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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前后英印侵占“麦克马洪线”以南中国领土与国民政府的处置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晋阳学刊》2013年2期 张 皓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印度独立前后,英印分三路侵占和蚕食“麦克马洪线”以南的中国领土,宣称麦克马洪线就是中印东段边界线。英印两国的目的有所不同,英国企图在中印两国之间留下领土争端,印度企图进一步建立环印度洋政治圈和对中国的战略态势。国民政府的处置,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变化。在印度独立前,国民政府积极而主动,一方面指示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予以注意,要求与中央政府协调一致;一方面同英印交涉。噶厦反对英印的侵占,明确表示它从未承认过西姆拉草约。印度独立后,国民政府消极而被动,打算在中印条约签订后再来解决边界争端问题,丧失了利用印度独立之机遏制英印侵占的有利时机,印度的侵占变本加厉,历史的重担只能落在新中国政府的身上。
    关 键 词:中印边界东段 “麦克马洪线” 国民政府 噶厦
    作者简介:张皓(1964-),男,贵州德江人,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政治史。
     
    中国与南亚次大陆诸国的边界沿着喜马拉雅山,分为西段、中段和东段,其中遭到英帝国主义侵略而成为最大争端的是东段。它位于不丹以东、印度阿萨姆平原以北,它“自云南、西康及西藏实力所及之接境处起,经杂俞(即察隅)、洛俞(即洛渝)以迄门俞(即门隅)为止。即自东经九十八度四分一察隅附近,向西推至不丹东端,东经九十一度半之一扇形区域属之”①[1]138。这是一条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沿着布拉马普拉河走向的一条传统习惯线,即“从西境阿米垃特勒Amra Tala沿靠Bramaputra江东至察郎(或茶梅岭)Chameliang”。国际社会是承认的,如1940年之《牛津最新地图集》[2]和1947年之《新哈蒙德世界地图集》[3]所绘中印边界线即是如此。但在1914年西姆拉会议期间,英国暗中划了一条“麦克马洪线”,将门隅、洛渝、下察隅划在该线以南。印度独立前后,英印加紧蚕食和侵占中国领土,1946年之“印度地图所绘之该方面国界,以印度已经侵占控制或认为于印度边防有利之地区为界,由我国所认界线平均向北推进约二百英里,东端抵接近察隅之瓦龙,西端囊括提郎宗门达旺,中部深入白马岗雅鲁藏布江河曲附近,包括洛渝。从地图上观之,与被蚕食之区域,几等于尼泊尔面积”[4]164。虽然学术界对中印边界东段问题作了研究②,但是尚未探讨印度独立前后英印是如何蚕食、侵略这段中国领土及国民政府是如何处置的,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一、寻求对华的有利战略态势:英印侵占麦克马洪线以南的中国领土
    根据云南德钦设治局派专人调查所得,综合国民政府的抗议,英印入侵的方向有三,“东部向察隅桑昂曲宗推进,中部向白马岗推进,西部向门达旺提南宗向崔纳宗方面推进”[5]185。
    (一)孟崖、提郎宗、达旺及崔纳宗一线。
    孟崖(又称猛崖)位于不丹北部边界,其北为提郎宗(Dhirang Dzong),提郎宗之北即达旺(Tawang),达旺亦称门达旺、孟大湾(Monda)。它“在西藏南部羊卓雍湖(Yam Drak Tso)之南、不丹边界之北,距江孜约七站,具地有河,河之南为不丹境,河之北为西藏境,纯属藏境”[6]325。它是“产米粟,为全藏唯一富庶之区”,其北为崔纳宗。崔纳又称翠南、崔南、错那(Tsona Dzong),“距拉萨仅五日行程”[7]365。英国虽然对达旺属于中国领土“从来没有怀疑过,也没有提出过异议”,但是随着对中国缓冲区战略的确立,决定侵占这块地方,宣称:“不仅把达旺而且把达旺地区北面属于西藏的一大块土地,包括另一个西藏行政中心错纳宗,划归印度。”[8]34、40
    这样,形势陡然紧张起来。1942年,国民政府得报:英印政府“派兵驻提郎宗,抢夺藏官行政权,各村镇由英方另行委派新‘乡约’;英印占领提郎宗后,更进一步对门达旺人民鼓动,使不受藏政府管辖,此两地且经印度官方地图划入印度境内。英印方面,似有由提郎宗门达旺向崔纳宗发展之企图”[9]148-149。1944年6月,又得报:“西藏南部临近不丹地方,近有大批英军到达,破坏交通,现已将毗邻不丹之村镇占领。藏方委派官吏均被驱逐。”[10]226“西藏雀那宗(即错纳宗)所属门达旺地方毗连不丹之各村庄已声明投英属不丹管辖。”7月,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电称:“英驻锡金行政长官古德入藏与藏族谈判,与此案有关,闻系以割让门达旺为谈判主题。”8月间,军令部报告:“西藏已将拉萨南部接近不丹之门达旺,割让于英。英正计划由不丹修筑公路,经门达旺而通密支那或阿萨密。”蒋介石也得知“英方在米拉萨丁驻兵建房,并在提郎宗一带筑路移民。”[6]3259月,外交部确证“英人占据藏南”:“英人在孟大湾[门达旺]附近修筑营房及飞机场,并修筑公路,由不丹经藏南至密支那,并移民,一说藏方予以阻止未成,一说已得藏方之默许,以偿买军火之代价。”[11]320英军侵入达旺后,进一步向错纳宗推进,“俾先在事实上占领该地,再对藏政府谈判割让。”[12]25611月至12月中旬,英国驻锡金政治专员古德到拉萨要求噶厦割让达旺及错纳等地区[13]255。
