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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大院君被囚事件考析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清史研究》2006年第2期 何瑜 田颖 参加讨论

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列强之间对殖民地的争夺日趋激烈,亚洲地区成为其扩张宰割的重要目标。时美、日侵略朝鲜、琉球和中国的台湾;英、法侵略缅甸、越南和中国的西南;沙俄则侵吞中亚的布哈拉和浩罕,进而侵入中国的西北,中国边疆危机四伏。
    就在晚清王朝四面楚歌之际,日本借机加快了侵略中国、朝鲜和琉球的步伐。1874年5月,日本借琉球难民事件,派军进犯台湾。1875年9月,日本军舰炮击朝鲜江华岛。迫使朝鲜与之签订《朝日修好条约》。1879年3月, 日本公然入侵琉球国都,废琉球为日本冲绳县。
    正当东北亚政局急剧变化,中日冲突日趋尖锐之时,1882年7月23日, 朝鲜京城发生兵变,乱军占王宫,伤王妃闵氏,杀兴宣君李最应等人,并袭击日本使馆,日人死伤多名,日使花房义质逃归。此称朝鲜“壬午兵变”。一向守旧排外的朝鲜大院君,乘机重掌政局。
    大院君,名李昰应(1820—1898),是朝鲜李氏第二十一代国王英祖的后代,因国王哲宗卒后无嗣,其次子李载晃(李熙)以旁支继承大统,是为高宗(1864—1907)。李昰应作为国王生父被尊称为大院君,封爵兴宣君,亦称兴宣大院君。高宗即位时年仅十二岁,李昰应便以辅佐为名,实掌朝鲜大权。大院君对外采取强硬的闭关锁国政策,不仅处死在朝的法国传教士,迫害其国内的天主教徒,而且在汉城等地树立“斥和碑”,上书“洋夷侵犯,非和则战,主和者卖国之贼,戒我万年子孙”。① 1873年11月,因高宗柔弱,其妻闵妃以“国王亲政”为由, 联合族人推翻了大院君的统治。
    朝鲜兵变的内幕朝鲜兵变后,日本很快决定派遣兵船, 往朝鲜兴师问罪。1882年8月2日,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命驻朝日使花房义质,向朝鲜要求谢罪、惩凶、赔款、通商,并不许中国干预日韩交涉。继任的外务卿吉田清成在与清朝驻日公使黎庶昌的函件中称:“惟于此事本处已有成见,妥慎筹办,想不至烦贵政府及他国为费神也。”②
    朝鲜兵变后的第6天(7月29日),清廷即发布上谕,“朝鲜乱党突起滋事,日本现在派兵前往,其情尚难测度……著张树声酌派水陆两军,迅赴事机。”明确指出,在保护朝鲜属国的同时,严防日本“隐谋”。寻命丁忧在籍的直隶总督李鸿章即行回津。时代理直督张树声一面布置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预备船只;一面派津海关道周馥向在天津的朝鲜使臣金允植、鱼允中细问兵变情由,并着手商议对策。③
    周馥与金、鱼二人先后笔谈多次。这两位使臣的态度前后变化极大。8月1日当天,金允植对此事尚一无所知,猜测可能是该国一些“不逞喜乱之徒,藉斥和以启肇祸,但乱党为谁,在此无缘知得”,并对周馥的出兵试探反应平淡。④ 翌日再谈时,金允植的态度则大变,其不仅声明事态严重,“非系一时乱党之所为”,而且请求清廷派兵定乱,“烦乞中国饬派兵船几只,陆军千名,戒严以待,更乞快轮一只,派行中人先往探回。如事机不至张大则幸矣,如或不幸而如所料,则伐叛讨逆、扶危定乱,并自中国主之”。同时暗示朝鲜国内,“必有难言之危机,今请上国之调停者,不特制日人而已”。⑤ 从金允植前后态度的变化可知,其必是得到国内的确切消息和授意之后,才会提出如上请求。结果8月5日,在周馥等人的深究之下,所谓“难言之危机”方水落石出。即“其国向日乱党,实李昰应为首,即该国王本生之父,患在萧墙,酿祸已久,煽党亦众,办理较为费手”。⑥
