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国共内战引起国内阶级关系的重大变化和政治格局的重组,中共以此为依据对阶级政策作出适时调整。不过,并没有简单地回到曾经主张过的工农民主专政,而是强调把尽可能多的人团结到革命统一战线中来,以最大限度地孤立国民党统治集团。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虽有不同,但都是革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以上四个阶级共同构成了“人民大众”的实体,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亦即新中国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 关 键 词:新中国 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新民主主义 作者简介:于化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有两大基本任务,一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二是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而“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①,则是这场革命的首要目的和必然结果。因此,中国革命首先是一场政治革命,即彻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创建新的社会形态的革命。革命成功后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既是关系中国革命前途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命运的根本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人从建党之初就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探索,提出了对于未来新国家的总体构想。随着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日渐纯熟,中共在各个历史阶段结合革命斗争实践对这一构想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并最终形成系统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确立了新中国国家性质和政权制度的理论根基。 一、国体问题的本质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 用马克思主义的眼光看,在阶级最终消灭以前,一切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中国革命所要造成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也不例外。此即所谓的国体问题,它构成了历史上一切国家学说的本质和核心。按照毛泽东的解释,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他说:“这个国体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其实,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另外,“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②本来,国体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自从有了国家,也就有了国体问题。但是,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其阶级统治的目的,无不把国家说成是超然于阶级之上的社会组织。直到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的根本属性才被清楚地揭示出来。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对国体与政体的认识仍然是模糊不清的,包括陈独秀和李大钊,也总是把国体和政体混为一谈,而更多的时候是直接把政体视作国体。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期间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最先提出“国体”的概念,并对国体、政体两个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联系,作了深入系统地剖析。从毛泽东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出,国体与政体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统一体。国体是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属性,它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政体是具体的政权组织形式,必须与国体相适应,从属于国体并为国体服务。毛泽东通过对国体和政体的明确区分,揭示了国体问题的本质,厘清了两者的主从关系,从而为科学解决新中国国体与政体问题指出了方向。 在中国革命的不同阶段,受国内主要矛盾、政治形势和革命任务及对中国革命特点和规律认识水平的制约,中共的建国构想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并且突出表现在对于国家政权性质的主张和要求上。建党前后,早期共产党人主张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苏俄式的苏维埃国家政权。认识到中国目前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客观上并不具备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后,中共在仍然坚持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为最高纲领的同时,提出了自己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最低纲领,就是要通过国民革命建立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共和国。大革命的失败,是资产阶级对于革命事业的背叛造成的。在随后的土地革命战争中,中共在根据地创建起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红色区域的革命政权完全搬用了苏维埃的组织模式,不但把地主、买办作为专政对象,也将资产阶级排斥在政权之外。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国共两党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抗日本的侵略。由于民族矛盾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共确定了民主共和国的口号,在承认原有国家基本架构的前提下,要求进行民主主义改革,建立一个“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与不破坏私有财产原则下的国家与政府”③,亦即“几个反对帝国主义的阶级联合起来共同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④。在政体方面,则要求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临近抗战胜利的时候,中共又提出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的主张,作为自己的具体纲领之一。因为国民党顽固坚持一党专政,实行“限共、溶共”政策,上述主张也只能是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得到部分的实现。 抗战胜利后长达一年多的国共谈判,最终未能阻止内战的到来。早就认识到农民阶级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动力、革命战争实质上是农民战争的中共,应时而变,率先从农村开始作出重大的政策调整。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中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采取各种适当方法,把地主阶级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毛泽东在讨论这个指示的中央会议上说:“国民党统治地区人多,有大城市,有外国帮助,他大我小。但是,他有一大弱点,即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民不聊生。我们只有依靠人民同他们作斗争。如能在一万万几千万人口中解决了土地问题,即可长期支持斗争。”“不要怕自由资产阶级动摇,只要我们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得到土地,我们的力量更强大,则更能巩固地团结他们。”