“以礼义诚恪之心行新政,新政仁政也。以愤时嫉俗之心行新政,新政虐政而已矣”(注:沈曾植:《扬州与南皮制军书》、《与南皮制军书》,钱仲联辑注《沈曾植未刊文稿》,载王元化主编《学术集林》卷3,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第106-111页;两信节录亦见王蘧常编著《沈寐叟年谱》,(《民国丛书》第3编(76),上海书店,1991年)第41-46页。)。刘坤一是江楚会奏的领衔,他向张之洞特别推荐的又是沈稿,这就决定了张之洞在江楚会奏中只能表述稳健的变法思想。正如在折稿完成之后,张之洞致函鹿传霖所说:“弟识短才疏,岂知大计?昨会岘帅复奏变法三折一片,大率皆书生文章,俗吏经济,作按部就班之事,期铢积寸累之功,了无惊人之谈,亦无难行之事。自知撮壤消流,未必有裨山海”(注:“辛丑七月初七日致军机大臣户部大堂鹿”,张之洞函稿·京信稿,所藏档甲182-215。)。既是谦辞,也有几分实话。有趣的是,张之洞原先极力主张以变西法为第一义,“如不采纳,再及第二义(即整顿中法)”,但在江楚会奏的变法三折中,次序恰好颠倒过来,整顿中法为第二折,采用西法为第三折,且后者晚奏一天。 折稿修改定稿之时,离朝廷催促迅速上奏的谕旨发布又过去了近三个月之久,复奏之事已刻不容缓。早在四月中旬,袁世凯即致电刘、张,希望他们迅速复奏,使朝廷能在回銮之前举行新政,以免各国“要挟”。他说:“回銮以前,如不先行新政,有大可虑者二:各国以现之政府守旧顽固,倘回銮后,各国要挟以更换执政,拒之不足,国体安在?可虑一。各国皆盼我变法,倘回銮后各国缕列多款,要挟照行,执政不敌,允则干预,可虑二……拟请两帅或联名电枢,或会衔电奏,如能将兴学堂、改科举等事,先行数件,则各国耳目一新,保全甚多,其弛张横议之流,亦可稍敛”(注:“辛丑四月十一日济南袁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47函,所藏档甲182-149。)。五月底,江、鄂会奏折稿修改就绪,张之洞就发折的方式与时间致电刘坤一说:“第一折由驿六百里。第二、第三折双差赍递,均请酌办。能于初一二日拜发尤佳”(注:《致江宁刘制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611-8612页。)。随即,江楚会奏三折由刘坤一领衔于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初四、五日由南京发出。 奏折发出之后,张之洞又开始了解各处的反应,尤其希望得到政府的采纳。他致电樊增祥说:“江、鄂折二十日内外可到,如蒙政府采择,有决计愿办之事,宜在西安早为举行,不必待回京后,庶早慰海内、海外望治之忱,且免到京后事多挈肘”(注:《致西安樊云门》,《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613页。)。同时致电鹿传霖说:“新政若有急须举办之事,务望稍候,江鄂奏到,俯赐采择”(注:“辛丑六月初七日致西安鹿尚书”,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4函,所藏档甲182-75。)。这时,梁鼎芬也到了西安,他不仅在慈禧太后召见时为张之洞美言邀功,而且密切关注朝廷内外对江、鄂会奏的态度,随时为张之洞传递信息。他从鹿传霖处得知懿旨有“整顿新政,照江鄂折,饬各省切实奉行”的意向后,就在第一时间里向张之洞报喜,称“此真吉祥盛事”(注:“辛丑八月二十日西安梁守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稿,所藏档甲182-435。)。果然,当天(八月二十日),慈禧太后发布懿旨:“刘坤一、张之洞会奏整顿中法、仿行西法各条,事多可行;即当按照所陈,随时设法择要举办。各省疆吏,亦应一律通筹,切实举行”(注:《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188页。)。江楚会奏不仅得到朝廷谕旨的批准,而且还得到西方列强的认可,如来自上海的消息说,德国总领事“极佩服,欲译德文”(注:“辛丑九月初二日上海来电”,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稿,所藏档甲182-435。)。可见,江楚会奏的批准,表明两宫“回銮”之前在西方列强面前塑造一个维新政府形象的目的已初步达到。从此,清末新政正式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正如时人所说:“惟是中朝宗旨,实以江鄂为南针。江鄂之言不必尽行,而江鄂奏人之后,大局未必不从兹而定”(注:沈曾植:《扬州与南皮制军书》,钱仲联辑注《沈曾植未刊文稿》,载王元化主编《学术集林》卷3,第106页。)。《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对历时8个多月的关于如何变法的问题做了一个总结,使讨论终于有了实质性的结局。 三、《三折》的思想渊源 尽管张之洞在起草《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时征求和参考了多方面的意见,但他毕竟是奏折的主稿者,《三折》主要体现了张之洞的思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前所述,这个时期张之洞一度表现出较为激进的变革思想,但是,由于对朝廷的变法态度难以把握,以及刘坤一求稳心态的制约,使张之洞未能在奏折中完全表述这种激进的变革思想。实际上,《三折》与张之洞以前的稳健变革思想尤其是《劝学篇》的思想若相符合。下面拟对此略加分析。 张之洞的变法思想产生于甲午战争前后,而其较为系统的表述则是戊戌时期著名的《劝学篇》。另外,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之前还有两折两电4个文献,也是张之洞变法思想的集中阐释。(一)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1895年7月19日)张之洞在《马关条约》签订后所上的《吁请修备储才折》,提出9条建议(注:《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989-1001页。按:此折由张謇代拟,参见《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张謇全集》第1卷,第29-41页)。)。(二)同年十一月初九日(1895年12月24日)张之洞上《遵旨议复各臣工条陈时务事宜折》,又提出13条建议(注:张之洞紧要折稿第9函,所藏档甲182-11。)。(三)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九日(1900年9月12日)张之洞致东京钱念劬的电报中就日本人关于“和后如何立国”的问题提出了17点想法(注:《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283-8284页。)。(四)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十二日(1901年3月31日)张之洞在与各省督抚大臣会商联衔复奏的致江宁刘制台发后转成都奎制台等的电报中提出变法主张(见前文)。下面拟将《劝学篇》和这两折两电4个文献所表现的张之洞变法思想主张与《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的内容列表对照。