    1946年4月30日,黎吉生到拉萨,要求将“南门达旺一带地区自绒渠河以南地方割让予英”,西藏僧俗大会决议“予以延宕”[14]308。7月,沙尔夫(Shereiff,曾任英国“驻藏代表”)率助手12人,“以采集标本为名,由印度噶伦堡出发,沿藏南边境,经崔南宗及工布一带,测绘要隘。”国民政府就此指出:“英方最近发布之地图中,已将雅鲁藏布江沿岸地区划入印边国防,并确定方位为驻军给养之区,印藏边疆交通要隘近复施行严密封锁,非熟悉藏语者,不易入藏,每一汉人入藏,英方必加监视,对于留在印藏之中国政府人员,目为特工,不时搜查,甚至非法逮捕,英人之对西藏,不啻视为禁脔云。”[15]77蒙藏会驻藏办事处汇报说:“现在藏布江流域之英人考察团,包括前拉萨商务代办Major Shereiff及前拉达克英代办Ludlow及另一医生(名不详),此外有锡金通事二名,仆役等约十名。彼等原拟本年初出发,后因与藏政府交涉未妥,迟迟未能成行。藏政府初不允许,而英人即援我办事处前曾派员考察之例,并以封锁边境、禁止出口等相要挟,复对现摄政送以重贿,最后藏方始予允许,并发给马牌,计骑马二十匹,背夫六十名,并下令沿途保护,尽量予以便利。彼等于十月初由江孜出发,经不丹北之小路而抵达崔纳宗。此地实际已成藏印边境,其南之门达旺已完全在英人掌握之中。由崔纳北上抵孜塘,此为英人预计中之一路线。崔纳之南,英人已完全测量竣事;由崔纳至孜塘,此次测量完毕。由孜塘转入拉加利,此为山南王子属地,其南接近野人山,地势极重要。由此过普丹拉山南入答古,又经答古而入工布。彼等于十二月初抵上工布,现仍在工布考察中。”该处特别指出:“英人之目的在完全控制藏布江流域,因此区为藏境精华所在,尤以工布、波密为著。”“此地毗连滇康,万一丧失,则内地与西藏之交通将为人所控制,而滇、康之边防亦将受重大威胁。”[16]333至1948年,印度政府进一步拟定“开发边区五年计划”,其中“拟以一千二百八十万卢比,修筑六百零三公里之公路”,“在塔旺(即达旺)及提郎宗两地,派驻行政官,并设有学校”[17]155。
    (二)察隅、科麦(桑昂曲宗)一线。
    上下杂瑜,原属桑昂曲宗管辖。1910年,清政府将桑昂曲宗改为科麦县,上下杂瑜改为察隅县,两县由西康管辖。1944年2月,两名英军军官率士兵30余人侵入察隅,在瓦隆(亦称瓦龙、瓦弄)筑炉房数间,宣称“瓦龙乃英国领土”[18]243。5月,“察隅到有英军四十名,扬言察隅已由藏方交与英国,今来收租”,但噶厦“未予承认”,并要求英军离境。6、7月间,英军飞机“数次飞临察隅上空巡视”,“侵入察隅英军逗留一星期后,已返印后,并于察隅树碑一块。”从察隅返回的商人谈:“在察隅再至塞地亚(即萨地亚)途中,有机场四处,电报局一所,沿途有工兵千余人修公路筑营房。”8月间,“英军四十人入察,并于瓦龙修筑营房、碉堡,宣称中印国界系在瓦隆马依地方。”[6]325-326这年冬,英军百余名“又到瓦隆修筑营房,悬挂英国大旗两面,并指瓦隆之居民数家为其属民”,遭到当地官员的反驳。在洛渝地区,英军在“东南距瓦龙三日之结拉,建有竹篱之茅屋十五间,驻有英兵十人。又西南距结拉二日之四郎公建草屋数椽,驻有英兵五人。向西三日程,即至洛渝。与印度交界之突郎林,有房屋七、八间,住有英人三名,突郎林为洛渝至萨地亚之捷径,亦为中、印两国分界之天然分水岭”[18]243。1945年,英印军队“在瓦隆建营房,立无线电台,派英兵廿余人常川驻守”[4]165。1946年1月下旬,4名英军越过察隅到科麦“树立界碑”,对科麦宗本宣称“察隅、科麦两县在汉官管理时早已割让英国,现特来树立界碑接管”[19]305。接着,3名英人到察隅勘察路线。1947年,英人“曾派野人三、四百人,并大批修路机械,积极修路,期于八个月内完成由印到察之马行路面”;并在距离察隅“三日之吾弄地”,已有军营,“驻有印人军官兵约四、五十人”[20]146。蒙藏会昌都调查员报告:“卅六年英方派尼泊尔籍兵士三百名及印回纳轰两族民工各三百名,另雇有西康逃民百余共一千人,修筑由阿桑东端,绕突郎拉山,循洛渝河右岸,经阿娃拉、木空、甲米林、瓦地,以至瓦龙[隆]之公路,已修至甲米林,占全线三分之一,定卅七年修至瓦隆。戍路英军调回本国,真正英人,只见督导路工之高级官二员,英人除占洛渝东端纳轰族居地外,又霸占察隅之瓦隆、德业、达巴三村。”[4]166
    1948年4月13日,蒙藏会委员长许世英根据滇西调查组的报告,致函外交部,叙述“英人修筑萨察公路之经过情形”:1944年,从萨地亚至察隅的公路已修至托洛林,英人“欲继续北修”,但因“藏人反对及其他关系”,而一度停止。1945年,英人“又复修筑该路”。1946年,公路“已北进至瓦弄”,瓦隆在察隅西南约八百华里,但“再度为藏人反对而中止”。英人“不惜以重金贿赂拉萨之执政藏官,又不断派员向桑昂却宗宗本(县长)与察隅之神翁(又称协敖——等于各县之乡长)交涉,并以金钱利诱,嘱彼等一面向拉萨方面作有利于英方修筑该路之宣传与报告,另一方面须严禁汉商由察隅经该路前往印度”。英人“贿赂计划成功”,噶厦派人赴萨地亚,“与英人接洽该路至察隅等问题。”[21]144《申报》也于1948年5月11日报道:“由印度塞地亚(为印铁路终点)至西藏边境之公路,已由英方建筑至猪渝(即洛渝)部,如无阻碍,本年底可完成。”[22]
    英印以修公路为切入点,企图侵占察隅、科麦一线并将之与印度阿萨姆(亦称阿萨密)地区连接起来;同时,更利于它们操纵噶厦中的分裂分子以左右西藏局势。《申报》即指出:“英国与西藏的条件,每年允许藏商由塞地亚贩运枪械及日用品。此项工程修至察隅后,即由东北部之桑昂(科麦)北修至南都(察木多),另经波密及太昭可抵阿萨密,经印缅道藏,可不经滇境。”[23]国民政府认识到,“英人修筑此公路,并非以察隅为最终目的,倘塞地亚公路通车,则以察隅为基点,沿察隅河北修,经桑昂可达昌都(计由察隅东北行六日即至桑昂,由桑昂北行半月即至昌都),西北修经波密及太昭,可抵拉萨(由桑昂西北经波密、太昭至拉萨须卅余日)。意在以察隅为基点,以交通为手段,图达成侵略我康南洛渝、波密一带肥沃地区之目的。”[20]146
    (三)白马岗、波密一线。
    白马岗(Pemako,即今天的墨脱县)与波密位于北纬29度至31度、东经94度半至97度间。其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两地处于康滇峡谷区和西藏高原间,“密迩印度的阿萨密省(Assam),于印度第一大河恒河(R. of Ganges)的另一主流雅鲁藏布江的大弯曲处,下流入印,名布拉马普特拉河(R. of Brahmaputra),于加尔各答(Calcutta)之东北,与恒河正流会合,注入孟加拉国湾(B. of Bengal),故波、白二地实处恒河的上游,上卫拉萨,下指加域,内拱康滇,外御印缅,形势冲要”,居民为康巴和藏巴人(Chang-pa & Khang-pa)。英印如果从加尔各答至萨地亚(Sadiya)铁路北上,“即能直达我边境”[24]。