⑤随着国共关系的完全破裂,与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相适应,中共提出了自己完整的阶级路线,即:在农村中,要紧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坚定地解决土地问题;对于一般富农、中小地主,应同汉奸、豪绅、恶霸加以区别,以减少敌对分子;在城市中,要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进步分子,并注意争取中间分子,孤立反动派。⑥1947年2月,毛泽东在《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一文中谈到,统一战线的构成,“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内”⑦。在这里,已经明白无误地把地主阶级、大资产阶级从统一战线中剔除,他们已经从过去的同盟者变成了革命的对象。内战最初的一段时间里,毛泽东还曾一度考虑重新采用“工农民主专政”的提法⑧。这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所说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提法⑨,显然不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和考虑。 二、把统一战线建立在正确的阶级政策基础之上 经过一年的艰苦作战,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深入,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和参军支前的积极性,促进了解放区各项建设的发展,为前线作战的主力部队创造了巩固的战略后方。国民党统治区的政治、经济危机则不断加深,南京、上海、北平、天津等城市的爱国学生,举行了大规模的反饥饿、反内战的示威游行,得到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支持和声援。国统区的工人、农民、市民也行动起来,展开各种形式的抗争。第二条战线的形成,表明国民党统治集团已陷入完全的孤立之中,胜利的天平开始向着中共方面倾斜。1947年7月下旬,毛泽东对统一战线作出了这样的判断:抗战结束以来,党的统一战线的成分正在发生变化,一部分人减少了,一部分人增加了。减少的是解放区的地主,因为我们现在搞土地改革,不像抗战时期仅仅实行减租减息。但南方的地主却因征兵征粮首先同蒋介石闹翻,而同我们还没有决裂。增加的是中间派,这些人在抗战时期更相信蒋介石,现在则和我们共同反抗蒋介石,这种情况是十年内战时期所没有的。⑩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统一战线,现在比过去任何时期都要广大,也比过去任何时期都要巩固(11)。毫无疑问,在新的形势面前,“全国各阶级、各党派必须考虑自己的立场,计算将来出路”(12)。 为此,中共中央于1947年10月27日发出指示,着重分析了社会各阶级当前的政治态度。指出,只有工人、农民与小资产阶级才是彻底的革命民主派,而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则是革命民主派的坚定领导者。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是“命定的保皇党”。开明士绅、中等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乡村富农,在政治上是妥协的,改良的,而不是革命的。自由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是反对新民主革命的,另一部分则有较左的立场。中国革命的国际国内环境决定,其前途要么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领导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独裁政权,要么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政权,不可能有自由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政权。自由资产阶级所希望的欧美式的旧式民主已经一去不返。凡是不愿与共产党合作并受共产党领导的,结果是维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中共的策略是,在蒋介石集团的统治未被推翻以前,基本的打击方向是使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内部的反对派及自由资产阶级的右翼孤立起来。等到蒋介石统治集团一经打倒,基本打击方向即应转到使自由资产阶级首先是其中的右翼孤立起来。指示强调:“我们必须领导同盟者,决不能让同盟者领导我们,这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13)毛泽东修改这个指示时特意加写了第五条,辩证地解释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即:“我们在政治上要孤立自由资产阶级(特别是其中的右翼)和在经济上保护他们,二者似乎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在蒋介石打倒以后,因为自由资产阶级特别是其右翼的政治倾向是反对我们的,所以我们必须在政治上打击他们,使他们从群众中孤立起来,即是使群众从自由资产阶级的影响下解放出来。但这并不是把他们当做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一样立即打倒他们,那时,还将有他们的代表参加政府,以便使群众从经验中认识他们特别是其右翼的反动性,而一步一步地抛弃他们。在经济上,则将在长时间内容许他们存在,并使他们的经济在政府法令许可下有一个一定程度的发展,以利经济之恢复与发展。对于在平分土地后生长出来的新富农也是如此。在这个问题上的过左性急,是错误的。”(14) 在中共历史上,苏维埃时期实行的过左的阶级政策曾带来极大的危害。如何防止重犯历史的错误,是这个时期毛泽东高度重视的问题。他在十二月会议上的讲话,系统回顾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指出:北伐战争时期,我们党本来是不孤立的,后来因陈独秀右倾而孤立了,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农民,脱离了军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内机会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左”,先是表现在城市工作方面,把自己孤立了,到后来在城市里立不住了,只好退到农村。到了农村,又有军事斗争方面的“左”和土地政策、工商业政策方面的“左”。把赤白对立绝对化;对中小资产阶级实行过左政策,片面强调工人利益而把工商业很快搞垮了;主张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并损伤了一部分中农的利益。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实行“左”的政策的结果,没能孤立蒋介石,而是孤立了自己。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对蒋介石又团结又斗争的策略,建立“三三制”政权和减租减息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孤立了蒋介石。针对现阶段在中农、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问题上新出现的“左”的偏向,他强调,在土地问题上一定要把中农问题处理好,在城市问题上一定要把中小资产阶级问题处理好,一定不要重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错误。对学生和知识分子,在政策上也不要犯“左”的错误。总之,“我们既要反右,又要反‘左’,以便划清界限,避免造成自己的孤立和失败”。(15)不久,他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又一次告诫全党,如果我们的政策不正确,比如侵犯了中农、中等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民主人士、开明绅士、知识分子,对俘虏处置不当,对地主、富农处置不当,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犯了错误,那就还是不能胜利,共产党会由越来越多变成越来越少,蒋介石的孤立会变成国共两方面都孤立,人民不喜欢蒋介石,也不喜欢共产党。这个可能性是有的,在理论上不是不存在的。(16)这一阶段,制定和实行正确的阶级政策,避免再犯历史上“左”的错误,把最大多数人民群众争取到反蒋斗争的统一战线中来,成为中共全党工作部署一个极其重要的出发点。 三、对“人民大众”的科学界定 如果说起初对于阶级政策的调整,更多的是从夺取内战胜利的现实考虑着眼的,进入1948年后中共几个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则已对各阶级在未来国家中的政治地位给予清晰的界定。1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决定,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决定中有关国体的表述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有关政体的表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政府。”