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讲避讳,有必要把避讳和修辞学上的“委婉”区别开来。中国古代文献中的避讳,是在礼俗仪规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条例,而修辞学的“委婉”,则是士子为文时个人选择的表达方式。 作为一种“修辞格”,“委婉”还有“婉曲”、“曲指”等其他别的叫法。意思都是不直言其事,而利用修辞手段把话说得含蓄、婉转一些。如《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说樊哙的庶子有病“不能为人”,实际是指他有性功能障碍,不能像一个正常男人一样从事交媾行为。所以,“为人”就是两性关系这种粗俗言辞的委婉表达。又如,广东南海人廖廷相《切韵考外篇·跋》:“越数月,而先生亦捐馆。”“捐馆”,也可以说成“捐馆舍”、“归道山”、“仙逝”等,即曲指过了几个月,《切韵考》的作者、亦即廖廷相的老师陈澧(清广东番禺人)就死了。“死”是不吉利的语词,所以要换一种说法。这也是委婉。 但《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同样是死,不同等级的人有不同的用字,而且不能随便更改,这就不是选择而是规制;尽管它也有“曲指”的特征,而实际上应该算是避讳。 有一本讲版本学的书上说:“在古代文献载体中,为避免直接提到君、父或其他尊者之名,而将文字用某些方法加以改变或回避,以表示尊敬,称为避讳。”(程千帆等《校雠广义·版本编》)这个定义是不够周延的,尊敬固然是避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它不是古代文献中有关避讳的全部。 我在《避讳与地名》一文中提到,唐肃宗仅仅因为对安禄山的厌恶,在至德元年和二年(公元756、757)两年之内,就更改了30多处地名中有“安”字的郡县名称。这就不是因为尊敬却是因为厌恶而避讳的典型例证。 陈垣先生的《史讳举例》中,还提供了清代初期书籍中避“胡、虏、夷、狄”等字的间接文例。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谕内阁:“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声。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 雍正的这段话,应该这样来理解:清初书籍中,有遇到胡虏夷狄等字的地方,或者空格,或者用“彝”来代替“夷”、用“卤”来代替“虏”等;他觉得这是文人本想表示敬慎,而实际效果恰恰相反。可是雍正没有这样去想:“胡虏夷狄”这些字,其实包涵着古代汉人对少数民族的轻蔑,所以一旦满人取得天下后,“胡虏夷狄”等就成了敏感词。写书、编书的人(一般都是汉人)心有恐惧,哪里还敢随便乱用,只好空缺或用别的同音字来替代——这才是文人真实的心理状态。我不明白像雍正那么聪明的人,为什么还“殊不可解”?或者是雍正太会“装”了!——所以,我把这种避讳,归类为因恐惧而产生的避讳。 因尊敬、因厌恶、因恐惧都可以通向避讳,可见封建专制政治在古代文献所呈现的社会生活中影响有多大!而这一点,正是一种“委婉”的修辞手法不能解释的地方。 (责任编辑:admin) |