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寅恪研究隋唐刑律制度,创获甚多。尤其在对隋唐刑律制度渊源考辨时,在繁杂的刑律变迁中匠心独具地勾勒出隋唐刑律制度的三大源头,打破了当时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诸多缪见。陈寅恪擅于用民族文化视野来研究隋唐史,由于这一研究视野要求紧扣种族、地域等对政治与法律影响最巨的核心因素,故能做到发前人之所未发,引领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发展大势与潮流。尽管陈寅恪并没有留下法律史学方面的皇皇巨著,但其倡导的学术研究应重“预流”之志以及精密考证与义理阐发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多学科研究视角的应用,均为法律史学研究提供了新范式,在中国法律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陈寅恪;民族文化视野;《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法律史学 作为近代中国史学巨擘,陈寅恪一生著述甚丰,主要著述有《寒柳堂集》、《金明馆丛稿初编》、《金明馆丛稿二编》、《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元白诗笺证稿》、《柳如是别传》等。其中《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与《唐代政治史论稿》被学界视为最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两部著作。正如学者言,上述两部著作“不仅牢固地确定了陈寅恪在当时史学界中的崇高地位,而且也基本上奠定了他在近代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两《论稿》也使陈寅恪达到了他本人学术生涯的顶峰,因为从纯粹的学术价值上讲,他在以后所撰写的学术著作,都比不上两《论稿》”①。单就隋唐刑律这一研究领域而言,上述两书不仅多有阐发昔贤所未及见到之种种问题,书中所用民族文化视野治史路径,史观与考据兼长的阐释特色,更对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现代中国法律史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启发。因《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饱含对隋唐史的诸多创见,又能做到“鞭辟近里,发前人未发之覆”,故被学界赞誉为“唐代政治史的光辉的有洞察力的著作”②。陈氏也因之在隋唐制度史研究领域享有盛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①蔡振翔:《竹林名士与陈寅恪》,福建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 ②刘以焕:《一代宗师陈寅恪兼及陈氏一门》,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研究”(12CZS002)、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作者简介】张雷,历史学博士,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