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美国排华政策 1882年3月(光绪八年二月),黄遵宪从日本使馆参赞移任中国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黄遵宪抵任之时,正值美国掀起排华高潮之际。从1849年加利福尼亚州开始招进华工,到1865年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华工增加到10万人。1870年,旧金山华工占四种行业总数的一半。华工在美国从事繁重的劳动。旧金山市政当局代表也承认,华工是“非常好的劳工”、“好的农业工人”、“好的铁路工人”,也是“很好的家庭侍仆”。加州最高法官也肯定,“加利福尼亚州的繁荣兴旺,实在应当归功于来此地的中国人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从1876年美国排华开始,清政府就不断提出抗议。美政府以不能干预地方事务推脱责任,或置之不理。 从1880年起,美国排华现象日趋严重。其理由是:华人有恶习和偏见,无法融入美国社会,华工抢了美国人饭碗。排华从西部开始,白人攻击华人居所,进而扩展到各州,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即《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规定20年(后改为10年)内不准中国劳工来美,已经居住美国的华人也不准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等等。黄遵宪到任后,坚决抵制美国的排华政策,尽力维护华工和华商的权益。 1882年,有中国商人从巴拿马到美国,美当局以华商未领中国官员执照为由,将他扣留。黄遵宪聘请美国律师,向司法部门交涉,指出即使按美国国会颁布的《排华法案》,也只是禁止华工入境、不准在美华人入籍,现在不准中国商人入境,这是违背1868年中美商约,即《天津条约续增条款》(或称《蒲安臣条约》)的规定。经交涉,被扣留的中国商人获准上岸,而且此后由他国来美的中国商人也都依照此例。黄遵宪向使美大臣郑藻如报告交涉结果时说,“自新例以来所蒙之耻辱,赖以一洒,差强人意”。 美国《排华法案》规定不准华人假道美国,存在诸多扩大化的现象。例如,有华人从美国旧金山出境,船经英属地域后,美海关不准其再入境。黄遵宪驰电向美国当局指出,这是“背条约,妨国例,且有违公法”。这本是由美境过美境,并非新的来美华人,符合国际惯例,也不违背《排华法案》。交涉结果,获准放行。经屡次类似事件交涉后,美司法总长终于通知外交部:“华工假道美境者,与续来佣工不同,不能作为有犯限禁华工新例。” 洗衣业是旅美华工的重要职业之一。黄遵宪估计,当时旧金山从事洗衣业的华人有五六千人,约占当地华人的六分之一。 1878年7月,旧金山就发生美国人殴打华人事件,劫掠和烧毁华人洗衣馆事件。黄遵宪抵任期间,旧金山排斥华人洗衣业的情况严重。美当局以洗衣馆易于火灾、用水过多、洗涤不净、喧扰邻居等为借口,限制华人洗衣为业,数以千计华人就业受到威胁。黄遵宪一方面延请律师,与当局争讼;另一方面要求华人洗衣馆“妥立章程,自行检点”,不授柄于人,以维持华人洗衣业。 美国官吏还以华人居处不合卫生条件为由,逮捕华人入狱。黄遵宪亲自到监狱看望被捕华人。美国有每人卧室须有500立方尺空气的规定。黄遵宪看见被捕华人关在拥挤的监狱里,卫生条件恶劣,便令随行人员测量监狱的面积,当场质问美国官吏:难道这里监狱的卫生比华工居住地的条件好吗?官吏理屈词穷,只好将被捕华人释放。 对于黄遵宪为抵制美国排华、维护华工华商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华工华商“无不感戴恩泽”。1882年的《排华法案》,虽然1943年废除,但《美国法典》中仍留“排除华人”部分。直至201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才通过对130年前的《排华法案》道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