决定特别说明,所谓人民大众,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于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17)这也是提出“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8)的口号后,中共中央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对未来的国体和政体作出明确定义,其后围绕国体、政体问题所作的解释和阐发,都是循着这个思路进行的。 2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完稿,毛泽东作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文件依据与生产资料关系的不同,将中国社会的阶级分为五个主要的部分,即无产阶级,农民,农民以外的独立劳动者如手工业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小商贩等,自由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旧式富农,并逐一分析了他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历史角色及其在未来国家的地位。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无产阶级、农民、独立劳动者等一切劳动人民,在旧的国家政权下,受着经济上的剥削和政治上的压迫,是革命的主要力量。其中,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贫农)是民主革命和新民主国家的领导阶级,又以无产阶级为主要的领导阶级。(19)无产阶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的任务,是联合自由资产阶级,以人民民主革命的方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件指出,自由资产阶级是一个软弱的动摇的阶级,他们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损害或限制,所以在人民民主革命时期内,他们可以参加这种革命,或者保守中立。在革命胜利以后的经济建设中,他们也可以参加这种建设。只要中国尚未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他们是可以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一道前进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中,应当允许自由资产阶级派遣他们的代表参加工作。但是,自由资产阶级的右翼是依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反对人民民主革命的。对于这部分人的反动行为,必须予以警戒和揭露。不过,这种政治上的警戒和揭露,应当与经济上的消灭严格地区别开来。至于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旧式富农,他们人数虽少,却占有全国生产资料的最大部分。全国一切生产力,除了已经获得解放的地区以外,均被这些反动阶级所控制的反动的退步的落后的生产关系所束缚,日趋衰败,不能发展。因此,要用革命方法解除这种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推翻这种旧有生产关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这个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容,就是废除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所强占的特权,废除地主阶级及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废除官僚资产阶级的私人垄断的资本所有权。(20)依照这个“实际上带有党纲、政纲、政策几重性质”(21)的文件,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无产阶级、农民、独立劳动者构成了人民的主体,无产阶级处于领导阶级的地位,自由资产阶级也属于人民的一部分,而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旧式富农,则是应该被消灭的阶级。 新民主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国家,换句话说,人民大众将是新中国的主人,“人民”这一概念的内涵就具有了特殊重要的意义。对此,毛泽东曾多次加以解释和厘清。他在1948年3月1日为中央起草的一个党内指示中指出:“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所谓人民大众,是指一切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压迫、损害或限制的人们,也即是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上明确地指出的工、农、兵、学、商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在宣言上所说的‘学’,即是指一切受迫害、受限制的知识分子。所说的‘商’,即是指一切受迫害、受限制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中小资产阶级。所说的‘其他爱国人士’,则主要地是指开明绅士。现阶段的中国革命,即是由这些人们团结起来,组成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统一战线,而又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革命。所谓劳动人民,是指一切体力劳动者(如工人、农民、手工业者等)以及和体力劳动者相近的、不剥削人而又受人剥削的脑力劳动者。中国现阶段革命的目的,是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①大致可以看出,“人民大众”与“劳动人民”是两个层次不同的概念。其中的差别在于:对外看,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损害、限制的程度不同;在人民内部,对其他阶级是否存在剥削关系。“劳动人民”主要指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和知识分子,“劳动人民”加上中小资产阶级即构成了“人民大众”。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又指出: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参加这个革命的人们所组成的统一战线是十分广大的,这里包括了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地主阶级分裂出来的一部分开明绅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民大众。由这个人民大众所建立的国家和政府,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无产阶级领导的各民主阶级联盟的民主联合政府”(23)。这里,“人民大众”的范围又有所扩大,把从地主阶级分裂出来的开明绅士包括了进来,这个概念在可能的条件下已经具有了最大的包容性。至此,“人民”的概念已经逐渐清晰。 当时在党内,仍有些人固守着狭隘的阶级观念,眼睛里除工人、农民以外完全看不到其他阶级在革命中的作用,并给实际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对于这种“左”的偏向,毛泽东在2月11日下发的一个党内指示中严厉批评指出,那种不去宣传无产阶级联合一切劳动人民、受压迫的民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其中包括不反对土地改革的开明绅士),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民主政府,而是孤立地宣传所谓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或者说民主政府只是农民的政府,或者说民主政府只应该听工人和贫雇农的意见,而对中农,对独立劳动者,对民族资产阶级,对知识分子等一概不提的做法,是“严重的原则性的错误”(24)。对此必须下决心纠正,避免给党的事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不能没有民主,也不能没有专政 如前所述,新中国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较之苏维埃时期的根据地政权大为扩展,包含了更多的阶级和爱国分子,于是原先的“工农民主专政”提法便显得不够全面和恰当,不足以反映中共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25)。