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陈公博受审。 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为此,陈公博离开东京时称:此次“奉令访日,承天皇陛下宠遇”暨内阁总理大臣等人的“隆重款待”,感到“无限光荣”,完全是一副奴颜婢膝之相。 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