    清廷闻讯后,诏命张树声“即选派将弁,酌派兵船,迅赴机宜”。同时,再谕李鸿章“即赴天津办理一切”。已在返津途中的李鸿章,获悉兵变缘由后亦认为,“若李昰应复为戎首,该国王及世子存亡莫卜,此事殊大棘手”,主张“如乱未有已,自应速派陆军继进”。⑦
    同年8月9日,丁汝昌与马建忠率兵船三艘自烟台赴朝鲜,朝鲜使臣金允植、鱼允中随行向导。次日,该舰队抵达朝鲜仁川港,“而日本巨舰名金刚者,已先在矣”。⑧ 在调查朝鲜兵变的过程中,随行的鱼允中进一步指出:“闻今者乱党, 先杀国王素信任之大臣,继入王宫,国王及妃嫔皆奔避;而彼大院君,乃劫杀王妃,逼返太王妃,国王则虽不见废,然幽闭不能与外朝相接。朝臣涉外交者,搜杀无遗,人民皆奔避山谷,国中一变。今日若不亟亟调处,日人必大发报复,生民涂炭,宗神将覆;彼大院君又必广招炮兵,决计扼守,而国内生灵不保,政何以存?乱何以熄乎?”⑨
    为此,马建忠、丁汝昌认为:朝鲜局势紧急,“设中国稍从观望,不为急图戡定,则其害将有不可言者”,一旦变乱蔓延开来,非一时所能平定。同时,若清军不动,日本必将以重兵自行查办,并以定乱有功,任意索取。于是,丁汝昌乘舰急返中国,请求派兵增援,并强调,“初九日之事,系国王生父兴宣君李昰应率号倡乱”,所以拟“乘迅雷之势,直取王京,掩执逆首”。⑩
    捕拿大院君政策出台最早提出对大院君处理方法的是朝鲜官员金允植。他在8月5日与周馥的笔谈时即提出,请清廷派军平乱,将李昰应处死,方法是“既入京城,便可围住其第,以康穆王妃命数其罪,而赐之死,则名正言顺,为国除害,此一机会也。”(11)
    这一建议被张树声采纳,8月8日,他在致总署的函件中指出:“李昰应如果显为悖逆,势焰方张,谅非该国遽能自定。如(其)犹在暗中主持布置,则朝鲜不去此人后患终无底止,亦非该国王所能自了。”(12) 第二天,张即与来津的广东水师提督吴长庆“密商派兵东征,并研究措理李昰应及对付日本之方案”。(13)
    时任直隶宣化府知府的薛福成,亦于8月12日致书张树声,主张速援朝鲜,先于日本处理一切,并就捕拿大院君一事提出四种预案:即若其“未敢显拒王师”,则召赴兵船问状,“不动声色暂予羁留,先以威远一船载送来华,致之京师听候”;若其“伏匿不出,亦不显然抗拒”,则遣人开导,“谕以出则贷其重戾,不出则罪及亲族,彼慑于兵威不敢不出,出则选精卒卫送兵船运赴中国”;若彼畏罪出奔,则可擒诛余党,“檄数昰应罪状,布告远近,俾所在郡县持之以献”,“亦许昰应束身归罪,待以不死”;若彼肆然罔忌,力与我抗,则严兵城外,“罪人既得,或未及致之中国,而乱党有劫夺之虑,不能不便宜从事,则临以天朝之威重,以康穆太妃之命赐之死,可也”。(14)
    同年8月23日,清廷发布上谕,“即著该督(张树声)饬令吴长庆酌度情形,稳慎进扎,务将李昰应获致,庶该国之乱自平。”(15) 正式同意将大院君拘捕。
    清军诱捕大院君8月17日,提督吴长庆率所部淮军六营自登州拔队, 丁汝昌随行,8月20日抵达朝鲜。因仁川港内时已停泊日本兵船七艘,驻扎陆军一营,故吴部改于距仁川七十里之南阳海口登陆。