    对这一线,英印在1946年抓紧侵占,蒙藏会驻藏办事处于12月31日总结说:“英人鉴于中藏关系或有变动之可能,故其在印藏边境之活动突趋积极。最近除派显利夫(即沙尔夫)等在藏布江流域工布、波密、白马岗一带作长期之考察外,其希马拉亚山(即喜马拉雅山)南麓之藏属地区大半已由英人控制,军队来往不绝,其累年伸入之距离约已超过二百公里,本年十一月,英方曾用飞机向该区驻扎之军队及工作人员投掷给养,并实行航空测量。藏方对此一带地区,因气候炎热,不适藏人居住,向不注视,且滇、康、藏、印、缅之边境,过去迄未划清界线,故英人得从容蚕食。”[16]333在印度独立之1947年,英印加快修筑公路步伐。它“在丹巴以东,自南向北[修]筑公路,拟通至波密,工人一千八百名,有高级英官二人任督导,测量员、监工为印度孟加拉人,该路在洛渝已有八站通车,距白马岗尚有七站”[4]166。这年冬,英军官率领约500名士兵至密尔根(Mirging),“所携器械有步枪、机枪、测量器,大约重在测量,其给养由飞机投掷,并拟于该方面修通公路至波密(Pomi)。”[9]148
    总结以上三线来看,英印在印度独立前后的侵占活动非常猖獗。西方学者指出:“一九四七年英国放弃其印度帝国之前,已开始把地图上的麦克马洪线——这条线只在十年前才在地图上出现——移到地面上,作为印度东北部的有效的边界。当时,已经在德让宗、瓦弄以及在部落地区其它地方建立起哨所,由阿萨姆步枪队(类似边防军)防守。这些地区的西藏的行政机构已被赶走。英国讨伐队沿着其它河谷进入这个地区,使部落人感觉到英国是这一地区的管辖者。当英国人离开时,印度的继承者向他们保证:新的印度政府会完成他们在部落地区的工作。‘如果有什么好说的,那就是,他们准备推行一种比以往的英国人更为前进的政策。’”[8]49因此,蒙藏会驻藏办事处接连报警,沈宗濂于1946年10月24日指出:英国侵占喜马拉雅山南麓地区,自不丹以东至西康之察隅为止,包括达旺、洛渝、白马岗及察隅区域,“近年英人派遣军队(每队三十人至五十人),逐步进占,筑栅立营,禁止藏官收税。最近调查:英人已在离察隅十余里之辖禖树立界碑,瓦龙建营房、悬英旗,且有兴筑飞机场之准备。”[25]801947年7月28日陈锡章的汇报更令人警觉:“兹续探得英军侵入西藏,西起拉达克,东迄桑昂宗,延二千余里,占据村镇六百余处。军队数目来往无定,然控制如此长线,估计约有两万余人。”[7]365
    二、印度独立前国民政府对英印侵占行为的分析及处置:积极而主动
    对于英印的侵占行动,国民政府有关各机关作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对策。总结来看,国民政府认为英印的侵占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乘国民政府时局艰难,并利用边界现状进行侵占,同时欺骗噶厦。蒋介石谴责英印政府在国民政府“抗战艰苦,无暇顾及西藏之时”,派兵占领洛渝河沿线地区,进而侵占察隅,再进而侵占科麦,欺骗当地藏官说“汉官”“早已割让英国”[19]305。此外,英印利用中印东段边界未正式划定、国民政府对西藏的治理尚未步入正轨、西藏及西康两地方政府对中印边界东段习惯线与“麦克马洪线”之间领土的治理不如其他地方完整等机会,分三路向藏南、康南进行全面侵略,企图造成既成事实。
    其二,威吓和引诱噶厦。英印一方面“禁止藏商由塞地亚贩卖军火、毛呢、棉纱、药品入藏”;一方面“宣言如藏方允许该公路修筑至察隅时,英人允许藏商每年由塞地亚贩运毛呢三千码、布匹五百驮及特许出口而有限制数量之枪弹、棉纱、药品及日用品至藏,以为交换条件”[20]145。1944年,英国以巨款活动达扎及四名噶伦。1945年,英国表示“月由印输藏各种货物七千驮”[26]292。沈宗濂指出,英人以军火为诱饵:“经向各方探查,藏方前购枪价已于民三十三年还清。本年又向英购大批军火,闻用借款方式。英方条件,闻(一)在察隅驻军;(二)在门打旺驻军,修筑通拉萨之路,并开医院、学校。”[27]249古德“一面禁止印度货物输藏,一面以重金贿主政之人。威胁诱惑,藏人难免坠其术中”[13]255。
    其三,挑拨西藏地方与国民政府的关系,以支持西藏“独立”为条件。英国宣称:国民政府“驻军于青海南部与西康金沙江一带,对昌都威胁太大,若一旦有军事行动,拉萨距离遥远,增援不易,如许英人由塞地亚修筑公路直达察隅,然后再经桑昂(察隅东北部),北至昌都,则必要时可由印、缅迅速接济藏方军火及物资。此公路由印缅直达藏境,不经云南,地域异常偏僻,不许汉商通过,即不易为中国政府探悉,如藏方允许此项条件,则英人于将来国际会议上,设法帮助西藏独立”[20]145。
    其四,留下中印两国边界争端。外交部欧洲司一科科长欧阳中庸指出:“西藏东南与西康西南边界与印阿萨密省接壤,接近印度平原,便于英国设站进取,不但因藏南白马岗、门达旺至桑昂曲宗一带地方,土质肥沃,粮产丰富,引英人觊觎;且据此一带地段向北伸展,可截断我内地与西藏之交通,东进可窥视滇、川、甘、青诸省,今英国虽退出印度与缅甸,但英人经略我康藏南路所造成之既成事实,将留为中印两国争执之因。”[28]183
    除了上述各点外,我们还看出印度对中国领土的侵占,是企图实现其所谓的印度洋战略圈。20世纪初,英国企图建立“一个内湖、两个同心圆及三个缓冲区”战略圈。“一个内湖”,指印度洋。“两个同心圆”,一为“内圆”,由尼泊尔、锡金和不丹三国和阿萨姆部落地区组成;一为“外圆”,由沙特阿拉伯、伊朗、阿富汗、中国西藏及泰国构成。“三个缓冲区”,即中国西藏、印度洋和阿富汗[29]19。印度继承这一“遗产”,潘尼迦在1946年宣称:“印度洋战略圈,包括阿富汗、新疆和西藏,它们是印度北部外围圈,它们构成印度地区的真正安全。”[30]如此,侵占麦克马洪线以南中国领土,自然成为其战略目标。1950年11月20日,尼赫鲁在印度议会宣称:“有地图也好,没有地图也好,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确定边界……我们决不容许任何人跨越这条边界。”[31]世界上竟有这种强词夺理的人!