那么,该用一个什么样的词语来准确地表述新中国国体的属性呢?1948年6月1日,中宣部为重印《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第二章所写的前言中,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今天在我们中国,则不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这种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容的历史区别,就是: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种革命的社会性质,不是推翻一般资本主义,乃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而无产阶级专政则是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26)这段文字刻意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区别,从文意上不难理解,它们是分属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东西。 三个月之后,毛泽东在中央九月会议上明确肯定了这一新的提法。他在讲话中指出:新中国将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27)他还追溯了中共对国体问题的认识过程,说:这个问题的提法,在我们党内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大革命时期我们提的是“联合战线”,当时右的理论是政权归国民党,我们以后再来革命。后来我们搞土地革命了,六大规定的是工农民主专政,没有估计到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在帝国主义压迫下还可以跟无产阶级合作。合作是后来发生的,因为有了日本的侵略,现在又有美国的侵略,我们又回到大革命中的正确时期。现在不是国共合作,但原则上还是“国共合作”。同蒋介石那里分裂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合作。“中间路线”、“第三方面”的主张行不通,但是我们要同有这种主张的分子合作。(28)为了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他提议各级政府和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再度申明,人民民主专政是建立在人民阵营各个阶级团结的政治基础之上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没有这些阶级的团结,人民民主专政就不能巩固。党还要团结尽可能多的可以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孤立反革命势力,彻底打倒它们。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力,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29)毛泽东的这些观点被写进七届二中全会的公报,成为中共的主要政治纲领(30)。 党内一直负责立法工作的董必武,较早地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民主与专政的关系。1948年10月,董必武在人民政权研究会上作的《论新民主主义政权问题》的讲话中认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实质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他说:很多人总不喜欢专政这个名词,而在革命时期,反革命不镇压下去,革命秩序就建立不起来,就难以发扬人民民主。对什么人专政?对反动阶级专政,对反人民的反动派专政。对什么人民主?对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主爱国人士民主。有很多人对民主与专政这两个名词弄不清,以为有民主即不能专政,有专政就不能民主。他们不懂得专政与民主的关系,机械地了解民主,也机械地了解专政。(31)在1949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也就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表达了相同的看法:人民民主专政也是独裁,人民民主独裁,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人民内部是民主,对敌人是独裁。他特别指出:对这个问题宣传得不够,甚至党内也有人弄不清,一听独裁就脸红,其实独裁是对敌人,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阶层、集团、党派。这是基本问题,必须讲清。讲清就有主动权,否则就没有主动权,没有道理好讲。(32)这个观点在毛泽东所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得到了更为透彻的说明。 新政协筹备会议的召开,向世人表明新中国的建国程序已正式启动。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人民民主专政,尤其在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一些人中间,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疑虑和困惑,也有人发出不怀好意的指责和诘难。作为回应,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对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新中国各个阶级的地位与相互关系,国家的前途等问题作了系统地论证和阐述。 从历史的经验看,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是历史的必然。从鸦片战争失败开始,先进的中国人就向西方国家寻求真理,以为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文化可以救中国。然而,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俄国的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的先进分子学会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与孙中山合作实行国民革命,却因国民党右派的叛变而归于失败。蒋介石统治的22年,把中国拖到了绝境。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驱逐了日本帝国主义之后,进行了三年的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基本的胜利。“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33) 从政权的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内部的民主和对反动派的专政的统一。“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在中国的现阶段,人民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他们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对于反动阶级和反动派的人们,在他们的政权被推翻以后,只要他们不造反、不破坏、不捣乱,也给土地,给工作,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34) 从阶级构成看,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在帝国主义时代,除了工人阶级,任何国家的任何别的阶级,都不能领导任何真正的革命达到胜利。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实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上,有其很大的重要性。为了对付帝国主义的压迫,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地位提高一步,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共同奋斗。现在的方针是节制资本主义,而不是消灭资本主义。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的地位。 从国家的发展看,人民民主专政需要以强大的国家权力为保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阴谋的有力的武器,我们必须牢牢地掌握这个武器。”(35)因为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阶级还存在,所以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对于敌对的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革命胜利以后,这个专政的基本任务,对外是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共同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维护世界持久和平。