    先是,丁汝昌回国请援之际,留在仁川的马建忠拟先诱捕大院君,以防局势恶化,于是他提出“藉调停日本之说”,(16) 请大院君“亲来浦口与花房计议”(17)。欲以此为由,诱骗大院君至仁川的中国军舰上,然后将其拘捕。然大院君疑心颇重,借口“汉城人心未定,弗克硅步离”,予以推辞。
    其后,马建忠仍与大院君保持书信往来。就在中国军队到达南阳的当天,已率兵进入朝鲜京城的花房义质,向朝方提出七款要求,并限三日答复。马建忠即赴王京进行排解。并告知大院君,此次其领兵前来,目的是“专为牵制日人,别无他意”,(18) 以打消大院君的疑虑。其后花房义质因要求不遂,离开朝鲜京城,示将决裂。8月23日,马建忠于赶赴仁川会晤日使之前,再晤大院君, “(李)昰应叠以荷囊折叠扇为赠”,并“以其乘舆来馆(马所居之处)备用”。(19) 至此, 马建忠已初步得到大院君的信任。
    8月25日,吴长庆率清军进至朝鲜王京城外驻扎, 丁汝昌则率水师百人进驻王京城内,马建忠因至仁川挽留日使花房,直到“晚七点钟,(方)驰回王京”。当晚,大院君听说马已返回汉城,“即来相访”,马建忠“因留之晚膳,笔谈十二纸而别。复偕禹廷(丁汝昌)出城谒莜帅(吴长庆),议机密,四鼓,归馆宿”。三人为拘捕大院君,详细策划,几乎一夜未眠。(20)
    8月26日,吴长庆等人拜访大院君,并约好其下午进行礼节性回访。 据马建忠记载,“是日微雨,时止四点钟,昰应率数十骑至。入帐,诱与笔谈,自申至酉,累纸二十四幅。环视侍者无一朝人,知已均为帐下所收,度其时可行,遂疾书以示曰:‘君知朝鲜国王为皇帝册封乎?’曰:‘知之。’曰:‘王为皇帝册封’则一切政令当自王出;君六月九日之变擅窃大柄,诛杀异己,引用私人,使皇帝册封之王,退而守府,欺王实轻皇帝也,罪当勿赦。徙(徒)以於王有父子之亲,姑从宽假,请速登舆至马山浦,乘兵轮赴天津,听朝廷处置。昰应惧,四顾,吴丁二军门皆起出帐,余亦掖昰应出,令登舆;於时军士两行,剑戟森列,长夫舁舆俟;昰应以非己舆,不肯入,余纳而进之,健卒百人蜂拥而去,丁军门策马以从。”(21)
    翌日,朝鲜国王派左承使严世荣来见吴长庆,吴就拘捕大院君一事作出解释:“弟等奉命而来,一为贵国讨乱,非仅为和约已也。名不正,则祸靡有已;乱不讨,则日人藉复仇为要挟之计,呶呶不休;此弟等禀承于枢廷之大旨。方贵国乱作之始,朝廷未得其魁,又闻国太公为众心所附,皇帝欲进而问其事状,冀望特切,臣子之义,惟有奉行。我朝素行宽大,笃伦尽恩,必能两全而无敝,请国王万万放心。”(22) 8月29日,清军依朝鲜国王意,前往乱军集中处剿捕,共擒获百余人,处置十人,并发布告示,以安朝鲜民心。为防止大院君一派起事,马建忠等人又采取相似办法,囚禁握有兵权的大院君长子李载冕,(23) 流放或关押其党羽数人。与此同时,清方即着手调解日、韩矛盾,请朝王照会日使,愿修旧好。
    8月30日,朝鲜大臣李裕元、金宏集与日使花房义质订立朝日《济物浦条约》,朝鲜赔款、谢罪,日军可驻朝保卫使馆,大局稍安。
    大院君解至天津1882年8月26日晚,清军捕到大院君后, 丁汝昌即率水师数十名押送大院君往南阳海口,上登瀛洲兵船,准备来华。“是夜阴雨泥滓,沿途不准停息,军士等冒雨忍饥,约百七十里,于次午抵马山浦,将昰应送至登瀛洲兵舶安置。”(24) 时大院君“孑身就道”,直到第二天即27日才由“国王遣送行装、仆从登舟”,其幼子李载元“亦从往省视”。(25)