说明:上表中A、B、C分别代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的第一、二、三折;Q为《劝学篇》,x为《吁请修备储才折》,Z为《遵旨议复各臣工条陈时务事宜折》,ZD为《致东京钱念劬》,ZJ为《致江宁刘制台发后转成都奎制台等》。 从列表可见,《江楚会奏变法三折》27条变法措施中,有21条可以从张之洞的《劝学篇》和其他关于变法的两折两电中找到相同或相近的表述,而且大都不只出现一次。据此我们认为,《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是张之洞长期变法思想主张的一个总结,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还应进一步说明的是,《三折》与《劝学篇》等文献中反映的张之洞变法思想主张之间,不仅仅是条文的类似,更重要的是其基本精神的相通。我们知道,《劝学篇》是张之洞变法思想的代表作,分内、外两篇,“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有趣的是,《三折》的核心内容也分为“整顿中法”和“采用西法”两折,这种安排应出自张之洞,因为在上引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十二日的致刘坤一等人的电报中,张之洞就已明确地提出了中法与西法分折上奏的建议。如果说这还只是形式上的相仿,那么我们再看其精神上的相通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中体西用”的变革宗旨。《劝学篇》的核心思想是“中体西用”的文化观,在中西文化关系问题上,主张中学为主西学为辅,取西学之长补中学之短,在向西方学习的同时,坚持中国的伦常名教。《三折》在处理中西文化关系的问题上也贯彻了“中体西用”的精神,其第一折就开宗明义地宣称:“修中华之内政,采列国之专长,圣道执中,洵为至当”。同时,《三折》在主张采用西法和改革内政时也承认:“中华所以立教,我朝所以立国者,不过二帝、三王之心法,周公、孔子之学术”。在主张科举改章和设立新式学堂时,坚持“以讲求有用之学、永远不废经书为宗旨”(注:《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393、1401、1402页。)。其二,取法日本的变革模式。日本是学习西方的成功典范,《劝学篇》主张中国可以通过学习日本来达到向西方学习的目的,中国学习日本有许多有利的条件,“我取径东洋,力省效速”(注:张之洞:《广译第五》,《劝学篇》外篇,第14页,两湖书院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刊本。)。《三折》同样强调了学习日本便捷有利,“日本诸事虽仿西法,然多有参酌本国情形,斟酌改易者,亦有熟察近日利病删减变通者,与中国采用尤为相宜”(注:《遵旨筹议变法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431页。)。因此,在采用西法的许多措施上都主张直接仿效日本。其三,稳健的变革道路。《劝学篇》之作,如张之洞所自称“大抵会通中西,权衡新旧”(注:《抱冰堂弟子记》,《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621页。),主张有限度的变革,是要在激进派的趋新和顽固派的守旧之间寻求一条稳健的变法道路。本来,张之洞在起草《三折》时也曾有过诸如设议院之类的“骇俗”之论,但都没有写入奏折。事实上,《三折》所举各条皆平实,“布告天下则不至于骇俗”(注:《遵旨筹议变法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450页。)。这些都符合《劝学篇》的基本精神。可见,《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的主要思想来源应是甲午以后张之洞以《劝学篇》为中心的变法思想主张。 关于《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的评价问题,过去有的学者因对清末新政持否定态度,认为新政只不过是洋务运动的翻版,并无新意,因而认为《三折》也没有什么新东西。对于这种观点,只要稍加推敲,就能发现它的破绽。其实,《三折》中如科举改章与近代新学制的建立、用人行政政策、司法制度的改革和经济法规的制定等措施,已经鲜明地指向体制本身的变革,这与洋务运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近年来,随着对清末新政的日趋肯定,研究者大多认为《三折》是新政的总纲领或总方案。笔者认为,这个说法既有一定道理,但又不甚恰切。如果以1905年为界把清末新政分为两个阶段,那么,第一阶段的各项新政改革确实大都是以《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为纲领而展开的;但是,第二阶段的预备立宪则远远超出了《三折》的内容。事实上,新政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发展,既是时势所迫,也是改革自身的内在需要,但对于清廷来说则多少有点无奈的意味,因为其最初的打算里并没有立宪这个项目。其实,在驻日公使李盛铎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关于复奏变法的奏折中已经明确提出了立宪主张,但“当时廷议尚无敢以宪法为言,独李能探本源”(注:《追录李木斋星使条陈变法折》,《时报》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李的探源之论在当时并没有反响,也没有得到清廷的赞同。可见,清廷对于新政一开始并没有一定的主见,使改革的进程显现出极大的盲目性,以至于立宪迟迟不能切实施行,终于难逃失败的命运。 尽管如此,《三折》对于清末新政的意义仍不可否认。在朝廷想要变法但又不知从何下手的时候,《三折》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变革方案,得到批准实行,使清末新政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可以说,《三折》推动了清末新政的开展。就此而言,这对确立主稿人张之洞在新政中的角色与地位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马加癸 @②原字规下加木 @③原字匡加力 @④原字山下加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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