对内是维护国家的统一,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同时,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 五、一种新型的国家制度 《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发表,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形成,也表明新中国的国体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1949年8月13日,黄绍竑等44位民主人士联名发表《我们对于现阶段中国革命的认识与主张》,表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赞同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36)。9月29日,《大公报》发表社论说:“中国人民所要建立的新的国家制度,必须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有了这个国家制度,我们就能够保障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胜利的伟大成果;有了这个国家制度,我们就有力量随时击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一切反动势力在中国企图复辟的阴谋。”(37)经过充分的讨论、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38)作为人民共和国国体的人民民主专政被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那么,即将建立的民主联合政府与人民民主专政是什么关系,两者是不是矛盾的?针对一些人的质疑,《群众》周刊上的一篇文章作了很好的回答:“人民民主专政与民主联合政府,只是一个东西的两面,或者只是一个政府的两种说法。当我们说民主联合政府的时候,指的是这个政府并不是一个党与一个阶级的政府,而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民主原则,所组织起来的联合政府,亦即民主统一战线政府。当我们说人民民主专政的时候,指的是这个民主联合政府,包含有两方面意义,即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而这两方面意义,决非互不相容,而是可以并且必须互相结合起来的。”(39)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创建新中国作出的重大贡献。毛泽东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深入探讨了国体与政体的内在关系,并且从中国的特殊国情出发,在实践中创造出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既与资产阶级专政有着根本区别,也不完全与无产阶级专政相同。作为体现“人民是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的一种民主形式,它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3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76、677页。 ③毛泽东:《与世界学联代表团柯乐满先生雅德先生傅路德先生雷克难先生之谈话》,《解放》第45期,1938年7月23日。 ④《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76页。 ⑤《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78页。 ⑥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87—1188页。 ⑦《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13页。 ⑧毛泽东在1947年11月18日分别写给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吴玉章和陈瑾昆的信中,都指出宪法草案内容宜从长斟酌,以工农民主专政为基本原则,即《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中所指之基本原则。见《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88、290页。 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05页。 ⑩《毛泽东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67页。 (11)《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7页。 (1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572页。 (1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第578页。 (14)《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12页。 (15)《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31页。 (16)《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3页。 (17)《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72页。 (18)《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37页。 (19)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发出《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要求“关于中国革命的领导问题,无论过去或今后,均应只提是工人阶级(通过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应再把半工人阶级包括在内”。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511页。 (20)参见《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58—62页。 (21)《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62页。 (22)《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7—1288页。 (23)《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13页。 (24)《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0页。 (25)《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41页。 (2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190页。 (27)《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5页。 (28)《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5页。 (29)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6—1437页。 (30)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196页。 (31)《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4—215页。 (32)《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542页。 (33)《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1、1480页。 (34)《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5页。 (3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6—7页。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54页。 (37)社论:《旧中国灭亡了,新中国诞生了!》,《大公报》1949年9月29日。 (3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2页。 (39)林石父:《从封建地主官僚资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香港)《群众》第3卷第29期,1949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