    押送大院君来华的路线为,自朝鲜南阳海口经烟台至天津,旋赴京师,后被软禁于保定府旧清河道署。登瀛洲船驶至烟台时,仅靠岸略加燃料、食物等,便急忙离港。据《申报》载,光绪八年七月“十八日(1882年8月31日)午后三点半钟,登瀛洲兵轮船自高丽驶回。闻守旧党之首大院君已为中国所获,亦乘该轮船由津赴京。吴小轩军门(吴长庆)派巡捕数名护送该轮船。仅泊烟港三十分时之久,即辗轮赴京矣”。(26) 其间,大院君既悲且恨,对清方颇有抵触,“在船颇切危惧, 食物概不入口”。(27) 9月2日船抵天津后,“直督张制军(张树声)欲见之,而大院君不肯出见”。(28) 这使得地方及随行官员深感不安,“当道亦闻其饮食不进,或有意外之虞,致失怀柔政体,即遣人慰劳”,“适有天津需次某员,往年曾到高丽国都,与大院君有握手之雅。迨兵船停泊口岸,即班荆话旧,款待殷拳”。得到安抚的大院君这才安定下来,“始饮食如恒”,(29) 但仍以身体不适为由,请缓入京,“鲰生年近七十,才经乱离,心神靡定,今已七八日并不安睡,又沮食多日,势将婴病也,收神调病乃可”。(30)
    稍缓,清军即按原计划将大院君送往京师,中途接上谕,“著将李昰应暂行妥为安置,俟李鸿章到津后,会同张树声向李昰应究出该国变乱缘由及著名乱党,详细具奏,候旨遵行”。(31) 故9月5日至津的李鸿章又将李昰应追回,暂时安置天津,“饬属僚为之择馆,令备供张色色精详,不使有离乡去国之感”。据《申报》载:“闻大院君初上船时,一身之外别无长物。刻下,扈从诸官陆续赶到,衣冠杂物均已带来,故得运用不穷。一日,偕其卿二三人乘舆拜客,津人多有见之者。”(32) 尽管李鸿章对大院君安排得十分周到,但他对拘捕大院君来华,还是非常赞同的,认为此“办法深合机宜”。(33)
    囚禁大院君决定及看守章程李鸿章等人通过对大院君的质询和多方查问,认为“李昰应积威震主,党羽繁多,业与国王王妃及在朝诸臣等久成嫌衅,倘再释回本国,奸党构煽,怨毒相寻,重植乱萌,必为后患。届时频频天讨,宽典转不可屡邀。况兹贫弱小邦,变故亦岂堪再遇?是昰应一归,则父子终伤,必至害于家、凶于国而后已也。”(34) 因此,“李昰应断无释回之理”。(35) 9月23日,清廷发布上谕,命将大院君李昰应“安置直隶保定府地方,永远不准回国。仍著直隶总督优给廪饩,严其防闲,以弭该国祸乱之端。即以维该国王伦纪之变。”(36) 而对朝鲜国王:“所请将李昰应释回之处著毋庸议。仍准其岁时派员省问以慰该国王思慕之情。嗣后不得再行渎请。”(37)
    囚禁朝鲜大院君的上谕下发后,周馥、袁世凯、马建中等人拟议了《派员看守朝鲜大院君李昰应章程八条》,内容如下:
    1、凡有李昰应与人信札往来,俱应露封,由看守委员查阅后始准送交。 其不露封与书朝鲜俗字者,由委员驳回,不准擅送。
    2、凡看守之人,俱宜分居在外不可与之亲密。在省及外来文武官员, 非奉宪谕,不准任其私自入见。
    3、李昰应每日需买食物,由委员派人代买,价值由彼自付; 或彼自派人出买,则由委员派妥实兵弁跟同上街。不准其托故私自送信,亦不准其私买违禁之物。
    4、李昰应倘欲自行赴市买物,只准随带奴子一二名。由委员先请宪示, 并须举行。但一月不得过一二次,不准出城,不得隔宿。
    5、李昰应随从人役,由委员查明给予腰牌。每月由练饷局查照人数, 酌送米煤外,另给送银五十两以为杂用。倘以后朝鲜国王再添派官役,按人只加送来煤,不另添银两。
    6、送银两米煤等物,俱由看守委员开单送人,取李昰应亲笔收条存查。
    7、看守之员请于在省司道大员中专派一人督察。再由司道会商, 拣派精细勤干之委员二人,由中军派武弁二人,常川住守。逾年准分次另换员弁兵接替,而惟不得同时全换。
    8、所有练饷局支发各款,随时报明,请准附案汇销。(38)