    针对英印的侵占活动,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与英印交涉。以印度独立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综合来看,在印度独立前,国民政府的处置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指示噶厦予以注意,要求噶厦与中央政府协调一致。
    1942年2月,蒋介石访问印度,接见尼赫鲁与甘地;此后,印度独立运动轰轰烈烈开展起来。英印政府乃向噶厦施压承认其侵占中国领土,于1943年3月指责“噶厦派军官及军队进驻达旺地区,并召见远在南边的如巴、歇尔岗、噶拉塘等地归属英国的藏民,征收税款”,违背了西姆拉草约第9条。噶厦强调,第9条所划的红线与蓝线,“是汉藏之间所定内外藏的划分线”,并非中印之间的界线,达旺地区属于中国领土,英印必须撤走入侵军队[32]238、239③。蒙藏会得知英印向噶厦施压后,于1944年初要求注意英印侵占察隅、达旺问题。5月13日,噶厦驻京代表阿旺坚赞汇报说:“此事最近据昌都总管报告,察隅方面到有英国官兵共二十余人,苦力二十余人等情。据报后,立即以自己地方自己定要保护,该处所扎英国官兵人等务必使其撤回原地等语,令饬该总管遵办矣。此事无论如何藏方绝对不能承认。至吴委员长所言塞地亚铁路与门达旺相距不甚远,此时必须慎重一节,西藏自当如此,请中央幸勿顾念。”[33]230
    阿旺坚赞汇报后不久,古德就于7月入藏宣称:由于中国军队“有占领某些地方的企图”(实际上为入缅对日作战的中国远征军在缅甸设立营地),英国必须占据下察隅的瓦弄和达旺的噶拉塘。9月,噶厦强调这两地“无可争议的属西藏领土,西藏方面一直在该地征收赋税”。10月,古德提交一份备忘录,宣称:“(英)印政府愿意改变边界,即从色拉(按:色拉系门达旺以南一个山岭)不是向塔湾以北伸展而是向达旺以南伸展(按即将‘麦线’划在色拉以南)。不反对将色拉以南的寺院西藏征收‘自愿布施’(指税差),但给予按年或一次付现布施。1914年边界线以南西藏私人的土地所有权将不被干预。错噶波、咱门萨(即西藏咱日圣山)等地如划在英国界内一日里程,仍按1914年诺言予以调整。”[32]240、241、242显然,英印企图以“调整”“麦克马洪线”,强迫噶厦承认英印侵占瓦弄和噶拉塘。
    针对此种情况,沈宗濂于11月下旬对噶厦“晓谕利害,促将真相呈报中央核夺”。噶厦乃答复古德:“达赖年幼,噶厦不敢作主割地。”要求英军撤退,指出“如英方决计征占,藏方拟将事实公布”[13]255。12月中旬,全藏僧俗大会“通过藏地绝对不割让英国,并全体签字,如有祸患,僧俗共之”[34]256。1945年初,沈宗濂对噶厦强调三点:“(甲)果德(即古德)所提要求应予拒绝;(乙)英人占区[据]达旺应予限期撤退;(丙)以后对外事件希一律呈报中央核办。”[35]266首席噶伦彭须表示:“关于英人拟占门达旺地区事,自应遵照中央意旨加以拒绝。”[36]266针对英军侵占猛崖,噶厦对沈宗濂指出:猛崖“地界远在提郎宗以南,该处租赋仍由西藏政府收取,可决遵中央意旨,限令英人撤退,倘遇困难,定报中央核办”。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要求召开全藏僧俗大会“讨论对英问题,并在佛前立誓约,西藏土地决不许任何外人侵略”[37]261。
    正是在上述情况下,噶厦的态度坚定起来。3月,噶厦致函英国驻锡金专员代理巴布洛桑,指出:“英国政府竟制造了占领无可置疑的系西藏领土的新情况”,西姆拉草约“也未载有将上述地方给予英国政府的明文”,自1914年“迄今三十年左右时期中,一直无任何议论”,“此次却新生枝节,声称西藏领土属英国所有,对此种说法实难接受。若(英国)不立即撤走在噶拉塘、瓦弄的官兵,则有似大虫吃小虫的行径,势将构成使英政府立场、名声遍传于世之根源,亦必然构成使西藏僧俗人民深切痛心之因素。”这样,噶厦正式表示不承认“麦线”[33]242。1946年夏,藏军第二代本素康以治病为由,前往锡金、印度进行交涉。1947年印度独立时,尼赫鲁要求噶厦同意印度继承旧约,噶厦“复以须将英人侵地交还后商谈”[38]168。
    另一方面,国民政府有关各机关频繁协商采取对策,向英印交涉。
    1944年11月11日,有关各机关讨论英印侵占中国土地问题。关于“英侵占门达旺案”,认为:“查此案牵涉藏布边界问题,现行条约并无规定。应先由蒙藏委员会及军令部调查研究后,再行办理。”对于“英侵占察隅案”,认为:“查英军四十人,确曾一度以游历为名,前往察隅。留一星期后,已返印。至谓英方在察隅修筑公路一节,系据过路商人报告,似系盟方修筑雷多公路之误传。又建筑机场一节,查察隅以南地区,均系悬崖、峡谷,似无可能。惟察隅为由印入藏孔道之一,仍应由主管机关,设法防卫。”[39]3301945年8月25日,沈宗濂要求国民政府解决边界问题。他指出,近年来自东经90度半至100度、北纬27度半至28度半,“纵约八度、横约一度”被英印侵占,强调“若非迅急划定界线,恐难杜绝蚕食”[40]341。
    1946年7月20日,国民政府照会英国驻华大使馆,要求“撤军,并将私立界碑、营房、炮台等营造物拆除,尽力恢复原状”。8月,英国大使回复称中方所指地名在地图上找不出,要求“供给关于该项地名位置较精确之情报”。9月11日,国民政府“绘具略图,再节略致英国大使馆”。10月30日,英国大使馆回称已“将本案转送印度政府查明办理”。11月9日,国民政府照会英国大使馆,“询问印度政府已否由英国政府授予全权谈判并处理中英间关于西藏之一切问题。”12月,英国大使馆回称:“关于此问题现时不必开始概括讨论,但关于英印军在察隅之行动,均由印度政府与中国政府直接交涉。”1947年1月28日,国民政府强调“此事英国仍不能辞其责任”,中国政府不能不向英国政府提出交涉。2月14日,英国大使节略,“仍坚持由印度政府与中国政府办理。”[29]183
