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的“食盐国营”主要在两个方面产生效益,一个是经济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另外一个是在政治上贯彻了“重农抑商”的治国方针。这对政府来说当然是积极的意义,但国营带来的弊端也不少。官府以低价强制收购盐民们生产的食盐而转手高价出售,可以想见的是,食盐价格猛涨,百姓买不起,只能“淡食”。另外食盐运输等劳役也是要征发百姓进行,这都直接加重百姓的负担。面对百姓的抗议,最后汉武帝不得不低头认错,下了罪己诏。 汉武帝死后,西汉实际领导人霍光希望针对武帝以来的政策进行反思,但以御史大夫、盐铁国营的主要支持者和推行者桑弘羊为代表的一小撮顽固分子,坚持原先的政策。所以在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霍光以昭帝的名义下诏,召集各郡国各种专家、道德模范60余人,到长安与桑弘羊等辩论。因为讨论的焦点是盐铁问题,所以这次讨论被称为“盐铁会议”,后被学者桓宽编辑为《盐铁论》一书。尽管对武帝的很多政策进行了调整,但因为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和军需供应,盐铁国营并没有被废止。 到王莽时期,食盐国营出现松动:富商大贾通过贿赂地方官府,开始公开或半公开的“盗煮”。王莽新朝地皇三年(22年),再次废止了“食盐国营”,直到曹操重新施行“国营”,食盐私营差不多经历了180多年的时间。当然,这种私营,多是为地方土豪、强人所掌握。三国魏晋时期,各个政权吸取了春秋战国东方诸国“不煮盐无以富国家”的教训,纷纷推行军事强制性的“国营”或“军营”政策。孙吴就是以军官管理盐政,陆逊就担任过相关职务,所以吴国政府掌握了大量食盐,食盐在当时甚至和谷帛一样充当过货币,比如大将朱桓逝世时,孙权就一次赏赐了五千斛食盐给朱家办理丧事。 榷盐:国家只管卖盐 食盐,“食”盐,当然是用来吃的,但随着生活越来越好,隋唐五代时,人们逐渐开发出各种新功能。某些奇特名贵的盐可以用来送礼,就好像福岛核辐射期间,你送人一筐盐绝对是重礼重情义。据史书记载,这些奇特名贵的盐,有甘甜可口、像方印一样的印盐,有可入药、青白色的戎盐,还有颗大如斗、状如白玉的石盐。 回到盐政史上来,隋到唐前期,和汉初一样,采取官少管、促生产的执政理念。隋文帝立国第三年就宣布废除盐禁,凡是盐池、盐井,政府“与百姓共之”。唐初诸帝基本继承了这一方针。允许民间私人开采经营,并不是意味着没有私盐贩子。之所以会产生私盐,原因自然在于政府的盐禁。尽管这时候已经开放了盐业开采经营,但只要不是通过正常手续取得合法开采、经营、销售的,都属于私盐。比如唐初开国功臣程咬金,在民间传说中就是个私盐贩子。当时他被盐政稽查队员检查,结果错手打死了官被判徒刑,好在杨广当皇帝,大赦天下,才有机会走上革命道路。 唐代中期,唐玄宗开始败家,导致财政赤字,君臣一起设法生财创收,于是食盐国营又被提上了日程。为什么历代一缺钱就要打盐的主意呢?其实也不光是盐,和它经常在一起搭配的是铁(泛指矿产),没办法,古代房地产业不够景气,金融业也不发达,国家赚钱的路子实在不多。但是唐代中期以后的食盐国营制度,和以前有很大不同,叫做榷盐法。所谓榷盐法,是指食盐国家专卖制度,由以前的官运、官销制改为就场专卖制,也就是说,还是盐民生产,政府低价买来,再高价卖给商人,由商人运输到政府指定的经销店贩售。政府控制了食盐的货源,掌握了批发环节,大商人也无法从中兴风作浪。此后,虽然盐政多有变化,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更加细致,除元代一会儿商运商销,一会儿官运官销外,大体不超出榷盐专卖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的私盐,尤其是清末极为泛滥,名目繁多,如场私、军私、船私、商私、枭私等等,甚至形成武装走私以及与会党联合,给帝制中国撒上了最后一把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