    大院君在华生活管窥因朝鲜大院君是被清军秘密解往直隶保定看押,在禁期间,不能私与他人交接,信件、出入均被监视,故至今大院君在保定的起居资料问世极少。据目前所发现的史料分析,大院君及其眷属约在1882年10月上旬抵达保定清河道旧署,被囚居两月之后,已渐能适应。同年11月,清廷在复朝鲜国王的咨文中,曾略述其起居:“两月以来,据报,李昰应在彼起居顺适,供给无缺,虽年已六十有三,无甚疾病,尚属调护得宜,亦可稍慰贵国王之孝思。”(39) 同年12月19日,《申报》载文,“高丽大院君之眷属将前赴保定府,有高丽太监多名一同护送也”。(40) 可知,后来又有家眷与太监多名前往保定,照料大院君。
    朝鲜大院君在保定居住达三年之久,其间与清朝官员时相往来。因大院君善画兰花,故清朝士绅多往索之。时人张一麐因其父为直隶即用知县,“奉委监守朝鲜大院君差”,故得出入大院君拘禁之所,并曾向其“以扇乞画”,大院君题画后落款称“某某雅士”。据张一麐记录,清廷看守大院君颇为严密,“派文职两员、武职两员监守之,每半月文武各一员轮流交替,出入之(朝)鲜员必登于簿,入市则饬役随之,虑其通消息谋脱逃也”。“鲜语鉤輈不能辨,其文号称汉而大半俚野不可读,凡彼国信至,委员拆阅乃达,去信亦如之。”
    大院君所囚居之保定旧清河道署,“衙门自大堂内有厅堂五大间,文武两员各住两间,又进则五大间上房,右二间为大院君住室,左二间朝鲜文武随员居之”。“入其(大院君)室,所阅皆范文正、王阳明等集”。其随员“多使酒任气,委员时时裁抑,然以其琐尾流离不能峻也。其食时置肴于地,众蹲踞作环形饮啖,与岛人不甚殊”。
    大院君接见朝鲜国内所遣之探望使节时,礼仪威严。“一日,彼国王(朝鲜国王)遣使来聘”,张一麏“阅其名刺则新科状元南廷哲,刺长六寸,与华之翰林院庶吉士同。南为彼国壬午举人……入内堂,大院君高坐胡床,南北面跪奏,如臣工召见,礼隆重拟于上皇”。(41) 大院君囚居保定时的生活概况,由此略见一斑。
    清廷囚禁大院君原因及其国际反响清廷囚禁大院君的原因,首先,是防范日本。在日本吞并琉球,于经济、军事等方面加强对朝控制之际,朝鲜“壬午兵变”的发生,无疑给日本造成了入侵朝鲜的借口。因此清廷此举,正如郭嵩焘所言:“以振厉中外人心,而求所以奠安朝鲜,镇服日本,所保全实大。”(42)
    其次,是大院君所为,与清廷的朝鲜政策相悖。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面对内忧外患的窘迫局面,清朝统治者采取“内须变法,外须和戎”的内政外交方略;同时,鉴于日本在朝鲜的势力不断深入,清廷亦实行“以夷制夷”的牵制之策,即劝朝鲜对外开关,通过允许列强通商以制日本。此名“为朝鲜计,实为中国计”。但兵变上台的大院君颇为守旧,一向以“卫正斥邪”为宗旨,拒绝对外交往,尤恨日人。这与清廷开放朝鲜、引列强共同保护,以维系晚清大局的思想相悖。另囿于大院君系朝鲜国王生父,地位特殊,“设竟按罪行法,该国王将无以自处,亦无以止该国悠悠之口,而尽喻其心”,“莫如永远羁禁中国,由该国王岁致奉养之需,以恩义两尽”。(43)
    其三是清廷的军事实力。在朝鲜“壬午兵变”之前,由于日本侵台的刺激,清廷开始筹办海军,先后从英德等国购进多艘船只,并积极发展船政事业,派出留学生,掀起海防近代化的一个浪潮,水陆军事实力均有所增长,故能够左右局势,暂时压制住日本。
    对清廷派兵平乱及抓捕大院君一事,日本反响最大。先是,朝鲜兵变之初,日本国内即“议论纷纷,举国汹汹,大有借题发挥之势”。但清朝抢先出兵干预,打乱了日人的部署,使其无从下手,“一切狡谋,不觉自戢”(44)。故日人对清朝出兵平乱一直持反感与抗拒的态度。日本外务卿吉田清成在答复中国驻日公使黎庶昌的信函中,就明确声称:“本国据约与朝鲜议办,本与贵国并无相关,违言相当,徒属多事矣。”(45)