    与印度的交涉也在进行。1946年10月21日,蒋介石指示王世杰草拟交涉“英侵察隅、科麦及门达旺”的要点,作为沈宗濂到印度交涉的准绳。王世杰乃草拟:“在中印关于印藏全般关系问题未解决以前,印藏应维持原有边界,互不侵越。中国政府希望英印政府对于经营西藏之若干急进分子,予以撤换,以保和平。英印人员自一九四三年起,由萨地亚经洛渝地区,节节进侵西康之察隅,近已进至科麦。中国外交部已向英方提出照会抗议,现尚未获切实答复,又英印人员自一九三八年起,屡次侵略西藏布[不]丹接壤之提郎宗及门达旺各地,西藏地方政府迭与英印政府交涉,均无结果。中国政府甚望英印政府对于上述地区恢复原状,并保证以后不再有类此事件发生。”[41]78可是,沈宗濂未能前往。1947年2月5日,国民政府照会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抗议英印军队侵入察隅、科麦(即桑昂曲宗)。潘尼迦于4月11日回称:“英印部队之行动,完全限于业经接受逾三十年以上之康藏印疆界。”[4]165
    由上可见,国民政府针对英印的侵占活动,从两个方面进行处置,积极而主动。但是,英印以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为由而拒绝,侵略分子黎吉生宣称:“还在转移权力以前,中国政府为了取得对西藏主权的承认,抗议印度政府官员在麦克马洪线以南的部落地区活动。英国印度政府以这些地区是在被接受的印度边境以内为理由,拒绝了这个抗议;在1947年,对印度新政府又提出类似的抗议,也遭到了同样的拒绝。”[42]154尽管这一时期国民政府积极而主动,但是在强权政治面前仅仅依靠口头和纸面抗议,是起不到丝毫效果的。
    三、印度独立后国民政府的处置:消极而被动
    印度独立后,国民党的统治走上了崩溃道路。因此,国民政府对英印侵占的处置,不仅没有进展,反而变得消极而被动。
    在印度行将独立及独立时,国民政府进行了一场怎样处理英印的侵占行动的讨论。沈宗濂从各方面论证英印的侵占是非法的:其一,中印边界东段“虽未清划,但藏政府设官收税,并有户口清册,主权属于西藏,有确切证据”。其二,“英人侵占藏境,并无条约根据。仅《辛姆拉条约》(即西姆拉草约)附一地图(此地图从未随条约公布)。此图极为简略,印藏边界用红色铅笔划一粗线,将希马拉亚山南麓划入印境。藏代表不察,贸然在图端盖一官章,英人即藉口认为西藏同意割让。但《西姆拉条约》,未经吾国核准,西藏亦无意遵守,(《辛姆拉条约》附件规定‘西藏不得派代表出席中国国会及类似机关’。现时西藏派代表出席国民大会,是不愿遵守《辛姆拉条约》束缚之明证)。”他向国民政府提议:“我国似宜乘尼赫鲁主持新印政府之际,尼赫鲁对我感情素笃,与印商订友好条约,恢复印藏旧界。”[23]80、81而外交部欧洲司却认为:“查关于西藏之政治地位问题,中英双方此刻均不拟提出谈判,在此项问题未获解决以前,藏印划界问题似无从谈起,我方似可于交涉英方侵略察隅及门达旺问题时,要求英方撤退最近侵略康藏等地,维持印度与康藏现在疆界,而与英方成立谅解。”[43]82陈锡章反对外交部的看法,建议蒙藏会:“自西藏西端拉达克起至康藏南部杂渝区域为止,全部印藏边界问题关系重大,宜速准备彻底划清,以固疆域。”[44]373蒙藏会委员长许世英乃向外交部提出乘机解决界务问题。外交部却认为:“按藏、印沿边接壤之线甚长,除西藏与锡金毗连部分外,余均未经缔结划界条约划定疆界。英、印趁汉、藏不和,乘势内侵我康藏疆土,自不无损失,藏、印疆界确应早日划定。唯此案极为繁重,准备工作甚多,西藏与中央合作系其首要条件,此时是否适宜从事此项工作,似有研究余地。藏、印划界问题似宜在中、印订约以后办理,即藏、印各项条约之修订,似亦应在中印订定友好条约以后。”[45]138
    在这场讨论中,蒙藏会及其驻藏机关要求国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但是外交部却认为在中印友好条约签订后再进行交涉。讨论还未结束,行政院就采纳外交部的建议,于1947年9月26日决定:中印界务问题“仍俟双方订约后再议”,有关边界资料“由外交、内政、蒙藏三部会分别汇集,俾作将来交涉依据”[46]139-140。遵此,内政部、外交部、蒙藏会于10月2日召开界务会议,决议:“(一)关于划清康藏与印度疆界问题,按外交部呈准行政院办法办理,即俟中印订约后再议。(二)有关各机关应即分别搜集有关康藏与印度划界问题之资料,以为交涉准备。(三)因有关各机关会同组织勘界委员会,前往康藏印边境勘界,事实上有困难,应呈请行政院,迅予实际组织滇康边区主任公署,俾使就近派员勘查。”[4]165这几项实际上是着手准备,外交部特别指出中国与英印的最大争议在于“沿门达旺以至西康察隅一段”,要求蒙藏会将洛渝、达旺等地属于中国之证据及资料准备好[47]140;并指出对印交涉困难之一在于,“查康藏边境地名,往往为英文地图所有,而为中文地图所无,或反是;又一地名之中文译名甚多,或一地名不能在中英文地图上找出。”[49]5这样,国民政府丧失了利用印度独立进行交涉的有利时机。
    在国民政府迟疑不决之时,印度却加紧了侵占藏南土地的步伐。1948年6月24日,陈锡章报告了印度继英国之后修建萨地亚至白马岗的公路,蚕食藏南土地。他强调指出,如果不即刻处理,“则东起察隅,西迄孟隅,其间之无定山区,必遭印方蚕食。”[48]14512月17日,驻印大使罗家伦了解到:“印锡金行政官大雅尔抵拉萨后,每日通宵会议商谈印藏划界事,拟将门大旺(即达旺)、察隅及科麦三地划入印境,正积极进行,欲于中共未入藏前,划定边界。蓋恐共兵入藏,印无法图谋上述三地,现趁火打劫,夺取我领土以自固。故一面藉江孜驻兵换防机会,增加驻兵额至一千五百名,实际占领大喜马拉雅山北界各分水岭,名为联合防共,暗中以武力威胁藏方就范。印认此时为扩充领土之良机,威逼利诱,期在必成,且秘密进行,以资速成。”他提出“急宜设法宣布此项阴谋,使印无成”[49]178-179。蒋介石指示外交部“迅予切实核办”[50]148。在这情况下,国民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而印度独立已一年。