    清军诱捕大院君后,日方更为不满。其时《申报》记载:“目下,东洋人因大院君之事颇不满意于中国,谓如此作为,有轻视伊国之意也。”(46)
    但清廷此举却得到一些西方国家的支持,尤其是德、英、美等国,各出于其自身的考虑,不愿意日本在朝势力膨胀,以至影响其在朝鲜的权益。故纷纷表示对清廷拘捕大院君、平定朝鲜内乱的支持。
    1882年9月,德国驻清使节函告总理衙门,“惟望师船到时,早为弹压底定,未非该国之大幸耳。”(47)
    英国在事变平息后,曾照会清廷以示“恭贺”,认为清廷对此事处理及时,朝日所定之约亦“极妥”。(48)
    清廷定乱之后,同年12月,美国驻日公使就此发表见解,认为“朝鲜之属于中国已数百年,众所周知。此次,中国发兵往定内乱,具有担当,所为实合公法。”(49)
    朝人救援与大院君请归19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日、俄三国在东北亚实力的彼此消长,朝鲜内部的各派政治势力亦望风摇摆,迅速分化聚合,其中不仅有保守、开化之分,而且亦有亲华、亲日、亲俄各派。为争权夺利,上述各种政治势力对清军抓捕大院君一事,亦反映不一。当大院君抵达天津之际,其子李载冕曾拟派护行官赵宇熙、李建昌二人前至中国,初已得吴长庆允准,寻接朝鲜官员金允植密告,李载冕“欲送此二人,将往天津采探吾辈踪迹,转向北京交结朝士,到处鸣冤,期于翻案”。“若此计得行,前功尽弃,不可不慎”。(50) 于是,吴长庆借故阻止。而大院君在离开朝鲜之前,为阻止心腹之人轻举妄动,还曾通过家书暗示党人道:“此间咸曰,今太公入于天朝大幸云。忽忽艰书秘置。待便付上之计耳。勿动勿动,安静安静。”(51)
    大院君一行抵达天津后,9月7日,马建忠、丁汝昌等人返抵天津,朝鲜大臣赵宁夏、金宏集等同来,并呈上朝鲜国王咨文二件。一是感谢清廷调兵援护,二是为大院君乞恩释回。表面上看,咨文中恳请释放的心情十分迫切,“沥血祈吁,恳乞天恩,准令李昰应归国”。(52) 但私下赵宁夏却言:“寡君情私,当以释回为是。若论公义,则不能顾情私。”与此同时,在朝的吴长庆从金允植处得知,朝王请求释回大院君,系“太公夫人即国王生母,并国王胞兄李载冕,日夜在旁,苦要国王代太公乞恩,敢不勉从,但国家大计则不然”。(53) 可见,朝鲜统治集团内部的态度极不一致。
    大院君禁于保定之后,尽管有“永远不准回国”和“嗣后不得再行渎请”的煌煌上谕,但1882年11月13日和1883年3月4日,朝鲜国王又两次咨文清朝礼部,要以风土异宜,大院君于“衰老疾病之中,何以堪遣”,朝王“尽宵忧念,寸心千折”为由,恳请清廷释还,结果均遭驳回。而大院君本人也先后三次遣人上书都察院或礼部,为己鸣冤,恳请归国,亦遭到清廷的拒绝。
    清廷囚禁朝鲜大院君事件,是明清以来传统宗藩关系中从未发生过的大事,它不仅标志着日本侵台后清廷对朝“以夷制夷”政策的改变,而且亦突破了宗主国从不干涉属国内政、外交的传统方针。其后,清廷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干涉朝鲜国政的举措,对中日两国在朝实力的对比以及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注释:
    
①(26)(27)(28)(29)(32)(40)(46) 《申报》,光绪八年七月廿四日,光绪八年七月廿三日,光绪八年八月初九日,光绪八年七月廿五日,光绪八年八月初九日,光绪八年八月初九日,光绪八年十一月初十日,光绪八年七月廿五日。