    国民政府认为:“英国已将政权移交印度政府,印东北康藏边境,是否仍有英官为印政府服务,尚待确实调查,虽令有此等事实,侵略之责任,仍应由印政府负之,不能责成英官个人或英国政府。”[20]1477月4日,它照会印度政府,强调几点:其一,英印所称“麦克马洪线”是非法的,不能作为中印东段边界线。“查中印疆界除一八九○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对哲孟雄与西藏疆界加以规定外,中国与英印间,并无其他有关中印界务之条约。中国历来所认为康藏与印度疆界,与现在印度出版地图上所表示之康藏与印度疆界线,出入甚大。英印方面地图将原来之中印疆界线,即阿米拉特勒(Amra Tala)至察郎(Chameliang)约长三百五十英里一线,向北推进一百五十英里。以前英人凭借优越条件,怀柔当地部落土民,使脱离中国西藏地方之统治,所造成之既成事实,当不能视为已定之中印国界。但中印素为友邦,对于该方面界务问题,必能本睦邻友助之精神,获得公允适当之解决。”其二,英印与中国西藏的贸易等关系,须通过中国中央进行,印度须停止侵占中国领土。“西康与西藏,均为中国领土之一部。为便利康藏与印度方面通商、贸易、交通之一切计划,中国政府亟愿促其实现,并盼印度政府与中国中央政府洽商办理。今不幸发生上述英印在中国领土察隅、白马岗、门达旺等处测量、修路、派驻军队等事件,不但与中国所期望于此政治独立后之印度者相反,且不免有漠视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之嫌。中国政府不愿西藏问题与友邦印度发生误会,想印度政府亦具同感。”其三,印度政府须承担侵占中国领土的责任。照会要求印度政府对于上述侵略情形“惠予明确覆示”,强调“不论在该方面有无英籍官员主持其事,印度现既为自主之国家,对于此种发生之事件,自应负完全责任”,并“迅即停止进行,恢复原来情势,以免妨碍中印邦交”。照会最后指出:“中国政府更认为从早勘定该方面疆界,实为杜绝边境纠纷之根本办法。在未经中印会同勘界前,双方理宜制止在边境上作刺激性之行动。”[9]148-149
    7月9日,印度驻华大使馆发表声明,否认印度的侵占,推卸责任,宣称:“英政府已著手一项自印度修筑公路一条自(至)西藏及西康境内之计划,并无其事”,“兹当郑重声明者,即英政府对印度未见是项权力,而印度政府亦无意于国界计划筑路。是项传说及报纸之报道,并无根据。”[9]148国民政府外交部当即指出:“该项声明有两点值得提出讨论:(一)我国方面所指系‘英印’并非‘英国’,所谓筑路事,乃英国历来所经营,而由现在印度政府继续经营者,我对印交涉时,应将此点加以说明,并告以不论有无英人参与其事,中国政府只以独立之印度政府为交涉对象。(二)印度政府似认为,其现在康藏印边境筑路,均系在印度领土内之行动,但究竟中印国界应立何处,中国方面报导未确实言及,印度大使馆声明亦避而不谈”[4]164。
    在此争议中,英国的角色为旁观者看戏。它乐于看到中印双方的争议,并支持印度。其驻华大使馆在关于中国局势发展的评估报告中,宣称麦克马洪线是“西藏、西康和阿萨姆的分界线”,指出印度政府“也必然继续坚持麦克马洪线”;还宣称印度“正修建一条从阿萨姆到西康省边界的大路”是“一个荒诞的谣言”,“尽管印度大使公开予以否认,但是一些中国官员仍在抱怨。”[51]241在另一份报告中,英国驻华大使馆提起1942年时的中英公路之争,称:“中国人认为,这条路起自萨地亚,沿着洛赫山谷(Lohit),到利玛(Rima)。有趣的是,蒋介石大元帅在1941年至1942年强调,从同一条线修建自中国到阿萨姆公路的重要性,但因西藏反对而搁浅。”[52]246言下之意,英国认为既然中国当时主张修建这条公路,现在就不应反对印度修筑。
    印度在加紧侵占的同时要求噶厦“遵守英藏条约问题”,西姆拉草约再度成为焦点。噶厦于1948年3月指出:“应将印藏边界的无可置疑的系属西藏而先后落入印度的土地、庄落、百姓都归还给西藏”,“再就过去的条约问题进行商谈。”[53]即是说,噶厦要求归还从拉达克至阿萨姆,包括锡金和大吉岭、恒河以北在内的中国领土。印度“驻藏代表”黎吉生宣称:这是英国“通过一系列的协议,建立印度边界的地方”[42]152。他所称“协议”,是指并未得到中国政府签字的西姆拉草约,其第9款称“所有西藏边界以及外西藏与内西藏之分界,以红蓝色绘明于本约所附之地图内”[54]30,而“图上的红线是划分中国内地与西藏外藏的界线,英国人在这里做了个手脚,这个划分西藏与中国内地的红线,其中从云南的尖高山以西到不丹与西藏交界的一段,就是夏扎与麦克马洪私划的印藏边界的一段即‘麦克马洪线’相合是一条线。”噶厦强调指出:第9款中的红线蓝线,“是汉藏之间所定内外藏的划分线,达旺地区是西藏地方。”[53]印度政府回称,它“将喜欢得到西藏政府的保证,同意继续保持以先前存在的和英国政府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并建议必要时,再进行关于任何新协议的商谈”[42]152。
    印度政府向噶厦的交涉,引起国民政府注意。9月,外交部官员邓茹刚提出:“中央与西藏政府取得一致步骤,为讨论界务问题之先决条件。”[55]173、174陈锡章先是于6月24日警言,对于中印东段边界“如不及时整理而听由藏人自决,则东起察隅,西迄孟隅,其间之无定山区,必遭印方蚕食”[48]145;接着于10月21日建议:“应将藏方把握稳定,再言废约划界,庶免由我开启外交门径,而由英玩弄藏印直接谈判,准于向藏方要人剀切说明进行此事,以与中央商定一致意见、作一致行动为原则,方于西藏最为有利。”[56]171蒙藏会指示陈锡章向噶厦强调:“如欲收复失地,必须废约,当由中央外交部先与印度政府交涉废约,约废则失地自然收复。”[57]397于是,噶厦具体负责与印度交涉的索康,于12月下旬针对报载噶厦同意印度修筑萨地亚至察隅公路一事,对陈锡章表示:“西藏政府从未与英印任何一方有所接洽,英、印政权业经转移,西藏更无将筑路权让与英人之理,此项消息实属无稽。”[58]447
    上述照会和指示噶厦注意交涉两项措施,都是被动而采取的。除此之外,国民政府并未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而仍然只是讨论如何准备交涉。1948年7月30日,外交部、内政部、蒙藏会等会商提出组织中印东段边界问题研究小组,“立即派员赴当地搜集实际证据,如官吏之委任状、人民之粮票”,以便交涉[17]155。9月25日,外交部代表欧阳中庸提议从“下述二法著手进行:积极方面:用实力进行,如设置滇康边区绥靖公署等是。消极方面:从学理、历史、人文、地质等方面研究,以证明此地应属中国,并证明英印对于此地并无主权”[55]173。在10月26日所拟1949年度工作计划中,蒙藏会提出:由于东起西康察隅西至西藏门达旺之国界未定,“致近年以来,英印在该区积极活动,并修筑由印境塞地亚至西康察隅一段公路。”要“杜绝英印窥视,巩固我西南国防”,根本之计在于“必须划清中印两国国界,并积极从事经营建设”,为此首先要派员调查中印东段未定国界[59]431。这些措施并未得到有效推行,行政院在1948年12月13日就下令缓议设置滇康边区绥靖公署;随着国民党的统治即将崩溃,印度政府也不把国民政府的抗议放在眼里,争端就这样搁置下来。
    总之,英印政府在印度独立前后加紧侵占麦克马洪线以南中国领土,这一方面反映了英国企图在中印两国之间留下领土争端,一方面反映了印度企图建立以其为中心的环印度洋政治圈,因此印度的侵占行为同英国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国民政府为印度的独立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而印度反过来却侵占中国的领土!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分子、反华分子宣称“麦克马洪线”就是中印东段边界线,其理由是噶厦已在西姆拉草约上签字[60]。实际上,“历届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任何当权者都从未正式承认过。”[61]74国民政府的处置,在印度独立前比较积极而主动,但在印度独立后显得消极而被动,丧失了利用印度独立之机遏制英印侵占行为的有利时机,历史的重担只能落在新中国政府的身上。
    注释:
    ①沿着喜马拉雅山的中国领土的西段,“自尼泊尔西端,沿喜马拉雅山向西北推进,以至与昆仑山新疆喀什米尔接境处。即自东经八十一度,西推至东经七十六度附近之又一扇形区域属之”。其中,从日土宗到什普奇山口一段与印度喜马偕尔邦、北方邦接壤。中段“自尼泊尔西端至不丹东端,即自东经八十一度至九十一度半之地带属之”。(《蒙藏委员会函转本部其驻藏办事处所呈藏边对外勘定国界刍议》(1947年9月10日),“外交部”编:《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外交部”2005年版,第138页)其中,中尼边界于1792年划定。至于中国与不丹的边界,1890年中英双方签署《藏印条约》(又称《哲孟雄条约》)。规定:“藏哲之界,以自布坦(按即不丹)交界之支莫掣山,至廓尔喀边界止,分哲属梯斯塔及近山南流诸小河,藏属莫竹及近山北流诸小河分水流之一带山顶为界。”(《藏印条约》,附载洪涤尘:《西藏史地大纲》,正中书局1947年版,第295页)
    ②有学者分析了中印东段边界的“传统习惯线”、“内线”、“外线”及非法的“麦克马洪线”等不同的划线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实质(吕昭义:《关于中印边界东段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97年第4期;吕昭义、李志农:《麦克马洪线的由来及其实质》,《世界历史》2005年第2期)有学者探讨了抗战前后英国对门隅的侵略(陈谦平:《抗战前后英国对西藏门隅地区的领土扩张》,《民国档案》2003年第2期)。还有学者分析了:1935年至1940年的英国对西藏的“前进政策”。由此爆发了门隅、珞隅、察隅危机(张永攀:《1935—1940年英国对藏政策与中国西藏门、珞、察地区边界危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还有学者分三个阶段,分析了英国的入侵及中印边界东段问题产生的关系(耿昕:《英国对中国西藏的侵略与中印东段边界争端》,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度硕士论文)。
    ③澳大利亚学者马克斯维尔指出:“条约草案所附的那张地图,画出拟议中把西藏分割为两部分(内藏和外藏)的分界线,用红线标志西藏的边界,用蓝线标志拟议的西藏两个部分之间的分界线。红线的大部分是西藏同中国的分界线,但其南端却延伸成弧形以代表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如果中国当时接受了这一点并签了字,英国就可以大做文章说中国已接受了麦克马洪线。“既然在事实上中国既没有接受西藏划区的建议,也没有在条约上签字,而是强烈反对这个条约及其附图,这个问题就只是一个学究式的问题了。”(参见其《印度对华战争》,第48—49页)
    参考文献:
    [1]蒙藏委员会函转本部其驻藏办事处所呈藏边对外勘定国界刍议(1947年9月10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台北:“外交部”,2005.