    ②(15)(17)(30)(31)(33)(38)(39)(43)(44)(45)(47)(48)(49)(50)(51)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郭廷以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版,第三卷,第813,806,850,844,863,867,942—944,1049,843,898,838,952,1014,1059,889,889—890页。
    ③④⑤⑥(11)(12)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郭廷以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版,第二卷,第734—735,749,750—751,769,771,769页。
    ⑦(35)(53) 《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2786,3234,3234页。
    ⑧⑨⑩(16)(18)(19)(20)(21)(24)(25) 马建忠著:《东行三录》,台北:广文书局,1967年版,第56,56—57,58,60,79,71,72,73,84,77页。
    (13) 刘厚生著:《张謇传记》,上海书店,1985年版,第12页。
    (14) 薛福成著:《庸庵全集•文编》,光绪丁酉春,上海醉六堂石印本,卷二,第33页。
    (22) 张孝若著:《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华书局,1930年版影印版,第40—41页。
    (23) 时李载冕掌握兵权,身兼训练大将、户曹判书、宣惠堂上。马建忠七月十五日“五点钟,驰书召载冕来南别宫议事。载冕鉴于其父,作书以母病辞,令其党李永肃赍复。余因谓永肃曰:‘今之召载冕者,亦欲相与设法为太公宽免地耳;载冕若为其父则至,不然则止。’书片纸交永肃持去……而载冕亦来,因别置一室,令军士露刃以守。”(参见马建忠著:《东行三录》,台北:广文书局,1967年版,第81页)。
    (34)(36)(37)(52) 杨家骆主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清光绪朝文献汇编》,第17—18册,台北:鼎文书局1958年印行,卷四,第H66—67、H68、H70、H69页。
    (41) 张一麐著:《古红梅阁笔记》,《民国史料笔记丛刊》,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42) 郭嵩焘著:《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403页。

作者简介:何瑜(1954—),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田颖(1977—),女,北京海淀区党史区志办公室。

责任编辑:田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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