    [2]John Barthalomew, The Oxford Advanced Atlas[Z].6th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0.
    [3]Hammonds' New International World Atlas[Z].C. S. Hammond & Company Inc. New York, 1947.
    [4]为台端被派为本部参加中印界务研究小组人员请查照由(1948年9月13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5]说帖:英人侵略康藏边境案之研究[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6]会议资料:西藏各案事实经过述要》(1944年11月4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7]陈锡章为报英军侵藏占据二千余里等情致蒙藏委员会电(1947年7月28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H].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
    [8](澳大利亚)内维尔·马克斯维尔.印度对华战争[M].北京:三联书店,1971.
    [9]外交部密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关于英印方面向察隅、白马岗、门达旺筑路事[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10]蒋介石为查明英军到达藏南破坏交通等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4年4月6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11]签呈:欧洲司签报提交藏务会议讨论藏英勾结一案资料概要(1944年9月8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12]蒋介石为抄详查沙利文煽动西藏脱离中央独立及英军渐向崔南推进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4年12月9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13]沈宗濂为报古德在藏煽动西藏独立噶厦拒绝英割地要求等情致蒙藏委员会电(1944年12月1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14]军令部关于英驻藏代表黎吉生要求割地售藏军火及藏政府态度等情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6年5月20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15]英人侵藏之活动(1945年4月5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16]驻藏办事处为报英人考察团在藏南活动详情致蒙藏委员会呈(1946年12月31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17]为请指派参加中印东段界务研究小组人选由(1948年8月10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18]内政部等会呈英人在藏活动及拟设滇康边区特派员公署案(1945年8月29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19]蒋介石为核议英军侵占科麦树立界碑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6年4月1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20]英人在康藏修筑公路已证实(1948年6月27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21]蒙藏委员会密函外交部,关于英人修筑萨的雅至察隅公路之情形事(1948年4月13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22]印藏边境英筑公路[N].申报,1948—05—11(2).
    [23]注意英国修筑印藏公路[N].申报,1948—07—12(2).
    [24]洪石波.注意我国西南的门户——康藏[N].申报,1947—08—18(2).
    [25]运用外交稳定西藏之说帖(1946年10月24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26]国民党组织部关于藏当局请英撤退山南门达旺驻兵等情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5年11月24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27]沈宗濂为报英方以借款方式提供西藏军火所索政治条件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44年9月6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28]说帖:中印疆界(藏印)及康藏疆界问题(1952年3月27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29]周卫平.百年中印关系[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30]K. M. Panikkar: The Defence of India and Indo-British Obligations[J].International Affairs(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1944-), Vol. 22, No. 1(Jan., 1946).
    [31]Parliament of India, Parliamentary Debates, Official Reports[A].Vol. 5, No. 4. Part 1, November 20, 1950, New Delhi, 1950.
    [32]杨公素.沧桑九十年——一个外交特使的回忆[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9.
    [33]西藏驻京代表阿旺坚赞等为英兵驻扎察隅等事藏方绝对不能承认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4年5月13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34]军令部关于英威胁藏政府承认白马岗门达旺两地以南地方为英属地藏方决议决不割让等情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4年12月23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35]外交部抄转沈宗濂关于藏政府对英国要求派外交代表割地驻兵等事态度等情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5年3月1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36]外交部为抄送沈宗濂嘱噶厦拒绝英人占地等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5年2月10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37]照抄沈宗濂来电“呈报藏首席加葛伦决遵旨,限令英人撤出猛崖,及三大寺将开民众大会,不许外人侵藏等由”(1945年3月27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38]蒙藏委员会代电外交部关于英印在康藏边境筑路案(1948年9月20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39]藏案会议报告(1944年11月11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0]蒙藏会驻藏沈处长电部,请宋子文访英时,与英商谈藏事由(1945年8月25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1]签呈:呈核所拟蒙藏会沈处长赴尼经印时,与印阁揆尼赫鲁谈话要点(1946年10月24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2]黎吉生.西藏简史[M].李有义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民族学研究室,1979.
    [43]欧一科签覆蒙藏会沈处长《运用外交稳定西藏之说帖》三点意见(1946年10月30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4]陈锡章为陈述印度独立后宜调整中印对藏关系意见事致许世英电(1947年8月25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45]欧洲司签请准与驻印罗家伦大使商询印藏边界事宜(1947年9月13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6]奉交核议驻藏办事处电陈西藏界务问题意见一案,抄送会议记录函请查照由(1947年10月7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7]藏印划界事,将商讨罗大使意见,覆请查照由》(1947年10月17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8]蒙藏委员会代电外交部,关于印方修筑自萨迪雅至察隅公路事(1948年6月24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49]函摘:37.12.17驻印大使罗家伦密函叶公超部长有关印图侵藏边及共军将入藏等情[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50]总统府令外交部,为有关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报称:印方修筑自萨的亚至察隅公路等情,希即迅予切实核办(1948年7月5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51]F11270/35/10, No. 188. Events in China, Monthly Summary for July 1948, Kenneth Bourne and D·Cameron Watt: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art IV, Series E Asia 1948, Volume 5, China,1948[7].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1.
    [52]F13076/35/10, No. 188. Events in China, Monthly Summary for August 1948. Kenneth Bourne and D·Cameron Watt: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art IV, Series E Asia 1948. Volume 5, China, 1948[Z].
    [53]杨公素.所谓“西藏独立”活动的由来及剖析[J].中国藏学,1989(1).
    [54]陆兴棋.西藏交涉纪要:下[M].台北:“蒙藏委员会”,1954.
    [55]外交部密函蒙藏委员会藏事处、工商部国际贸易司、内政部方域司、国防部第二厅第二处关于中印东段界务问题研究小组(1948年11月18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56]行政院秘书处函外交部.关于藏印废约划界问题由(1948年11月4日)[A].“外交部”.外交部档案业书——界务类:第五册西藏卷(一)[Z].
    [57]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一年来施政报告(藏事部分)(1948年4月14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58]陈锡章为查询英印修筑塞察公路事复蒙藏委员会电(1948年12月24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59]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一九四九年工作计划藏事部分稿(1948年10月26日)[A].张羽新,张双志.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第7册[M].
    [60]Karan, Pradyumna Prasad, The India-China Boundary Dispute[J].Journal of Geography, 59(1960: Jan./Dec.)
    [61]拉鲁·次旺多吉.德里秘密换文未曾得到原西藏地方政府的承认[J].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编辑部.西藏文史资料选辑:II[Z].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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